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正是夜生活刚刚结束而正常人还沉浸在睡梦中的时候。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白日里热闹的社区此刻也变成了鬼片最佳拍摄地点,不过也正好方便了我办事。 就我们租住的那个小房子外面,大概一千米左右的地方,就有一个24小时药店。 我进门的时候,值班的小医生正抱着个平板在看剧,不时还拿张纸巾擦擦眼角的泪花。 敲了两下桌子,她才忙里偷闲摘了耳机分给我一个眼神,“请问这里有,有……” 话到嘴边又不知如何开口,我支吾着,第一次痛恨自己的嘴笨。“有那个什么,消炎药嘛?”小医生皱着眉,从柜台上拿了盒头孢丢到我面前。 “不是,是那种涂抹外伤的药膏,就,伤在那个地方。”我往下指了指,简直无地自容恨不得找条缝钻进去。可我面上还要装得云淡风轻,即使我不照镜子也知道我肯定满脸通红。 女医生恍然大悟,我第一次感慨自己的幸运。她又转过身去找,“尽量给我拿好一点儿的,贵一点儿的。”我摸了摸身上,好在虽然刚才走得急,钱包没忘带。 几盒药重新被丢在我面前,她在那刷刷写着我看不懂的鬼画符,然后给了我一张单子,“一共258元。”我心头一紧,咬牙给出去我将近一个星期的伙食费。拿着药准备出去时,她还在我背后戏谑道,“第一次吧,注意安全措施啊,年轻人,要懂得节制,要爱惜自己。” 我脚下一个踉跄,差点和大地母亲来个亲密接触。 回到家时,阿遥依旧熟睡着,连姿势都一点儿没变。她睡觉一向安稳,不像我,睡前老老实实,醒来后被子掉在地上,床单满是褶皱,发如鸡窝,不知道睡着之后都干了些什么。 我把药放在床头柜上,嘴又开始痒痒。然而刚才我已经答应阿遥不再抽烟了,于是我只是在嘴里塞了两颗薄荷糖,一路从嘴巴里凉到胃的深处。
☆、我好气哦
那个女医生其实有句话说错了,并不是第一次青涩的结合才会导致那么严重的伤。即使经验丰富,有些人不安好心,刻意施虐,造成的后果只会严重几十倍。 同样的伤痕我在阿遥身上见到过,不过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当时我和她还不是很熟,一腔热血硬要拉着她去医院治疗,结果被她一巴掌扇在脸上,清醒了。 “下贱的□□,有什么资格去医院?”她说。 第二天等阿遥醒来后,我劝她报警,毕竟照她这全身上下的严重程度来说,告对方一个故意伤害罪也没什么问题。
阿遥那时正小口小口吞着小米粥,听了我的话只是微微一笑,然后示意我看向昨晚被我收进鞋柜的那双红色高跟鞋。 “一万多的鞋,小十你可能攒半年的钱都买不起,然而这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零头。”她又抬起手,我不瞎,所以我看到她纤细白嫩的手腕上多了些东西。 一条白色手链,表面看朴素无华,凑近了细看才看出这金属的光泽与众不同,无数细小的碎钻拼成几朵白色玫瑰花,点缀其中,其余地方则雕刻满了繁复的藤蔓花纹。 仅仅只是这样,我就已经感受到了这条手链中扑面而来的奢华。更别说阿遥随后将她解下来,翻出背面给我看那篆刻的符号:Z&Y。 即使从娘胎起就被刻上了贫穷的烙印,可我还是认出来这个牌子,国内顶尖的奢饰品品牌,专做珠宝生意。即使这条手链只是入门级的奢侈品,可官方的售价还是令我乍舌——大概我三四年不吃不喝也勉强能够买上一条吧。 “所以小十,我这一身伤最多养两个星期就能痊愈了,可我能得到的远远超过我这具身体的价值不是吗?”她笑起来,很畅快的感觉,我跟着她笑,因为我不知道这张脸除了笑还能做出什么合适的表情。 虽然直觉事情绝对不会那么简单,但我并不想泼阿遥的冷水。等她吃完早餐,我收拾了碗碟,嘱咐她记得擦药,最好能去医院看看(虽然她肯定不会听话)。 她把玩着手腕上的那条链子,嘴里答应着,眼皮也不抬一下。我知道她在敷衍我,可我没办法,因为我还要上班,不可能始终跟在她身边。 我工作的地方名叫星耀大酒店,听名字就是土豪,又土又豪的那种。然而我敢打赌整个宁城再找不到一家比它更高档的会所。对于那些梦想着日入上万却又不想付出什么辛苦劳动的小姑娘小男孩们来说,整座城市恐怕也找不到比这里更好的去处了。 在更衣室里换好服务生的统一制服后,我和其他几个服务员一起到办公室等着领班分配任务。念到我的名字时,领班林姐一双三角眼盯着我看了会儿,“怎么?昨晚不会是出去乱搞了吧,脸色差得跟个鬼一样。哟,看来还挺激烈,这脸上都是指甲印。” 明明出门前我还特意化了浓妆…… 其他人一哄而笑,我也不恼,微缩着肩膀冲她点头哈腰,“哪能啊老大,就是昨晚没休息好,要是给咱们队丢份那都是我的错,我的错。”她并没有恶意,只是看着我若有所思。 我这一整天都惴惴不安,领班最后的眼神看得我心里发毛,好像有什么坏事要发生一样。我一边按部就班地给一楼大厅的普通客人端茶送水,一边又安慰自己估计是被害妄想症又犯了,怎么一天天地净想着别人要害我呢,是吧。你林烟十算个屁啊你,哦不,你连屁都算不上,人家害你都嫌麻烦。 四个小时后,我刚送完二楼包厢的酒水,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见林姐踩着黑色小高跟,扭腰摆臀向我款款走来。她身上的制服款式和我差不多,却更加修身得体,将火辣辣的身材衬地更加夺人眼球。要我还是一年前的那个土包子,我肯定早就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了。 可谁让这一年里我那色胚情操已经被陶冶得高尚起来了呢……更何况每次她那涂着厚厚口红的嘴巴见到我都吐不出什么好话…… “小十呀,可别说林姐我不疼你,这不,本来该去2204给楚少爷送酒的Lily突然吃坏了肚子,刘哥找了一圈也没合适的人,这不来求我去救个场。我寻思着我这手底下也就你稍稍还机灵点,你这也不会让姐失望吧。” 前面忘了说,星耀大酒店,三十四层楼,三楼以下是普通餐厅,往上是普通房间和包厢,二十楼以上就是有钱人的专属地带。能包下二十楼以上任意一个包间的,那不说大富大贵,起码也得在市区二环以内有个四五套房吧(这当然只是我个人的想法。)能服侍得了这些贵人的,那不说她(他)得是个怎样的妖艳贱货,那起码也得运气爆棚吧。 所以当我被指派到2204包间的时候,我脑子里完全是一团黑线的状态。 夭寿啊,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服务员啊,苍天啊,你咋不再地上抠个洞让我钻进去呢! “去吧,多好的机会,以后你飞黄腾达了,可别忘了林姐我就行了!”领班把两瓶我认不出牌子的红酒放在托盘里交到我手里又把我推进电梯时,我还是懵逼着。直到电梯门打开,传说中的黄金地带展现在我面前。 若在平时,我肯定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东张西望,先过够眼瘾再说。然而现在我的心事几千斤重,所以只想着赶紧找到2204把东西放下,把里面的大老板伺候舒服了,省得一堆杂七马八的事又找上我,我现在实在应接不暇。 在门外站了好一会儿,我平复了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轻轻敲了三下门。 “请进。”这声音温文尔雅,格外好听,我选在喉咙眼的心稍稍落下来,毕竟在我印象里,声如其人,有那么温柔那么好听声音的男子,性格应该不会太差。 我推开门,微低着头尽量把步子迈稳,然后把这两瓶红酒放下。“哇,楚总,这是我最喜欢的红酒诶。”是个嗓音甜糯的……男孩。“好,服务员,麻烦把这两瓶红酒打开。” 他嗓音温和,说出来的话也谦逊有礼,对我这个底层服务员来说,实在是有些抬举我了。“好的,楚先生。”我低头谨慎应道,然后用托盘里的海马刀将红酒打开,又取过一旁的醒酒器,将红酒倒进去。 “唉,让你直接给我倒酒杯里,你这是在干什么?”那个小男孩尖锐道。我弯着腰,大气不敢多出,“先生,这是在醒酒,会让红酒的口感更好。” 余光看到那个楚总的手放在小男孩的腰上轻轻磨砺着,指节玉雕一般,莫名色气。 绝了,肯定是个美男子。 “行了,你可以走了。”我回神,巴不得他下这一声逐客令,于是赶紧冲他们鞠了一躬,“谢谢楚先生。”然后忙不迭地拉开门出去。 关门的那一瞬间,我看清了这个所谓楚总的脸。清隽温和,眼带笑意,我却惊出一声冷汗。 阿遥曾经指着一张照片让我认人,“小十,你看,这就是那个楚寒,他长得很好看吧。” 照片上的人与眼前包厢里的人重叠,我忽然看到他转头,朝我这边看了一眼。 那目光如蛇,阴冷粘腻。 我几乎是逃也似地回到一楼大厅,半口气还没喘匀,林姐就喜气洋洋地过来招呼我,“小十,你过来!”我管理好自己的表情,露出一个谄媚的笑容,“来啦,老大,有何吩咐呀?” “喏,”她递给我几张红色毛爷爷,“刚楚总说你表现不错,让我给你的小费。”我眨眨眼,接过这些票子,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哦,对了,他还叫我问你,Rose怎么样了。”我心头一凉,Rose是阿遥的“艺名”,我刚认识她时还觉得这名字俗气地很,结果她一脸不屑地望着我,“我就要做一个红玫瑰一样的女人。” 盛放的时候轰轰烈烈,始终高昂着骄傲的头颅,即使是被风吹,被雨打都娇艳地远胜其他花朵。她是一支红玫瑰,对比之下我他喵的就是一株杂草。 哦,再贴切一点儿是狗尾巴草。 “他让我转告你,好好照顾Rose……”林姐之后说的话我已经记不清是啥了,我突然觉得周围很吵闹,脑子里嗡嗡作响,我只想早点回家。 可我不能回去,因为早退就意味着这个月的全勤泡汤了,我还想用那点儿钱,买条我想要了很久的小裙子。 楚寒给的那几百块钱的小费,我本来想直接撕碎了丢垃圾桶里。可细想一下,谁会和红色毛爷爷过不去呢,于是我憋了口气,又把这钱放回包里,路过银行的时候把钱存进卡里。 输密码的时候却又禁不住悲从心来,我觉得自己廉价,几百块钱就能把我收买。 钱包里一共放了三张卡,我挨个把卡放进机器里,然后目不转睛地看显示的余额,最后在手机计算器里小心翼翼地把这几个数字输进去。来来回回算了几遍,三张卡里面的钱加起来买不起楚寒送阿遥的那条手链。 然而这就是我出来混了三年的全部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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