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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送我?” “你今天怎么这么多为什么?” 孟行玉把着方向盘,微微歪头,“想送。送得起。就送了。怎么公主不习惯收礼吗?” “还是不喜欢?”孟行玉语气重了点。 “没有不喜欢!”宋时铮飞快说。 “哦?那就是喜欢?” ……这人绝对是故意的。 宋时铮牙关紧闭,一句话再不肯多说了。 孟行玉觉得好笑。 初见时小辣椒一样,张扬恣意,现在怎么这么羞?随便逗两句就脸红生气。 宋时铮真的生气。 她觉得孟行玉乱七八糟。初见时冷淡得跟高岭之花一样,浑身剩下都张着冰冷的刺,好像多看她一眼都要被冰碴子贯穿了。现在呢?几十万的珠宝说送就送,几百万的车说租就租,她甚至都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找的租车公司。 明明,这一点都不像是她的风格。 她不是骑竞速自行车上班的人吗?不是浑身上下素净到看不出一个logo吗?不是要把她送的迪奥束之高阁吗? 是什么时候起,开始改变了呢? 深夜,堵车情况要好上许多。不多时,她们便到了。 晚上的格里菲斯天文台空荡荡的,像一座悬浮在洛杉矶上空的星舰,白色穹顶在墨蓝色的天幕下泛着冷光,仿佛被月光浸透的贝壳。 两人并肩站在夜色里。 风声辽阔,粉紫色的帕拉梅拉停在不远处的路边。 宋时铮趴在栏杆上。 不知道在想什么。 事实上,从昨晚起,孟行玉就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了。又或者更早,从宋时铮变回人身的那一刻,她们之间的距离就变得遥远了。 要是她现在能变回小猫就好了。 这样她就不用满心忐忑,这样她就不用一颗心忽上忽下的,这样她就可以知道,宋时铮到底在想什么。 而不是看着她,明明满腹心事,却一个字也不愿意透露。 “在想什么?” 孟行玉想着,直接问出了口。 手在虚空抓了一下,“……好多灯。”宋时铮说。 站在天文台的平台上,可以俯瞰整个洛杉矶的夜景,千万盏灯火犹如打翻的星河一样,蜿蜿蜒蜒,在脚下铺展开来。 “你能帮我拍张照吗?” “好。” 孟行玉接过手机,找了个角度。宋时铮今天太反常了,没有吵吵闹闹,也没有叽叽喳喳,有的只是无尽的沉默和欲言又止。 明明演出大获成功了,宋时铮却没有一点高兴的样子。 直到宋时铮让她帮忙拍照,她才从这句话里得到稍许心安。这才是宋时铮的风格,每到一个地方拍拍拍,然后发微博或者朋友圈。 只不过以往宋时铮都喜欢自己拍,这次却想让她拍。 虽然她不用微博,也不看朋友圈,但她决定待会就注册一个微博,并打开朋友圈,给她点赞。 “我能用我的手机帮你拍几张吗?” 夜风吹起两人的发丝,孟行玉变换着角度拍了几张照片,突然问道。 “请便。”宋时铮说。 看见一个人出现在自己相机的取景框是什么感觉呢? 大概就是满心满眼都是这人的具象化。 看着她霸道地沾满你的整个屏幕,孟行玉想,她大概再也不会为别人拍照了,拍照真的,太令人心动了。 每一个脸部、身体的细节,都在屏幕中无限放大。 你在不停地找,你所认为的最美的角度,世界都沦为陪衬。 而你拥有凝视她的最好理由。 目光肆无顾忌地通过屏幕落在对方身上。 “头发撩一下。” “手可以打开一点。” “很好,就这样,下巴再扬一点。” 孟行玉贪心了。 地球好像在旋转,跟着巨大的格里菲斯天文台的穹顶一起。 如果这就是宋时铮喜欢的浪漫,那么她想将此刻留得久一点、更久一点。 她终于承认,浪漫,是有力量的。 孟行玉感觉自己花了很久,碰见宋时铮,和宋时铮一起站在这里,站在天文台,站在美利坚的土地。 没人知道,她从一个在乡村里玩泥巴的小背带裤起,到今天和宋时铮并肩站在这里,她花了二十年。 孟行玉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像烂掉的蛀牙。而宋时铮的人生,像是一颗彩色的糖果。 她有多想吃糖呢? 想到她一出现,就是她的一辈子。 她以为自己一辈子不会再吃到这颗糖了。因为幸运这种事,从来没有发生在孟行玉身上过。她想要什么,从来都得花120分的力气去争取。 可经年流转,她竟然能够再见宋时铮,还是以如此奇妙的方式。她已经感觉用尽了此生的幸运。 天幕旋转。 停住呼吸,默数到十。 地球好像在旋转,跟巨大的格里菲斯天文台的穹顶一起。 即使是最讲求数据与精确的孟行玉,也不得不承认,浪漫在此刻具有无与伦比的力量。 这时刻让她梦寐以求。 繁星之下,孟行玉想,她一定要告诉宋时铮,她无法再多等一刻了。她迫不及待地,想告诉宋时铮,她的心意。 她迫不及待地,想拥她入怀。 孟行玉心想,宋时铮一定也喜欢她。 “宋时铮。” 她开口唤她。 “孟行玉。” 宋时铮出声打断,声音又远又近,辨不明喜怒。 “我拉一首曲子给你听吧。” “啊?” 宋时铮“噗”地一声笑出来,笑得花枝乱颤。 笑声对面是好莱坞山的标志。 这个时间点,说不定哪个街边就会有拎着酒瓶的醉汉。 宋时铮明明还想像以前一样轻松地说分手,却发现自己的嘴角怎么都是耷拉的。 肯定是美国的治安太让自己发愁了。宋时铮一厢情愿地想。 怎么了,不是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吗? 怎么会选择离开的时候也会感觉空落落的呢? 以前不是每次分手的时候,都有一种快感吗?那种狠狠地、抛下别人、绝不回头的快感。一转身,就可以去蹦迪、喝酒、fine dining的快感。 宋时铮在心里嘲笑自己。难道是旅游的太开心了,想定居了? 这太荒谬了。 宋时铮告诉自己,这是不理智的。 没人会因为一次旅游开心,就要搬到那去永居。 但头脑里又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说,如果不止一次旅游开心呢? 如果是十次呢?一百次呢? 也不能搬吗? 但她和孟行玉在一起真的是全然的快乐吗? 她们又真的经过了十次、一百次、一千次吗? 冰冷的蓝宝石扣在喉咙上,扣久了,竟也沾染上了温度。像一枚生涩的果核卡在中央,每当吞咽便上下滚动,仿佛在压抑某种未能出口的词句。 宋时铮高高昂起头。 那截喉咙像一段苍白的琴颈,偶尔,当沉默太久,那里会无意识地绷紧,绷成一条脆弱的直线,像是被看不见的手指扼住。 而当她终于开口,声音便从这狭窄的通道里挤出来,带着一点嘶哑的摩擦感,像钝刀刮过粗陶。 “我们在一起吧。” “我们分手吧。” 两人同时说。
第31章 “你说什么?” 像海底的风浪席卷而来,宋时铮一瞬间,觉得孟行玉连声音都变得阴狠。宋时铮喉咙里撕扯出嘶哑的笑意,笑得她直咳嗽。 “我说,我们分手。” 天幕还在旋转,跟巨大的格里菲斯天文台的穹顶一起。天旋地转间,深蓝色的天幕像是被海浪吞噬了。 宋时铮无端想起自己十五岁的时候,突然被叫回家。 头等舱内,灯光调暗,座椅放平,她喝下一杯香槟,戴上眼罩,坐了十五个小时的飞机,拖着箱子风尘仆仆地归国。 推开门,满屋子亮堂堂的。 水晶吊灯开着,宋母和父亲分坐长桌两端,中间摆着文件,神色淡淡的。唐姨也在场。父亲眼睛通红,眼里痛苦、挣扎与阴狠交织。 “铮铮,”母亲尽量放柔声音:“叫你回来呢,是想跟你说,爸爸妈妈准备离婚了。” “……你怎么想?” “哦。” “你们叫我回来就为了这个啊。”宋时铮坐在桌上,眼里没什么情绪,两条腿无聊地打晃,泡泡糖吹得大大的,然后“卜”一声破掉。 “离呗,这是你们自己的事。” 反正他们已经不幸福很久了。 宋时铮十二岁出国,记忆中,她的董事长母亲总是全世界乱飞,而她那位留守在家的博士父亲却从来没有笑过,哪怕一次。 母亲难得回来一次,宋时铮就能隔着门听见父亲的争吵声。 而母亲,从始至终,只是淡淡的。 看着父亲发完一场又一场的疯,然后离去。 后来她听公司里的人说,当年父亲只是集团研发部门里的一名博士,是因为母亲家族斗争,才恰巧被选中的。 母亲那一辈争斗得很厉害。 宋母能力出类拔萃,但却因为性别为女,不被祖父认可。祖父固执地认为,女人总要成家的,女性必须得成家才行。 这种情况下,母亲和祖父在公司内部办了一场比赛。 表面上是比赛,实际上却是招婿。 母亲从公司中众多人才中招赘一样选中了父亲。而父亲当时也是高兴的,他以为自己攀上了董事长的女儿,就要飞上枝头,变成凤凰了! 可婚后,父亲才发现,事情远非他以为的那样。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凭借女婿身份,得到阶级跃迁,却没想到,上至高管,下至基层,竟然根本没有一个人正视他。 甚至连他的原来部门的同事,也都对他淡淡的。 到这时候,他才发现,他只是一个傀儡。 一个宋母已经成家的证明。 而通过这场婚姻,他也发现了自己能力的边界,那就是—— 他的能力,配不上他的野心。 他有才,却又没有到恃才傲物的地步,他不会协调和管理,缺乏战略眼光,所以在当高管这条路上也挫折不断,几个部门都怨声载道。 甚至在家族中,他倾尽全力奉上的昂贵礼物,也只是岳父可以随意转手送人的多余物品。 这种痛苦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啃噬着他。 他失去事业,永远只是宋成兰的陪衬。 他失去名字,永远只是宋成兰的丈夫。 他根本没有做好当一个豪门掌舵人的木偶丈夫的准备。 他将自己扭曲的嫉妒与控制欲转移到年幼宋时铮的身上,但宋母却连这点机会也不给他。甚至连宋时铮也瞧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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