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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座的童羡初不说话了, 两只手都没有戴手套, 仍旧放在她的衣兜里, 紧紧握着那两个她揣到现在的沙琪玛。 “于闻风,禧星大酒店,住在你隔壁房间的那位房客, 我前几天才知道,原来她是安心医院的医生。还有郝望尘, 爱神记得抱抱我,记得吗, 那个有点文青病的导演,当时酒店停电,她自己攒了个班子,演了一出戏,结果散场结束语还没说完,所有人都跑光了。” 祈随安很简洁地给童羡初介绍了这两人,说起来,人和人之间的牵缠总是始料未及,她从来没想过,在那场死里逃生的火灾之后,和这两个人还能在别的城市遇见。 但就是在那天。 她回到医院,没见到童羡初,反而遇见了于闻风,才得知于闻风原来是澳都人,上次是来勒港度假,结果假没度上,刚到不久偏偏就碰上了爱幸福。 还能再碰见她,于闻风的惊讶不比她少,甚至还在为那次火灾抛下她而有些愧疚,觉得对不起自己身上这身白大褂,于是这次死也不肯放她走,就急匆匆地拉着她,说自己很快就下班,死命要和她叙旧,第二天,还约来了几天前在医院门诊偶遇的郝望尘。 几个人一碰面,知道了祈随安为什么来澳都。郝望尘听到叶美玲的名字,咂巴了一下嘴,当时没说什么,只说自己回去打听一下。 后续几天都没消息。 祈随安也稍微打听了一下葬礼情况,想可能童羡初没骗她,这件事没有她想得那么复杂,原本打算等葬礼顺利结束就回勒港。 直到今天。 不久之前,郝望尘匆匆忙忙地赶过来,找到了她和于闻风,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你们俩会骑摩托吗? 接着。 等祈随安说了一句她会之后,二话不说,也不解释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带着她们来春天别院接人,路上才提到童羡初应该是被叶家人软禁在了春天别院,没有在葬礼现场出现,然后声情并茂地向她们介绍了自己的计划。 “挺离奇的。” 祈随安回忆完这几天的遭遇。 往外瞥一眼戴着头盔、挤过车流的郝望尘和于闻风,摩托车带来的速度和刺激很庞大,能将所有好的、不好的,全部抛在千里之外。 她稍微轻松了一些,再返过头来,直视着眼前无限延伸的道路,话语间是溢出来的无奈, “我也是才知道,这个话剧导演有个电影梦,想出来的法子确实异于常人。” “所以你这是属于赶鸭子上架?”风太大了,又或者是童羡初这几天过得不怎么好,整个人薄了一层,声音也被削得薄了好几层。 “也不是。”祈随安莫名觉得喉咙发干,是被热风吹得涩了。 她刚刚一直在门口候着,知道童羡初会从里面跑出来,却没想过,童羡初会光着脚从里面跑出来,像是一只透明的、一掰就能折断的蝴蝶。 冲到她怀里,她都怕直接撞碎了,不敢用力,只能拖着那只湿滑的、汗津津的手掌。 “你当时连给我打电话都是用的座机,又把里面的情况说得那么可怕,听起来这些人会吃人似的。” “我想过要进来看看你,但后来还是想,可能我必须得留在外面,毕竟盯着你们家的媒体和慈善机构那么多,我在外面,比你成天在守夜,得守着……” 说到这里,祈随安顿了一下, “总之,在外面更自由一些,看事情也看得更全面,说不定还能听到一些别的消息。” 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清楚,祈随安收了声,风里有什么东西助长了她的沉默,迟迟没有听到童羡初说话,自己该说的也都说了,她不再说话,在复杂拥挤的交通里集中注意力。 拐过传统市场,是一条敞开的马路,阳光像融化的沙琪玛,从头盔挡板外泼进来,晒得她眯起了眼。而就是在这个时候—— 后座的童羡初将她抱得更紧,两只手臂用了力,发飘到她颈间,头贴紧她的脊骨,触到她的皮肤凉津津的,良久,才很轻很轻地笑一声, “挺夸张的。” 听到童羡初从喉咙里溢出来的四个字,祈随安以为她在说她们坐着的这辆摩托,重复了一句“是挺夸张的”,然后笑了起来,解释了一句“这是她当时交给我的、仅有的交通工具”,之后就因为集中在交通状况上,没再说话,带着她在赤道阳光下奔走。 已经连续几天,澳都都没有雨,阳光直射这片土地,热得要让人褪去一层皮。 童羡初坐在摩托车后座,似是灵魂出窍般地抱着祈随安的后背,黏腻汗液在她们之中流淌,洇湿轻薄的布料,她的手,她敞开在阳光下的每一寸皮肤……她不得不承认,当摩托车飞出去那一刻,她的心都快要跳出来。 挺夸张的。 但不是因为,在她缩在书房里幻想自己还在春天号上的时候,祈随安突然骑了辆摩托劈天盖地砸碎她的迟疑和不安; 也不是因为此时此刻,摩托声轰鸣,祈随安带她在热带阳光下飞奔,被写进故事里就像部老港片,被脸上带疤的黑西服追杀,在刀光剑影里亡命天涯…… 而是因为—— 每一次听到与叶美玲有关的消息,每一次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该不该去,每一次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还可以去往哪个方向…… 只要祈随安出现,都会直接照出她的答案来。 第一次,天文台讲是这个雨季的最后一场暴风雨,机场停运,报纸说叶美玲病危,她像无处可以停的野鬼一般飘荡在勒港,祈随安找到她,义无反顾地带她去码头,问她,你是不是一定要见到她? 第二次,被拦在医院之外,叶家人不肯让她见叶美玲,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想见叶美玲,也不知道自己如今应该要去哪,拥挤的传统市场,祈随安温柔拉住她,又问她,你现在还想见她吗? 第三次,祈随安什么也没有问。 车突然停了。 童羡初茫然地被半扶半揽下来,澳都的商业街好繁华,每一处都是耀眼的白光,乌泱泱的人,扑面而来的车。 她觉得好晒,下意识眯了眼,突然有些不知所措,感觉自己像是许久没有见过阳光的吸血鬼。 祈随安停了车,拔了钥匙,摘下头盔,蜷在头盔中的长发全都飘下来,目光在她光着的脚上停了一会,微微皱了一下眉。 然后利落地跨下了车,带她走到路边离人和车都远一些的树荫下,不由分说地将两个沙琪玛从自己外套里掏出来,塞到了她手里。 之后什么也没有说,将自己的外套很随意地脱下来,叠了两次,垫在她面前的地面上。 不等她反应。 又自顾自地握住她的脚踝,让她踩在叠好的外套上面,轻声细语地说了一句“你稍微等一下”。 接着。 不等她回答,就飞快推门冲进一家街边的店,白衬衫被日光照得近乎透明。 童羡初注视着祈随安消失在门里的背影,垂下眼睫,看到自己手里的沙琪玛,看到被自己踩在脚上的那一件外套,轻薄的棉质,残存着体温,叠了两道,踩在脚下很软,至少替她阻挡了那些藏在柏油路中的沙砾和高温。 被阳光曝晒过的柏油路有多烫,好似踩在被烧红的铁上,她走了一路都没什么感觉,偏偏这时候,祈随安不让她踩了,她才迟来地觉得痛。 祈随安进去之后,没让她等多久,很快就带着两个手提袋出来,到了她面前,仔细望着她的脚,好一会,似是在思考些什么。 但到底是没说什么话。 又在她面前蹲下来,单边膝盖着地以支撑,接着,从其中一个手提袋里,拎出一双黑色细跟高跟鞋,两只,用那双白皙骨感的手拿着,整整齐齐地放到她面前。 童羡初没反应过来,思绪在这条街道游离。 祈随安见她自己没去试,考虑到时间紧急,便也不嫌弃她光脚跑了一路,脚上粘上的灰,石粒,擦伤的血痕…… 她低着脸,小心翼翼地握住她的脚踝,用鞋盒里自带的垫帕,仔仔细细地给她擦干净,然后再尤其小心地送入鞋中, “合适吗?” 仿佛她是什么一碰就碎的物件,不合适就会直接在她面前炸掉。 “不合适我就进去再换一双。” 童羡初不知道自己该是什么反应,也不知道自己脸上的表情到底是出于迷茫还是焦躁。 她注视着祈随安柔软的发顶,除了和对方僵持以外,什么也说不出来。 郁百兰和童佰勤从来没给她买过一双好鞋,那个年代小孩子都养得糙,很多时候底都磨破了打个补丁还是得继续穿,也都没时间、或者是根本想不起来教她系鞋带,所以很多在勒港生活的片段里,记忆中,她都是耷拉着鞋带到处走。 后来,叶美玲倒是给她买很多双漂亮的、昂贵的鞋,带她用这些比她自己还昂贵的鞋子,踏足寸土寸金的澳都。但她每次梦游还是不穿鞋,很多次她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到了码头,到了陌生的路段,脚还是光着的,也像现在这样,血痕,擦伤,灰泥……不穿鞋,人就都是飘着的,像鬼。 活到三十岁,从来没有人给她系过鞋带,问她紧不紧。从来没有人蹲下来给她穿鞋,轻声细语地问她合不合适。也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在面对这种被珍视又极为普遍的行为时,应该给出怎样的反应才是合理。 没得到她的反馈,祈随安也不急,只是又慢条斯理地给她穿上了另外一只,用拇指在她脚后跟刮了刮,手指的温热磨过皮肤,热风将她们的发丝缠绕在一起,童羡初游离的思绪被拽出来。 祈随安也的确发现没什么剩余的空间,似乎挑得刚刚好,用布帕擦了擦手,撑着膝盖站起来,黑发有些狼狈地被风吹到了脸上,拎起另一个手提袋,递给了童羡初, “看到一条很适合你的裙子,也顺道买了。” 那语气多不经意,像这家店所有的空位都摆着这条裙子,而祈随安只不过是进去随便挑了一条,就正好挑到了一条她会看得上的。 看到童羡初仍旧没有反应。 祈随安又轻轻地笑了一下,一拍脑门,看到周围来来去去的人,这才发现自己走了弯路,把童羡初送进了服装店的换衣间。 等童羡初换好黑裙踏着高跟鞋出来,重新变成以前那个大胆张扬的童羡初,祈随安真心诚恳地说了一句“漂亮”,接着,也来不及多说什么,又直接牵着她汗津津的手腕,送上门口那辆已经等候多久的摩托车,继续开往那个已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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