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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心地善良,却因被恶霸欺辱的书生失了考试的机会。正觉此生无望之时,遇上了一位貌美的神女…… 到这里还很普通! 但!是! 于庆隆写的神女可不是狐狸精也不是天上下来的那种神女!而是能听到书生心中愿望并且给书生发布任务的神女。 方戍看完顿时吃惊:“隆哥儿!你当真会写画本子?!” 于庆隆道:“会。不过有些字我不会写,便用了同音字替代。若是你看见记得帮我修正,顺便润润色。” 方戍作为第一读者,对于这神女的写法倍觉新奇。 但他唯有一点不太满意:“为啥是神女,不是神哥儿?!” 于庆隆:“……”这问题问得好,因为他在书里没见过。 “你说咱们大焱国是女子多还是哥儿多?” “都差不多。” “啊,那识字的人是娶夫郎的多还是娶女子的多?咱们想要卖钱,那自然是哪类人看得多便写哪类人。” “也都差不多。不过卖的画本子里的确是女子多些。” “好,那咱就写神哥儿!” “为啥?!” “已经很多的东西咱还去凑什么热闹?当然是市面上缺什么咱们写什么!” ------- 作者有话说:方戍:我要做书里的大英雄[墨镜] 庆隆:大英雄娶不着俏夫郎[哈哈大笑] 方戍:好吧那我就做落魄秀才[捂脸笑哭] 第53章 于庆隆认真极了。 他想搞画本子卖是铁了心的。好电影和好电视剧他小时候没少看, 书也着实读了不少,各种各样的故事在他脑子里充斥着。 而且很多案件本身就是一段有头有尾的故事,他能借鉴的也多。 于是他专门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半时辰写小说, 就在吃了晚饭回到屋里之后, 差不多是快到戌时时分起。 他打算以后只要不出什么特殊情况, 就在这个时段写作。之后再让方戍帮他看, 看完当天润色润色,尽快搞出第一卷。 于庆隆写时很注重剧情,文笔嘛, 反正他大多用白话写。 “今天就先写这些, 夫君你帮我瞅瞅。”于庆隆把第一章的稿纸全部交给方戍, 大约两千字左右。 “隆哥儿, 你脑子里哪来这般多稀奇古怪的想法?” “这一点那一点,加起来就多了。你先看看有趣不有趣。” 先前方戍是看了于庆隆写的内容, 但他只看了几段文字,不是全章,那更像是对故事的一种概括。 可于庆隆决定写“神哥儿”而不是“神女”之后, 他就又重新起了个头, 并且把“神哥儿”改成了“仙哥儿”, 因为这样看上去好像更顺眼 一些。 方戍问他为什么不直接把性别改了就好,于庆隆道:“哥儿与女子家行事多少有些不一样, 细节有差,若是不改过来读起来便没那么顺了。” 所以他重写了一版, 并且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想法。 方戍拿新版的来看。一整章看完了,故事与之前截然不同,那主人公秀才才刚要出场。 主人公秀才和仙哥儿并没有像第一版那般快速相遇。故事里,一名纨绔子弟上山游玩, 偶遇了在山中受伤并迷了路的仙哥儿。仙哥儿始终找不到回家的方向,又饿又渴,身上又没钱。那纨绔见其生得俊美,便将人救了回去,给他一碗粥喝。 纨绔富有,看起来人也不错。仙哥儿正感念其心地善良,是个良家子。不料听到纨绔的心声,这人竟想把他养好了之后送到年逾七旬的妖僧手中谋取进升的机会! 仙哥儿又气又惊,原本的感恩之心没了,用尽所剩不多的法力,弄晕了纨绔,之后便占据纨绔的身体。 他白日里以纨绔的模样行走于世间,夜里又因法力不足,回到自己的身体里。他在月光下吸收月精,以补充仙力,第二日再回到纨绔的身体当中。 这日,家中长辈催他拜师学习,屡劝不听,便把他绑了送到学堂。 学堂里学生众多,老师有些管教不过来,便会叫能力出众的几个学生去管新生。 于是笨蛋“仙哥儿”跟清冷英俊的落魄秀才相遇了。 大字不识几个的“仙哥儿”被老师要求一日便要习得二十个字,还要背下两首诗。他吭哧吭哧背了半天也背不出来,老师就给他找了一位师兄教他。 这位师兄据说人品和学识极高,相貌亦是英伟不凡。老师言明,若不能将“仙哥儿”教入门,师兄也要一起受罚。 笨蛋“仙哥儿”正好奇这人品和学识高是有多高,英伟不凡是有多英伟,师兄就沉静地向他走过来了。 方戍:“……” 方戍去换下一页,见没有了,欲言又止地看向于庆隆。 于庆隆觉着他这反应实在有点超自己意料,便问道:“不好看?” 方戍斟酌着用词:“好看,只是这般写或有些不合适。” “怎么个不合适呢?” “莫兰舟虽是个仙哥儿,可他毕竟是个哥儿。他占用了汉子的身体行于世,虽也有正当理由,可这般写恐会惹恼了那些以夫君为天的人。况且你主写的是莫兰舟的生活,而会看这些书的人,多半都是读书人。隆哥你忘了吗?通常只有汉子才会读书。” “……”一盆冷水泼下来,于庆隆有点明白过来了。 “不过隆哥儿你别难过,故事还是极有趣的。”方戍补救道,“我还是很想知道莫兰舟与顾秀才的事。” “我不是难过。”于庆隆仔细思考一番,说道,“你说得没错,这样写确实是有些问题。” 就像大多数男生喜欢看男主视角的小说,而大多数女生则喜欢看女主视角的小说一样,代入哪个主角色的视角,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他下意识代入受视角去写了,可这个时代能看书的大多是攻。他写主受作品,可能也会有人看,但是代入感不强,就一定会受阅读影响。 不愧是读书读得多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别扭处来。 “那我再写一版。”于庆隆说,“以顾淮恩的生活为主去写。” “可是这会儿也太晚了,你再写一版又要至少一个时辰以后。” “那我就先写一半,起码开个好头。不然拖到明天兴许明天就没什么进展了。” “好,那我陪你。只是你又不知道秀才的生活是怎样的,如何写呢?” “这不是有你吗?”于庆隆铺开纸,“我不知道的问你不就好了?” 方戍想想倒也是,笑着应下来:“好,那我为你研墨。只是隆哥儿,要不咱还是把错字学了再写?” 于庆隆一看,方戍把他错字圈出来了,一共七个。有些他不会,用了简体。有些他半会不会,写的既不是正确的繁体,也不是正确的简体。不过好在方戍明白他到底要写啥。 于庆隆坐在椅子上,拿着毛笔正等,方戍却绕到他身后来。 方戍俯身环着他,一手轻按住他放在纸面上的手,一手握住他执笔的手,脸就靠在他耳边。 他一转头就能亲到方戍。不,他甚至不用转头,他们就已经贴在了一起。 颊边是另一个人的温度,这感觉很神奇。 明明做过比这个还亲密的事,但这样的姿势却反而会让人有一种更加心跳加速的感觉,不知是不是因为以往亲密时总是熄着灯,而此刻屋子里却被油灯照得亮得很。 彼此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逃不过对方的目光。只要他们肯去看,心里那点念头便是藏不住的。 于庆隆强迫自己回神。方戍也一样,他的左手拇指轻轻摩梭着于庆隆的手面,另一手带着于庆隆一笔一画写出正确的字来。 七个字全部写完,方戍却没有放开于庆隆。而是继续握着他的手,写第二遍。 于庆隆也没躲,一边写一边在心里记下来,直到快写完第三行。他正想着再起第四行他就要告诉方戍,他已经学会了,方戍却将他手里的笔缓缓抽走搁在笔架上。 “不写了?”于庆隆问。 “你已经学会了。”方戍道,“否则我刚抽笔时你便会问的。” “你说的对,那我赶紧把新版写完。” “好。”方戍说着将于庆隆落在额前的头发掖至耳后,去研墨。 屋子里变得很静,只有细微的研墨声。那墨香仿佛化成轻烟飘满了整间屋子,将他们彼此无形地缠绕在一起。 于庆隆写了几个字,忽然发现好像不太能集中注意力。 他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然后又在方戍了然的视线里猛地把手放下。 方戍轻咳一声,笑道:“隆哥儿,你为何从左上角开始书写?” 嗯? 于庆隆定睛一看,可不!旧习惯又跑出来了! 瞪方戍一眼:“都是叫你闹的,方才离那么近。” 方戍说:“冤枉啊夫郎,我也没做什么呀。” 于庆隆心说你要做点什么我或许反而没这么大感觉了。 他重新铺了一张纸,想想觉得肉疼得很,便把写错的那张放另一边,留着之后再学错字时用。 他警告方戍:“我写完之前你不许再过来,也不许抱我,与我说话。” 方戍说:“好,那我只瞧着你。” 于庆隆霸道得很:“瞧着也不行。你低头研墨,研完去念书吧。” 方戍但笑不语。 于庆隆咬咬唇,低头深呼吸,慢慢投入到新一版的故事中去。 这晚弄得比较晚,两人洗漱的时候都轻手轻脚。于庆隆躺进被窝便有些困了,方戍想想便没说什么,只是侧身在黑暗中看着于庆隆。 其实是看不真切的,但他就是觉得,哪怕是不真切,能隐约看到个轮廓,知道于庆隆在他身边,他也很高兴。 于庆隆很快睡着了。方戍又蹑手蹑脚地爬起来,去书房点了灯,把于庆隆最后弄完的书稿改好。 他逐字逐句地检查用字是否有错,之后再把全部内容细细润色,读起来情感更丰沛些,语句也美了,这才回去重新躺好,轻轻抱住于庆隆。 第二天便是于庆隆先睁眼的。 他瞧着方戍还在睡,也没叫醒,因为今天开始不用去那么早,就可以多睡一会儿。 他穿好衣服先去书房看看昨晚写成了什么鬼。昨晚写到后面时就已经困得不行,他不确定是不是写得有什么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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