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山是很奇怪的山,光秃秃的,没有任何植物,裸露出来的全是石头。 山上的寺庙属于部落管,又不属于,因为很少有人能够走上去。 周郃没有打算上去,也没有义务陪着章思愁上去。 周郃站在山脚抱臂环胸看着一步一步缓慢走上台阶的章思愁。 章思愁脸色苍白,短短几天,早已不复之前的意气风发,反而是一副久病缠身的样子。 这也许才是他原本的命数。 章思愁现在说一句话都格外吃力,但仍然执拗地看着周郃。 “周郃,我走了……在我赎清我罪孽的那一天,你会见我吗?” 你会爱我吗?你会把我带在身边吗?你会留下我吗? 周郃依旧是笑着的,没有说话,静静看着章思愁一步一步走上台阶。 目送着章思愁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山里。 唐伯庸转头看向周郃,眼神里带着迷惘。 周郃轻笑着拍了他的头。 “你会见他吗?” 唐伯庸很久没有说话了,声音嘶哑僵硬。 周郃许久没有说话。 “他活不到赎清罪孽的那一天,他不轻易的死才是最好的惩罚。” 话语很轻,被风吹散。 周郃和唐伯庸便在部落里重新账本了,因为章家的账需要仔细清楚。 周朝荣又重新回到了猫咖,带着孟云起。 他和柳术仿佛像两条直线,在某一时刻交汇,立马又分开,再没有瓜葛。 之前的两个人之间的暧昧朦胧,是上天赐予的一场梦。 最起码周朝荣是这么想的。 …… “你也是废物……” 端坐在主座的老头不怒自威,看向跪在中间的青年。 青年身形狼狈,汗水从头发滴落。 青年朝老头狠狠磕了一个头。 “我知道这次损失惨重,相信我,爷爷,你把南沿的事情交给我,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话音落,青年被另一个跋扈的青年踹倒在地。 脚狠狠踩在青年的头上,跋扈青年蹲下来,用手抓住他的头发。 “柳术,你拿什么保证啊?这次没有拿回账本,你自己去北陆走一趟好不好啊?” 跋扈青年讥笑地看着柳术。 柳术眼睛瞪大,难以抑制地流露出恐惧。 正是这抹恐惧取悦了跋扈青年,青年没再折磨柳术,和老头走进书房商议事情去了。 柳术一个人蜷缩在大厅,有了苟延残喘的机会。侧躺蜷缩在地板上,不敢大声呼吸,泪水从眼角滑落,双拳紧握。 有一天,我会让他们死无全尸。 …… 周朝荣这次捞了一笔不菲的报酬,一改之前的吝啬,给岳昆仑和林忆江买了上好的礼物,真诚恳切地表达自己对他们的感激。
第13章 番外二:章思愁(2) 我自己一个人踏上了寻找寺庙的路,我总幻想着,只要我把自己的罪孽赎完了,我就可以回到周郃的身边。 我想回到周郃的身边。 我出生就富贵,我想要的东西,没有我得不到的,除了周郃。 我原本也以为自己是执念,直到周郃真正出现在我生命中,我才知道,我和我的家人一样,骨子里都是贪婪的人。 我又不仅仅只是单纯的想要靠近他,我想要他也喜欢我。 像我几十年如一日的喜欢他。 我不讨厌唐伯庸,我有意识的模仿他的一举一动,我以为周郃会喜欢。 后面才发现,周郃对唐伯庸也不是我对他的那种喜欢。 周郃的心里有着比小情小爱更重要的事情。 比起自己的荣华富贵,他想要自己的部落的人都安居乐业,更想要与世隔绝。 一种能力要是运用不好的话,也只会带来灾难。 还不如锁起来。 周郃,这山上的风好冷啊。 这山上的时间过得好快啊,不对,好乱啊…… 有时候是春天,那个时候我会好受点,风都是温柔的,但是,一旦安逸下来,我就会想你,想我经历的那些事,想我的前半生。 想着想着,就会进入夏天,灼热的气息夹杂在风里,好难受啊,感觉似乎要把我的五脏六腑都热熟。 我坚持不下去了,我摔倒在地,昏倒了,醒来的时候,便又到了秋季,我好像释然了。 秋季也是我唯一有机会可以填饱肚子。 这里的水都是甘甜的。 我已经不记得时间过去多久了,我只知道自己的衣服已经在风吹雨打之下破烂不堪。 我抬头看上去,依旧是一望无际。 我有些害怕,我怕我活不到那个时候。 最让我绝望的是冬季,每每到了冬季,那是我离死神最近的时候吧。 风里面夹杂着冰凌,我甚至找不到藏身的地方。 我记不清了,我走了很久,我走过了许多四季。 但我没见到任何生物,也没见到传说中的寺庙。 我被这个世界抛弃了。 我走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我坚持不下去,我倒地便没有醒来。 我好不甘心,我还没再见你一面,早知道当初就不假装走得那么潇洒了。 周郃,我好想你啊。 我向你祈求,让我下辈子能伴你左右。 原谅我的胡言乱语,原谅我的词不达意。 我只是太思念你了。 我真的好舍不得啊,我好不甘心啊。 我真的好爱你啊。 尸体逐渐消失在原地,变成粉红色的荧光,被风吹散。 那天晚上,那座山又下雨了。 …… “周郃,那座山上真的没有四季吗?” 唐伯庸正在帮周郃资料,看到了关于那座山的记载。 那座山没有名字,就叫“那座山”,那座山上面的寺庙就叫“那座寺”。 周郃沉思着,似有所感,看向那座山,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伯庸,章思愁死了。” 唐伯庸不能解喜怒哀乐这些情绪,只是跟着周郃,也一起看向那座山。 “不用了,你去山下烧点纸钱吧。” 唐伯庸点点头,拿起东西,走向那座山。 等到唐伯庸回来的时候,资料已经被好了。 唐伯庸再次抽出《不知族杂物志》,残缺的地方已经被修补好了,字迹是新写上去的。 “那座山:不知族部落里的一座山,用来净化人的灵魂,没有四季变化,随着人的心境变化而变化,当一个人的心境不稳的时候,四季流转迅速,等到人的心境磨练到足够,变回四季如春。 那座寺:不知族部落里的那座山上面的寺庙,第五十四任大祭司的右护卫来自那座寺,但因为记忆残缺,也记不得那座寺的具体信息。 那支花:不知族部落里的那座山上面的唯一的植物,是后面的新生植物,被第五十四任大祭司发现取名收编,具说得到那支花的人,可以得到爱人永远的爱。” 唐伯庸把书签放到“那支花”的部分,从口袋里小心翼翼取出一朵花。 “奇怪,我还没有把花送给周郃,他怎么知道那座山上面开花了……” 周郃双手合十,对着那座山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那座山上的风,为周郃带来了满天那支花雨,周郃被淹没在花雨中。 隐隐约约看不清身影,只有黑色的耳钉在黄昏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 部落里人依旧安居乐业。 “哎呦,哪有什么事啦!嗯……大祭司换耳钉了算不算,他的耳钉变成粉红色的了,具说和那支花是一个颜色呢!”
第14章 :日常 岳昆仑看着面前成熟稳重不少的周朝荣,这才有种家有儿女初长成的错觉。 岳昆仑还没来得及欣慰点头,就听见周朝荣宣布:“为了好好犒劳一下我们,我决定!我们一家三口去南沿旅游!” 南沿是南部沿海的中心城市,北陆就是北部内陆的中心城市。 岳昆仑不太愿意出门,他喜欢待在家里和老婆在一起,练字画画。 啊,有点想躲回部落了。 林忆江兴致勃勃:“好啊好啊,我也有好几年没去那里了!上次去还是和老岳一起去的。” 周朝荣满不在乎地把岳昆仑往房间里推。 “快去收拾东西,我们明天后出发!” “明天!?你都不做计划的吗?这么草率?你怎么不今天就走!” 周朝荣突然诡异地笑了两声:“哈哈,其实就是今天的票!” 没有计划,好仓促,好匆忙,好急切! 岳昆仑不想去了,我不想去了!!! 林忆江:“好耶!说走就走!” 岳昆仑:好吧,那我想去了。 …… 20:43 飞机在南沿机场降落,周朝荣一行人风风火火从飞机上下来了。 周朝荣接过岳昆仑和林忆江的行李,走在前面领路。 “我们现在去酒店,我一早就订好了,两间……” 周朝荣看见没有人回应自己,转身查看情况,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走到别人求婚的人群中了。 岳昆仑和林忆江被人群冲散了。 周朝荣找不到人了,想着刚好遇到了求婚,那就停下来沾沾喜气。 人群里周朝荣很耀眼,温和俊朗的脸上带着笑意,像是亲眼见证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孩过得很幸福的欣慰。 柳术躲在人群里,隔着人海望着周朝荣。 和他们对视了,他发现自己了吗? 周朝荣移开眼睛,若无其事看向别处。 柳术心里暗暗有些失望,打算转身离开,找个合适的时机再“偶遇”周朝荣。 刚转身就撞上了周朝荣的胸膛,温热的怀抱包围着他。 柳术抬头看着周朝荣的眼睛,这个时候的周朝荣不再没有正形,深邃的眼中尽是柳术的身影。 “你……” “我发现你了柳术。” …… “好幸福啊!” 周围人群爆发出欢呼,祝福这对即将步入婚姻的未婚夫妻。 周朝荣也有些感慨,他确实活了很久,但是每次看到别人找到自己的幸福,哪怕看过了很多次,依旧会很感慨。 周朝荣本来打算挤出去的,心有所感,朝人群中望去,一眼就看到戴着口罩躲在人群里面的柳术,只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露在外边,盯着柳术看了一会儿,发现对方想要悄悄溜走。 周朝荣立马在人群里左钻右躲,想要挤到柳术身边去,还好在柳术离开之前赶上了。 ...... 柳术撞进了他的怀里,周朝荣顺势抱着柳术。 周朝荣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喜欢拥抱,很温暖、很满足,好像全世界都在自己的怀里。 柳术有些没想到周朝荣会出现在自己身后,一时也有些吃惊,这种身后有人在的感觉柳术从来没有体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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