光是想想,已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你要是谈恋爱了可得跟我们说,你都满26了,不是能随便玩的年纪了,该收收心了啊;你是不缺小姑娘喜欢,小姑娘呢也的确讨喜,可过日子的媳妇儿还是得挑务实能干的姑娘,你懂吧?” “哎哟,我肚子痛……”丁厌龇牙咧嘴地叫唤着,“我去卫生间了,妈妈拜拜,我晚点再给老爸打电话!” 说着利索地挂断了。 他去厨房冰箱拿了瓶酸奶,切了一颗番茄拌着吃,吃着吃着,想起了凌晨楚瀛送他的车钥匙。 一阵通电似的酥麻感传遍全身,激起心脏的砰砰加速跳动;丁厌咽下酸甜的番茄,再也按耐不住了。两口吃完,冲洗了勺子,套了件外套,抓起那把钥匙冲去了地下车库。 他没有问楚瀛,而是选择自己在停车场内漫漫无际地搜寻。 当那一抹清洌的琉璃蓝跳入眼帘,他紧张地按动手里的车钥匙,车辆解锁的同时大灯烁亮,灯光照耀着光线昏沉的车库,四面八方的一众私家车小轿车霎时被映衬得灰头土脸。 我的天呐…… 丁厌少有机会如此近距离地观赏这种车型,太嚣张、太锋利了!豪华、拉风、炫酷等词汇根本不足以形容它的张扬跋扈,它近乎承载了男人对跑车全部幻想与理想。 这样帅到炸裂的车,楚瀛竟忍心将它冷落在一旁!? 天理难容啊…… 他摸索着按住车门上的长条形按键,向斜上方提起双翼的一边,然后坐进驾驶室,两手急不可耐地触碰方向盘,想象着自己驾驶着它在高速路上畅行无阻的场景。 呜呜好喜欢,不想下去了…… 啊啊啊又是被金钱腐蚀心灵的一天! 丁厌拍了一堆照片过完瘾,给楚瀛发微信:我看到你的车了,好漂亮,它好漂亮哇哇哇哇哇/色/色/色/色 楚瀛:是你的了 :…………QAQ 楚瀛:生日快乐
:谢谢老公!谢谢!我开着玩一玩会还给你的! 楚瀛真送,他也不敢真要啊。他一个广告公司的小职员,开着小一千万的车去上班,那不是给自己找事儿吗。 开回家?那会被老爸揪着耳朵问他是不是花钱租车充大款泡妞了。 就算要炫耀也无人可炫,家中唯一知情的人是他堂姐,丁茵最不缺的就是车,顶多抬抬眼皮夸句颜色不错。 所以他只能开到没人认识他的地方玩玩,这车于他毫无实用价值,享受一下拥有的感觉足矣。 六点过楚瀛开着洗完的车回来了,敲他的门,问他准备好没有。 丁厌换了一条色系温柔的长裙,6.5cm的高跟鞋,长发飘飘;站在电梯里依偎着对方的肩膀,连他自己也不禁要感慨:好一双登对的俊男靓女。 比起这,楚瀛更关心:“你休息好了吗?” “自从你搬到我的对门,我昼夜颠倒的生活就没有停歇过。”丁厌说。他就爱有人陪他玩儿,在家玩或外面玩都行,楚瀛那里有书有电影还有不少唱片,他天天串门,一逗留便是一下午一晚上。 而且有了饭搭子,吃什么都变香了,熬夜是常有的事。 “你问我,我还想问你,你不用睡觉的吗?”他相信楚瀛补觉的时间一定比他短。 “我的精力比普通人充沛。” “呵呵,的确。” 丁厌原以为要是哪天真睡了,他们俩之间的氛围会变得尴尬,确切地说是他会万分尴尬;但此刻再见到楚瀛,又并无异样。 可能是他们用后面的姿势比较多,他没怎么注意楚瀛的脸,也就不会回想到那些限制级画面…… 不不不别想了…… 腿根无力的酸涩感陡然袭上腰间。丁厌咬着舌头,强行将那种“骨头架子快被颠散了”的身体记忆驱逐出大脑。 “今天你开车。”楚瀛的声音拉着他的思绪回归现实。 “你怎么不开?” “因为那是你的新车。” 丁厌是很想开一开超跑,但也没忘记问:“你好奇怪啊,买了这么好的车放着不开,还说送人就送人。” 楚瀛只说:“已经不适合我了。”如丁厌所想,这种车并不实用;所以他只在二十出头时喜欢这些玩具,新鲜劲过了再回头看,只觉得张狂浮夸,惹眼过头了。 不过本质上是他对车没有太高要求和极致狂热的爱好。 “恨你!”丁厌气鼓鼓道,“我仇富了。” 楚瀛:“但我还是很喜欢你。” “不听!”丁厌捂住耳朵。哼,花言巧语…… 来到浅蓝的车身前,他坐入先前浅尝辄止的驾驶座,在楚瀛的指导下调整好座位和反光镜,插钥匙转到底,听着发动机启动的愉悦之声。 丁厌忽然间停下手,手腕搭在方向盘上,额角靠上去,他注视着右手边的人,那张脸大约也如同这辆车,是万众瞩目、万中无一。 他突发奇想地问:“有一天你会不会也像对这辆车一样对我?” 楚瀛好似被问住了,略微不解地望着他。 “也许过几年,或几个月,你也会觉得我不再适合你了。”丁厌的眸光真挚诚实,他是真心想要知道答案,而非矫情自饰地为难对方。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你给人的感受是这样,没有什么能留住你。” 他的话声柔和,神情纯粹,言语直白明了。楚瀛的胸口缺犹如被钝痛一击,无以名状的苦楚随着呼吸弥漫在血液里。 “……是这样吗?” “嗯。”丁厌残忍地点头。 两双眼睛直视彼此,这是第一次,先闪躲回避的是他。 楚瀛退让道:“那你想要我怎么做?” “在我小的时候,我还有个好朋友。他比秦丞好多了,虽然同岁,却像大哥哥般照顾我,我粘人他也不嫌弃。每天放学,他都来我的班级外等我,我们一起上学和回家,中午还会去他家午睡。他会吹萨克斯,而我什么都不会,我们还一块儿做梦将来他成了音乐家,要给我留最前排的贵宾席位。 “但上初中后,这一切就变了。起先是体育课我们坐在操场边的石阶上聊天,我喜欢靠着他,然后就有女生过来问我们是不是一对。我很笨,没听懂,没过多久就有风言风语传我跟他是同性恋,而那些发育得早、高高大大的男生也聚集在周围嘲笑我们,开很下流的玩笑。 “然后他不再等我一起上学和回家,路上见到我,也不跟我打招呼了。我不懂,跑去他家找他,可是他连门也不愿意给我开了。我哭得好难过啊,比跟曲荷分手时还要难过,他妈妈下班看见我坐在门前哭,问我怎么了,我不敢说,自己擦干眼泪走了。后来在学校里,我看到他加入了那些吵吵闹闹的男生团体,他们一起踢球,追逐打闹,说话声洪亮粗犷。我就明白我是真的被抛弃了。 “说抛弃似乎也不对,朋友和谈恋爱都是双向选择。那就这么说吧,你们所有人,好像都有一个合理且冠冕堂皇的理由远离我。我不够像男生、我不够上进,总有一天,我也会不够有趣,不够漂亮。那时候你会和他们一样,离我远远的吗?” 丁厌抚摸着车内造价高昂的皮革,“你说你啊,应有尽有,无所不能。你的特权太多了,你甚至还能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世俗的物质和情爱,对你的吸引力和新鲜感,实在是很有限了吧。难道这辆车不够刺激不够美吗,但你依然舍得冷落它,免费送人也一点不心疼。” “我说这些话,不是在对你表达不满。你说你喜欢我,其实我也很喜欢你,最有力的证明是——换做别的任何一个男人,我都没法突破心理障碍和他们发生实质关系。但是你,我可以。我喜欢你,所以我更想问清楚,你能给我一个期限吗?你能够留在我身边的时间是多久?三年?还是三个月?” “我太害怕意外了,我想提前做足心理准备再和你成为情侣。”丁厌的手指溜进他的掌心,和他十指交握,“可以吗?” 楚瀛学习过人类有智慧以来发明出的最复杂的公式,以及解决各类深奥问题的思路,他从来都是最优秀的学生。然而他遭遇的绝大部分难题是无解的,它们像一个个光线透不穿的黑洞,一旦落入其中,便会终生囚困在黑暗里。 特权也好,天命也罢,处在他这个位置上,能用钱解决的困境确实不能算困境。 所以从他的角度看,丁厌的生活足够被称之为无忧无虑。 有父母亲友的疼爱,安稳顺遂,想要的东西不多,踮踮脚总能得到。没有深重浓烈的欲望或痛苦,是活在阳光底下的人。 但感情无法套用公式得到最终解,他自认为已经做到了力所能及之事去取悦一个人,可仍然起效甚微。 他想所有人都误解了,丁厌并不笨拙,反而相当通透;从最初就看穿了他的某些本质,所以和他周旋到今天,也只许诺他“我可以和你玩一玩”。 “我从没有抱着「玩」的心态和你相处。”楚瀛说。但与他的内心相比,口头表达是如此苍白和空洞,没有哪一种语言和词汇能够描述他此刻的心境。 丁厌是善良的,在他的眼神和脸庞上寻觅着答案,最终决定不再究根问底,摇晃着他的手道:“好啦,别这么严肃,我跟你开开玩笑啦。” 说着伏倒在他的身上,指尖摸着他的眉骨和鼻梁,“今天可是我的生日诶,你笑一笑。” 楚瀛捉住那只淘气的手,问:“那我们——” “嘘!”丁厌急忙抬起另一只手堵住他的下半句,“都说了不要严肃了。” 楚瀛苦笑。 “我涂了口红,就不亲你的脸了。”丁厌在他左手的虎口处吻了吻,珊瑚色的唇印附着在手背皮肤的纹理上,莹亮生辉。 “祝我生日快乐,快说。” 楚瀛满腹的言语情感浑浊而朦胧,有如扑朔迷离的浓雾,涌漫到唇边,在舌尖打着卷化作一句轻盈的:“生日快乐。” 丁厌欢快地笑着,手掌离开他放回车身;俏皮的眼神轻笼着他,对他说道:“你是Lily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男朋友,要好好珍惜哦。” 第40章 首饰盒01 当正式接受自己有了男朋友以后, 丁厌就不是很喜欢周末了。 这件事得从头说起。 众所周知,他当了二十多年的直男,在26岁生日的当天, 才意识到自己被掰弯了。 他的男朋友,高大英俊, 年轻富有, 家教良好且见多识广, 是千万里挑一的优质人类。——只有一个问题,也是最致命的问题, 他对他没感觉。 此处提到的感觉,就是指身体上的性吸引力。虽然不讨厌不反感, 但要他热情似火、胶漆相投, 那他也确实提不起劲……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某一个周六。 丁厌在衣帽间试穿一件刚收到的古董浴衣, 这是楚瀛在伦敦一场小型拍卖会上竞价所得, 具体价格他不清楚,但料想也不会便宜。 19世纪的欧洲曾小范围地流行过日式和服,有别于传统和服的繁复考究,欧洲人喜爱的是它雅致精美的刺绣和垂直的衣襟、宽袖带来的含蓄与神秘感;于是诞生了这种只作为睡袍的改良式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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