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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珂被苏挽叫来喝酒,她推门进来的时候,苏挽已经喝了好几罐,眼眶是红的,没哭。 沉珂坐到她对面,自己开了一罐啤酒,喝了一口,等她说话。 苏挽盯着茶几上的易拉罐,沉默了好久,然后开口:“我活到三十岁,从来不知道,一个人扛着那么多事,是什么感觉。” 她喝了一口酒,继续说:“我知道自己不是救世主,她也不需要我的怜悯和救赎。她很坚强,很勇敢,很聪明。她不需要我去弥补,可是我怕……她不再需要我了。我怕她再长几岁,扛的东西再多,心里会更加确定,爱不是她人生里的必需品,她现在就已经不需要了,可等有一天,她真的连头也不回了,我该怎么办?到那时,我就再也找不回她了……” 说完,苏挽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抬起眼睛看沉珂:“我是真的喜欢她。” 苏挽放下啤酒罐,声音很低:“从头到尾都是。” 沉珂把最后一口啤酒喝完,把空罐子放在茶几上。 她没看苏挽,只是拿起沙发上自己的外套站起来,在苏挽身侧顿了一下。 “那就去吧,”她说,“山不就我,我去就山。” 第二天。 苏挽早早去了公司,她打开电脑,查了邕州那边分公司的运营情况,然后给人事部发了一封邮件,说邕州那边的项目需要加强管理,她准备亲自过去盯一段时间。 人事总监回邮件:“苏总,您要亲自外派吗?” 苏挽回:“对。” 她把抽屉里那份资料拿出来,放进包里。 封面翻过来的时候,露出她昨晚用钢笔在资料背面写的几个字,笔迹用力得几乎划破了纸张—— “去找她。” 如果她困在那场初雪夜,那她就带她走出来。 告诉她,我不会再让你独自一个人了。 告诉她,你什么都不必做,你只需要牵着我的手,跟着我走。
#惊蛰# 第41章 041 苏挽到邕州那天,雨骤然落下。 窗外的雨打在车上,啪嗒啪嗒。 苏挽坐在驾驶座上,她看见阮沅从巷子那头走过来,撑着一把透明的雨伞,伞面上落了几片不知道从哪儿吹来的梧桐叶。 阮沅瘦了很多。 头发比两年前剪短了些,扎了一个低马尾,碎发从耳侧垂下来,被风吹得贴在脸上。 身上那件牛仔外套是前几年的旧款,洗得发白,袖子长出一截盖住整个手背。 苏挽的手握紧方向盘,她隔着车窗把阮沅从头到脚看了一遍。从她低垂的睫毛,到她握着伞柄的细瘦指节,从她凸出的腕骨,到牛仔外套下面空荡荡的腰身。 她好不容易才把阮沅养胖了那么一点点。在霖城,每天都带她去吃饭,每次都哄着她多吃一碗饭,每周在家炖一锅排骨汤。加班的时候,点外卖送到她工位上备注“阮小姐必须吃完”。 那时候,阮沅的脸上终于有了一点血色,手腕上终于能捏到一层薄薄的肉。她看着阮沅的变化,心里很得意,比完成了一个百亿项目还要有成就感。 可是现在,全都瘦回去了。 苏挽想起重逢那晚,阮沅躺在床上,她伸手抱住她的时候,阮沅的胯骨硌在她的手掌边缘,耻骨抵着她的小腹,隔着一层皮肤能摸到骨头棱角分明的轮廓。 她当时没有说出口,只是把动作放得更轻更慢,把阮沅往自己怀里拢了拢。 她好不容易养胖的人,分开两年后,竟然把自己照顾成了这副模样。瘦得锁骨能盛下一汪水,瘦得连撑起一把伞,让人看着都觉得是一件费力的事。 苏挽咬了咬下唇,把涌上来的酸涩咽回去,看着那个撑透明伞的人,渐渐消失在自己视线中。 她无力地将头靠向方向盘,发出一声叹息,满心的无措与酸涩凝在一句呢喃里—— 阮阮,我该拿你怎么办。 她看着阮沅走上单元门楼梯,声控灯一层一层亮起来。 一层,两层,三层。 三楼的窗户亮起灯光。 苏挽低下头,手在方向盘上攥得更紧了。她来到这里,坐在车里,看着阮沅上楼,什么都没做。 她想,原来我也可以什么都不做。 之后一个月,苏挽做了很多她这辈子从来没做过的事。 她租了阮沅对面那栋的房子,打开窗户就能看见她。 每天早上七点起床,苏挽站在窗口往下看,等阮沅推开单元门走出去。 她跟着阮沅去菜市场,站在另一个摊位上假装挑菜,听阮沅用邕州口音讲价;她在阮沅上班的服装店二楼的奶茶店坐一个下午,点一杯奶茶放到凉了也没喝完,然后赶在阮沅下班之前离开。 沉珂打电话来:“苏挽你这样很变态你知道吗?” 苏挽笑了笑,算是默认。 周末晚上,苏挽站在阮沅单元楼下。 她全副武装,带着口罩墨镜,生怕被人认出来,站了很久,手抬起来又放下。 她在楼道里碰到阮沅,阮沅看了她一眼,然后收回视线,继续下楼。 苏挽站在原地,心跳得很快。 苏挽后来想,那段时间是她这辈子最安静的日子。她什么都没做,只是待在有阮沅的地方。每天能看到一次,就够她撑过这一天。 每次看到阮沅,她都忍住了要冲过去抱着她的冲动,只是隐隐的心里诉说—— “今天你穿了一件蓝色的衬衫,以前没见你穿过,是新买的吗。” “巷子口那只流浪猫生了三只小猫,花的,你经过的时候会看它们,看很久。” “你瘦了,好不容易才把你养胖一点,怎么又这么瘦了?” “我很想念你。” * 阮沅下班回家,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她摸黑上楼,走到三楼的时候被一个纸箱子绊了一下。她打开手机手电筒照了照。 纸箱子上印着搬家公司的标志,收件人写着“钟小姐”。 隔壁那间空了大半年的房子终于租出去了。 阮沅没放在心上。 过了几天,她在楼下便利店买水,一个穿着灰色卫衣的女人排在她前面结账。 身量很高,头发随意扎着,露出一截后颈。 阮沅看着那截后颈,心跳漏了一拍。 然后那个女人转过头来。 不是苏挽。 一个年轻女孩,长得软萌。她看到阮沅在看她,主动打了个招呼:“你好,我住你隔壁,刚搬来的,我姓钟,你叫我小舞就好了。” 阮沅点头:“你好。” 小舞买了一大袋零食和日用品,结完账之后从袋子里掏出一包薯片塞给阮沅。 “邻居见面礼。”她笑着说,然后拎着袋子上楼了。 背影很挺拔,走路带风。 阮沅拿着那包薯片站在便利店门口,觉得自己刚才那一瞬间的幻觉很可笑。 苏挽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苏挽应该在霖城,在她的大平层房子里,在她的副总办公室里,在她那个跟这里毫无关系的世界里。 小舞是个很热闹的人。 搬来没几天就跟整栋楼的住户混熟了,连楼下看门的大爷都记得她的名字。她经常敲阮沅的门,借酱油、借盐、借充电器,每次都还回来的时候附带一点小东西:一盒牛奶,一个橘子,一包小饼干。 阮沅开门的时候,她总是站在门口笑,也不进来,说两句话就走。 阮沅渐渐习惯了隔壁有这个人的存在。有时候下班回来,看到门口塞着一张便签:“今天多煮了桂圆银耳羹,你下班了过来喝嘛,我一个人喝不完。”。 字迹是可爱的手写体,圆圆的。 阮沅把便签拿起来,笑了笑,敲了隔壁的门。 * 阮沅注意对面楼下那辆黑色宝马已经有一阵了。 一辆崭新的宝马七系,停在一片灰扑扑的老小区里,画风突兀。 有时候是停在对面单元门口的垃圾桶旁边;有时候是横在那棵歪脖子梧桐树下。 阮沅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趴在窗台上看了好几眼,心想,哪里来的暴发户,走错小区了吧。 第二次,她以为是来走亲戚的。等到后来总是看到,每次从窗台往下看,那辆车还在,而且停放位置一次比一次离谱,她终于忍不住了。 “对面那栋是不是住了个暴发户?” 阮沅有一次收衣服,随口跟钟舞提了一句。 钟舞嗑瓜子的手一抖,干笑了两声。伸头看了一眼,说:“哦那个啊,停好久了,有一次我看到了,是个漂亮女人,就是停车技术有点烂,哈哈哈哈。” 阮沅说:“开七系住这儿,图什么。” 钟颜想了想,说;“可能体验生活吧,有钱人不都是这样吗,随心所欲的。” 阮沅把衣服叠好放进衣柜里,心想,这个体验也未免太敬业了。 * 暴发户车主苏挽,此刻正坐在驾驶座上,把座椅调到最低,整个人缩在方向盘下面,墨镜挡住半张脸。 苏挽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狼狈过。 她以前开的都是迈巴赫和保时捷,坐在真皮座椅上听蓝调和交响乐,等红灯的时候都不忘补一下口红。 现在,她开着一辆特意买的“低调款”宝马,副驾驶上扔着一本用来打发时间的财务报表。 她是来看阮沅的。准确地说,是来悄悄地、不打扰地、暗中观察阮沅过得好不好。 但她不想让阮沅发现,因为如果阮沅发现了,一定会用那种冷淡而礼貌的语气问她“你在这里干什么”,而她的自尊心已经碎过一次了,禁不起第二次。 所以她想了个万全之策:上班时间停远一点,下班之后开过来,停在对面单元门口,从这个角度刚好能看到阮沅厨房和阳台的窗户。 第一天,她看见阮沅站在阳台上晾了一件白衬衫,踮起脚尖够晾衣杆的时候袖子滑下来露出一截手腕。 她握着方向盘,手心里全是汗,在心里跟自己打了个赌,赌那件衬衫是她以前穿过的, 阮沅把衬衫翻了个面,她才看见那是件新的,苏挽说不清是失望还是放心了。 第二天,她看见阮沅下班,回来拎着一袋水果,塑料袋破了,水果掉了一地。 阮沅蹲在地上一个一个捡起来,苏挽在车里差点拉开车门冲过去,手都放在门把手上了,又想起来自己是“隐形人”,只能把头抵在方向盘上闭着眼睛深呼吸了好几下。 第三天,阮沅晚上十点才回来,带了一个便利店的饭团和一瓶苏打水。她走到单元门口的时候打了个哈欠,然后站在门口摸了半天钥匙没摸到,最后蹲在地上把包倒过来抖,钥匙掉出来的时候她轻轻踢了一下旁边的台阶,嘴巴动了动,苏挽看口型猜她骂了一声“服了”。 苏挽在车里笑了,一个人在车里笑得像个傻子,笑完之后趴在方向盘上怔怔地看了那个背影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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