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可一点儿也不好看,”林予慈将剩下的创可贴放进了袋子里,一边将棉签扔进了垃圾桶,一边出声警告他,“别再破相了,知道吗?” 没听见徐引的应答,徐引正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 “回答我。”林予慈再次说道。 直到亲耳听见徐引说出“知道了”三个字,林予慈才满意地放过了他。 他带着徐引去食堂吃了顿晚饭,最后又将他送上了回去的公交车。上车之前,林予慈叮嘱他下回一定不许旷课,如果想来,只有周末才可以过来。 徐引终于得到了“许可证”,内心雀跃极了。在此之后的每一个周末,他都会准时出现在林予慈宿舍的楼下,风雨无阻,雷劈不动。 连陆追、卢晟他们都渐渐习惯了这个黏人小孩儿的存在,原本每周末几人会一起去校外吃烧烤,但后来一到每周日下午的饭点儿,他们都默认地将林予慈“借”给这个黏人的小孩儿。 虽然只是一时半刻的时光,但对那时的徐引来说,已是珍贵而不可多得的温暖。 在后来的十年里,他们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家庭变故、牢狱之灾,将林予慈和他硬生生隔在了一道高墙的两面。 与近七年的分离相比,这短短几个月之中,能够坐在同一张桌前吃饭、看着对面人的眉眼笑意的日子虽屈指可数,却指引着他走完了一段漫长而孤独的路,路畔总有心上人的名字,在岁月中给予了他最温柔的仁慈。 作者有话说: 林予慈和徐引的故事暂且就写这么多 下一章就回归主角啦
第45章 怎么不吹头发 回到湖景房后,陆哥他们去了楼顶的天台喝酒,秦殊忍着困意,去二楼的浴室洗了个澡。 他刚回到房间,毓文的语音电话就拨来了。 秦殊一边用浴巾揉搓着半长的头发,一边伸手接通了毓文的语音。 说来他也有段时间没和毓文语音过了,这小妮子之前玩“失踪”,一问,原来是跑去A市谈恋爱了。谈恋爱也就算了,乐队巡演日在即,她居然陪着新对象在A市呆了足足半个月,为此将行程一推再推。 毫无疑问,此举惹得公司众怒声一片。 听毓文那意思,她回H市两天,已经和卫蓬林吵了好几次架。 卫蓬林对她这种没组织没纪律的行为非常不满,毓文又不是逢吵架会退让的性格,但她也自知理亏,所以没等吵架升级,就假装“大人不记小人过”地被金浩给劝了下来。 “说实话,卫蓬林当初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他有什么资格来说我。”毓文冷笑了一声。 “别生气了,”秦殊宽慰道,“马上要巡演了,你就别跟他闹别扭了。” “是啊,不然他又在演出前十分钟抱着贝斯走了怎么办?”毓文再次冷笑了一声,“他也好意思说我。” 秦殊叹了口气,毓文说的,可不就是几个月前发生的?要没这事儿,秦殊可能还不会有退出乐队的想法。 他不想继续聊卫蓬林了,于是转了话题,问起了毓文恋爱的事儿。毓文向来认为“音乐重于泰山而爱情轻如鸿毛”,没成想这回这么叛逆,秦殊对此表示非常惊讶。 “这不是你的作风啊。”他说。 毓文耸了耸肩。 她说,最开始她就是觉得对方长得好看,还没那么“上头”,在她发现这人竟然很难追后,居然莫名其妙地产生了对方很迷人的想法。 “本来只是想谈个恋爱,结果和他越接触,我反而还越认真了。”毓文说,“觉得他哪哪都好。” 秦殊听得笑眯了眼睛。 这种情况,从都市恋爱剧的角度来说,毓文是遇到了“真爱”。 毓文说,新对象是在A市做生意的,她“追人大业”未半,对方却突然闪回了A市,秉持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信念,她毫不犹豫地追了过去。 啧,勇猛的女人! 不过秦殊没想到的是,毓文这个新对象,居然是在卢晟的生日派对上认识的。 前两天毓文跟他提了一嘴,他那时候还没来得及细问。 “他在A市工作,跟卢晟是怎么认识的啊?”秦殊有些疑惑,“能特意来参加卢哥的生日,那关系应该挺好的吧。”
“是啊我也奇怪,”毓文说,“听简阳那意思,他俩关系还不错。”简阳是她新对象的名字。 “……”秦殊沉思片刻,还是觉得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他和卢晟,也算是接触了一段时间。 无论是根据他的亲身体会,还是从卢哥朋友口中所听到的一切,他都觉得卢哥这人……似乎有点儿不太“靠谱”。 那他关系很好的朋友能靠谱吗? 这念头甫一冒出来,秦殊几乎立刻就意识到自己是有些先入为主了,如果这样说的话,那陆追、林予慈和祁阳岂不是都很不靠谱? 他深刻检讨了自己一番。 这样随意地揣测别人和别人的朋友,实在是不太礼貌。 而且毓文在这方面的心眼儿要比他多得多,想必应该也不会吃亏的。 秦殊趴在床上,听着毓文叭叭一通讲,连头发都忘了吹。 毓文在A市花了一周时间才追到她的这个新对象(秦殊:“才?”),随即两人在A市展开了为期一周的甜蜜热恋,前天毓文回到了H市准备演出的相关事宜,还是新对象坐飞机送她回来的。 去时雄心壮志,归时心满意足,秦殊还是有些佩服毓文的。 这丫头满嘴的“恋爱经验”,什么欲擒故纵极限拉扯以退为进的,说实话,他觉得比大学时的语言学课程还难懂。 毓文作为一年当中总是恋情不断的恋爱达人,她讲的那些个“经验”,可能确有一番道理,但对于秦殊来说,难度太高,实操性为零。 而且,他觉得谈恋爱这事儿,真心一定是第一位的。 这和理不理想主义的没什么关系,他认为,在任何感情里,没了真心肯定是走不下去的,即便真有什么所谓的“经验”“技巧”,它们也首先一定服务于真心。 不过,能看得出来的是,毓文最近谈了恋爱后状态也变好了,比之前写论文的时候精神许多,即便要面对公司里那群依依不饶的“豺狼虎豹”,也丝毫没影响她因为恋爱而变得甜蜜的心情。 啧,果然是爱情的力量! 正听毓文说着话的时候,秦殊忽然听到自己的房间门被敲了两下。 “回头再聊啊,”他连忙低声说,“等明天回去了我找你吃饭。” “嘿!”毓文正说到尽兴处,她瞪圆了眼睛,随后叹了口气,无奈地摆了摆手,“行吧,那就等你回来再说。” 秦殊有点儿愧疚地笑了笑,挂了语音后,他急急忙忙地跳下了床,踩在了地板的拖鞋上。 想到这个点儿来找他的,很有可能是陆哥,他又回头看了眼房间,把床单扯得平整了,才去打开了门。 果不其然! 秦殊一看到门外的人,就立刻露出了笑容,眼睛亮晶晶的,眼角和眉梢都弯了起来: “哥,你来啦!” “吃点儿夜宵吗?” 陆追穿着一身看上去就很舒适的深色家居服,抬了抬手里拿着的盘子,“贵宾服务,送饭上门。” 陆追自己都没意识到,每次见到秦殊时,他总是心情很好。 秦殊不禁笑了出来,他探着脑袋,看了看盘里的烤肉:“都是我喜欢吃的,谢谢,给你五星好评。” “不客气,”陆追忍了忍笑意,又特意说道,“放心,这都是没放辣椒的。” 闻言,秦殊脸上很快升起了一抹薄红。才和陆追他们相处两天的工夫,他便已然放弃了假装自己能吃辣的想法。 因为每顿饭菜都吃辣,他的胃真的受不了! 昨天下午吃“鱼宴”时,他就已经“投降”了,林哥还贴心地给他点了几道口味清淡的菜,笑着说,吃不了辣应该早些跟他说的。 听了这话,秦殊还是有点儿不好意思的,但舒服的胃告诉他,不吃辣果然还是明智的选择。 接过烧烤后,秦殊忽然想起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了,哥,明早几点走?” “吃完早饭走,大概九点左右吧。” 说着话时,陆追注意到秦殊的头发是湿漉漉的,耳侧的发梢还在往下滴着水,顺着白皙细嫩的颈侧流下去。他皱了皱眉:“洗完澡怎么不吹头发?” “忘记了,我等下就吹。”秦殊将门拉开了一些,“哥你要进来坐会儿吗?” “我就不进去了。”临走前,陆追顿了顿,说道,“晚上气温很低,这会儿就去把头发吹干,不然容易感冒。你房间有吹风机吗?没有的话去我那边拿。” “有的有的!”秦殊连忙点了点头,一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面前的人。 他觉得陆哥真的好可爱啊。为了叮嘱他吹头发,说了这么多话,一点儿也不像他平时冷酷的样子,反倒像个…… 操心的大哥哥。 啧。
第46章 我们的日子还长着呢 在红湖山庄的最后一个夜晚,秦殊竟然有些失眠了。 这对于他来说有些不同寻常。与众多“昼伏夜出”的音乐人不同,在大部分的时间里,秦殊的作息可以称得上是非常健康。 和自制力什么的没太大关系,这只是他根植于心的生活惯性罢了。 小时候和奶奶在乡下住了六年,每日看着太阳东升西落、连朝接夕,对于时间的流逝,他会分外敏感。 男孩儿坐在家乡田野的高地上,随意摇晃着双腿,手中捧着一本曹文轩的书,书被他保存得平整又干净,封面儿上写着——《红瓦黑瓦》。 他一看往往就是一下午,偶尔看得累了会抬起头来,举目望去,入眼尽是家乡素朴的颜色。 清晨的家乡,是飘扬着的寂爽的微风,是活泼的绿。 午后的家乡,是弥散着香气的粮草,是绵柔的黄。 傍晚的家乡,是荡漾在湖心中的鹭草,是肃深的紫。 时间,在他的眼中是有色彩的,而夕阳,是他认为一天当中最美妙的时刻。 夕阳如同一张轻柔的网,大自然的生花妙笔为其穿针引线,织就成一片片瑰丽浪漫的晚霞,夕阳的光线映照在田野中人们的脸颊上。 而夜渐已沉静。 明亮的星总遥遥地挂在窗口,如万物的保护神,陪伴着他进入了梦乡。一夜安稳,清早的第一抹意识,是晨光洒在他脸上时微痒的触感。 周而复始。 但今日似乎与往日都不同。 翻来覆去、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后,秦殊直接从床上坐起了身,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眼时间:一点四十七分。 反正也睡不着了,在床上硬挺着也是难受,不如起床给自己找点事儿干。 来红湖的前一周,宁澄——也就是他签约公司的经纪人,给他打了通电话,问他要不要给电视剧写ost,秦殊还没有给他答复。 听宁澄的意思,剧方是有意向让他作词作曲,但最后,可能会找一位流量歌手来演唱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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