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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还有比这更难的选择吗?林岚的心口毫无预兆地疼痛起来,她死死扣住桌角,想捱过这漫长而剧烈的疼痛。 “你怎么了?”程青青惊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林岚抓住她的袖子,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指了指挂在椅背上的包。 “帮我……帮我拿药,在包里。” “好好好,你坚持住,药马上来。药呢?在哪啊。” 程青青胡乱地在包里翻找,没找到,干脆把整个包倒过来,里面的物品哗啦哗啦洒了一地。她捡起地上不起眼的小药瓶,根本来不及看一眼标签,就把药瓶拧开,倒出两粒药来送到林岚嘴边。 “你快吃,吃了是不是就没事了。”程青青要急哭了,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淌。“别吓我啊,我刚说完那么长一段,你不给回应就算了,还吓我,你好过分呜呜呜。” 林岚耳边全是程青青的哭声,药物起效还要一会,她边等,边苦中作乐地想,有程青青在至少不无聊了,就是吵了点。 五分钟后,林岚脸色转好,程青青松了一口气,后怕极了。 “吓死我了,我以为要打120了。你还真是风一吹就倒,有没有去医院检查过啊,医生说不需要住院吗?” “我本来就没事,是你自己吓自己。”林岚笑着敲了敲程青青的头。“去医院查过了,老毛病,不用住院,犯病时及时吃止疼药就好了,少咒我,快捡东西。” 她弯下腰,和程青青一起捡起地上散落的东西,一件件放回包内。捡到那瓶宝格丽香水时,程青青心虚地瞥了林岚一眼。 “香水没碎吧?” “没碎。”林岚不以为意,“碎了也不要紧。” “不愧是有钱人,大气。”程青青调侃道,林岚却突然拉过她的手腕,给她喷了点香水。 淡淡的香气悄然散开,和林岚身上是同一种味道,很好闻。
第 12 章 宋雯提着清洁工具,踏入了叶问筠的办公室。 她每周固定打扫一次,负责把叶问筠乱放的东西放回原位,拿喷壶浇一浇窗台上的花,再把地扫干净,桌面也收拾整齐。 这些琐碎的活,组里只有宋雯在干。她和林岚分工明确,一个主外、一个主内、都能安排得井井有条;但作为同一届的学生来说,宋雯的光芒难免会被林岚掩盖掉一些。 宋雯不在意这些,她和林岚之所以能长期保持良好的同门关系,就是因为两个人都足够理智,明白各自的缺点和长处,达到取长补短的效果。 再者,两个人都是不爱出风头的性格,只是林岚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打扫快结束时,叶问筠回来了。 她踩着双高跟鞋,老远就听到哒哒哒的声音。宋雯立即放下拖把,出门拦她。 “老师,地没干,您在门口等一等,干了再进来。” “好,辛苦你了。”叶问筠点点头,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宋雯。“这个月的三十号,我的师兄要来h大开讲座,分享他的学术经历,我当天有事,你替我去接待一下。” “为什么是我?”宋雯一愣,“不该林岚去吗?” “林岚推荐了你,她说要让你去试试,对你申博有好处,我也觉得。”叶问筠露出一点笑意,“虽然我私心想让你当我的第一个博士生,但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你要有更好的去处,我是不会反对的。” “那是后话了,老师。”宋雯冷静地分析道:“单就这次接待来说,我不能够代表您的形象,也没有过类似的经验。您说过,我适合闷头做学术,不适合抛头露面。林岚是您最优秀的学生,理应让她去。” “最优秀和最好是两个概念,宋雯,不要混为一谈。”叶问筠抬手,止住了她的话头。“做学术也要搞好人脉,不然没人愿意和你合作的。你的学术能力不比林岚差,值得去一流的学校,如果以后有了更好的机会,随时找我写介绍信。你是我最好的学生,老师帮你。” 她伸手拍了拍宋雯的肩膀,力道虽轻,却在宋雯心中重如千钧。她向来不争不抢,是因为有林岚珠玉在前,她能做的只有默默努力,不断巩固和提升。 而这一切,都被叶问筠看在眼里。 “谢谢老师。”宋雯动容了,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平静下来。“林岚呢?她不一道去吗?” “林岚请假了,说要去医院体检,她体弱,这个也是大问题,做研究的人最忌讳坐不住,林岚是心坐得住,人坐不住。” 叶问筠叹了口气,有点感伤。 ———— 林岚约好了医院的体检,特意挑在三十号那一天,为的是有借口不去接待,让宋雯单独露面。 不过,她的心脏也的确需要复查了。 林岚把手放在心脏的位置,感受胸腔里传来的震动,一下又一下,闷闷的,不是很清晰,偶尔还伴随着不规律的杂音。 她从小就很怕别人听见她的心跳,初中上生物课时,老师让大家互听心跳,别的同学都很兴奋,只有林岚十分抗拒,抱着手臂护在胸前,不想让别人碰到。 心脏是她全身上下最脆弱的器官,如果不好好保护,寿命就会急剧缩短。 这是医生告诉她的,林岚没有对旁人说起过,她用高领衣服遮住开胸手术留下的疤,让自己看上去和旁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即便她知道,这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林岚!来吃冰淇淋,我在楼下买的,要化了,快快快。” 程青青跟一枚炮弹似的冲进公寓,把奶油冰淇淋塞到林岚嘴边,林岚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无法自拔,突然尝到一丝冰凉的甜味,下意识舔了舔。 “甜不甜?”程青青得意地笑了笑,不知不觉露出了孩子气的一面。林岚拿纸巾擦了擦嘴唇上的奶油,反手拧住了程青青的耳朵。 “几月份了?我问你几月份了?这个天气吃冰淇淋,亏你想得出来。”她对着程青青的耳朵大喊,程青青捂着耳朵逃开,还不忘舔一口甜滋滋的冰淇淋。 “你这么凶干嘛,不装了?”程青青撤退到安全距离,对林岚发起攻击。“在外面装那么温柔,回到家就凶巴巴的,林岚,你表里不一,两面三刀!” 林岚捡起沙发上的抱枕,冲程青青砸过去,程青青灵活地躲开,又扔了回去。她的准头没林岚好,把抱枕扔到了地上。 “幼不幼稚。”林岚拍了拍抱枕上的灰,沉思了两秒决定给它洗了。程青青见她动手拆了枕套,猜到她要做什么,惊恐地叫了起来。 “大小姐,你要不要这么讲究,这地上午刚拖过,还能反光呢,哪里脏了?” “有洗衣机和烘干机,又不要你动手,让开,挡路了。”林岚抱着枕套,从程青青身边走开。程青青哼了一声,去沙发上看电视了。 她不回宿舍,成天窝在林岚的高级公寓里,享受着柔软的床铺和配套的智能家居,比在自己家还快活。林岚什么都由着她,连看什么电视都让她定,除了一点,不能在饭前吃零食。 现在还得加上一条,冰淇淋也不行。 卫生间传来了洗衣机的声音,林岚走出卫生间,在沙发上坐下。 “再来一口?”程青青把冰淇淋递过去,故意逗她。“就一口,哎哎哎,你还真吃啊,不给。” 林岚刚凑近,程青青又把冰淇淋拿远了,这一拿远不要紧,要紧的是冰淇淋顶端的奶油顺着她的动作往下滑,眼看马上要掉到沙发上了。林岚什么都没想,一只手去接奶油,一只手握住程青青的手把冰淇淋扶正。 “没弄上去吧?”程青青自知玩过头了,灰溜溜地认了错。“我不是故意的,下次不了。” “要真弄上去了,你来拆,你去洗。”林岚虚惊一场,没好气地说:“你是不知道沙发套拆下来多费工夫,要真让你拆一次,看你还敢不敢不爱惜。” “我绝对不敢了,那个,你能不能先放开我的手,都是奶油,好黏啊。” 程青青动了动手指,可怜巴巴地望着林岚。林岚短暂地恍惚了一下,慢慢松开了手。 “我去卫生间洗一下,你吃完也去洗吧。” 她站起来往卫生间走,中途被瓷砖绊了一下。程青青探出头来看,见林岚没事,便放心地缩回头去看电视了。 作者有话说: 过渡一下,准备写去野营了
第 13 章 叶问筠是个忠实的野营爱好者,她是考古学出身,常年在野外挖遗址,风餐露宿,却不以辛劳为苦,反以为乐。进高校任教后,也没改掉搭帐篷过夜的爱好。 她在一次授课中,讲述过自己的经历,当时台下坐着的学生里,就有林岚和宋雯。 “康德说过,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十年前,我参与了一次考古挖掘活动,那次挖掘条件艰苦,成员只能在野外过夜。那个夜晚,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出帐篷散心时,无意中瞥见了一整片壮阔的星空。” “银河横贯夜空,流星转瞬即逝,我在满天的星空下,窥见了自己未来的求索之路,那一刻,我知道将来的十年、二十年或是更多年,我都会永无止境地去探索、去寻找,直到生命如流星一样化为尘埃。人生而渺小,却有堪比宇宙的抱负,这怎么不算一种进步呢?” 叶问筠两手撑在讲台上,目光扫过教室里的每一个人。林岚翻开笔记本,匆匆地记了两笔。 “原来这就是你们组野营传统的由来,好酷啊。”程青青听得着了迷,“我之前还觉得大老远跑到山上去没必要,费时费力。听你说了之后,我也想去观星了。” “星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看到的,需要一点运气。去年,我们在帐篷里等到半夜,结果下雨了,什么都没见着。” 林岚正拿手机搜索着什么,闻言给程青青泼了一盆冷水。 程青青啊了一声,脸上浮现出些许失望之色。林岚摸了摸她的头,去冰箱里拿了个西红柿,洗了洗丢给程青青,权当给她的安慰。 如果不用天文望远镜,裸眼观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远离光污染严重的城区,其次海拔越高,能见度越高,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天气要晴朗,夜晚没有云层遮挡。 前两点都很好满足,唯有天气没法预测,林岚提前看了卫星云图,判断当天下雨的概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下。即便如此,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看不到星星也是一种人生经历,你要想很多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次看不到,下次再去就是了。” 林岚正在收拾行李,山顶的气温会比山下低,所以要带好保暖的衣物御寒。程青青蹲在行李箱边上,手里拿着啃了一半的西红柿,看林岚往箱子里放了两件冲锋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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