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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火堆离桌子近,上面已经架了铁架子,是用来烤肉的,中间的大火堆附近有许多空间,已经有小孩在附近玩起来了。 空地旁围着一圈粗壮高大的重瓣梨花树,夜风一吹就下起了漫天白色的花雨。 待到4个铁架分别架在火上开烤,村妇们也将各类主食、素菜、凉菜都端上了桌,村宴就正式开始了。 谢煜和沈长胤两人作为客人,被安排着和村长一家、老李和几个猎户们坐在一张桌子上。 半透明乳白色的米酒倒进碗里,漾出香气。 老李看似不经意间问出许多问题,两人都对答如流。 “家里贫穷,一位母亲早亡,一位母亲身体虚弱,我还有两个妹妹要养,恰好我们员外家是有名的德善之家,我就自卖了进去做丫鬟,这才遇见我们大小姐。” 沈长胤一边说,一边伸手抚上谢煜的大臂。 谢煜感觉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被摸到的地方向全身传送,浑身仿佛都酥麻了,赶紧一抖,低下头吃肉。 她麻木地听着沈长胤扮演一个贤惠淑德、情深难抑的苦情妻子形象,只在老李特意提问她的时候,才抬起头来小声回答几句。 为了维持害羞书生的人设,她盯着桌子中心大盘子里的一块鹿腿肉很久,都没敢夹。 直到老李的盘问告一段落,沈长胤空闲下来,再扯扯人家的袖子,示意沈长胤自己想吃那块鹿肉。 沈长胤就挽住袖口,站起身,姿态优雅地给她将鹿肉夹到盘里,还拿了一块饼子给她作配。 看到这一幕,老李和几个猎户对视一眼,极细微地点头,终于相信了这不是一对探子。 谢煜余光瞥到了她们的微表情,终于放下心来,开始吃鹿肉。 酒过三巡,场内的气氛立刻热烈起来,小孩子们手挽手绕着大火堆围成一个圈,一边口齿不清楚地唱童谣,一边跳舞。灰扑扑的短打衣服沾上了更多的泥土。 喝多了的老人开始唱起边民的歌来。 边民民风开放,这个村子又是隐田,至今依然没有被中原文明的含蓄浸染,村子里面的几对青年情侣趁着这个机会大方依偎在梨花树下,贴着额头亲吻。 村长妻子看到拘谨的谢煜与沈长胤,忽然一拍桌:“你们两个也别害羞啊,我们就不像你们中原人那样别扭,爱就要亲嘛。” “亲一个,亲一个。”她带头开始起哄,很快全场都开始起哄。 在这种起哄声中,谢煜和沈长胤望了望彼此,谢煜不知道沈长胤那张仿佛打不破的温柔假面下到底是什么想法,但她自己此刻已经非常崩溃了。 要说亲,也不是没有亲过,但那次两人都喝醉了,还被下药了,是情有可原的事情。 但现在两人可都清醒着呢——因为有伤口,连酒这种发物都没喝。 这要是亲了,得多尴尬。 沈长胤望着谢煜脸上的神情变了又变,自己的神情则没有多大变化,只是身姿笔挺地坐着,保持着温柔有礼的笑容。 但随着起哄的声音越来越大,她们两个人停滞的时间越来越久,沈长胤的余光瞄见老李与几个猎户的脸色有了些许的变化。 不好,她开始怀疑她们了。 她当机立断,伸手拉过谢煜的肩膀,向前压下去。 谢煜还没反应过来,一愣,下意识的错开头,沈长胤的吻就那样轻轻地落在她发烫的耳朵上。 谢煜转头看见了老李的神色,立刻反应过来自己做错事了。 当机立断,面向桌子,伸手端了一碗浊酒喝尽,而后是一副颇有苦衷的样子,环顾一圈,叹了一口气,说: “我瞒不下去了。” 她拍拍沈长胤的手,让她坐正:“今天村子里姐姐们都是善人,比逼着我成亲的亲娘更叫我信服,我也就不想装了。” “这次上京,我根本不为赶考。” 沈长胤配合地变了脸色:“大小姐,你在说什么?” “我早已心有所属。你可记得我小时候上私塾,偷偷在外面听学的小薇?” “我还记得。”沈长胤点点头:“她打扰大小姐念书,被我请去别处了。” “我根本不需要你这么做。”谢煜忽然愤怒起来,虽然整体还是害羞文弱书生的神情,但眼神中也燃起了些许怒火: “我也根本不要娶你,我喜欢她,我愿意让她在外面听,你却把她赶走了。” 沈长胤余光瞥见老李她们一下正襟危坐起来,手里的酒也不喝了,放下,抿起嘴,聚精会神地听着她们两个人吵架。 “她没有书念,又受你打压,在镇上待不下去,只能辗转她乡去做工,外面的日子那么苦,她的手那么小那么白,天天泡在水里在后厨给人家洗碗,冬天生了冻疮,又痛又痒,都没钱医治。” 大小姐痛心疾首:“是我辜负了她呀。” “实话告诉你,这次上京,是因为我收到了她的书信,我要上京,与她成婚,从此做一对再平凡不过的妻子。” 贤惠童养媳的手捂住心口,声音虚弱:“大小姐,那我呢,你在说什么呀,那你要把我置于何处?” 大小姐别过头去,虽然不忍,说出的话却依然残酷无情:“今日既然话已说开,从今往后,你我各自嫁娶,再无牵扯。” 偌大的烧烤场地里静的可怕,连小孩都不跳舞尖叫了,都呆呆地听着。 忽然,一声抽泣响起。 她们看见那个美子仿若天仙一般的文弱女子用葱白的手指捂住了脸,肩膀抖动,抽泣声正是从那里传来。 老李于心不忍:“妹子……” ——吱呀一声,童养媳推开凳子,捂着脸转身跑开了,哭声消散在空气中。 负心大小姐坐在桌边,梗着脖子不去看她,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端起另一碗酒喝尽。 刀疤老李终于忍不住了,来到她身边,熊掌一样的手掌一拍她的肩膀:“大妹子,我拿你当姐妹,和你说真心话,不管你喜不喜欢人家,人家好歹照顾了你这么多年,你得温柔点。” “没有功劳,还没有苦劳呢。现在大半夜的,人又跑走了,万一磕着碰着怎么办?你下半辈子都要活在愧疚中吗?” 她把谢煜拽起来,她的力气实在太大了,谢煜根本就是被提起来的,只能老老实实地站好。 “听姐的,你现在去追人家,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哪怕你真的不要和她在一起,也要温柔点,不要辜负人家这么多年来的心意。” 谢煜也软化了,点点头:“我去追她。” “这才是好女郎!”老李重重地在她肩膀上拍了拍,谢煜感觉自己都快变矮两寸了。 “不过姐和你说啊,你家这个现在贤惠温柔,最重要的是倾心于你,很难得的。不要为了什么外面的花花草草,而放弃了真正的好人。” “去吧。”熊掌又在谢煜后背一拍,轻轻一推就把她推出了个踉跄。 谢煜只能好不容易站稳,又顺着沈长胤离开的方向追去。 两个人一路小跑,一直跑到村庄的边缘庄稼地里,见前后无人了,才各自停下来。 沈长胤轻抚着胸口,呼吸急促,谢煜叉着腰,*也大口呼吸。 谢煜在月光下望着沈长胤,突然畅快地大笑起来。 沈长胤浅笑着摇摇头,突然想到了什么,笑容微敛:“三殿下那番心有所属的话说得真是真实又动人。” 她的眼前闪过一只病骨支离的手,一封折皱的信,鬼使神差地问:“可是有切身经历才说的如此真实?” 谢煜开玩笑:“是的,我爱得痛彻心扉。” 沈长胤的笑容停滞在了脸上,嘴角的弧度慢慢的、慢慢地回落下去。 “三殿下说的可是真的?” 风将她的声音吹得支离破碎,却依然落入了谢煜的耳中。 谢煜望着眼前有着素白脸庞的人,心想此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如第一次见面那样漂亮,仿佛是易碎的月宫仙子落入人间。 但她才不是什么月宫仙子,她是手握重兵、重权,不择手段的摄政王。 这样的人,此刻却用一种难以形容的眼神望着自己,仿佛这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那眼睛里仿佛有一层薄薄的玻璃,像最透明脆弱的玻璃杯,反而让人有捏碎的欲望,即使玻璃被捏碎后反过来割伤人。 谢煜的心里忽然闪过一丝直觉,一种仿佛可以救命的直觉—— 要想自己三年后能够顺利和离、走人,她现在必须回答是。 只要捏碎那只玻璃杯,她和沈长胤关系的上限就会止步于朋友——朋友是可以散落在天涯海角的,妻子、哪怕是联姻的妻子都不能。 她轻快且残忍地笑起来:“我当然有喜欢的人,沈大人难道没有吗?” 【作者有话说】 小谢直觉大爆发
第28章 从愤怒到XX ◎放她走吧◎ 乡村夜晚的天是暗蓝色的,月光如同最顶级的轻纱,从天上落入人间,脚下的泥土温柔又凉润,田埂如同蜿蜒的银蛇,陷入夜幕深处。 风则是明快的。 “我当然有喜欢的人,沈大人没有吗” 风将这句话吹到了沈长胤的耳边而在她的理智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就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拉开距离。 那只透明的、超薄的玻璃杯似乎被顽皮的猫爪子推了一下,已经来到了摇摇欲坠的桌子边缘。 谢煜将沈长胤下意识地远离看在眼里,并不被冒犯,只是含笑站在原地。 远处的村庄隐隐传来人群热闹庆祝的声音。 沈长胤抬起自己浓黑的眼睫,神情竟然是冷静的:“三殿下骗人的能力似乎增长了。” 谢煜眨了一下眼睛:“谁说我是在开玩笑的?” 沈长胤神色冷淡疏离,却笃定:“你没有喜欢的人。” 那只玻璃杯在桌子边缘摇摇欲坠,最终居然停住了,没有掉下去。 谢煜颇感遗憾:“我喜欢那个人喜欢得不得了。” “既然如此,作为三殿下的联姻妻子与合作伙伴,我想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应该不过分吧。” 沈长胤重新上前一步,逼近。 “你问。”谢煜也向前一步,丝毫不躲闪沈长胤的目光。 “性格如何?” “温柔大方,娴静体贴。” “出身何处?” “江南水乡,。” 沈长胤的提问愈发加快。 “三殿下常年居于宫中,你和她何时相遇?” “那天晚上救下你之前,我先救了她。” “那如今人又在何处?” “托沈大人的福,她家中觉得京城危险,喊她回家,她已于叛乱日后又十日离京。” “相隔千里,三殿下还喜欢她吗?” 谢煜顿了一下,却还是很快说。 “情比金坚,不在乎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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