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王春梅一合计,两人合租了一间小屋子,屋子黑暗、狭小、潮湿,但总比十来个人挤在一起要宽裕。 相比起覃玉梅,王春梅的生活要松弛得多。她会在为数不多的空闲时间里学习写字,看报纸,会眼睛都不眨的用攒了好几个月的钱买收录机听歌。她为这间破破烂烂的出租屋添置了很多温馨可爱的小东西,在大家都用报纸随意糊墙的时代,她会在糊墙的报纸上认认真真画上漂亮的小花。
第53章 我喜欢他 “春梅像一颗太阳,她浑身上下都在发光,当我意识到我喜欢她的时候,我以为那只是对美好的渴望而已。当时的我,和现在的你一样迷茫。” 覃玉梅尝试和不同的人接触,和男人谈恋爱,甚至发生关系,在那段混乱不堪的生活里,她终于看清了自己的心。 “爱情,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一定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吗?一定要有肉体上的亲密关系吗?我们拿什么定义爱情,是为了繁衍子嗣,是激素控制下的欲望,还是为了找个人互相陪伴?两个灵魂之间的共鸣,难道不比带着目的的爱更值得赞颂?异性之间,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好感,都会勇敢尝试,而同性之间,哪怕已经刻骨铭心,还是要不停试探,反复否定,把自己规训为一个‘正常人’,难道和大多数不一样就是错的吗?难道要为了所谓的正常放弃自己真正想要爱护的人?” 覃玉梅越说越激动,平日里素净淡雅的人,此刻面红耳赤,脖子上青筋暴起。她的手颤抖得握不住咖啡杯,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勉强平静。 “宣宣,你要勇敢一点,不要像我一样。她离开我十年了,十年,真的好漫长,我好后悔,如果当时,我能勇敢的告诉她,我喜欢她,如果我能带她走,也许现在,我们正听着她喜欢的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覃玉梅和王春梅都是小地方走出来的女孩儿,即便她们已经在大城市生活了十来年,那份喜欢,依然说不出口。 她们会一起做饭洗碗,一起打扫卫生,一起读书看报,一起看碟听歌。她们聊梦想,聊过去,聊未来,她们租住的房子越来越明亮,却始终只有一张床,她们相拥入眠,又相拥醒来。她们小心翼翼珍视着这份感情,以朋友的名义,过着和男女情侣一样的同居生活。 王春梅说自己的名字土气,可她又很喜欢这个“梅”字,因为和覃玉梅是同一朵梅。她很喜欢看港剧,剧里经常会出现英文名叫“May”的女人,大家会用舒朗的声音喊她“阿May”。 阿May,一听就仿佛站在都市的摩天大楼下,踩着黑色高跟鞋,意气风发。那是没有学历的王春梅一辈子都够不上的生活,即使坐在格子间里和坐在流水在线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同。 王春梅喜欢“阿May”,喜欢港剧,也喜欢上了港剧里经常出现的咖啡。咖啡很苦,覃玉梅不喜欢,王春梅却很开心,她说,她决定了,以后要开一家咖啡店,店名就叫May,如果来店里的客人问她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她就甩一甩头发,说自己叫做梅。 覃玉梅的咖啡小馆开了十年,从来没有人问过这个问题,果然王春梅还是太天真。 王春梅的父母总是以各种名义找她要钱。二十岁这年,她有了开咖啡店的梦想,开始为自己攒钱,给父母的钱越来越少。 二十四岁,王春梅的弟弟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她父母想要把她留在家乡,更想要她的彩礼,便暗自在老家给她安排了亲事,王春梅听到风声,和家里断了联系。 二十六岁,她父亲找了过来,他说王春梅的母亲得了重病,时日无多,这次来是求她回家见妈妈最后一面。她心急如焚,没有多想,跟着父亲回到家乡,这一走,就再没有了消息。 覃玉梅回忆着之前和王春梅聊天时听到的信息,去到了王春梅老家的大致地方,她四处打听了整整三年,见过好几个叫王春梅的女孩,却都不是她。 覃玉梅最终还是找到了她,在乡下一个小村子里,那么爱美爱漂亮的她,被困在一栋灰扑扑的砖瓦房里,被困在漆黑腐朽的棺材里。 这年,王春梅二十九岁。 灵堂简单挂着白布,男人们三五成群,借着丧事的名义聚众打牌,香烟散发出的烟气盖过了香蜡纸烛的味道。 一个小娃娃不停哭闹,一手扯着一个男人的裤腿,一手指着棺材含糊不清地喊“妈妈”。男人不耐烦地踢了他一脚,也大声地喊了一声“妈”,随后转过身继续打牌。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从后堂跑出来,抱起小娃娃,一边哄一边往后堂走去。 覃玉梅打听了很久才得到一点零碎的消息,王春梅嫁了人,生了子,在覃玉梅找来的前一天,喝了药。 王春梅这三年到底经历了什么,覃玉梅永远也没机会知道了。漂泊多年,覃玉梅用攒下来的全部积蓄买下这栋小楼,开了店,卖她最讨厌,王春梅却最喜欢的苦咖啡。 覃玉梅擦了擦红肿的眼睛,哽咽着说:“宣宣,你对他哪怕只是一点好感,也一定要去尝试,去争取,人生真正重要的东西不多,别让自己后悔。去吧,去找他吧。” 陶品宣沉默,他回忆和寒英相识以来的一点一滴,在心里问自己,如果今后的人生里,再也没有寒英…… 只是想到这个问题,他忽然感觉心脏传来闷闷的疼痛,整颗心揪在一起,每一次呼吸都会加剧这份痛苦。 “小姨,谢谢你。” 陶品宣把苦咖啡一饮而尽,转身跑了出去。 星辰山一如往昔,陶品宣沿着第一次来时的路,手脚并用往山顶上爬。 天黑了,缺了一块的月亮挂在天上,默默为陶品宣引路。 山顶和初见时一样,只是这里没有山神,没有大厦,也没有寒英。 陶品宣朝着山林,一遍又一遍喊寒英的名字,栖息在丛林里的鸟儿被惊起一大片。他喊累了,跪在地上:“寒英,我想见你。” 虚空中,一道人影浮现,是山神。 陶品宣问:“寒英呢?寒英在哪里?我想见他,我有话对他说。” 山神随手一指,一张藤椅在陶品宣对面凭空结成。山神坐下,歪头斜视陶品宣,看了许久,忽而冷冷一笑:“说什么?说你喜欢他?” 山神眼里的讥诮让人遍体生寒,陶品宣有一瞬间的错愕。 他爬了许久的山,有些脱力,手脚发麻,喉咙也因为大声呼喊而干燥疼痛。他一点一点爬起来,很慢,很坚定。 他毫不回避,直视山神的眼睛: “是,我喜欢他。”
第54章 到此为止吧 “呵呵。”山神冷笑,“你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财富?权利?还是更贪心一点,想要长生?”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人类所有的欲望,在我身上也都存在,我不会大言不惭地说,我不在乎财富、权利和生命,我在乎,但我想要的东西,我会自己努力去得到,而不是靠寒英。我喜欢他,因为他是他,不在于他是一只有强大能力的妖,更不会以爱的名义利用他,从他身上索取。” “冠冕堂皇,我且问你,如果他只是一只猫,而不是一个大妖,你还会喜欢他?” “今日之前,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甚至在来的路上,我都还在想,但是现在,我可以回答你。喜欢,是思想的碰撞,是灵魂的共鸣。我不可能会喜欢上除了人以外的东西,是因为我无法知道他们的思想,我不能在没有任何交流的情况下,凭空触碰他们的灵魂。如果寒英从始至终只是一只普通的猫,我不可能会对着一只猫产生爱情,在和他一起找人的这段时间里,我看见过他闪闪放光的内在,我已然喜欢上了他,所以,不管今后寒英是猫的样子,还是人的样子,不管他是妖,还是个普通人,我会一直喜欢。” 山神抚掌:“说得可真好啊,那你来又是为了什么,想和他在一起?” 陶品宣抬起下巴,朝山神反问:“为什么不可以?” “哈哈哈哈……”山神大笑,一声比一声狂放,整个星辰山仿佛在和他一起笑得发颤。他笑了好一阵才停下,手中变化出一张帕子,轻轻擦拭眼角笑出来的泪花。 山神抬眸,眼神倏尔变得凌厉:“你如何和他在一起?让他放弃成仙,去人间和你一起生活?你和他都是男人,你要如何应对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即使你能不在意,你就忍心看本该高高在上的寒英,被人随意说三道四?” 这个问题,陶品宣想过。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无论他们在怎样的境遇下结合,都会有人大张旗鼓为他们的爱情祝福,譬如唐玄宗强娶自己的儿媳妇,玉环惨死马嵬坡,仍有无数人为他们吟诵。而一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无论他们之间的爱意如何感天动地,留下来的也多是谩骂之词。人是群居动物,不可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即便最开始能坚持自我,随着时日一长,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又有多少人能不被这世道同化。 寒英的心意,陶品宣如何能不明白。 寒英两次问陶品宣,要不要随他回星辰山。陶品宣不是听不懂,他是不敢听懂。离经叛道需要很多很多的勇气,他既不确定自己对寒英的心意,也不敢挑战世俗的枷锁。他害怕了。 他以为他会很快忘记这段感情,过上别人眼中“正常”的日子,直到今日,他才知道覃玉梅看似平淡的生活下潜藏着的绝望,他没有覃玉梅坚强,那样的日子,他熬不过。 如果爱意终将消散,陶品宣也想在此之前抓住些什么,好在无数个疼痛难捱的深夜,有一分甜可以反复回忆。 “我不会要他为了我放弃他想走的路,我会搬到星辰山来生活。至于流言蜚语,我没办法杜绝,但我会尽我所能保护好他。” “哦?”山神好似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托腮的手放了下来,“就算你甘愿放弃人世繁华,被困在这小小山林,可人类寿命短暂,你最多还有几十年的寿命。若是这几十年间,你们相看两厌,各归各路,倒也算是个好结局,就怕你们情义日渐深重,到时你若骤然离世,要寒英该如何自处?” “我……”陶品宣垂眸,面露愧色,“我没想到这些。” “他有五条路可以选,”山神伸出手,每说一句便竖起一根手指,“一,独自在漫长的生命里苦苦煎熬;二,不停追逐你的转世,直到你的灵魂烟消云散;三,堕入魔道,使用禁术将你复活;四,自毁内丹,随你而去;五,放弃成仙,不断给你输入灵力,为你续命。” 五种选择说完,山神晃了晃摊开的手掌,问陶品宣:“你说,他该怎么选?” 陶品宣不停摇头,每一个轻飘飘的选项后面,都是无穷无尽的痛苦,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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