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云下意识地绷紧肩膀,后退了半步,又在十几秒后忍不住笑,主动走回黑狗的身边。 没什么好害怕的,他想。只是一条和他一样孤独的乖狗狗。 趁着林姨在三楼打扫卫生,他去厨房弄了一点炖肉,以很放松的姿态蹲在家门口,喂给狗子吃。 黑狗吃得呼噜呼噜的,看上去确实饿得不轻。沈暮云又摸了摸它的头,从它皮毛里感觉到了真切的体温,和头顶的艳阳一样朝气蓬勃。 下辈子投胎当一条狗吧。他又想。 他在路边随意盘腿坐下,看着黑狗愉快地进食。很快,炖肉吃完了,狗满足地舔舔嘴,重新靠过来,紧紧贴住沈暮云的手臂,用黄色瞳孔直勾勾地盯着他,似乎在渴求一个拥抱。 坐下来之后,一人一狗几乎差不多高。 沈暮云尝试般的伸出手,揽住黑狗厚实的背。后者立刻开心地吐出舌头,将脑袋靠在他的左胸处。 “抱歉,上次把你当成了幻觉。”沈暮云闭上眼,抱着狗晒太阳,“我应该早点给你准备好吃的。” 狗呜呜两声,隔着布料舔了舔他的红痣,然后不再动弹,安安静静地陪他享受宝贵的静谧时光。 “真乖……” 沈暮云微微低头,在黑狗的前额印下一个吻。 黑狗似乎僵了一下,喉咙里发出极为急促的喘息声,用力贴上沈暮云的身体,狗脸上绽开了毫无攻击力的笑容。 …… 在某些传统文化里,黑狗是忠诚、至阳、驱邪的代名词。 沈暮云陪着邻居家的狗晒了一小时太阳,感觉自己像一床潮湿沉重的被子,终于被晒干了所有发霉的水分,重新变得轻快、温暖、蓬松。 或许真的是黑狗帮他驱赶走了看不见的“邪气”。沈暮云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这个念头。 他站起身,目光温和地注视着狗,而后者极度克制地回望着他,黄色瞳孔深处藏着永远不会展示出来的狂热与兴奋,急促的呼吸也掩盖在天气炎热的借口之下。 小动物总是能让人放松警惕。 沈暮云没有察觉到异样,反而觉得眼前的狗子看上去很聪明、很通人性,于是又伸手摸它的脑袋,自言自语般跟它说:“下次如果肚子饿了,就过来我家找我。” 狗:“汪!” 沈暮云立刻用食指抵住狗嘴,教育道:“嘘……不要叫得太大声,旁边还有一户人家,他们也许会生气。” 狗用力点头。 沈暮云笑,和黑狗握了握手,再以人类的方式郑重向它道别。狗子像是什么都懂,就蹲坐在路边,又用那种专注的、极通人性的视线凝望着沈暮云,直到他重新回到家里。 沈暮云跟厨房里的林姨说:“阿姨,如果邻居家的黑狗过来,记得给它喂点好吃的。” 林姨应了一声,笑道:“就是那条送信的大黑狗吗?我特别喜欢它,如果它来,我一定喂它。” 沈暮云:“晚点我会下单一包狗粮,可以混着肉一起喂。” 林姨:“好好,我记着。” 沈暮云又往门外看了一眼,见大黑狗还蹲在那里,便朝它最后挥了挥手,然后迫切地大步往三楼走,几乎称得上急不可耐。 难以置信——他忽然有了画画的灵感。 那幅草图已经卡了他整整一个礼拜,每次站在画框前,都会有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捏住他的脑子,榨干他所有的创作冲动。而今天,他和大哥聊了往事,又遇到了邻居家的大黑狗,堵塞在脑中的东西似乎突然之间被撬开了一条缝,让被阻碍的灵感疯狂往外涌。 沈暮云呼吸急促,手心冒汗,甚至感觉到额头在发烫。 他用力推开画室的门,冲到画架前,从画桶里抽出调色盘和颜料,开始疯狂调色,然后毫不犹豫地往画布上涂抹色彩…… …… 三楼画室的灯亮了一整个通宵。 一直到东边的天泛起蒙蒙的亮,沈暮云往后退几步,汗淋淋地放下画笔,右手因为长时间动作而酸痛不已,双腿几乎沉重得无法支撑重量。 他满手的颜料,痴痴看着眼前的画,打量着每一块恰到好处的底色,却迟迟无法进行更细致的填充。 做记忆的写实画,就要把记忆的每一个细节都从坟墓里挖出来,耐心拆肉解骨,再塞给大脑仔细咀嚼,进行第二次消化…… 沈暮云没法继续下去。 他进入了新的瓶颈。 ——是一个远比之前更难的瓶颈。与艺术素养无关,只与他自身有关。 他无法向那座坟墓挥出第一铲。这么多年来,他只敢偶尔偷偷往二十年前的生日宴投去一瞥,假装自己在努力试图和解。 毫无疑问,这样的糊弄无法支撑他完成一幅写实作品。 沈暮云疲惫地坐在地上,画笔也跟着掉落与瓷砖上,暗红色的颜料溅出鲜血般的痕迹。 许久。 他回忆起黑狗的笑容,决定放过自己,偏过头去不再看画框,撑着地面爬起身,走到窗户边。 时间大概是早晨四五点,朦胧的晨曦穿透朦胧的朝雾,将花园里的一切衬得如梦境般委婉动人。 沈暮云此时感到了孤独。他看向花园中的桂花树,想起总是让他恐惧不已的银色怪物,想起每晚的梦中约会,还有自己为怪物作画时奇异的滚烫情绪……紧跟着,他又想起沉默体贴的沈乙、温柔细致的沈甲、热情活力的沈丁、邻居家快乐无忧的大黑狗,甚至……甚至还有餐厅里狂热告白的沈冰。 这些记忆加深了他的孤独。 他忍不住伸出双臂,用力抱住自己,片刻后转身离开画室,去卧室泡了个热热的澡,希望能趁着天没亮再睡一会。 或许还能做个美梦呢? 而正准备闭眼的前一秒,床头柜上的手机忽然发出滴滴的声音。 ——有人在凌晨四点给他来了信息。 沈暮云拿过手机,划开屏幕。来信人居然是沈丁。 沈丁一如既往的话多,字里行间带着真挚的活力: “前辈,我今天灵感非常好,不知不觉中竟然画到了这个点。我现在站在自己的新作品前,忽然特别特别地想你,想跟你分享一下最近的作画感悟,如果能得到你的点评就更好了!你身体好些了吗?如果有时间的话,周四我们能不能见个面?” 沈暮云安静地看完了整条信息。 孤独之后,人总是格外容易被触动。 他勾起嘴角,想起梁和玉的建议,没有过多犹豫,回复道:“好,我也想跟你交流下写实风的作画细节。” 【📢作者有话说】 狗攻率先拿下老婆的亲吻!遥遥领先!(鼓掌) 建议沈甲乙丙丁深入学习先进经验w
第14章 引 ◎哪有人后脑勺会长眼睛?◎ 沈暮云遇到沈丁是在一个画展上。 那是A艺大主办的新锐画家展,办展时,沈暮云的精神和身体状况还没有恶化,仍然在学校里正常任教,所以以评委的身份出席了画展,负责抽象主义作品的评选。 抽象主义展区在最里面,需要穿过整个展厅。沈暮云当天去得有些晚了,一路急匆匆地往里赶,却在古典油画区被一幅不怎么起眼的作品吸引了注意力。 作品里画的是一瓶快要凋零的鸢尾花,平平无奇的题材,平平无奇的展位,夹在巨幅的古典神话作品之间,一不留神就会被人忽略。 但沈暮云只是草草扫了一眼,便无法再挪开视线。 作者明显偏向于写实风格,形抓得很准,对色彩理解极为细腻,用色有种朦胧的、忧郁的美感,让画里的一切都像蒙上了看不见的委婉的纱,为这束平平无奇的鸢尾花灌注了第二层更具艺术性的生命力。 沈暮云忍不住在画前站立了许久,直到创作者本人拍了他的肩膀,用惊喜的语气问:“您是沈暮云老师吗?” …… 再见到沈丁,他一如既往地热情而充满活力。 沈暮云艰难穿过堆满杂物的画廊,看到染了一头蓝色头发的年轻男人盘腿坐在地面,廉价的衣服上沾满了颜料,正专心致志跟眼前的油画奋战。 沈暮云放轻脚步走过去,发现他在画肖像。 画里的人拥有如雕塑般完美无瑕的侧脸,眼睛忧郁,没什么血色的嘴唇微微张开,似乎在为眼前的作品惊叹。 沈暮云愣了一下。 沈丁画的内容……是他们初遇的情景。 他的画工又精进了,笔触比那日的鸢尾花还要细腻,近看时甚至能看到人物皮肤上的肌理,但这种细腻又和超写实主义的作品完全不同,介于写实与非写实之间,更像是经过大脑记忆处理后的美化版画面。 明明画的主角就是沈暮云,但他看着画,好像在透过别人的眼睛看自己。 沈丁画得认真,沈暮云也看得入神。 两人一站一坐,安静地专注于同一件事。 然而,奇怪的是……明明沈丁是背对着他的,看久了之后,沈暮云有种微妙的感觉,似乎沈丁的后脑勺也长了眼睛,正赤裸地直勾勾望着他,目光极为浓烈,像是有实体的东西,在一寸寸狂热地舔舐他的皮肤。 沈暮云喉咙里升起干涩的热意,不由得往后退了半步,脚踩到木架,发出轻微响动。 沈丁的画笔一顿,回过头看到沈暮云,立刻露出笑容,把画笔直接丢进桶里,几乎是从地上蹦了起来:“前辈!你来了。” 哪有人后脑勺会长眼睛,沈暮云想,一定是他又产生了乱七八糟的错觉。 他看着沈丁没有任何阴霾的笑脸,忍不住感到内疚,抱歉地笑了笑,道:“好久不见。” 离上次见面过去许久,沈丁似乎又长高了。 他已经从A艺大毕业,但沈暮云依然会在表白墙上看到他的名字,甚至偶尔会在女同学的期末作品里看到他的画像。不过,毕业的这几个月让沈丁和在校时有了微妙的不同,生活磨掉了他的一部分少年气,那张英俊的脸逐渐带上了成熟男性的稳重。 沈暮云打量他脸上沾的油彩,看着看着,目光又不受控制地移到了他的耳朵上。 沈丁的耳垂长得很好看……不,或许不能用好看来形容,更准确的描述应该是长得恰到好处,饱满、通透、柔软,像一块温暖的玉雕,让人联想起与母性相关的东西。 沈暮云的喉结动了动,感到口渴。 而那对耳垂在他的注视之下迅速染上了红色,甚至比脸上沾的油彩还要红。 沈丁飞快把刚才的画像藏起来,咳嗽一声,有些不好意思地擦了擦脸上的颜料,又低头看了看身上乱七八糟的衣服,忽然开始磕巴:“暮云哥,你、你来得这么早。我以为你要到下午才来。我那个、先去换个衣服,你等我两分钟!” “我看到了,”沈暮云指了指他藏起来的那幅画,“画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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