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遥,你愿意嫁给我嘛?”月光下,我看到阿遥的眼中分明有泪花闪动。 “我这辈子分为两个部分。前半生,我喜欢过旁人,她叫夏石溪;后半生,我只会喜欢一个女孩,她叫陈舒遥。我颠沛流离过,到现在也没有找到归根之处;我不美也不富裕,但我还是在这里向你求婚,乞求你能给我一个家,百年之后我们也可以葬在一起,你愿意吗?你愿意答应林烟十,从此做她的妻子嘛?” 阿遥抬起手捂住嘴,她浑身颤抖,泪水珠串般从洁白的脸颊上落下,我就那样等了她许久,直到她伸出右手,“虽然你没有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红玫瑰和嵌着心形宝石的钻戒,也没有十里红妆八抬大轿,可谁让我喜欢你呢,谁让陈舒遥就死心塌地地喜欢林烟十呢?” 我颤抖着手,甚至险些没有找准位置,直到阿遥轻叹了一声,自己接过我举着的那枚戒指缓缓戴在无名指上。尺寸不大不小,刚好合适,我站起身,伸出同样戴着戒指的左手,和她十指相扣。两朵玫瑰花,在月光映照下漂亮地不可方物。 就在我以为这就是结尾,这就是一辈子的时候,阿遥突然挣脱了我的手,向着大海奔去。 “你回来啊!”不过一眨眼的功夫,阿遥就已经跑进了海水里,她还回头冲我笑,“你过来追我啊!” 恍惚间,她回眸含笑看着我的身影开始变幻,变换成另一个女人的身影。 “你过来,陪我吧。”她慵懒道。 “阿遥!你回来啊——” 我控制不住那股心悸,踉踉跄跄地去追她,脚下的金色沙粒却调皮得很,它们聚在一起绊了我一下,于是我一下子仰面摔下去,下一秒,腥咸的海水瞬间漫过了我的面部…… 我满脸泪痕从这个梦里清醒过来时,病房里洒满了阳光,那种暖黄的色调曾是我和阿遥最喜欢的——尤其是她,恨不得将整个房子都布置得暖融融的。 “因为这会让我感到很安心,像是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我失魂落魄地下床,去翻已经被小护工收拾干净的床头柜,万幸她没有乱动我的戒指盒。 我颤抖着手,将这个戒指盒打开,内圈刻着“&遥”的戒指此刻孤零零地躺在戒指盒里。而我从来没问过江白帆,为什么我记性那么差,我都忘了给她阿遥的亲签,他却能将这独属于阿遥的刻字完完整整地复刻出来。 “喂喂喂,你快看窗外。”小护工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拽着我往窗户那边走,“你快来呀!” 窗外大雨骤停,海面上空停着一架七色彩虹桥,很漂亮。 “听说好多情侣对着这个彩虹许愿呢,说是可以心想事成。不过肯定是骗人的呀,虽然真的很漂亮!”小护工忙不迭地打开手机拍照片,嘴里絮絮叨叨,直到发现我没回应她才转过来,“诶,你怎么……你怎么哭了呀。” 她连忙过来拍着我的肩膀安慰我,“你说什么?什么东西丢了?你说清楚啊!” “喂喂喂,小十姐,你怎么了——医生!” 那天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只知道,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阿遥。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连载的时候很痛苦,那时候写完一看觉得我写得老好了! 现在再看好像也就一般般?【悄咪咪,还是觉得我写得不错】 这边那么大的人流量也没几个人看,哈哈,果然还是我太菜了
☆、番外—五年后的生活1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甚好,目测不会下雨。 众所周知这话的隐藏含义其实就是林烟十(也就是偶)的心情很好——如果不是邻居大妈突然冒出来很热情地给我介绍相亲对象的话。 相亲也就罢了,毕竟人生在世谁还没在七大姑八大姨的胁迫下相过几次亲啊,问题是这相亲对象和自身硬件不匹配怎么办? 咳,我当然不是说人家配不上我,事实上据充当中间人的邻居大妈所说,此人身高一米八,要身架有身架,要相貌有相貌,还是个手艺人,年薪至少五十万。 你听听你听听,我林烟十一穷二白且甚是丑陋,要钱没钱要胸没胸,这种人我敢去高攀嘛? “唉唉唉,我跟你说哦,现在的小女娃娃可金贵的嘞,你不要不听大妈的劝哦……” “知道啦知道啦大妈,我去我去还不行嘛?”我抱着一大摞快递盒子,身子乏力压根招架不住大妈的热情,于是在负隅顽抗与顺势妥协之间我果断选择了后者。 “你看看,这不是,你一个人住多不方便啊。不如赶紧找一个人互相照应着,万一有个天灾人祸这天塌下来也有人帮你扛着对不?” 大妈您别说了行不行!天塌下来高个子顶着,你看有几个男的能帮我撑起这片天!我的内心在咆哮,但我面上云淡风轻装乖卖傻,“好哒,大妈,我都知道,您是为我好。” 为了表达对大妈的“感谢”,在接过大妈手里帮我拎着的一个小盒子后,我进门给大妈切了块瓜。 “刚买的大西瓜,沙瓤,超级甜,大妈您尝尝?”我把瓜递过去,擦了两把额头的汗珠,“毕竟这大热天的,大妈您跑那么远为我张罗也好辛苦呢。” “哎哟,你这孩子,”大妈喜着脸接过瓜,“我看你这张嘴啊,比这西瓜还甜呢。” 送走热情的邻家大妈,我才松了一口气,瘫在新买没多久的布艺沙发上,摇着扇子像只死狗。房间里还没安空调,这大热的天在屋里待着就像个蒸笼,能把人给烤熟。 我撩起长袖下摆抹了两把额头上的汗,腹部就露出一道红色的刀疤,我放下衣服将这疤痕盖住,于是锁骨间那两瓣鲜艳如玫瑰的红唇又跑出来宣示主权。 “啧……”我长舒一口气,放弃了。拿那把扇子覆盖住脸,在沙发上彻底瘫倒如死鱼。 你不要看我现在那么颓废像个中年糙汉,其实我在思考人生。 五年前,是的,你没看错,离我和阿遥的分别,已经过去了五年之久。 想当年,我怀揣着十来万块钱和一枚毫无价值的戒指,依依不舍地告别了住了将近一个月的医院。出院后一时半会找不到安身之所,于是我死皮赖脸地在小宁家住了半个多月。 最后小宁烦不胜烦——我斗胆猜测这是因为我打扰了她和江白帆的二人世界,小两口对此有很大的意见。因此没过多久她就把我推给她一个大学学姐,于是嘞我就跟着人家的指示,大老远跑来这里租了个三十来平最适合单身贵族居住的小公寓。 至于那个我和阿遥生活了两年之久的小窝,我只在刚搬家的时候回去缅怀了一下。 去时我还特意带了一个大号行李箱,然而事实证明这毫无意义。我在屋子里前前后后收拾了几遍,将所有还能再利用的物件都拿出来填进去,也没有塞满这个行李箱。 属于阿遥的东西早就不在了,我将这间屋子的边边角角都扒拉了一遍,发现她头一回做事如此干脆,毫不拖泥带水,就连一丁点念想都不给我留下。 忙活了大半天,最后屋子里只剩下一些带也带不走的笨重家具和满地浮灰。 我联系了人将剩下的家具都卖到二手市场,交了房,于是这间屋子彻底变得空空落落——与我们的初见,我们的离别一般无二。 拖着行李箱出门的时候,我总疑心我听到了一声雀鸣——只那一声,或许由此意味着我将与过去告别。 ·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将我从九霄云外硬生生拉了回来。 我掀开覆脸的扇子,闭着眼摸过手机放在耳边,有气无力道,“喂,谁呀?” “烟十,说好的今天轮到你来看店的,你去哪了呀?”年轻女人的声音温柔似水,还夹杂着小孩儿牙牙学语的声音,“小十,阿姨~” 我一个挺身从沙发上坐起身,抹了把脸,“啊呀久笙,我忘了这事了,这就来这就来。” “不急,你路上注意安全。”赵久笙的语气波澜不惊,她说这话估计也只是客套。我却不敢因此怠慢,抓了一件薄外套就趿拉着鞋跑了出去。 赵久笙,是我如今的好友兼合伙人——我们五年前一起开了一家照相馆,专门拍一些艺术照。目前还算小有所成,起码吃喝不愁我还靠这个存了十万块钱。 我急吼吼地跑下楼在中途拒绝了邻家大妈请我进去吃饭的邀请后,成功抵达小区车库。此时只见林烟十长腿一迈跨上她新买没多久的顶级豪车——一辆骚粉色的小电驴,并向各位看官抛了个媚眼后一骑绝尘。 然后请允许我隆重介绍一下,我,林烟十,目前是“十笙照相馆”的首席摄影师(咳,首席不首席其实也不重要,主要说着比较有面子),而赵久笙则是我的左膀右臂。 眼前一阵风沙飘过,张牙舞爪差点儿迷了我的眼。我赶紧停车揉了揉眼,暗道这千万不要是老天爷看我在这里胡说八道给我的一点儿小惩罚。 咳,言归正传,你也许想问我为什么会找到赵久笙并最终发展成为如今的关系…… 说来也是赶巧,前文提到过,小宁将我介绍给她的一个学姐,本意是想让人家帮我找个合适的工作。但是你也知道,我林烟十白活了二十多年,干啥啥不会。于是这学姐最后对我失望透顶,只得打发我去跟着另一个小女孩一起发传单。 这个女孩子就是赵久笙。 彼时赵久笙临近毕业,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堂堂一个艺术学校摄影专业的大学生,竟然要沦落到要靠发传单的方式来赚取生活费,不禁令我扼腕叹息并感慨知识无用。 我还记得刚到指定地点的第一天,天公不作美,前一秒还是万里无云天高气爽,后一秒一场瓢泼大雨把人砸了个透心凉。路上行人甚少,赵久笙戴着个大帽兜怀里抱着一摞没发完的传单和我一起并肩站在狭小屋檐下躲雨。 作为一个已经弯成蚊香的女人,我觉得和同性待在一起还贴得如此近十分尴尬。于是乎我只得没话找话,“听说你是摄影专业的啊,这玩意出来可不好找工作,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赵久笙低着头没理我,我轻咳一声,抬头望天,“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能停。” 她还是没理我,我寻思着这小姑娘人还挺高冷,于是也停止叨叨,静静等着雨停。 过了一会儿,赵久笙踢了踢脚边的一颗石子,慢悠悠抬起头。烟雨朦胧,黑色齐眉刘海下一双眼睛却锃亮无比,“我要开一家照相馆,专门给别人拍艺术照。” 她的声音很温柔,语调也轻缓,我却被这突如其来的发声震得两手颤颤险些握不住手机。等心跳平缓,我关掉了浏览器网页退出并清除浏览记录,轻咳一声转过头。 “哟呵,小姑娘年纪不大,志向不小。” 赵久笙抿着嘴不说话,然而那个带着俩兔耳朵的大帽兜实在可爱,于是我起了逗弄她的心思,“你看你,一没房二没人,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还没启动资金,你这咋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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