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她快步走上台阶,居高临下,招手。“洛克希。” 洛克希在人群中晃手,“不做凯撒,宁为虚无。”她说,“战争,从来都是发家致富的基本手段,我们从不应该畏惧它,此刻邀请诸位来此,想请大家共同商议,是否有必要彻底结束二战时留下的二元争端这个遗留问题。” 她提着长长的裙摆,快步走到里斯本身边,“太平洋,从来都只应该有一个主人。”
第198章 糟糕的身体状况带来最大的影响其实是吵架时的发挥。 从晕过去到醒来存在一个时间差。 这把李半月困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这种情况下接着吵会显失风度,不接着吵又咽不下那口气。 小孩吵完一波就自闭了,但知道留下个李云斑来接着闹。 她怼伊莲恩的那句话当真原封不动地还给了自己。 小孩子闹都是有诉求的,可问题就是根本不知道小孩子的诉求是什么。 小孩不谈判,只掰扯过往的桩桩件件,最过分的是记打不记吃。 这难免让她怀疑陈冷翡那个小破孩是不是给她准备了个记账本——即便这个记账本不存在,她也怀疑冷冷写日记,并准备去搜查一下这本日记在哪里。 “你为什么不喜欢她?”李云斑气势汹汹。 “我也没有不喜欢她。”她说,“她喜欢你多一些,我就参考你的标准稍微减一些。” 很多时候她会机械式的把不得小孩偏爱的原因归咎给李云斑,因为是李云斑把小孩领回家的,谁领回来的跟谁亲,这样一来就给她带来一个道德制高点,她冻存一些东西是为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弄一个只属于她自己,也只爱她一个的小孩,就像销售说的那样,小孩子刚出生什么都不知道,只会全身心地依赖妈妈,爱妈妈。 她很想知道被另一个小生命无条件依赖、无条件爱戴的滋味。 直到李云斑二选一盲狙了她,这破坏了她的意愿,这一点也是一直以来她和李云斑就小孩议题吵架时能屡屡吵赢的原因。 但随着小孩长大,她失去这个道德制高点。 显然小孩的精神世界走上斑斑精神世界的岔路,对她这一行来说,识人御人是基本功,而同类是一道送分题——同类的气息最容易辨别的,藏都藏不住。 就当小朋友隐约凌驾于李云斑之上时,或多或少有共鸣的情况下人家依然更喜欢李云斑。 可她又不想承认自己有问题。 “我想好了。”李云斑这次没跟半月吵,“你俩嘛,不对盘。她是我带到这个世界的,我要对人家负责,她不喜欢你,那我们搬出去住。” “可以呀。”半月总是一副模样,温柔疏离,难怪名字里带个月字,倒真的像天空里的月亮,看得见,摸不着,即便看得见,也难以窥见其全貌,永远琢磨不透。“我尊重你的决定。” 这样一来,她难免有些灰心,但这次不算历来玩的那种欲擒故纵,她也很累,“好呀。”她说。 但数秒后她就被小崽闹了个灰头土脸。 冷冷将越大越不听话这句话贯彻落实,百分百彻底执行,“那还是算了吧。”她蔫蔫地缩在书桌前的椅子里,“你也不是真心愿意和我过,你离不开,也走不掉,即便今天你和我走了,不出今晚,你就怪我,你会把这一切视为为我的牺牲和献祭,怪没意思的。” “猫猫。”她摸摸冷冷的脑袋,“我是认真的。” “从那天起,我就不喜欢你了。”冷冷抬眼看着她。
“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还可以抱抱你。”她给气笑了,觉得现在的小朋友怪有意思的。 “因为除此之外,你还是我的妈妈呀,我只是不喜欢你了。”冷冷可能是在生气,说话都没头没脑的。 “那你走不走?”她问。 “如果你和她吵架了,你要走,你自己走,我决定走的时候我会走。”陈冷翡捻着一根羽毛,是玛戈留给她的剩货,她把上面的小毛毛一根根的揪下来。 斑斑摇摇头,不理她了,当然斑斑是个一往情深的痴情人,从不会真心来找她一起走的。 李半月那个女人最讨厌的一点就是每当她打定主意从今以后她能做到摆正身份时,又会不甘不愿地坦诚些事情,总能成功地让她觉得这也是个可怜人,就狠不下心。 “对不起。”吃饭时李半月特意下来了一趟,半搂着她,耳语道,“我只是,不想谈这种事情,我也不想去想,或承认我可能时日无多,不是故意那么说你的。” 她就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更讨厌的一点是,当她觉得这招可能是缓兵之计,想去对峙时,人家确实身体很差,痛得受不了,打上针镇静睡了。 医生对她竖起根手指,“嘘。” 她们总会因此错开,所有的矛盾搁置,沉寂在时间里。 但矛盾永远在,只是避而不谈,既然不会自动消散,那避而不谈又有什么意义。 “嗯。”她乖巧地听医生的话掩上门,但医生走后她又闯进来,在床边坐下。 最初对她而言,李半月是个陌生人,会请她吃些好吃的,却又会高傲地掐着她脖子叫她闭嘴——最精辟的一句话当属“你现在还没资格同我讲话”。 她们熟悉起来是李半月有次遇刺受伤,在家里将养了近一年。 她不喜欢出去玩,只喜欢躲在家里睡觉,李半月养伤时基本上每天都在睡,那段时间基本上是她们一起蒙头大睡,睡醒了等斑斑送吃的,玩一会儿,或看电视或和斑斑一起打牌,累了就再睡。 特别没良心的说,那一年是她过的最快乐的一年——虽然用李半月的形容这是“混吃等死”的真谛。 她抿抿唇,推推李半月,她多少还抱有一些侥幸的心思,因为李半月睡觉很轻。 李半月睁开眼睛,迷朦地看看她,视线里充满着讶异,没多久忽然抬手抱住她。 “妈妈?”她问。 显然再好的镇静剂有致幻效果,意识不清的李半月兴高采烈地给了她一句,“外婆。” # “外婆。”李半月眼睁睁地看着外婆拎着一袋子菜从她身边走过,迟疑片刻,捞起地上那只很小的白狸花,小猫很小的一团,看起来没满月,不知怎么得和大猫走散了,就在原地打转,不停地喵喵叫着,嗓子都哑了,很是凄凉。 对于流浪猫来说,意外很多,她估计小猫的妈妈可能是没了。 “希望你身上没有虱子。”她嘟囔一声,小心翼翼地用两只手抓着猫,尽可能的让这只小流浪猫离自己远一点,“外婆,有小猫。” “嗯。”外婆又买了一把水葱。 “我要吃蛋糕。” “好。”外婆又走过烧腊店,她们好像是在广州街头走过,遍地都是奶茶店和卤味,“你吃不吃烧鸭?” “我要吃鸡翅。”她说。 外婆摇摇头,“人家买整鸡的。” 她蛮不讲理地说,“有什么关系,我去买就卖了。”她敲敲玻璃窗,“可以称鸡翅嘛。” 店家非常痛快地给了她好大一包鸡翅,才十二块钱。 她就揣着小猫拎着鸡翅,追着外婆,“婆婆,有小猫,我要把小猫带回去,这样我就有猫猫了,外婆有猫猫,我也有我的猫猫了呢。” “啊,知道了,你好吵。”外婆拎着她衣领,嫌她走得慢,往前拖着,“烦死了。” “我要吃柿种。”她指着路过的小推车。 “吃那玩意做什么?”外婆问。 “下酒呀。”她说。 “你都会喝酒了?” “我这么大的一个人啦,怎么不会喝酒?”忽然间,她意识到她并不是个小孩。 “那你喜欢什么酒?”文茵柔声问她。 客厅宽敞,淡金色的阳光穿透浅蓝色窗帘,但又留下影子,送给桌上的花瓶。 瓶子里插着一朵白月季。 她把手里的那包柿种放在铺着白布的小藤桌上。“我喜欢白兰地。” “小女孩喜欢烈酒呢。”文茵穿着居家衣服,长发松松垮垮一挽,站起身来,从架子上拿了瓶酒,倒进水晶高脚杯里。 杯子是日式和风的,镶嵌着绿叶和一朵郁金香。 “不管是小女孩还是老太太,都喜欢白兰地呢。”她把柿种倒在盘子里。 “喜欢烈酒,那你喜欢猛兽吗?”文茵将酒放下,坐在她对面,很温柔很温婉,气质沉稳,莫名地让她想起一个词汇——大家闺秀,“比如狮子啦,老虎啦,豹子啦。” 她记得很多年前她的答案。 “喜欢呀,因为我喜欢猫,不过我最喜欢老虎,因为独来独往地凶巴巴。” “为什么喜欢猫?” “猫很可爱,还有肉爪爪。”她说,“喜欢捏猫猫的肉垫。” 当时她还年轻,后知后觉想到文茵这两个字凑在一起碰巧就是虎皮,差点闹了个红脸。 但现在她坐下来,说,“不喜欢。” “咦?为什么?”文茵问,很是讶异。 “因为你是叛徒。”她奉上微笑。“你负了我,两次,因为两个男人。” # “你知道吗?”萨曼莎双手交叠,压在船的护栏上,她今天心情还不错,系了个素色丝巾,这个围巾是学生贿赂她的,用来换一篇高度评价的推荐信,军舰沿西海岸行驶,迎面会上湿润水汽,细雪纷纷扬扬,让她不得不撑了把伞,让伞柄靠在肩上,“南美洲在历史上曾经是一片独立的乌托邦,雨林一直蔓延到这里。”她指着远处,“直到地壳运动,安第斯山脉毁了西风带。” 凯伦·朱恩上校提起一盏老式灯,挂在声纳旁的梯子上,灯丝里混了钠,让整盏灯绽放出柔和的橙色光芒。“想必和现在的雨林一样热闹。” 送走“神仙教母”和“白雪公主继母”后她变得活泼很多,“恐怕到处都是青蛙。” “不。”萨曼莎还保留着年轻时的童趣,她作怪似的对雪花吹了很大一口气——当然,风和她作对,雪自纹丝不动,“是鳄类和有袋类的天下,是蹦蹦跳跳的小可爱和疙……” 她倒希望自己永远是不谙世事的少女,可实验组总提醒她,她如今的身份是人类老妈,无论她愿意与否。 “哇!”喀茜砰地推开舷窗,不论何时何地,她都像没见过世面似的,哪怕看见雪,都会发出幼崽找妈妈时才会发出的尖叫,“妈!” “哎。”萨曼莎不情不愿地回答。 “看雪哎!”喀茜兴高采烈的。 “看到了。”萨曼莎开始变得垂头丧气。 这逗笑了凯伦。 “真可爱。”凯伦点燃一枚女士香烟,味道温和,除烟草香味外还有水蜜桃的甜味,深蓝色制服让她看上去无比干练,“要吗?” “不要。”萨曼莎先回绝,但又伸出手,“算了,二手烟会得肺癌,还是一手比较好。” “教母起疑了。”凯伦熟练的吐出一个烟圈,她惬意地眯起眼睛,看着晨风让烟雾很快消散,可她的谈话内容并不是那么愉快,“她可能会盯上南极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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