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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桢见了常风一本正经的样子,心下十分喜爱,有种油然的亲近感,忍不住上前拉了他的手,说:“常风,我和你一道走,让他们闹去,给鬼吃了也好,也可以少租一匹马,省些干粮。”常风正色道:“桢哥,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鬼。”李桢点点头,问:“你怎么知道的?”常风低下头,说:“我爹爹告诉我的,而且,我自己也知道,若人死了能变成鬼,我娘为何不来看我?”是啊,这么朴素的道理,大约只有常风这个年纪的孩子才没有忘记,如果这世上有鬼,前朝唐宫里那些冤魂,又为何不来看李桢和常风呢? “常风,你说得对,没有鬼,只有坏的人,比鬼更坏十倍百倍。”李桢搂了一下常风还单薄的肩头,两人加快了步伐。后面两个却迟迟没有跟上来。 漫山遍野间,空无一物,刘瑞丰突然觉得有许多话想对身边的女孩说。楚儿却在不知觉间加快了脚步,想要赶上前面的李桢和常风。 “楚儿,等下,我有话要对你说。”刘瑞丰一把拉住脚步飞快的楚儿,楚儿吃了一吓,尖叫起来。吓得李桢和常风都停住了脚步,两人相视一眼,往后面跑过来。 李桢看到刘瑞丰拉住楚儿的手臂,楚儿一脸惊愕地看着他,不免尴尬,正要回头装作没看见,楚儿却在那边叫他:“李桢,你看这刘瑞丰,扮鬼吓我。”刘瑞丰闻言,才看到站在不远处的李桢,一脸难堪的放开了楚儿。李桢忙说:“快走吧,再晚,常风把马都租好了。”楚儿笑嘻嘻地赶上来,刘瑞丰也加快了脚步,脸色略为不悦,李桢用手臂捅了一下他,笑笑,刘瑞丰白他一眼,大约是怪他出现的不是时候吧。可是李桢不那么看,他发现,楚儿虽然爱和刘瑞丰乌眼鸡似地斗,但这并不表明她喜欢他,从刚刚那一幕可以看出来。而刘瑞丰却是喜欢楚儿的,如果不是李桢的出现,他肯定想表白点啥,在这苍茫的山野之间,给天地听,给山野听,给楚儿听。不过,这样不是很好么?楚儿刚刚的表现,刘瑞丰心里也一定明白,免得日后难堪。 这下半程,刘瑞丰很沉默,楚儿却来劲了,问李桢有没有去过节度使府,是不是像皇宫那么气派,仆役成群,那个叫朱七的公子,是节度使的什么人,怎么还能请咱们去玩?皇宫一样豪华的节度使府李桢有没有去过呢?当然有,那里既是节度使府,还是如今的皇宫,他在那里住了五天,可三岁之前的他,是生活在真正的皇宫里的,大明宫的繁华已经成为一个传说,也没有在他幼小的脑袋里留下什么。女孩子大约比较爱慕这种吧。 因为刘瑞丰黑着脸,李桢没有和楚儿说太多,氛围有那么一点点不妙,幸好常风在前面叫了起来:“看,到了。”果然,集镇隐约在山下了,房舍的轮廓清晰可见。李桢忙走到常风身边,问他:“常风,走了这一日,你的腿酸不酸?”常风摇摇头,说:“这比每日练功轻松多了。桢哥哥你呢?季师傅叫我们照顾好你呢!”李桢摇摇头,季师傅真是,还叫一个十一岁的娃来照顾自己。在这群人里,比不上刘瑞丰,他也不该比另外两个人差呀。 山路就是这样,看看近在眼前,走走累断腿脚,到达集镇时,已是薄暮时分,淡淡的轻纱似的夜色已经笼住了远近的一切,一行人好不容易到达林老板的店门前,茶摊饭馆,做的都是早上的生意,店门早就关了,敲门许久,林老板才出来开门,见到几位,大吃了一惊。李桢忙上前说,他们明日要去奉天城,今晚需要在此叨扰一晚。林老板热情地表示欢迎,租马备粮神马的,包在他身上,命厨房做吃的,伙计收拾房间,大家吃完早早歇息。 次日早晨,停在院子里的马是三匹,林老板说,租不到更多,只好凑和一下,常风是个孩子,可以和谁合骑一匹,谁知常风强烈不愿意,他提出,来个比赛,谁的骑术最差,谁就和别人合骑一匹。李桢笑笑,上前和常风说:“常风,不用比,你的骑术一定是最好的,这样,由你带着姐姐,好不好?”常风到底年纪小,立马上当,点点头说好。 李桢的第一次骑马应该是在师傅的怀里,那时,他们有一匹黑色的蒙古马,浑身没有一根杂毛,摸上去如同绸缎一般细腻丝滑,马儿卖掉那天,李桢都哭了,可是师傅说,只要我们活着,还会有更好的马,活着最重要。这是他们拥有的唯一的一匹马,从长安出来时,就是它驼着师徒俩,而后来,为了生存,他们把这匹驼着他们走了千万里路的伙伴卖给了一个卖酒的商人,从此它就过上驼酒拉货的苦力生活。学会骑马是在草原上,但李桢记不起确切的地方,好像那一段时间从早到晚他都在学习骑马,直到师傅说可以离开,但此后的生活中,师傅一直也买不起一匹马,他们依然靠着双脚行走,这里半年,那里一年,这十年,换了不知道多少城镇乡野,在书院的一年是最幸福安宁的,今天也是,只是,李桢心里隐隐有种担心,此去,他的生活定会有所改变,好或者坏,他都已经考虑过,在心里接受了。退一万步说,他怎么能不让朱七知道,他就生活在离他那么近的地方呢?还有,他想知道,朱七为何离开了汴梁,是不是和他在洛阳的那件事情有关。呵,说起骑马,上一次骑马,就是朱七带他离开百草寺时候,他受了伤,他让他坐在自己的前面,带着他策马狂奔,那种身心燃烧的奇妙感觉,李桢仍然能记得一清二楚,明天,当朱七看到马上的李桢时,会怎样的惊奇?李桢很期待,因此而毁掉现在生活的安宁仿佛也在所不惜。 第52章 途中 比起从流云书院下来的山路,这马上的路途要轻松许多,因为只有一天的路程,带的东西也很少,轻装简从,一会策马狂奔一阵子,一会又勒住马缰闲聊一阵子。中间小歇的时候,看楚儿一个人远远坐在一棵树底下,故意不和男孩子们坐在一起。刘瑞丰有些不安,靠近李桢,朝楚儿的方向呶呶嘴。李桢笑着摇摇头,把手中的干粮递给刘瑞丰,示意他去拍个马屁先。刘瑞丰做了个害怕的表情。 李桢轻声问:“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得罪她啦?” 刘瑞丰说:“我觉得没有,我就是想和她说句话,谁知她以为我扮鬼吓她,一点默契也没有。” 李桢说:“女孩子胆小嘛,她本来吓得要死,你再去吓她,岂不是要恼羞成怒?你自己的时机把握得不对。”听得刘瑞丰低下了头,苦笑着说:“这可真难!桢弟,你喜欢过谁吗?这种挠心挠肺的感觉,真是不好受。”李桢摇摇头,他喜欢过谁吗?喜欢过谁?这种难受,不是比任何甜蜜都值得一尝? 刘瑞丰执意不肯再努力,倒并不仅仅是因为自尊心,当然,比起一般人,他的自尊心也是有过之而不及,更重要的是,刚刚楚儿的态度,让他有种本能的失望,一直以来,他以为楚儿爱和他拌嘴吵架,都是因为他在她心里,是和李桢不同的,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嘛,因为有感情才计较,才拌嘴争吵,或者说,感情,就是在那种过程中一点点增进的。可是今天的事情,让刘瑞丰觉得,那么多时间的互掐,增进的是他对楚儿的感情,而楚儿对自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哪个少女不怀春?难道楚儿喜欢的是李桢?刘瑞丰本能地摇摇头,李桢有些木讷,不解风情,好像还不懂得这方面的事情,书院别的少年才俊,都没有他和李桢接触楚儿的机会多,更无可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那边,楚儿已经吃完了东西,突然纵身上马,快马加鞭,跑了个没影,李桢与刘瑞丰对视一眼,忙忙上了马,追了上去。 去奉天的路只有一条,不一会,就看到楚儿的马就在前面不远处。刘瑞丰眼睛里的楚儿,那马上的英姿格外动人,她的裙裾在快速飞奔中高高扬起,仿佛一面旗帜,还有她乌云一样的长发,紧紧抿着的嘴唇,当然,还有眼睛,楚儿有一双漆黑的,星星一样闪亮的眼睛。当这双眼睛专注地看着刘瑞丰时,他常常感觉自己被吸了进去,陷在里面无法自拔,也不想拔,那是一个甜蜜的陷阱。 不一会,大家又汇合在一起了。楚儿扭头问:“还有多少路程?”李桢故意延迟回答,把这个机会让给刘瑞丰,果然,刘瑞丰敏捷地收到,说:“还有一半不到了。天黑之前一定能赶到城下。朱少爷应该在那里等着我们的。” 朱少爷,朱七,一定在那等着我们的,李桢浑身的血液一下子凝固起来,手足冰凉,身体僵硬,过了好一会,才能舒展自如。不消两个时辰,他就能见到朱七了,谁也不知道,他心里怀着这样的秘密,他看看瑞丰,又看看楚儿,再看常风,突然发现,独守着一个秘密,也是很愉快的事。 分别已经一年有余,那个夜晚离开洛阳时,李桢与朱七是在烛光里匆匆告别的,他甚至来不及回头看他一眼,就跟着朱通离开了洛阳府,可是,他记得朱七的眼神,眼神里的无奈灼痛了李桢,而他给朱七的眼神,又是什么样的呢?惊慌吧,未知的前程,担忧,不安,这些紧紧束缚了他十多年的东西,那一个夜晚,依然像一根根无形的软索,捆绑着他的心。对于李桢来说,那个夜晚,是无数个逃亡的夜晚中的一个,只不过,他要逃离的是朱七。朱七最后说什么?李桢,从此之后你欠我一条命,记住,你不能轻易死在别人手上,因为你的命是我的。 奉天城的城门口,与几个月前初来时一样,傍晚,离闭城的时间不远,人流比别的时间点密集,其实,朱七来此已有一个时辰,他不知道刘瑞丰什么时间能到。朱七读书少,认识的读书人也不多,上次去书院,与刘瑞丰倒是一见如故,不过,他们聊的并不是书,而是剑,是功夫,刘瑞丰和自己一样大,倒是个文武双全的人,而且,性情豪爽,据说那日喝醉了,睡了三天方醒,想必在他那儿,也是对朱七的一种认可。朱七看上去十分冷漠,但并不是说他不需要朋友,相反,他更加珍惜意气相投的人。生活缺乏温暖的人,别人给的一点点暖意也会铭记在心。刘瑞丰也让朱七想到李桢,他心里清楚,那是不一样的感觉,一是兄弟,另一是……说不上来,李桢,总让他有保护他的欲望,他温厚诚朴,心性明澈,浑身散发着草木般的清香,好像代表着生活的另一面,人人都在追求着的另一面,却无以名状。 奉天的几个月里,生活还是颇寂寞的,于之远虽然热情周到,但他公务在身,而且毕竟比朱七年长那么多,朱七当他长辈看,他本就是个不容易和别人敞开心扉的人,何况此时此境。每日不过是练武发呆,偶尔与朱通说说从前的事,过几日去外面转转,如果朱七四五十岁了,看淡了恩怨江湖,不能不说这是一种理想的生活,可他才十七岁,十七岁,是多么向往沸腾热闹的生活,朋友,爱情,打架,喝酒,痛快淋漓。初来时,朱七以为自己的人生就是这样了,在这个叫奉天的偏远小城里终老一生,可是,当真正安定下来时,想法又有所改变,或者说心有不甘吧,这样活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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