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在他自己的婚姻里,秦愫一个大家闺秀,初经人事,可以想见有多害羞,对他别说回应,就连出点声音都不好意思。 所以他单单不知道,他是可以被这样温柔地吻的。 而且吻的是他身上那些最丑陋的疤痕,看上去就令人作恶的黑色纹理。 他早就醒了,可以凭自己的神智,把那些怨气压下去。 可他怎么舍得醒。 所以他就强忍那两颗钉子在颅骨里的难受,生生躺了这么久,要不是真担心蓝曦臣中尸毒太重,他觉得还能再忍两个时辰呢。 他醒的那一刻,真想搂住蓝曦臣的脖子,在他耳边颤声说:“我都快化了……” 可就像蓝曦臣到底不敢吻他的唇一样,他也到底不敢说这种话。 他躺回去,恨恨地想,蓝曦臣的温柔,真是他的毒。 蓝曦臣这个人,真是他命里的劫数。 可他能怎么办呢。他为他死过一次,都学不乖。 他睁眼看着天花板,许久,又闭上眼睛。 唇角似乎紧闭,却极轻极轻地吐出三个字。 “不……后……悔……” - - 蓝曦臣提着一锅糯米粥上来,坐在那里慢慢地喝。还好他身体底子不错,喝了三碗,脸上青紫之气已经下去许多。 金光瑶已经穿整齐了,坐在窗边,玩着从脑袋里抠出来那两颗钉子。 他神情一贯笑笑的,因此也难以判断说的话是不是真生气。 他只笑道:“魏无羡这个虚伪小人,口蜜腹剑,笑里藏刀,我都对他那么好了,他身上天天揣两枚这玩意儿防着我。” 蓝曦臣看看他,心想,如果是魏无羡听见这句话,一定会怼回去:“敛芳尊你可以停止自我介绍吗?” 但他毕竟是蓝曦臣,不是魏无羡,于是只是放下碗,缓颊道:“别这么说,你也打断了他两根肋骨呢。” “啊?”金光瑶一声惊呼,脸上现出痛惜之色:“什么?才两根?” “……” 蓝曦臣不是不想知道魏无羡到底看到了什么。但以他对两人的了解,觉得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金光瑶是多自持的人,看到娘亲遗骨都控制下来了,却被那段共情激得发了狂。而魏无羡即便被打断两根肋骨,都没抱怨,反而有愧疚神色。可见那秘密有多惨痛。 这让他心里竟生出些微的嫉妒:他一直以为他才是知道金光瑶最多事情的那个。 停了停,他心里还想解释刚才那看起来难以解释的事,也不清楚金光瑶到底知不知道,知道多少,于是道:“三弟啊,刚才的事,真是误会一场,我……” 他的话头却被截断了,金光瑶玩着钉子,甚至都没看他,淡淡笑道:“我自然明白是误会,二哥这么雅正端方的一个人,再解释就多余了。” 这话堵得蓝曦臣都没法回嘴。他看着金光瑶那笑,也不知那雅正端方四个字是说真的还是有讽刺意义。 他还没来及说什么,话题又被金光瑶拉走了。 “所以魏婴被江澄带走了?” “嗯。”蓝曦臣点头。 “也好,江晚吟嘴上厉害,倒是不能薄待了他,”金光瑶又问, “阿音那两姐妹呢?” “我带你走时她们还在现场,应该也被江家带走了吧,”蓝曦臣道。 金光瑶“哦”了一声,不知在想什么。 正说着话,突听楼下乒乒乓乓一阵乱响,鸡飞狗跳,吓了两人一跳。 蓝曦臣忙起身道:“下去看看。” 金光瑶也站起来,披上那罩住全身的斗篷,跟蓝曦臣一同下去。 - - 二人走在楼梯上,发现了这场闹剧的源头:那客栈伙计方才给蓝曦臣找糯米,从高处取了糯米袋子,这会儿想放回去,却脚下一滑跌下来,打翻了十数个盘子,六七个碗,还有一个酒坛。 “真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老板骂那伙计,一扭脸发现曦瑶二人在下楼,心疼这店里为数不多的客人要走,便更发狠拧那伙计耳朵,“你看看你!把人家夫妻都吵起来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蓝曦臣听到这一句,一口糯米粥险些倒呛出来,忙抓住栏杆稳住身体才不至于太过失仪,而他这一个急停害金光瑶撞到他背上,两人差点一块儿从楼梯上滚下去。 他看了看客栈老板,也理解为啥有这样的误解:他进门的时候说金光瑶是家人,又没说是什么家人,两人要了一间房,在里头进行了一些需要五千字来解释的事情,然后金光瑶身量在他身边本就显得娇小,又披了一个大斗篷从头发遮到脚背,一般人先入为主,当然觉得只有女人才不愿抛头露面。所以不以为是夫妻,却才怪了。 他忙下了楼,走过去,和气地道:“掌柜的,几个盘碗而已,您消消气——还有,您别误会,我们并不是夫妻。” 掌柜的看了看他身后低着头状似羞涩的金光瑶,眼中突然现出懂了的神色,压低声音道:“放心,小店口风最紧,就算你们是私奔的,老夫也绝不会说出去的……” 蓝曦臣擦了擦汗,又回头看看金光瑶,后者弯着腰,用斗篷遮住半脸,无声地笑得打颤。 算了,他放弃解释了…… “掌柜的,几个碗碟而已,您别怪他了,”他看看那伙计,接着前头没说完的话,从怀中掏出些许铜钱,“说来还是因为给我找东西而起,我赔您损失便是。” 掌柜的苦着脸,道:“他脚底打滑,让您赔也没有这道理。可是……还真不是几个碗碟的事,那一坛子,是寒泉乡出产的寒泉酿啊,大老远运来的,几个铜钱连运费都不够……” 蓝曦臣眼睛一亮:“寒泉乡?您说您知道寒泉乡?” 老板还没答言,伙计方才承他说情,忙插话道:“是啊!那地方离我老家不远,特有那寒泉,酿出的酒都特别好喝,两位可该尝一尝呢。”
☆、第三十三章 每个想卖你东西的都会叫你帅哥美女
二人让那伙计画了地图,便向寒泉乡飞去。 蓝曦臣御着剑,金光瑶坐在后头,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不觉天光又由明至暗。 月出皎洁,悬在两人前头,不知今儿是不是十五,玉轮圆满,映衬着蓝曦臣的白衣猎猎。 金光瑶在后头正贪看,突然,一个明晃晃、轻飘飘的东西在眼前飞过。 他伸手一捞,抓个正着。 “什么?”蓝曦臣问。 金光瑶瞧了瞧,笑笑地答:“是只天灯。” 那天灯竹篦上糊了棉纸,里头松脂燃得一晃一晃,透出一股暖色。翻来一看,两边又各有一行小楷:愿得一心,百年好合。 金光瑶笑了笑,又把那灯丢在风里。 蓝曦臣并未发现他的举动,眼睛向前看着,语气有些惊喜:“阿瑶,看前面!” 前方,竟似一片灯海,许许多多的的孔明灯摇曳升起,将墨蓝的夜空映得一片暖意。 那灯上有的写着祈求平安,有的写着阖家团圆,他们便御剑飞在这一片橘红色的心愿里。 蓝曦臣伸手,一只灯在他手边飞过,流苏轻柔地拂过他的手指。是一向沉稳的他难得露出的天真行止。 “底下好像在放灯呢,”蓝曦臣道,“我们下去看看?” 金光瑶想,再飞半个时辰就到寒泉乡了,抓紧赶路的好,但罕见蓝曦臣如此,又不忍心扫他的兴,点了点头,乖巧笑道:“听二哥的。” 等落了地,果然是在放灯,男女老少聚集在一个广场上,中间有小贩穿梭,叫卖零食。
蓝曦臣眼睛都在灯上,金光瑶却喊住一个小贩,看他都卖些什么吃的。 小贩打开包裹,金光瑶看见里头一堆圆圆的青色果实,隐约闻到一股梅子香气,突然环视四周,向蓝曦臣道:“二哥,巧了,这地方前世我与你来过啊。” 蓝曦臣环顾一下,也灵光闪现道:“是呢,我记得是在百凤山围猎之后。好像叫什么青梅镇?” 借着那些灯火,金光瑶斜眼看看他,怪道:“二哥,这好端端说着话,你脸红什么?” “啊?” -- - 前世。 “阿瑶,难得这等小事,你肯陪我前来,”蓝曦臣落下朔月,眼前的镇子依山傍水,十分明秀,家家后院栽种梅树,香气清雅。 “二哥哪里话,这世上能做到‘逢乱必出’的,也只有你们蓝家了,我是个俗人,知是除祟的善事,有时却有那个心帮忙,没那个条件成行,难得此次二哥邀我,怎么敢不来呢?”金光瑶也落下恨生,笑笑地答。 听他说到有心无力,蓝曦臣脸上升起一分忧色,道:“百凤山回去,嫡母没有再难为你吧?” “好在有二哥助力,及时扩大了猎场,不然只怕又要脱一层皮去,”金光瑶吐吐舌头。 旋即,他虽笑着,口中却抱怨道:“魏婴也就罢了,大哥也真是的,他又不需要这种围猎来证明修为,不像那些小家族等着扬名立万,下手还那么不留情面干什么呢……” 蓝曦臣打断了他,略带责备:“背后不可语人是非。” “我……我这不也是担心大哥嘛,”金光瑶转了语调,更加软和地道,“须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大哥这样子,不见得对他和他的家族更好啊。” 说着,他笑笑地靠近蓝曦臣,用近乎撒娇地语气道:“还是二哥人好。二哥的修为难道比大哥差么?可我知道二哥故意缓手,给来参与的百家留些猎物,大家颜面上都好过。” “你呀,”蓝曦臣作势板着脸看他,可眼中藏不住的笑意,“就会捡好听的说,要叫大哥听见了,又要说你巧言令色,虚伪逢迎。” “唉,我说好话,就成了虚伪逢迎,难道我要天天指着鼻子骂人才好?”金光瑶双手一摊,眉眼弯弯,委屈兮兮地道。 正说着,他们身边不知何时跑来一个小贩姑娘,大约十三四岁,黑黑瘦瘦,衣服上打着补丁,满脸带笑,推着一辆小车,车上放着几只小筐,都是梅子制的蜜饯,脆声道:“两位哥哥,买点吧!” 蓝曦臣微笑着皱眉:“谢谢姑娘好意了,只是……我最怕酸。” 女孩眼珠一转,好像变戏法般,又从车下拿出一把梅枝,上头还有含苞待放的梅花,道:“那哥哥们买几支花,回去送给夫人可好?” “不用了,”金光瑶截住话头,笑道,“他没成家,没人可送,我有夫人,却也远在千里。” 女孩看出这两个是显贵人家,哪里肯放,一径缠道,“两位哥哥神仙一样的人物,就买几支吧,这花剪过根,至少六七天不枯萎,就算不送人,自己拿来熏熏衣裳,不也好吗?” 蓝曦臣在一旁,触景生情,笑道:“阿瑶,百凤山那天,你没下场,不然也定收到好多花的。” 金光瑶抬头,看他一眼。 蓝曦臣突感自己的话说造次了,因为金光瑶的出身,他是绝不可能与金子轩并骑而行,在金家骑阵出场的。自己知道这一点,他也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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