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古族有个说法:头盔护命、胸甲护魂、好靴子能带人脱离危险。所以这三件套东西并没有多么珍贵或者价值高昂,更多地只是在表达祝福。达贡将这三件拿回来给父母看,托蒙德检查了头盔和胸甲,只说它们中规中矩、不好不坏。倒是那个能够护住脚踝的棕色软皮靴子得到了他的夸奖。 “如果我没看错,这是用泥魔的皮做的,我认得这个纹路。我在盖魔城地下的无尽迷宫里遇到过这种恶魔,相当难对付。”托蒙德说道:“它体型巨大,身高两米多,全身覆盖湿泥,不怕火焰和酸,武器砍上去效果也很差。它能在土地、泥地、沼泽和水域自由行动。全身上下唯有胸口这一块露出皮来,算是个小小的弱点。” “让我猜猜,你就是那个刺穿了它的胸口,将它杀死的英雄?” 托蒙德摇摇头,看着科罗娜说道:“你猜错了。泥魔穿着胸甲,挡住了胸口,就像坚古族人要穿着全身防护的盔甲一样。我用长矛刺穿了它的眼睛,然后切开了脖子,才把它杀掉的。可惜,当时还有许多敌人,我没机会去收集战利品。泥魔胸口的皮做成衣服可以防水,做成鞋子就不怕陷进泥里。” 达贡眼睛一亮,问道:“这么厉害?那我遇到泥坑,就可以直接走进去了?” “傻瓜,肯定不行。你不要相信这种夸大的宣传,不要相信任何物品拥有避免危险的能力。泥魔皮的鞋子只能减少你陷入泥中的可能,或者在你淹死在沼泽里之后完好无缺地浮上来,等待下一个使用者。能够救人的只有人,有的时候只有你自己。” “别说的那么吓人。”科罗娜摇摇头:“秘纳米利斯的精灵肯定会保证精英学院的安全,达贡在那里不会有危险的。” “我只是说说道理,又不是在诅咒。”托蒙德摇摇头:“你们两个还是去集市看看吧,别在这里烦我。对了,带上你找到的那两个元素结石,换点钱给自己添点衣服。” 战胜大喇叭蜥蜴之后,达贡依靠星盔的指引从蜥蜴的头盖骨里找到两个被大量神经覆盖的石头,拿回来给托蒙德看,鉴定为元素结石。一些能够使用元素力量和发挥法术效果的生物有可能产生这种结石,具有储存和控制元素能量的功能。 自然界中的元素分布不均,在一些特定的地形地貌上会富集,有时会沉积,变成元素晶石、元素积碳、元素雷云。如果在生物体内,那就会是元素结石、元素骨瘤、元素精血。 两种元素沉积物相比较,生物体内元素结石的价值要低很多,主要是因为杂糅。自然沉积一般与地形有关,地形和元素有对应关系,所以会纯净一些。生物要释放法术的极少是单元素法术,结石内部往往有多种元素,这让它的使用效率低下。 毕竟这些元素沉积物要么用来辅助修炼,要么用来给符文器、艾恩石等补充能量,当然是纯净、单一的元素更好使用。托蒙德根据自己的经验,觉得每块元素结石能够卖上四五十金币也就差不多了,可以换点普通的衣服和生活用品。 除了元素结石之外,钢铸夫妇家里没什么东西可卖,他们都不是手艺人。托蒙德虽然什么都会一点,但他身体残疾,有心无力,这些年也就没有积累。而妈妈说自己的手艺是种地,打粮食总能比别人多,饲养牲畜也能比别人家更壮。达贡回忆曾经的伙食,再看了看自己的肌肉,确实感觉她这门手艺很有水平。 集市会连开四天,第一天肯定特别热闹。坚古城的居民都有需求,他们也拿出了自己的手工艺品。符文器是最受欢迎的,也是价值最高的,集市的三个入口都有专门的商人给符文器估价,身旁还放着堆满金币的箱子。 “是人类的金币,又薄又小,有点不值钱。”科罗娜看了一眼,趁这个机会给达贡讲一些外面世界的知识。“精灵的寿命最长,大家都认他们的金币。咱们坚古族的金币品质最好、做工最好,价值也高,但外面有许多仿冒的,你得瞪大眼睛看。人类和其他种族的金币参差不齐,质量不太稳定,用的时候就要多加小心。我听说半身人使用一种纸钱——纸能当钱?我从来没敢用那种钱。” 外面的世界很大,大到没有一个坚古族人敢说自己去看了所有的地方。科罗娜原先在坚古城外的边缘平原耕种,主要以燕麦、南瓜、冬瓜和黄瓜为主,见过来来往往的很多商人,但也仅限于此。最远处,她去过啤酒镇,就在坚古城东南一百五十里的地方。而磨盘城,也就是坚古氏族会议以及推选王所在的都城,她也没有去过。 这一次来坚古城召开集市的商会叫做“金狗”,其标志就是一只盘坐的金毛犬,吐着黄金——其实是青铜——的大舌头,精神奕奕、憨态可掬。不过在交易中,这里的商人都含着獠牙,总想从坚古城居民手中多赚些钱。“这个价格我没得赚,”他们常常这么说:“你要觉得不合适,那就下次再买/卖吧,千万别伤了和气。” 如果封城令不解除,下一次集市可能要在二十年后,那也太久了。坚古城人可能会犹豫许久,但最终大部分还是会以稍显失望的价格成交。金狗商会的商人们脸上一直挂着微笑,是那种温和、谦虚的微笑。他们挣到钱了,心里快乐就行,没必要让别人知道。 达贡和科罗娜找了一家收售元素晶石的商户,让他鉴定结石。那商人是个几乎秃头的半身人,小小的脑袋上戴着大大的显微镜。在仔细观察和称重后,他还专门问起这两个结石出自什么生物。 “四十金币每个,非常公道的价格。”那半身人拿出一种棕色的软纸,就准备将结石包起来。 科罗娜觉得还有谈价格的空间,于是费了一番口舌,将这一对元素结石卖到100金币。有了这一百金币,就可以让达贡的装备更好一些了。
第60章 啊,太阳 穿戴整齐,精神饱满,达贡即将踏上旅程。从坚古城到秘纳米利斯,几乎相当于从世界的南方到北方。即使一路顺利平安,也要八个月之后才会进入精灵的领地,这一路的舟车劳顿将是达贡从未体会过的感觉。 好在“金狗”商会派出的这一支商队常年在这条南北线上活动,他们的经验丰富,而且对坚古族人比较友善。据说,“金狗”是唯一一个能够沟通坚古族人南北两大聚居地:犬齿要塞和磨盘城的商会,它有三支规模在五十人左右的商队,常年往返与这两个据点,深受坚古族人的信任。尼尔家族将达贡托付给他们,也是看中了这份信任。 早晚都要走,就不必拖拖拉拉。达贡先与父母告别,然后再去领主府做一个简短的寒暄,便拿上证明身份的血统证书与个人玺戒,独自前往出入口。两个家庭给他准备了满满一背包的东西,从后面看上去仿佛是一个坚古族人扛着另一个坚古族人。 “你只能从这边走,所以你是避不开我的。” 熟悉的声音让达贡脸上重现笑容,他向着黑暗的角落招了招手。“多玛,谢谢你来送我。只是你的脸若能漂亮一些就好了,我也能多保留一些美好的记忆。” “你应该去创造美好的记忆,停止试图在我身上占便宜的想法。”多玛从阴影中走出来,与达贡依次撞击手肘、肩膀和额头。“挺不舍的你走的,但你留在坚古城只会耽误那些善良的女孩子。” “你去拯救她们啊!” “我还真的要去。”多玛摸摸自己塌陷的鼻子,摇摇头说道:“下周我就被安排去和火谷家的女孩相亲。唉,肯定没有结果的事情,偏要浪费时间。我宁可去完成狩猎队的额外任务,还能多挣点钱。” “呵呵,你还是去相亲吧,让你家里人少操点心。”达贡左右看了看,然后放下背包,从内侧打开一个口袋,从里面掏出个小皮囊。 “这里是一百金币,领主给的,你拿着时不时给我家买点东西送过去。” 多玛摇摇头,根本没有接这些金币,直接将它们推了回去。“你要真信得过我就别给我钱。一百金币够干什么的啊?我肯定会给钢铸夫妇送东西的,然后我给你记账,你回来再给我钱。若是你不能好好生活,挣得还没我给的多,那就丢人了啊!” “那你好好记账?” “肯定的,你放心。有句话是亲兄弟明算账,我记得越仔细,给得越坦然。” “嗯,这样更好。”达贡将金币重新装好,扛起背囊,两个人沿着领主府前的大路向城门方向前进。 集市结束之后,这里又恢复了平静,只是大家还在体会能够与外界沟通、换到自己所需时的快乐余韵。坚古城的居民多了一个话题,那就是封城令要不要提前结束。前领主艾格已经去世六十年,如今他送回来的养子达贡要走了,那他送回来的封城令是不是也可以走了? 只是想要全面解封还没那么快,尼尔家需要所有辅助家族的一致同意,这才好推翻前领主的决定。能不能成功,何时成功,已经不关达贡的事情了。尼尔家族的人忙于政治,没人来送达贡,那他就让好兄弟送到城门前。 领主府的近卫拦住了多玛,他不能继续向前走了。两个人在金狗商会堆积的货物中间做最后告别,然后一个人向地表,一个人向地底,相互分开。在达贡的坚持下,多玛先走出视野,他才会钻进通道,这样还可以多看看坚古城两眼。没想到多玛吹响口哨,叫来俊龙,三两下就跑得没影,于是达贡便没有再拖延的理由了。 封城令下,坚古城与外界连接的通道都是极为狭窄崎岖的羊肠小道,一次只能让一个坚古族人收腹提臀通过。为了召开集市,尼尔领主秘密对窄道进行维修,拓宽部分瓶颈,并在头顶上架了一条钢缆,用于吊装货物。金狗商会就是用这条钢缆将货物运进来,现在又要将收获运出去,城门附近堆积的箱子就是他们这两天要完成的工作量。 “先让那个矮人王子出去。”商会的人早就做出了安排。“让他出去晒晒太阳,也熟悉一下商队的环境。还要在路上走大半年呢,多磨合就能少出乱子。” 于是达贡直接挤进货物搬运的序列里优先出去。他在通道里走,背包就吊在钢缆上,用一根绳拽着走。 狭窄的通道难以通行,不过周围岩石紧密地包裹过来,如同大地母亲拥他入怀,是一种熟悉的安全感。通道的前方越来越明亮,很快就超过了火把、提灯甚至地底的岩浆,那应该就是“太阳”的力量了吧? 转过一个弯角,隧道已经很亮了,但这种白晃晃的亮光似乎还在加强。达贡怀疑它有没有极限,心里便有些发虚,好像那个太阳正在对他使用“烁”符文一样。第一次,达贡觉得脚下有些发虚、发软,觉得亮光笼罩的外面充满着可怕的危险。有一瞬间,他想逃离,回到熟悉而且充满亲情、温情的地下城市中去,但是属于武者那种不服输的尽头让他抬起左腿向前迈,再抬起右腿跟上去。 转过最后一个弯,达贡看到了洞口。阳光从洞口斜射进来,仿佛十多条柱子。肉眼清晰可见的灰尘在柱子中飘飞浮游,一切都变得更加清晰、多彩。在洞口外面,不再是地下环境中紧接着的另一个洞窟或隧道,而是广阔的大地。那如同虚空一样宽广、无顶的环境,给了达贡无边无际地不确定感、不安全感。 他咕嘟一声咽下口水,努力隐藏双腿的颤抖,使劲拽了一下绳索。背包滑过最后一段距离,达贡赶紧将它解下来,然后把猎首斧拿在手中。洞口外面充斥着欢快的笑声,还有些口哨和滑稽小曲的动静,应该是金狗商会的众人。但达贡只当前面是洪荒猛兽,手里提着武器才能放心。 跨出洞口的第一步,达贡就被太阳直接“攻击”。接近正午的夏季烈日狂暴且不近人情,毫无温柔,毫无谦虚,将炫目的光线与灼肤的热浪扣在达贡头上。眼泪忽的一下就流淌下来,达贡赶忙用一只手在眉毛上搭起凉棚,制造一点阴影出来。 六十年,达贡没见过太阳。或许这样说不太准确,因为从盖魔城送回来的路上,襁褓中的达贡或许见过太阳。在烈日之下,达贡努力但缓慢地慢慢睁开眼睛,盯着脚下的地面来适应外面的亮度。朦胧的视野中,一个脆弱而摇曳的白色物体吸引了他的注意,它在风中摇摆,仿佛在欢迎和鼓励达贡来到地面。那是……花吗? 深吸一口气,达贡可不想变成小野花一样脆弱的生物,他是个坚韧的坚古族人,是武器大师的儿子和徒弟。他的母亲就曾在外面的土地上、太阳下耕种,他肯定也可以在外面的土地上、阳光下生活。 移开眉毛上的手,达贡看到了地平线,看到了远方的山脉和绵延到脚下的峡谷、平原。壮美的景色令他震撼,他没想过空间居然可以有这么大的距离,坚古族的眼睛居然能看到那么远的地方。然后,他看到了天空,蓝色的、无边无际、没着没落的巨大空间让他立刻头晕目眩。那个时侯,地面似乎要掉入天空,坠落和旋转的感觉从脚底涌上头顶,达贡一下子失去了平衡,一屁股坐在地上。 “哈哈哈哈,结果出来了,矮人王子摔了。” 笑声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胃里翻江倒海,达贡觉得非常难受,同时也有点委屈。他没见过天空,没见过太阳和云,没有见过如此光亮的环境,不适应是正常的。那些人笑什么? 不过,自己的确是摔倒了,倒也值得一笑。就像父亲说的那样,他们笑是得到了快乐,失误了爬起来得到的是经验教训,同样也是快乐。 “那就都乐吧。”达贡晃晃脑袋,然后在地上跺跺脚,用手拍拍、摸摸,外面的大地暖和一些,但一样坚固、厚重,肯定能支撑我一个坚古族人。他心想,刚刚让我摔倒的不是这一贯的大地,也不是遥远的天空,只是我自己而已。刚才我要摔,现在我要起,我要还站得又直又稳,谁还能阻止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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