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石溪那时候意识尚存,似乎是听到门外传来动静,鸦睫颤动张开,露出涣散的瞳孔。她从温水中抬起一截素白手臂,淋淋漓漓的鲜血从上面那几道破开的狰狞伤口里洒落,又滴进浴缸里,让那血水更红更艳。已经苍白如纸的嘴唇微启,一如既往的慵懒腔调,“我就知道,你会过来看我最后一眼。” 最后我只记得我软倒跪地,胃里翻涌着酸水,不断从我鼻,口间冒出来。我咳得撕心裂肺,眼前一阵阵发黑,渐渐喘不过气,就在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玩完了。 我感到后悔,因为我才十五岁,我还那么年轻,我还没有看遍祖国这大好河山,我甚至都没有离开过从小生活的那个小小的县城。我没有谈过一场正式的恋爱,没有听到过爱我的人说喜欢我说爱我,也没有正式对别的我爱的什么人说起过这三个字,老天就那么不开眼?我不甘心,就算有人该死,那也不会是我林烟十。 如果不是阿婆赶到及时,林烟十也会在那一天跟着夏石溪去见耶稣。死因不是什么可歌可泣的和爱人一同赴死,而是很可笑的被自己的呕吐物活生生呛死。 我终于清醒的时候,胸膛很痛,嘴里一股胃液的酸臭味,呼气吸气也都是这种令人作呕的味道。 耳边喋喋不休的祷告声终于停止,阿婆连忙端来一碗水,小心喂我喝下去。我太渴了,咕咚咚将这碗水灌进肚子里,阿婆没好气地拍我的头,“喝那么急,赶着去投胎啊!” 话音刚落她就意识到了不对,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什么,“阿婆,石溪,石溪姐,死啦!”如果我能再清醒一点,我会意识到我的尖叫声足以让方圆十里的人听得清清楚楚,而不论我叫得再大声,一切已经于事无补,。 可谁也没意识到这一点儿,我捂着耳朵发疯,尖叫,不叫的时候就说胡话,直到最后嗓子嘶哑到连多余的声节都发不出来。阿婆抱着我哭,嘴里絮叨着念着圣经和祷告词。事实证明,圣经和耶稣救不了我,所以最终她还是去请了村里几个专门喊魂的老太太来治我。 我记得几个老太太,她们两个人将我按在墙上,另一个挥手从我头顶到脚脖,来回,嘴里念叨着,“乖乖来啊,魂上身啊~”苍老的,布满黑斑和褶皱的手来回,来回,所有的画面破碎再重塑,最后我看到穿着正红色旗袍,挽着发髻的夏石溪背靠一片白光冲我笑,“回去吧。” 林烟十清醒了,脑子正常了,几位老太太功成名就,吃了我家一顿饭后就笑呵呵地回去了,剩下阿婆和我清扫我脑子浑噩时造成的一片狼藉。 收拾屋子时,我不小心打开了堆在床底下的一个木箱子,没落锁,阿婆该是很放心我,因为我一早就知道了它的存在,但我从未触碰过这份禁忌。 可那天我打开了,里面珍藏着的物件全部洒落。 全是旗袍,正红,黄杏,藏青,纯白,鸦黑,格子布,绸缎,的确良,绣花,云纹,暗纹,高领,盘扣……数不胜数,全是曾包裹着夏石溪那具美妙胴体的精致衣物。 哦,夹杂其中的还有灰扑扑的不甚精美的画稿——这些精美旗袍还未成形时夏石溪在煤油灯下拿着铅笔亲手画出的设计手稿。 背后有迟缓的脚步声传来,阿婆一步一步背着手踱进屋里,苍老而皱纹密布的脸上像笼着一层阴云。我总疑心夏石溪的自杀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不然为什么在帮忙料理完夏石溪的后事之后,她就像是突然老了十岁呢? 阿婆看着洒落一地的旗袍和画稿,什么都没说。可当天晚上,她就启用了院子里那座笨重的老式土灶,用这些精致华美,拥有一件就足以吹嘘一年的旗袍,做出来一顿焦糊的饭。事后我再去扒拉那堆尚有余温的炉灰时,只能从里面翻捡出几道边缘枯黄萎缩的烂布条。 夏石溪死了,作为一个外乡人死在异地,落叶永不能归根。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临走前阿婆给她换上一件最普通的宽大寿衣,有关她的一切被焚毁被丢弃,她的小院被清空,住进来新的人——听说那家人嫌院里那颗枣树挡着阳光,就在铺院里水泥地的时候顺便砍了。 打下来的枣子分了好多人,攥着枣子的小孩们奔跑在青石板路上,笑得开怀。 夏石溪死后一年时间,阿婆从麦田里强撑着直起身,然后缓缓倒在那遍地金黄里。 我只来得及看她最后一面,阿婆临终前的表情很安详,我真希望她走的时候没有痛苦。 她的葬礼我从始至终都没有参与,摔盆这事轮不到我,由我那个没怎么来过这里的,四眼小白脸表兄负责。我只帮我可怜可敬的阿婆叠了一斤纸钱,虽然她不信鬼神,但我仍希望她能在地底下生活富足,把阳间没享过的福都享受一遍。 同年我向高中学校递交了退学申请,也没和舅舅家打声招呼,就直接背着一个大背包——里面放着夏石溪死之前穿过的那套正红旗袍和我以前攒下的两千块钱,跑来我现在生活的城市谋求生存。作为一个外来底层蚁民漂泊了三四年后,我在某天从饭店刷盘子回来后遇到了身着红色旗袍的阿遥。 也许不得不讲,缘分就是个莫名其妙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我舍不得夏石溪,但我无能无力
☆、你敢死我就敢活哦
有水滴落在我额头上。 冰凉又温热,带了点儿沉重,散发着苦涩的味道。 浑浑噩噩的日子,似乎也随着夏石溪的离开,一去不复返了。 我再度清醒的时候,入眼是阿遥精致的小脸——即使那双眼睛直愣愣盯在手机上也丝毫没有影响它的美感。我的后脑勺枕在阿遥柔软的大腿上,这等艳福我素来享受地心安理得,于是我偏了偏头,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闭紧眼企图蒙混过关。 阿遥想必察觉到我的鬼心思,抬了抬腿,轻声道,“小十,别装了,我知道你醒了。”她把手机放在一旁,腾出手来拍我的脸。我睁开眼忍不住冲她咧嘴,“你告诉我你还死不死?” 她看着我静默不语,手却依旧不安分地在我脸上摸来摸去。 我禁不住在她腿上扭动着身子,然而阿遥依旧只是沉默,手掌转而捋过我的背,像是在安抚一只因抢不到吃食而哼哼唧唧的小土狗。 一分钟后我泄了气,慢慢直起身脱离这温柔乡。阿遥的手还是放在我腰上,我正感觉痒痒地不行,想把这作乱的手扒拉开,就听她叹了口气,缓缓问道,“夏石溪是你什么人?我听你刚才昏倒前喊了一声‘石溪姐’。” “她在你心里就那么重要?” 很平常很轻柔的语气,却字字诛心,每一句话于我而言都是送命题。我僵在原地,浑身发冷。只觉哪怕答错一个字,下一秒估计就会被生吞活剥,从此万劫不复。 然而想了想,我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啊了一声,释放撒娇精本质,把头抵在她肩膀上蹭来蹭去。“遥遥~在我心里最重要的当然是你啊,你计较其他人干嘛?” 阿遥却猛地按住我的后脑勺,轻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拉开,发红的眼睛死死盯着我,“小十,我没在和你开玩笑,你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夏石溪是谁!” 我第一次见她这个样子,根本就没有应对的方法。最终我嘴唇颤动半天,也只能躲开阿遥的目光避重就轻道,“这不重要,她已经死了,死了很久了。” “遥遥,死去的人是注定要被活着的人遗忘的。” 阿遥静静看着我,忽然勾唇笑了一下,“你这话说得,喝了几坛醋?酸成这样?”细看下她的表情很僵硬,这笑容格外勉强。可我没注意到这一点儿,因为我觉得我说得是对的。 活着纵然有千百种不好,可活着就代表着希望,就代表着你有取代前人并成为最终胜利者的资格。而一旦撒手人寰,就如山间清泉停流,池塘不再有活水注入,那它只能成为一潭死物,除了腐烂发臭别无他法。 这人间不值得你来一遭,可你既然来了,甭管多么不得已,都要好好为自己而活。 顿了顿,我转头看着她的眼睛又道,“死人只是用来铭记的,活着的人才是值得拥有的。” 夏石溪的骸骨已经在地下蒙尘六年,还记得她的人不过寥寥。而阿遥仍旧鲜活地存在于我的眼前,一颦一笑都令我着迷。谁胜谁输一目了然。 我说这些,只是想表明心意。 但我还是低估了女人这种生物,抑或我还没有完全了解阿遥。总之她听了我的话并没有释然,相反她再也控制不住,抬手紧紧捂住发红的眼睛,闷声痛斥我,“林烟十你个大骗子。” 透明温热的液体从她手掌下流出来些,这悲伤隐忍克制,肩膀处的颤动和泪水却出卖了她。我忍不住凑过去舔了一下,很苦涩的味道,混着玫瑰香。 “你还说我像是喝了几坛老醋,我看你喝得比我还多。”我去扒拉她捂住眼睛的手,阿遥刚开始还不情愿,摇着头躲我。后来拗不过,只得露出那双还在往外冒水的肿胀兔子眼。 我哄了她好久,阿遥才勉强止住哭声,可她接下来的问题却令我苦恼不已。 “小十,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陪着我吗?”阿遥和夏石溪到底还是不同的,区别就是二十六岁的夏石溪从来不会问我这种幼稚的话,而二十二岁的阿遥此刻问过我之后正在用一种很期待的而我并不想面对的眼神看着我。 她像是一个劲地想要把我,把我们拖进死胡同,不撞南墙不回头。我知道她只是想要一个承诺,想要让我矢志不渝,证明我的忠诚。 十五岁的林烟十可以毫不犹豫地拍着胸脯跟她保证,那必须滴,你要是死了我一定跟着你和你作伴。二十一岁的林烟十听了这话只能抬头望天,哑口无言。 “大白天的说什么死不死的啊。”很久之后我嘟囔道,阿遥转头用桃子眼瞪我,“林烟十?你他娘的在说什么狗屎玩意?” 我当然知道这种时候面对一个流泪发怒的女人,我最该做的是说一不二,听之任之。但别的事情我都可以顺着她哄着她,我心甘情愿,唯独这一点不行。 所以我发了狠,双手过去掐住她的肩膀,“陈舒遥,你给我记住!你只要不经过我同意,敢去死,我不仅不会下去陪你,我还会在阳间好好活着,借很多钱大吃大喝,挥霍掉你来不及也再不能挥霍的青春,把你从未体验过的东西都体验一遍,然后带一群人天天在你坟前唱歌跳舞搅得你在阴间也不得安宁!” “……” “对了,你不是说喜欢我嘛?那好,你死后我每天去泡夜店,去勾搭那些身材火辣长得漂亮的小姐姐,一天换一个,怎么样?最后把你陈舒遥忘得一干二净好不好!” 阿遥傻了一样一直静静地听我吼她,最后在我力竭的时候把我轻轻拽到她身旁,让我倒在她柔软的怀里。我闭上眼,感到心累,右肋下又隐隐作痛。“我说着玩呢,小十现在怎么连一点儿玩笑都开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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