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站了起来,咽了口唾沫,胃里也不再难受。站得稳了,视野便也开阔许多,他这才注意到自己位于一处缓坡上。坚古城的侦查隧道藏身于几块大石之间,四个坚固的近卫在四面把守。长满青草和野花的缓坡下,二三十头细腿高脖的四足动物被拴在石头桩子上,它们旁边是并列的两排共十辆四轮大车。 吐着金色舌头的金毛犬旗在车队的最前面和最后面飘扬,整个商队大约有二十名人类,六七个半身人以及四个坚古族人组成。一个土黄色头发的半身人站在酒桶上跳舞,有些人从他手里拿走纸片兴高采烈,有些人则空着手远离他骂骂咧咧。这个半身人在那边嚷嚷着“矮人王子、矮人王子”,让人觉得聒噪。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在广阔的天地间高声吼叫: “我叫达贡·奥力森·尼尔,坚古族人,我不是矮人王子。” “太阳笼罩的大地,我来了!”
学海深愁
第61章 你的名字 达贡在太阳和天空下面眩晕了一会儿,然后慢慢适应。适应之后,他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坚古人。 “矮人王子,你暂时住在那边的马车上。” 土黄色头发的半身人脸上长满痤疮,一大一小的眼睛下面是浓重的黑眼圈,他说话的时候会露出歪斜残缺的牙齿,有这样的面貌这不难理解,因为他总叫达贡为矮人王子,这让达贡很想在他的脸上来一拳,击碎更多牙齿,顺便打爆那些痤疮。 “我的名字是达贡·奥力森·尼尔,我不是什么王子。另外,我是坚古族人,不是矮人。” “如果你不是王子,那我不在乎你叫什么名字,除非你愿意额外给钱。”那半身人说道:“现在叫你矮人是为你好,让你好好适应适应。我刚在坚古城赚了钱,怎么会不知道坚古族这个名称。来,达什么贡先生,我是什么种族的?” “半身人。” “对,对对。你不可以是矮人,但我可以是只有半个身高的人?” “对不起,应该称呼你为霍比特……” “嘘!闭嘴!那个称呼只有我们自己能够称呼自己,你们这些外人不能用。”半身人摇摇头说道:“我叫托比,现在我来给你上一课。” 托比一挥手,从衣领后面抽出一杆小三角旗,红色的旗面上写着“童叟无欺小精灵”几个字。他走在前面,领先大约半步左右的距离,充当达贡的导游。 “我在金狗商队已经呆了十一年,只要能赚钱,你叫我什么都行。你是矮人,我是半身人,那些是人类。精灵在北方,而精灵和人类的杂种叫做半精灵,精灵和什么的杂种都教半精灵,但是和兽人的杂种叫做半兽人。对了,嘴唇和下巴能长胡子的半身人被叫做侏儒。你说这里面有一个好名字吗?” “人类和精灵还好。” “好什么啊!你想,人类就是没特点,大概是人那个类别的,仅此而已。人类两个字突出的重点就是:没特点,不重要。这就像你看地上的泥巴,它就是泥巴,不是陶土、不是黏土,就是泥巴。至于精灵,大概就是得了精神病的灵魂,也不怎么样。你觉得他们的名字好,是你把他们想的太好了。难道你叫他们美人,他们就一定美了?我不这么认为。” “照你这么说,这世界上就没有名字正常的人?” “你错了。每个人都很正常,但你在别人眼中的标签不正常。别人怎么叫你,其实是在找你身上能够被他理解的某个特点。叫你矮人,是因为你的矮能够被他们理解,其他的他们一无所知。你不需要为他人的无知而愤怒,那纯粹是浪费时间。不如挣钱,不如挣钱。” 托比摇晃着脑袋,此刻他仿佛一个正在讲述人间重大哲理的思想家。 达贡看着托比的神态,觉得他很有趣,果然半身人都是欢快和活泼的吗?“托比,我仔细想了想你的话,觉得很有道理。如果每次别人叫我矮人、矮子或者其他称呼我都生气的话,那我一整天都不用干别的事情了。” “是这样的呦,矮人王子。” “嗯……好吧,随你吧,烂牙仔?” 托比激动的挥舞旗子,手舞足蹈地唱着:“欢迎来到金狗喔,我们都是贱骨头;吃完上顿想下顿,喝完菜汤就想肉。杀人放火干不了,黑吃黑都被识破喽;无奈只好四方溜,低买高卖揩点油……” “闭嘴,托比,你这臭小子就会到处败坏我们的名声!” 循声看去,一个戴着宽大遮阳草帽、手里拿着烟斗的消瘦男子抄地上吐了一大团褐色的唾沫。他穿着白色的无袖短褂,圆领和腋下已经被汗水湿透,还有着往短裤方向蔓延的趋势。 “我是杰洛斯·布维,商队头目,这里所有事情我都说了算。达贡·奥力森·尼尔——我相信我的记忆里没错——欢迎你来到我管理的商队。”他向达贡伸出手来。 握手是人类的礼节,坚古族人基本不这样。在握手的时候,达贡发现这个杰洛斯的虎口以及小指附近的掌沿有丰富的老茧,这说明杰洛斯很可能是一个使用双向持握武器——比如匕首——的老手。 “我们一般不运送旅客,因为旅客往往事情多、赚的少。但是,我们必须尊重尼尔家族的地位,以及矮人氏族会议的要求。接下来几个月,你将跟随我们商队踏上北进的旅途,大概七到八个月之后就能到达秘纳米利斯。” “你是商队的客人,只是我们没法给你准备一个带有床铺的专门客车,但我们经过努力,还是调整出一个位置来。”杰洛斯摆摆手,将托比赶走,然后带着达贡走向车队倒数第二辆四轮货车。 “拉这辆货车的是两匹温顺的母马,车子会很稳,你就住在这里,在两排箱子中间。”杰洛斯用手指在车厢后部画了一个圈,那个圈里暂时什么也没有。“我们会给你毯子、睡袋、枕头,一盏提灯。车厢上会用帆布盖一个篷子,等出发的时候就能完工。你有两个瓦罐,用来盛每天的食物,我们会给你勺子和叉,没有刀。你还会有一个水囊,自己别忘了灌水。” “将所有货物从坚古城的小道里运出来再装车可能还要两天,因此在第三天的时候我们出发。晚上你可以睡在车厢里,也可以随便找个什么地方。但你要记住一点:商队里面我说了算,其他人答应你的事情都是狗屁。捂好你的钱袋子,别给他们任何人。你如果被骗了,那这一路上的麻烦还得我给你擦屁股,这会让我心情很不爽。” “你呢就在这里好好住着,尿尿直接往车外甩,拉屎就跑下去道边解决,然后跑回来追上车。我们的速度不会很快,但也不会慢下来等你。如果路上走丢了,我们绝对会把你的行李送到精英学院,你自己就想办法。” 杰洛斯用一个小木片抠着烟斗,发出嘎啦嘎啦的声响,随后他又拿起来吹吹,噗嗤噗嗤的。他在等着达贡说话,最好朝他发顿火,这样他就有理由拒绝这单生意,或者向雇主多要钱。等了一会儿,达贡只是看着他,仿佛知道他还没说完似的。 “日出时就上路,到了日落休息,中间一般不停。早上备好中午的饭,或者你等晚上吃也行。沿途我们会经过几个市镇,每个停留一般在三天,绝不会超过五天,那时你可以在附近活动活动。但是我们不会派人保护你。” “我们是商队,不是佣兵,这些人都是做买卖的,能够保证不被狼叼走就很不错了。遇到穿破衣的强盗或者穿铁皮的强盗,我们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因此没有余力额外保护你。你可以自己花钱雇佣护卫,或者招募愿意为尼尔家族服务的坚古族人。只是这一应花销都由你自己搞定,出了事也与商队无关。” “如果你想额外要点什么,那就额外掏钱。由于咱们要相处的时间很长,我就善意的提醒两句:别着急。走走看看,能适应就适应,能忍就忍。你想在商队里过的和领主一样,出再多的钱我们也办不到。看好自己的东西,我能保证商队里没人敢偷东西,但靠近城镇就得小心一点。我暂时想到的就这些,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能给商队干活儿挣钱吗?”达贡拽拽胡子,说道:“我是个猎人,捕猎的能力很不错。” “哈哈,哈哈哈哈!”杰洛斯突然笑了起来。他一边笑,一边摇头,倒也没耽误从袋子里捏了撮儿碎烟丝放进烟斗里,然后在身上摸燧石。他的烟斗内侧有一边镶嵌铁片,只要用燧石磨打,就能引燃烟丝。 吧嗒吧嗒吸了两口,杰洛斯最终摇摇头:“不行,没活儿给你。你老老实实呆在车上,别给我添乱,这就是最大的帮助。我听说你没离开过坚古城,也就是说你没来过地面。这地下的猎人到地上来还能抓到猎物?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不要猎人。” 达贡想了想,说道:“我在车上坐着,白天能睡觉。到了晚上,我可以在黑暗中视物,帮你们守夜。” 杰洛斯皱着眉头想了想,缓缓吐出一口烟,然后点点头说道:“行。只要你白天不下车乱跑,晚上就在营地里守夜,那我愿意为每个安然度过的夜晚给你一个银币。钱不多,多了也没有。你可以不干……” “我干了。”达贡一甩肩膀,将背包甩到车厢里,然后说道:“若是八个月一点收入没有,那就是在浪费我的生命。” “嗯,这挣钱的劲头倒是符合金狗商队的传统。达贡,挣了钱别赌博,买点吃的用的都行,你可以去找地图头,就是那个在车队前面给马修蹄子的家伙。对,没头发,头上有烧伤的结痂。他是商队的管家,能给你公道的价格。” 达贡点点头,他觉得这个商队到处都充满了新鲜和惊奇。
第62章 部分金狗众 不到半天的时间,“矮人王子”已经成了达贡的代号,仿佛这四个字比“达贡”这两个字更容易记忆。 按照托比的理论,他们都是些笨蛋——达贡在心里想。被人叫做矮人王子也不是全无好处,因为自己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搭理或者不搭理。若是重要的事情,反正他们最终会想起“达贡”这个名字,而商队里有重要的事情吗? 达贡一直在观察,或许只有将货箱绑结实以及领工资这两件事是重要的。真正离开坚古城还需要两天,但是搬运那些箱子只需要半天,或者最多一整个白天,而商队表现得拖拖拉拉,速度明显太慢。 他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他在忙着布置自己的小窝。那是个占地大约四分之一个四轮马车的角落,如果躺下还不能伸直腿,如果站着就会顶到帆布篷子的狭小区域。有两个长方形的板条箱在他的左面,六个麻袋在他右面。幸运的是,箱子里装的是鞋、麻袋里装的是衣服,它们基本不会散发味道,也不会在晚上塌下来砸坏达贡的鼻梁。 说错了,应该是白天。白天才是达贡睡觉的时间,晚上他要为一个银币而守夜。 现在正值夏日,白天非常暖和,因此车厢里的小空间不需要考虑保暖。达贡在车板上铺了一层毯子,再把背包挤在角落,保持它的稳固和安全,小窝基本就成形了。之后,他便耐心调整背包里各项工具的位置,将它们按照常用的程度重新排列。放在最外面的毫无疑问是家传的矮人锅,旁边是洗漱的工具盒。 将这里布置好后,达贡就开始观察金狗商队的成员。杰洛斯是他们的头目,每当他下达指令的时候,都能得到立刻执行,不过他很少这样做。大部分时间他都在遮阳伞下抽烟、喝茶,手里拿着一本没有名字的书,聚精会神地看。达贡借一次谈话的机会问起那本书,书名居然是《大帝传》,但是杰洛斯不说到底是哪一个大帝的传记,只让达贡自己猜。 商队中最活跃的是托比,几乎什么地方都有他的身影。在大家打牌时,他会负责计算筹码;在装载货物的时候,他会去计算乘积。他总是会参与商队的所有活动,并在其中使用自己优秀的算术能力。 地图头迈普是最没有存在感的家伙,除非一直盯着他,否则一转眼就不知道他去哪里了。这个头顶上有红色烧伤疤痕的老头儿非常不耐热,总是躲在阴影里,甚至藏在马肚子下面都有可能。对于他的神出鬼没,大家从不费力去找,直接喊名字把他叫出来就行。迈普负责掌管商队的账本,大家可以把钱放在他那里,由他去放点债。商队总是走相同的路线,放债还能多一点收入。 商队中的半精灵小姐苔丝总是抱着她那把巨大的反曲长弓,腰上挎着的箭囊里时刻带着十二根笔直的精灵箭。她似乎不怕热,只需要一顶带斑点的白色头巾就可以遮阳,然后坐在车队最高的地方一整天、一整天。她唯一的特别需求就是喝水,她比别人多四个水壶,而且总是由杰洛斯负责为她添满。苔丝小姐目光锐利,但不伤人,达贡就没感觉到她在瞄准或威胁自己。这样的弓箭手非常可怕,达贡给她下了评语。 商队里还有几个矮人,其中詹齐和索洛多·巴特兄弟分别是铁匠和车匠,桶箍夫妇能够鉴定、维修和打磨宝石,还是相当不错的金匠和裁缝。他们是车队里的手艺人,坐在一辆加装了额外弹簧的车里,每日的工作就是翻新、维修各种东西,好在下一个市镇里卖掉。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不喜欢与达贡交谈,除了名字之外什么也不透露。 鲁西加·龚特,这个没胡子的胖乎乎坚古族女人是车队的厨师,她同时还是皮匠,也会牙雕和骨雕。她长着灰蓬蓬的头发,这个颜色在坚古族中比较罕见,据说她的祖先来自更深的地底,曾被魔物影响过。鲁西加总是穿着脏兮兮的黑色皮围裙,坐在火炉边,或者削食物材料往锅里扔,或者缝皮子钉鞋然后往工具框里放。她的视线从不离开为大家做饭的锅,那种紧张地状态如同保护幼崽的母兽。她倒是不介意和达贡聊上两句,但在第三句就会转移到菜谱之类的话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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