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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一句话作为活了八十多年的人生感悟:“生命都是孤独的。”
季童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这段时间猫爪子一样挠着她的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
她很孤独。
以前和莫春丽在一起的时候,她就很孤独。
和莫春丽分手以后,她依然很孤独。
她不再在意季唯民,因为季唯民也无法再填补这种孤独。
能够消弭的方法,大概唯有那个有着洗衣粉香味的怀抱。
但她永远不可能再拥有那个怀抱了。
她吸吸鼻子,默默走开。
季童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变成一个养着两只猫、孤独终老的白发老太太,她觉得那样也没什么不好,若季唯民和汪晨那边不出什么幺蛾子的话,她甚至想一直留在英国,切断自己所有去打扰沈含烟的可能。
若是那样的话,她一定要积极锻炼身体,从四十岁的时候,就开始每周去做两次瑜伽,喝两次难喝得要死的抗氧化果汁。
她需要自己到七老八十的时候还能坐得动飞机,还能承受十几个小时的飞行。
因为在接到沈含烟葬礼通知的时候,她终于可以在阔别祖国几十年以后回国了。
希望那时的她,已经有了拿着一只白玫瑰跟沈含烟棺椁告别的勇气,反正到了那时候,沈含烟已经没办法再厌恶她了。
入职RID以后的日子很忙,季童每天靠咖啡续命。
时间又这样过了半年,蔷薇凋谢,树叶枯黄,再接下来,天空又下起了茫茫的雪。
正当季童以为她就会这样老去的时候,她接到了汪晨的一通电话,汪晨冷笑着说:“原来你那姐姐这么不是东西。”
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季童懵了。
被她叫“姐姐”的人,只有一个。
沈含烟是不可能再和季唯民扯上什么关系的,那汪晨这么说,是看到什么新闻了?
季童翻出手机的拨号页面,点两点。
在决定彻底放过沈含烟的时候,她早就已经把沈含烟的号码给删掉了,她多怕自己午夜梦回的时候一个不清醒、就把电话给沈含烟打出去。
但她不是不记得沈含烟的号码,那十一位数字早就像刀雕一样刻在她心里。
她的确曾在一次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摸过手机开始按那十一位数,但至少按那些数字还有一个过程,她总能及时清醒过来。
不过现在当她醒着时,并没有勇气去按那十一位数。
她丢开手机,打开电脑,去网上搜“沈含烟”的名字,在这之前好几年,她连看沈含烟消息的勇气都没有。
一看之下她愣了——沈含烟现在,居然已经是副教授了啊。沈含烟现在才多少岁?刚刚二十七岁,原来沈含烟早已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提前拿到了硕士学位,又拿到了博士学位。
季童记得自己以前看过一则新闻,有一个二十七岁物理系学霸成为了特任教授,她以为这样的事都是特例,没想到会这样真实的发生在她身边。
她在心里嘲笑了自己一下:没想到直到现在,她还是下意识把沈含烟当作自己的身边人。
然后网上的各种新闻,就都是沈含烟参加各种学术论坛、企业家论坛,参与的专利设计如何顺利的被推向市面。
看上去,沈含烟的人生顺风顺水,没有一丝波折。
季童任何一条能与“不是东西”二字扯上关系的消息都没查到。
季童想了又想,最后决定给莫春丽打个电话,她是季童目前的生活圈里,唯一还与沈含烟有关联的人。
没想到电话刚想了两声,莫春丽直接给她挂了。
季童想起莫春丽以前忙工作的样子,觉得莫春丽应该又在和她的团队开会、为了某个案子伤神吧。
没想到五分钟后,莫春丽把电话给她打回来了,声音压得很低:“喂,季童?”
季童一愣:“你不方便?”
莫春丽:“今天Lily家族聚会,我们在她婶婶家。”
季童一下反应过来,上次在中餐厅和莫春丽闭眼接吻、提出要和莫春丽结婚的女孩,有张像小兔子一样乖巧的侧脸,Lily是一个很适合她的名字。
季童特别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了打扰了。”
她发现她心里一点遗憾的感觉都没有。
唉,她可真是对不起莫春丽。
莫春丽还在为她绿了季童的事愧疚,也在那边觉得不好意思:“什么事?你说。”
季童:“没事啊你们好好玩吧,改天再说。”
莫春丽:“你不是那种没事会打给我的性格,我特意到外面来给你回电话的。”
季童越发愧疚,决定接受这份善意,让莫春丽被她打扰的时间尽量缩短一点:“我就是想问问,你最近跟……她有联系么?”
莫春丽一下子反应过来。
季童口里的她,还能是谁呢。
连名字都不能提,好像那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就是永生永世的咒语。
莫春丽在电话那边沉默。
季童后知后觉,自己那个第三人称代词像一把滞后的飞去来器,即便在莫春丽喜欢上她人以后,想到与季童在一起的那段岁月仍会被误伤。
季童在心里骂自己:季童,你真混账。
莫春丽沉默一阵之后才说:“我和她好久没联系了。”
季童赶紧说:“谢谢谢谢,祝你和Lily幸福!”
然后逃一般挂了电话。
莫春丽那边的最后一句话是——“也祝你幸福。”
但无论季童还是莫春丽,却都知道这是一句虚妄的客气话了。
她怎么能幸福呢?
她将困在那句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咒语里,永世不得超生。
******
季童相信现代网络的发达,在查不到任何消息的情况下她想,沈含烟应该没出什么大事吧。
在又下过一场雪后,很快,就要到圣诞假期了。同事问季童:“Carey,圣诞怎么过?”
季童想了想:“宅家睡觉?”
同事劝她:“你工作太拼了,趁放假出去旅游吧,多走走看看,还能有新的设计灵感。”
她报出一个小镇的名字:“我家就在那边,风景很美,你要是来玩的话可以到我家吃饭。”
季童笑着道谢:“值得考虑。”
她平时工作的确很拼,拼到她是所有新员工里最年轻的一个,却也是进步最快的一个。公司里同事都在猜,圣诞节后,季童很快就要有独立设计的资格了。
季童自己也不谦虚的这么觉得。
她倒并不认为这是自己天赋过人,她自己很清楚,她是把别人社交和休息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工作。
毕竟除了工作,她也没别的事可做,她不敢让自己闲下来。
闲下来的大脑像一间不设防的屋子,某个人手无寸铁,就可以轻轻松松的闯进来。
其实季童平时倒没觉得多累,只是一放假突然工作量锐减,才发现自己头和四肢都发沉,她不禁开始认真考虑同事的建议,要不要到附近风景如画的小镇走一走。
说不定还可以看到小松鼠。
季童坐在阁楼倾斜的屋顶下,打开电脑开始看机票——大学毕业后,她从以前寄宿的小阁楼里搬出来,却又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阁楼,小小的带给她些许安全感。
明明是想看飞往小镇的机票的。
手却不听大脑使唤,抖两抖,就在回国机票那一栏点下了“确认购买”。
她连夜开始收拾行李,天不亮就拖着行李箱赶到机场,走得太急,一条横条纹的围巾还拖了半条在行李箱外,托运的时候她才发现,忙不迭的又塞进去。
直到坐上飞机,她心里还有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搓了搓自己的手心,全是汗。
飞机轰鸣着带她飞上蓝天,把这座她生活了四年的城市甩在脚下。
她闭上眼睛,在心里告诉自己:我只是回去看一眼沈含烟有没有出什么事。
没有的话,我马上就走。
******
如同季唯民到英国并没有告诉季童,季童没有回季家那栋三层的老宅,也没告诉季唯民一声说她回来了,直接拖着行李箱,从机场打车去了酒店。
坐在出租车上,她望着窗外街道的夜景,发现这座城市变了的有很多,没变的也有很多。
她默默把粉白的手指贴在车窗上,好像在触摸车匆匆掠过的那条马路。
她心想:或许沈含烟有那么一刻,也曾路过这条街么?
******
说来好笑,季童回国后的第一天,怂怂的在酒店窝了一整天,连吃饭都是直接点到房间来的贝果三明治。
酒店楼下是一个很新潮的购物商场,季童咬着贝果站在窗边,望着那商场为两天后的圣诞节大肆预热。
哦妈的,她在心里骂,然后看一眼自己被咬红的手指——吃个三明治都能咬到手,她真是服了她自己。
主要是她一直走神,看任何一个黑头发、白皮肤、个子高挑的年轻女人,都觉得那是沈含烟。
就像她一直躲在房间里,就是觉得出去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偶遇沈含烟。
第二天,季童待不住了,她一大早起来洗头洗澡,又给自己化了个裸妆,裹上大衣和围巾,终于走出了酒店。
走到任何一个地方时,她都在想会不会遇到沈含烟。
在街边小摊买油条时,她觉得沈含烟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买豆浆——哦妈的,刚出锅的酥脆油条太好吃了,许久没有回国的季童,咬第一口的时候几乎想落泪。
在书店买杂志时,她也觉得沈含烟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买名家精选。
事实上大半天过去了,季童连半个沈含烟的影子都没看到。
第67章
季童就这样游荡了大半天,每到一处都浑身肌肉紧绷,只待看到沈含烟的那一刻立马拔腿逃跑,然后躲进角落把沈含烟细细看清楚。
直到浑身都开始酸痛时,季童逐渐意识到自己的可笑——邶城有多大、交通有多糟,出国四年,是彻底忘了么?
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花去三四个小时不在话下。她不知道沈含烟现在住哪,只知道沈含烟在K大任教,所以选酒店的时候,刻意选了跟K大完全相反的城市另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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