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脂抹上去的时候,她总想起那日婉儿手指在唇上,冰凉温润的触感。她想一口含住。但这不是婉儿,指尖抹过,那纹路粗糙许多。这不是她。 甚至棋语今日也没有过来。 绾起长至腰际的发丝,插上凤纹朱钗。宫人给她戴上掩耳的博鬓,银子贴在耳廓上。那都是她吻过的所在。花钗簪笄,凤冠霞帔。江心镜里映出的,是一个陌生的自己。那个人很美,不论叫谁望过一眼,便再也挪不开,便沉醉于她勾人魂魄的美。若生在乱世,她也许会如妲己褒姒那般,做君王的红颜祸水。教人日思夜想,教人迷乱心性,教人为之癫狂。如今,她只有无奈地笑着,带泪地笑着。看着镜中堪称人间绝色的面庞,她恨极了那副模样。她骂她负心,骂她始乱终弃。 正常。正常。正常付出的代价过于惨痛了。 日色垂暮[R5] 。她缓步走出殿门,落日的余晖洒在红色的锦缎上,鲜血的颜色。庭院里的人,一个一个放下手中的活计,目光投向这个一袭嫁衣的女子。他们呆呆看着她。这样的美,不是下凡的仙子,就是艳绝的鬼魅。不论是哪一种,哪怕是生吃人肉的妖精,仅仅为这一眼,他们也愿意把自己的血肉奉献出来。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婉儿看不到了。她想。她不会来的。 婉儿病了,病的很重。前几日天后去看望她,听闻婉儿好几日粒米未进,看见婉儿双颊凹陷,眼窝深重,干瘦得不成样子。天后吃了一惊,原以为那日宴会散的太晚,夜里湿寒入侵而已,没想到这样严重的。她询问宫人状况,宫人说,来看病的是太医署张太医。天后当即发怒,说婉儿已经是才人了,怎么就叫个太医来。她说,太医署的人医术不精,叫个司医,不,我得把奉御[R6] 请来为你看病。一定要治好了。我身边不能没有你。 随后,天后叹息起来。过几日就是月儿大喜的日子了。你和她关系那样好,如此重要的日子,本不该缺席的。如今这般景况,看来你是不能去了。可惜极了。 婉儿嘴角抽动了一下。 不可惜。她说。我心中只有天后您的。其他人于我而言不算什么。她说,天后放心,我一定好好养病,早日回政务殿,回您身边。 月儿没来看望你么?天后问她。 没有。 这孩子。天后说。这孩子骄纵惯了,我的话也不听。你别和她计较。 公主大婚,一定是太忙忘记了。她说。我没什么可计较的。我祝福她。
郑氏从头至尾没有出来。她站在纱帘后听着。她听着天后要为婉儿请尚药局的奉御。她听着婉儿说心中只有天后。她听着,默默听着。这个剜她心的女儿,这个辱没祖先的女儿。病重的时候,陪着她照顾她的,还是只有母亲。郑氏再恨她,再恨天后,也没办法眼睁睁看着女儿病得昏死过去,不管不问。 唯一欣慰的是,天后似乎的确喜爱婉儿。那不是浅薄玩弄的情感,也不是为了嘲弄炫耀。掖庭呆的久了,郑氏不用多看,自然能体会出来。她不知该如何看待这种情感。她也没法阻止这种情感。一个是她最爱也不忍伤害的人,一个是她最恨却没法奈何的人。 天后离开的时候,她隔着纱帘瞥了一眼。 那个女人年纪该比她大,看起来却年轻得很。她耀眼夺目,她光芒万丈。那一瞬间,她不怪婉儿崇拜她喜爱她了。那一瞬间,她不知怎么一下就明白,杀死上官仪和庭芝的不是当年的武皇后,而是那个坐在天子之位上的男人。那个人仅仅为了讨女人的欢心,出卖了另一个男人,把责任全部压在别人身上。他没有作为男人的担当。为了逃避,为了找一个可以责怪的人,他不惜牺牲一个忠心耿耿朝臣,和那朝臣的整个家族。 郑氏忽然就不恨了,那个恨了十几年的女人,她决意不再恨她。就在看见她的一瞬间。 天后有一种不容置疑的美,那种美导向的,只有没有原则的服从,和永不背叛的忠诚。[R7] 这种美如今还没在她唯一在世的女儿身上显现。但天后相信,终究有一天,这个女儿会比她更美,更摄人心魄。她在那一天就感觉到了,那一天月儿提到薛绍的时候,像是在说一件好看的衣服。别人也许听不出,她分明感觉到了。一个十六岁的女子,已经没了爱恋和感情,已经懂得如何挑选丈夫。 青出于蓝胜于蓝。[R8] 她想。 今日她又看见女儿时,这种感觉愈发强烈。她的女儿美极了,天后回想起自己的十六岁,也是绝色的美人,却在深宫中郁郁寡欢。她觉得,今日的月儿,比她当年还要美,带着莫名的哀婉柔和。那是她没有的特质。 烟眉,红唇,眼波流转。任是谁都躲不过的。 天色暗下来。薛绍站在宗庙里,拜祭了祖先,骑上骏马,带上几个傧相,护送着迎亲花车向万年县衙赶去。那是他们婚礼的殿堂。 [R1]薛瓘最后的职位是房州刺史,坐罪被贬,卒于任上。但是听起来没啥气势。 [R2]这居然是几十年后李白的诗。不管了,先用上。 [R3]出自薛绍墓志铭。 [R4]唐代唇妆名。 [R5]不知道吧,唐代婚礼都是傍晚开始,闹个大半夜。来源于“抢婚”习俗。 [R6]唐代为宫女看病的一般是太医署太医。为皇帝皇后看病的是尚药局最高长官奉御(两名)以及奉御的助手直长(四名)。帝后日常保健医生叫侍御医。为皇子公主以及妃子看病的是司医(四名)和医佐(八名),如果得宠,皇帝会特别叫奉御来看为你病。 [R7]标记一下,这是赵玫老师作品《上官婉儿》中的话。就在武三思见到天后时的那一段。 [R8]荀子《劝学》。终于有个在唐朝以前的典故,可以用了。
第34章 断舍离(3) 那一天,没有宵禁。 从大明宫兴安门出来,到万年县衙,一路上燃着数不清的火堆,照的道路通明。那些火堆烧起来,连成一片,如同吞吐的巨龙。火焰烤焦了路边的槐树,影影绰绰,留下不停晃动的可怕影子。 曲江池畔,无数花灯顺流而下,好似河中飘满了星星。长安百姓也参与进这场空前绝后的狂欢中来,他们笑着,闹着,在婚车经过时涌上来围堵道路,唱歌跳舞要吃喝要钱帛。 儿郎伟!重重遂愿,一一夸张。两家好合,千载辉光!且看抛赏,必不寻常……[R1] 他们唱着,薛绍就叫傧相撒出漫天的铜钱,绮罗绢帛被扔出去,凌空舒展着。运气好的,甚至能捡到两件金银器皿。运气差些,也有罗馅点心,大壶的酒浆。谁也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谁家娶妻也没有这样大方的。 于是人们唱着跳着,歌颂大唐的伟大,歌颂天子的贤明。 南山放出了孔明灯,为这桩天作的婚事祈福。孔明灯升上去,照亮了南边的夜空,与北边的火龙遥相呼应,长安城亮如白昼。 万年县衙的门太窄,花车怎么挪动都过不去。李治当即写一份手谕,命令有司派人拆毁县衙的垣墙。民夫一拥而上,大铁锤砸过去,一下,一下。那堵墙,轰然倒塌了。震天动地,尘土飞扬。 婉儿听到了喧闹的声音。她挣扎着着从床上坐起来,披起一件衣服,向窗外看去。南边漫天飞舞的灯火替代了星空,星星黯然失色。她垂下头,发丝荡下来,一缕一缕遮住那苍白的脸,那深重的眼窝。 我发誓,不再拿真心去爱别人,却被踩的稀碎。 再次仰头看夜空中流动的盏盏灯火,她知道太平也在看着。她咬紧嘴唇,用力,用力,直到尝到了一抹腥甜。 方期六合泰,共赏万年春。[R2] 可笑,可悲。 那日也是太子大婚的日子。太子原配的赵妃几年前去世了,今日择高门韦氏之女续弦。那场婚礼的风头完全被这头盖住了。韦氏看着亮如白昼的长安城,心中不免感慨,甚至生出一丝妒忌。她不知道,和她同一天出嫁的这个女子,是多么羡慕她。羡慕她不用分离,不用疼痛。羡慕她只是心里有一点点妒忌。 她更不知道,那位绝色的公主,和公主所爱的人,日后会同她产生怎样奇妙的连结。 团扇移开[R3] ,太平的面容映着烛火,就这样展现在薛绍眼前。他以前并不是没有见过这位表妹,此刻却也被这张脸蛊惑住。太美了。傧相们忘记要做什么事,还是一对童子走上前,从拓子中取出金银小瓢,分别递给太平和薛绍。 “新娘子公主,你真好看。”递上酒杯的时候,童子没有顾忌,就这样说出来。 太平接过酒盏,摸了摸这个小女孩的头,温和地笑了。 “你以后若是出嫁,嫁给了你喜欢的人,一定比我好看的。” “我长大也要娶一个像新娘子公主一样好看的女子。”那个给薛绍呈上酒杯的童子说。 大家都笑了,薛绍也笑了,他的笑容很阳光很好看:“公主已经是我的妻了,不许打公主的主意。” 薛绍伸出手,太平勾过他的胳膊。交杯共饮。 傧相从下人们那里取来五色丝棉,把他们的脚趾系在一起。 系本从心系,心真系亦真。巧将心上系,付以系心人。他们唱着。 好了么? 好了。 太平扯去丝线,薛绍讶异地看着她。她说,系得太紧,有些疼。 那边有人服侍薛绍脱去外衣,这边侍婢取下太平的花簪头饰。梳头合发。帘幛放下来。 薛绍静静看着太平,她太美了。他想不到有什么词能形容这种美。于是他只能一遍又一遍重复。她太美了。 太平没有看他,双手摆弄翻折着蔽膝。那是一方淡青色的方巾,很大,很柔软。夫家接亲的时候,蔽膝遮上脸,路人便不能看见她的容颜。太平把它折成细细的长条,举起来,扎在脑后。蔽膝蒙上了她的眼。 “薛绍,今晚你做什么都可以,但别出声。别和我说话。[R4] ” “以后也是。”她说。 “你这是做什么?”薛绍伸手拨开那条蒙眼的丝绢,蔽膝滑落到她鼻子下边。薛绍看见她的眼神,那双眼睛是美艳极了,能把人的魂魄勾走。只是一股寒意忽然从他后脊升起,那眼神里是什么啊,那是什么啊。 他看着太平,诧异,并且深深疑惑着。他从那双眼睛里看不到一丝爱意,只有淡然。仿佛将要做的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仿佛早晨起来要晨省问安,隔三五日要沐浴更衣,所以隔几日要与他同房。仅此而已。 薛绍觉得可怖。 他不相信公主对他没有感情。公主有一切权力,除了父兄,天下的男子,她想要得到谁就能得到谁。她怎会选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她不会的,她不会的。她一定不会。她是爱我的。薛绍想起儿时,他开玩笑说要娶一个掖庭女奴,公主那急切的模样,那凶狠的眼神。她一定是爱自己的。他很确定。 可是,那种眼神,那种淡漠冷峻的眼神,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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