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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自己已经很用力去抵抗这一切的发生,可她们两个人都太瘦。 到最后,这个不讲道理的拥抱,让她把自己都硌疼了。 却还是没能听到祈随安喊一声痛。 只听到咚咚,咚咚,以及在这之中祈随安沉默的呼吸声,模糊间一声笑,最后是从她们粘连在一起的胸腔之中传出来的那一句, “童羡初,给你买沙琪玛。” 咚咚,咚咚,就像这场台风如此壮丽磅礴。原来那从来都不是钟声,是祈随安的心。
第24章 「红豆棒冰」 童羡初一直没有讲话, 但祈随安知道她在十分钟前就醒了。 这是爱幸福登陆勒港的第二天,这个热带海港,被海和雨上了层混沌的色彩, 钟楼内只剩扇小窗, 隔着模糊的玻璃,透着点灰蓝色的光, 像洒在视网膜上的褪色胶片, 让人无法通过天色分辨时间。 不过祈随安一整个晚上都没能睡安稳, 从浅眠中被钟声吵醒的次数依稀推测,现在大概是黎明时分。 印象中她就这样靠着窗, 蜷缩着不敢动,醒来浑身酸痛, 四肢都像是被灌了一桶水泥, 连五脏六腑都连着痛。 手腕是重灾区, 不知道是不是昨天被拉伤了。她试着调整一下姿势,头偏了一下, 结果就听见童羡初冷不丁地来了一句, “别动。” 声线干哑, 懒倦, 状况看上去, 听上去都不比她好。但语气仍然直白。 不像正蜷缩在她怀里让她拍背,像正举了一杆枪,不由分说地抵在她的胸腔。 “童小姐。” 祈随安仰头, 靠在有些发潮的墙面上,笑, “如果我现在放开你,你会转手就给我一巴掌吗?” 说是这么说, 可她的手还是始终落在女人后背,还有一搭没一搭地给人轻拍着。 下巴也始终抵在女人头顶,双膝贴紧,而女人却将整张脸都埋在她的心肺之上,铺满她的胸腔,鼻梁和唇都抵住她的锁骨…… 从十分钟之前就一直维持这样的姿态,以至于她感觉自己正被缠绕的海藻捆住。 但她觉得,比起被抱紧的她,童羡初这样抱着她,自己要更不舒适。 她想原来拥抱除了传递温情,也可以像现在这样,变成一种对抗僵持。 “也未必不是个好的选择。”她们很近,以至于童羡初的声音也很近,像是从她胸腔里发出来的,发着懒,停了几秒,又轻轻吐出几个字,“那就闭上眼睛吧祈医生。” “还真要给我一巴掌?”祈随安笑问,但还是十分配合着闭上了眼,仿佛不太在意这一巴掌是否真的会扇到自己脸上,“童小姐可真狠心。” 视野由灰蓝变成了浓密的黑,祈随安感觉到怀里的人动了,脸离开了她的锁骨,手心缓缓松开了她的手腕,如缠绕茎一般的长发也缓慢抽离。 她能感觉到女人的发丝划过了她的喉咙,像绒绒的绵软毛边,却又像锋利的一把刀。 鬼使神差地,她动了动喉咙。 微微仰起,想要稍微离远一些,而就在这个时候,喉咙处却又传来很细微的触感,像是女人戴着绒布手套的手指,沿着喉线,轻轻地在上面留下一道很轻的划痕,却又很快离开。 让人不知道是否是一场误会,还是女人故意所为。 “说闭上眼就闭上眼?”黑暗中,童羡初的声音飘过来,一点一点和她拉远距离,“祈医生这么相信我?” 伴着帆布鞋踏在地面上的声音。 祈随安缓缓睁开了眼,才发现,童羡初已经站了起来,倚在窗台边,整个人被浸泡在海港的灰蓝色台风天里,侧对着她,下巴微微抬起,眺望着窗外的雨—— 一袭黑色睡裙,粉色高帮帆布鞋,不伦不类的搭配,出现在这个女人身上很不合理,却又使得对方多了几分活人气。 “我不信童小姐会真的给我一巴掌。”祈随安语气松松地说,然后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背靠在墙面,也侧对着童羡初。 “你错了,祈医生。”童羡初语气里带着几分调笑,却还是直言不讳,“刚刚我是真的想给你一巴掌。” 祈随安顿了片刻,“什么时候?” “你没有睡醒的时候。” 祈随安点了点头。 她靠着墙笑了一声,仿佛有一天这个女人拿一把刀抵在她脖颈上,也不会太意外。 而她过分坦然的接纳,反而让童羡初眯眼瞥向她,静默了一会,又问,“你为什么不问我?” “我猜你并不想让我知道。”前一句是祈随安的体贴,后一句是祈随安的真心话, “而且要是每个人的故事我都要因为好奇,因为不甘心去问个一清二楚,那我也太累了吧。” 童羡初知道她没有讲假话。释放善意是表面,对什么都不太在意才是她的本质。 但童羡初不喜欢这个主语。 ——每个人。 她移开视线,不看祈随安的脸,也不看祈随安看向她的脸,去眺望在整个勒港肆虐的爱幸福,但她能感觉到,自己正处于风眼中心,一点一点地,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甘情愿地踏进去。 可怕的是,即便预见了这样的结局,她仍然听到自己不知悔改地说,“如果说我偏偏要让你知道呢?” 祈随安停了半晌,似乎是不得不,又似乎是完全没有意料到她会这么说。 但最后,还是惯常性地,完全如她所料地,却又异常温和地说了一句, “愿闻其详。” - “我和你不一样,你从有意识起应该就只识得李清修女,我猜有信仰的人应该都洁身自好,一般都是个很好的人吧,她教你读书念字,教你做人的道理,教你爱世人,像个菩萨一样普渡众生。” “但我没有那么幸运,我十四岁时才被我的养母领养,十二岁以前,我一直生活在勒港,生活在一个五毒俱全的家。” “更不一样的是,这个五毒俱全里,甚至包括我自己。” 童羡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但她控制不住,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是逃避祈随安,不想让祈随安用那双眼看向自己,还是那么蹊跷又悲观地觉得,如果一定要有个时机,有个人与她一同知道这些,那么台风天已经是最好的一次机会。 就好像等台风结束,一切都会被台风眼带走。 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初,她生活在勒港,这个时期的勒港也时常有台风登陆,但比现在更落后,记忆中那是一段灰蒙蒙的日子。 印象中这座城市永远不会有日升日落,白天和夜晚全都混沌在一起,睁眼闭眼,都是如出一辙的晦暝燠热。 不管祈随安是不是真的愿闻其详,也不管祈随安此刻,又在用一种怎样的眼神注视着自己,童羡初还是一字一句地说了下去, “童佰勤嗜赌嗜酒,赌起来的时候可以是把家里所有钱都输光,然后带我出去坑蒙拐骗,抱着一个婴儿去赌场似乎可以使他获得那些有家庭,并且对家庭有那么一滴爱的赌客垂怜,能借点钱给他,或者是施舍一点钱给他。” “有时候,他还会让我装病骗奶奶的钱。我记得有一年,我连续生了四次水痘,被奶奶发现,于是奶奶恨铁不成钢,即便她重男轻女,但还是抛弃了爱赌的童佰勤,还有才五岁就装病骗她钱的我,因为她还有一个在京北公立医院当内科科长的女儿,和一个刚刚考上美院的外孙女。” “奶奶很不幸,但她又至少比我稍微幸运一点,因为她的晚年生活,只要换一座城市,好像就还可以重新来过。” 一个破烂不堪的父亲,通常在一个家庭里,已经具有极大的冲击力。 但童羡初已经三十岁,对十二岁以前的记忆并不深,实际上,比起童佰勤,童羡初对妈妈的印象更深刻,这绝对说不上恨,只是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好像站在第三视角,看着这一切在年幼的她,以及妈妈身上发生,甚至也觉得对方挺可怜的。 “妈妈的名字里也有一个百,据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觉得和童佰勤缘分天注定,永远都分不开的。她叫郁百兰,我小时候觉得,这个名字像电视机上放的港姐名字那么好听,她也的确漂亮,妩媚,样貌身材也似电视机上穿泳衣的港姐,虽然她不穿泳衣,却走出来都能让人眼前一亮。” “她好吃懒做,这个话是奶奶说的,因为她不肯出门做工,全靠一点补贴生活,和童佰勤在一起后不肯生小孩,堕胎过好多次,最后失败了,于是不得不生下我。” “每次和童佰勤吵架,她都说,都怪你个没用的东西,连堕胎药都买不起好的,让我当年没登上那艘船,去不了港都当港姐。其实她声音也很好听,她还喜欢唱歌,有人夸过她歌喉似夜莺,更像邓丽君。但她没登上那艘船,她阻止不了我的出生。你看,祈医生,原来我从那个时候起就很强大,那么具有生命力,谁也杀不死我。” 童羡初说这些话,语气算不上平淡,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嘲讽和戏谑。但她绝对不是低着头说,也不是缩在哪个角落里说。 她还是站在那里,背脊挺直,下巴绷紧,高高抬起,没有人可以因此瞧不起她,就像任何人瞧不起郁百兰那样。 其实就算抛去这点,抛开母亲这个身份来看,郁百兰其实也算不上是个好女,她不会轻易肯吃亏,经常将这件事挂在嘴边。 后来,记忆中,郁百兰似邓丽君那般的嗓音,就因为她经常在外面吼大嗓门为了占人便宜,变得像一个破到不行的喇叭。 郁百兰将这一切都归咎于勒港这个落后的城市。这个城市生下她,孕育了她,却没有给她相应的,和其他人一样平起平坐,拥有房产和资产的机会。 她深刻觉得,是这座城市拖累了她。 所以郁百兰不止一次往外逃,不止一次地扔下她已经烂掉的丈夫,会拖累她的女儿,却又不止一次地灰头土脸地,千疮百孔地回到这里。 “郁百兰当不成港姐,当不成歌喉似夜莺的小邓丽君,但她还有个特立独行的习惯,就是每一次跟童佰勤吵架的时候,都要在灶上煮一壶开水,咕噜咕噜的,声音听起来好吓人。煮的时候,她一定要站在这壶开水旁边,双眼青黑,等煮开了就拎起来,神经质地去威胁童佰勤,说大不了就把她和我一块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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