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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嘎眼眶酸涩,突然落下一滴泪。 她知道,她再也回不去了,从此以后她不再是尊贵的公主,所有富贵荣华都离她而去,她只能东奔西走,颠沛流离,孤零零的远走他乡。 以后的日子是什么样,谁也不知道。 但无论过得怎么样,她都再不能回家了。
第391章 “次仁,长命” 清晨中,一辆不起眼的驴车带着两个人,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藏区。 从此以后,这片美丽的草原与雪山,将与这两个人再无关联。 然而有人死亡,有人离开,草原上的一切却依旧没有结束。 赤红色的黑夜即将逝去,天光乍破,红彤彤的太阳从雪山上缓慢的升起,洒下交织着红霞的灿烂金光。 沈慈微微眯起眼睛,抬眼望向太阳升起的地方。 大劫难日刚刚开始,劫难却随着太阳的升起,正在落下帷幕。 新的一天已经到来。 普陀罗宫离他们已经很远很远,那些曾经灰暗晦涩的记忆,也正渐渐远去。 随着日光丝丝缕缕的涌下雪山,在草原上等待了一夜的牛羊,在这股灿烂而温暖的光照下,也开始慢慢变化起来。 他们的四肢逐渐变得修长而有力,柔软肮脏的毛皮逐渐退去,露出了人类肌肤的细腻质感。 头上尖锐的羊角慢慢消失,那一张张被奴役的牲畜面孔,逐渐被人类的五官所取代,甚至领头羊的羊须变成了浓密花白的胡须。 “咩咩……咩?” 几只走路打晃的小羊,一屁股坐在地上,瞪着一双双滴溜溜的羊眼睛,惊叹的盯着那些幻化成人的高大藏绵羊。 还不等它们咩咩的叫起来,柔和的日光洒在它们身上,它们也一个个从小羊羔,变成了五六岁的孩童。 这些孩童先是一愣,随后惊奇的盯着自己的手,试着蜷缩起手指,再用力的张开,咯咯咯笑个不停。 “咩咩……咯咯,咩!” 这些孩童在草地上打滚,在阳光上嬉闹,是多么的憨态可掬,又是多么的可悲。 这是它们父母耕耘的土地,是它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它们却是第一天享受这片辽阔的草原,还有自由无拘的阳光。 沈慈看着那些在草地上咯咯直笑的孩子,神色却没有丝毫松动。 五六岁的孩子,已经是能够读书写字、与成人流畅交流的年纪。 而这些在地上混成一团的脏兮兮孩童,有些个头甚至能到他的腰间,却连一句话都不会说。 沈慈看了一会儿,突然对身后的活人道:“你一开始,也是这样的吗?” “我?” 他没有指明,活人却迅速明白了他的意思,眯起眼睛哼了一声,抱着胳膊冷笑道: “我怎么会和这群脏兮兮的小孩一样,就算在大山里荒野求生了整整三天,我也很注重个人卫生的。” “走出大山拦车的时候,我还特意在水里照过自己的脸,”他挑着眉毛哼哼道,“除了脸颊上有点脏,五官绝对让人眼前一亮。” “要是没有这副好皮相,一个荒郊野地冒出来的小孩,怎么能被人捡回去呢?”活人意有所指道。 还刻意重重的咬紧了“好皮相”三个字。 沈慈总是不爱跟他沟通,又不记得之前的事,万一见到这群小孩,以为他刚被接过来也是这幅撒泼打滚的样子怎么办? 他得为自己狡辩两句,他才没有呆呆愣愣的盯着自己的手咯咯笑。 除了误会了沈慈,狠狠咬了几口他的手,把人咬出血以外,他什么啥事也没干过。 沈慈却没有顺着活人的话接下去,而是静静的看着那群孩子,也没有回头看他,半晌才道: “是吗?” “可我在四十八寨那暗无天日的吊脚楼里,被关到饿、关到死,后来第一次见到阳光,就是这个样子。” “你说你和他们不一样,说明你比我少吃了些苦头,”沈慈微微侧身,碰了碰活人的脸颊,轻声道,“我很高兴。” “这样的不幸,再多一个人都是莫大的痛苦。” “……” 活人怔愣了一瞬,望着沈慈平静如水的双眼。 他没想到沈慈是要问这个,那一瞬间,早已遗忘的过去彷佛再次重现在脑海中。 潮湿闷热的吊脚阁楼,高耸入云的层层大山,泥泞昏暗的密林深处,一夜一夜的忍耐着心脏翕张的剧痛…… 然而不知是不是已经过去太久,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重现在脑海中时,却只剩下了瘴尸四十八寨与升卿相处的瞬间。 当年他见到阳光的时候,也是这样子吗? 他不记得了。 但现在太阳就站在他身边。 活人反手柄沈慈细长的手指牵起来,在那莹白如玉的指节上,轻轻亲了一口。 “那些事都已经过去了,”他道,“你会保护好我,不让我再次变成那样,对吗?” “……” 沈慈定定的看着他,半晌,慢慢微笑起来。 “当然,”他道,“我会保护好你的。” 活人眨了眨眼,立刻眉开眼笑,拽着沈慈的手还想再说些什么,却见他身后走来了一个人。 他拍了拍沈慈的肩膀,示意他回过头去。 沈慈回头看去,看到那个佝偻的身影,一眼就认出来,那个向他走来的人,是率领羊群劫狱的领头羊。 和他第一天进入羊圈时那麻木的样子截然不同。 领头羊在大劫难日阳光的一寸寸普照下,已经变成了一个腰身佝偻、须发皆白的老人。 他身上穿着粗糙坚韧的布衣,衣服很脏,很久没有清洗过,甚至破的一缕一缕挂在身上,样子狼狈至极。 然而这位已经年近古稀的老人,眼睛却依旧明亮,身上流露出一种历经磨难后的坚韧和自信。 他步履蹒跚的走到沈慈近前,一句话也没说,凝视着那双清澈的眼眸,随后膝盖一弯,竟然是要向他下跪。 “不。” 沈慈直接按住了他的胳膊,让老人跪不下去。 “不要跪我,”他淡淡道,“不是我救了你们,是赤红潮冲垮了普陀罗宫,我只是一个路过的外乡人,我什么也没有做。” “膝盖象徵着宝贵的尊严,你们好不容易站起来了,不要再跪下去了。” 沈慈说的很慢,怕老人听不懂。每个字都咬的很清晰。 老人听清楚了,却只是摇了摇头,用晦涩难明的声音慢慢道:“赤红潮解放了我们,我们也会跪他们,用一辈子报答他们。” “你,你也救了我们,你是我们的恩人,不止我一个人跪,所有人都必须给你下跪。” “这是感恩,也是仪式,”他道,“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下跪,不是因为生存和恐惧,而是因为心甘情愿。” 说完,老人颤颤巍巍的俯下身,再次试图跪下去,身旁却又伸出来一只手,稳稳的托住了他。 这两只手一左一右,明明不是很强壮,甚至称得上消瘦,却格外有力,让他直起来的身子,无法再弯下一星半点。 “老人家,”活人在一旁笑道,“要是这么算,还是你先带人救了他,那他岂不是要给你们几十个人一一磕头?” 老人闻言一愣,没想到会被人这么理解,反应过来急得连连摆手,磕磕绊绊道:“不,不是……” “不是?难道要给所有参与大劫难日的人都磕头吗,那也太多了,几千个人,怎么磕的完呀。” 活人故意打断了老人的话,叹了口气,笑嘻嘻道:“诶,你们这样磕头来磕头去的可不好,要不还是我来提个建议吧。” “对你们来说,最高礼节是跪下磕头,而对我们这些从外面来的人,最高礼节,就是握手。” 活人指了指沈慈,又指了指老人,笑道: “既然你们欠他一次救命之恩,他也欠你们一次救命之恩,那不如你们都伸出手,互相握手好了。” “握……手?” 老人不明白。 这样不需要弯腰,不需要下跪,不需要把身体弯折起来,把额头扣在泥土里,让对方高高在上的俯看自己的姿势—— ——为什么会是最高礼节。 然而沈慈没等他点头,很快就伸出手,用力握住了老人粗糙的手掌。 两只手,一个消瘦一个宽厚,一个手掌上结着厚厚的茧子,一个如同玉器一般光滑,触感截然不同。 然而在用力握在一起的时候,无论是粗糙宽厚的手掌,还是光洁消瘦的手掌,都在触摸中传递着体内的温热,源源不断,无分无别。 那两只握在一起的手掌,在这股炽热的体温中合二为一,成为了两个人共同的连接,贯通了一生的风霜雨雪。 那一瞬间,老人突然懂了。 他沉默的低下头,终于彻底直起身子,感受着手掌中的热量,也用力的握了回去。 “谢谢。” 老人在这一刻,想起了已经被自己抛诸脑后很久的名字。 次仁。 次仁这个名字,在藏语是长命的意思。 或许他的阿爸阿妈,就是想让他活久一点,才为他起了这样一个名字,可惜老天爷太吝啬,连这一点点祝福也不允许他拥有。 那天他和往日一样,在田地里劳作,看守他的农奴主手里拿着枪,坐在一旁盯着他看了很久,突然开口。 你不是叫长命吗,他道,让我来打你几枪,看看你到底能不能长命百岁。 次仁就这样,成了农奴主练枪法的靶子。 在无数次因为子弹创伤而剧痛的夜晚,他趴在草席上睡不着,躺在污泥与血泊中,望着高高悬挂在天上的月亮,痛恨自己的名字。 虽然那个农奴主在找到新的枪靶子后,把他扔到了一旁,次仁依旧痛恨着这个幸福的名字。 每一天,他都觉得自己会因为长命而死。 然而直到今天,当他都已经忘了自己这个名字,在握住这一双与自己截然不同的双手时,他才终于发现。 阿爸阿妈把最美好的祝愿,凝聚在了他的身上。 他是次仁。 他是长命。 草原上。 太阳已经彻底从雪山背后升起,高高的挂在天空,平等的普照着世间万物。 远处微风吹动低草,轻抚过衣衫褴褛的人群。 在从牛羊幻化成人形后,草原上许多农奴的目光中,都流露出一股不知何去何从的茫然。 昨夜赤红潮以势不可挡之势冲向普陀罗宫时,沈慈带着老弱病残的牛羊继续向雪山离开,以免受到大劫难日的波及。 随后又在一阵吵的人头疼的哞哞叫和咩咩叫中,分出了一部分强烈要求回去的壮实牛羊,加入赤红潮攻破普陀罗宫的队伍。 因此现在停留在草原上的牛羊,要么是年幼无知的孩童,要么是已经步入暮年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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