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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男友一起穿越了[种田]

时间:2023-02-18 05:10:09  状态:完结  作者:孟冬十五

  那长随显然没料到还有他们的份,连忙拱了拱手,“多谢了。”
  两名护卫也连忙卸了腰刀,双手执着酒碗,一饮而尽。
  叶凡陪着喝了一碗。
  一大口浊酒下肚,他咋了咋嘴,颇有些感慨。
  这古代的酒确实度数不大,也不像现代的粮食酒那般口感温厚。若这样的酒都能成为贡品,等到他把烧酒、红酒、果酒、药酒做出来,那还不得发了?
  想到不久的将来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日子,叶凡不自觉地咧开嘴,笑得见牙不见眼。
  那长随也不关心酒价,直接就说要两斗。
  于大郎取出家中仅有的两个新陶罐,用酒角数着,一角一角地装进去,待到装够了一斗,又多添了几角,直到把两个罐子都装满了,这才封上口。
  那长随笑了笑,没说什么,眼中却是露出满意之色。
  付钱时却出了岔子。
  看着对方手中那对白花花的银锭子,叶凡苦兮兮地笑了笑,“还是用铜钱结吧,足下给这么多,我可没钱找零。”
  长随笑笑,爽快地说:“听闻叶家的状元红十贯钱一斗,这里正好是十两,不用找。”
  “清酒十贯一斗,浊酒可卖不到这个价。”再者说,这兵荒马乱的时候,白银可比铜板值钱许多。
  “我家主子给了十两银子,叫我花光,一分也不能剩回去。”长随说着,便把银子往叶凡手里一塞,给护卫们使了个眼色,提上酒罐就走。
  村民们纷纷惊掉了下巴,这还有上赶着送银子的?
  叶凡哭笑不得,连忙拉住他,叫于大郎从房里取出一罐药酒。
  “这是灵芝酒,前两日刚泡上的。灵芝、人参都是上好的,原本想着自家用,如今便送与你家主子,权当道谢了。”
  “半月之后将纱袋取出,压榨干净,所得的药汁倒回罐中,与酒液相混,再静置几日,用细纱过滤后方可饮用。”
  “若有气虚乏力,心悸失眠之症,小火温之,睡前慢饮一盅,可缓。”
  长随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不禁生出几分重视,“这药酒可有名字?”
  叶凡笑笑,道:“正经名字没有,因是灵芝泡的,胡乱叫个‘灵芝酒’罢。”
  长随执了执手,郑重地道了谢,并亲自提着酒坛,叫护卫拿上状元红,打马离开。
  直到那三人走出老远,村民们的下巴还在地上掉着。
  ——单单是那两罐酒,就卖了十两银子?
  ——那可是白花花的银锭子呀,他们活上一辈子都不定能见到一回!
  叶凡也挺新奇,他也是第一次见到古代的银锭子。
  他把银子翻了个过,看到底下凸出来一个菱形的小框,框中刻着一个字——安。
  叶凡注意到,方才那两个护卫腰上各自戴着个巴掌大小的菱形木牌,牌上同样刻着一个“安”字。
  安?
  叶凡想了一圈,也没想起哪个大人物姓安。
  ***
  且说那长随出了叶家,下了高坡,来到叶、李两家之间的谷地中。
  这里原本是一片田地,如今到了三月依旧不见耕种的痕迹。
  一位红衣郎君站在田梗上,低声喟叹:“上位者征伐,受苦的皆是百姓。”
  后面站着一个白衣小童,听到马蹄声,眼中顿时现出喜色,“郎君,回哥回来了!”
  郎君转身,露出一张温和的脸,“怎的去了这许久?”
  安回翻身下马,爽朗一笑,“郎君莫怪,说来也是凑巧,那叶小郎方才把那状元红起出来,后脚便被咱们赶上了。”
  他顿了顿,话音一转,“只是没有清酒,只买到了浊的。”
  安荣不甚在意地点点头,转身上了马车,“时候不早了,赶路罢。”
  小童脆生生地教训他,“别管清的浊的,早点买了不就好?郎君专门绕路过来,难道真是为了酒?”
  安回敲敲他的脑门,“就你话多。”
  小童白了他一眼,掀开帘子坐进了马车里。
  安荣正靠在车壁上,手里拿着一本兵书。
  小童想起柳叶姐姐的叮嘱,不能让郎君在车里看书,毁眼睛。于是,他清了清嗓子,故意勾着安荣说话,“郎君,我也不懂,您既然不是为了酒,那又为何绕路来买?”
  安荣怎么不知道他的心思?好脾气地笑了笑,将书放下,温声说道:“那已逝的叶公是出了名的大善人,当初安州城同契丹人交战,叶家还捐了数十车的粮草。”
  小童顿时明白了,郎君定然是在酒楼上听说了叶小郎的事,心内不忍,便想着帮上一帮。
  想到前几日听来的传言,小童撇了撇嘴,“他那般败家,郎君把钱给了他,回头又叫他买了假货。”
  安荣轻笑,“为何要管那许多?”
  安回骑着马走在车外,听到主仆二人的对话,不由插了句嘴,“我看那叶小郎倒不像坊间传得那般不堪,虽说模样稚嫩了些,言谈举止却是有礼有度。”
  “是吗?”安荣微微一笑。
  若果真如此,倒是叶公之幸。


第13章 诱惑
  【叶凡像兔子似的,跑了】
  买酒的走了,看热闹的也都散了。
  大郎媳妇怔怔地站在院中,小声埋怨:“过来买酒,怎么也不带上缸子?”
  于三娘扶着她的肩膀,娇笑道:“嫂子糊涂了,整整两大吊钱,多少陶缸买不来?”
  不待大郎媳妇答话,于婶便戳了戳她的脑门,“你个丫头知道什么?”
  她怕叶凡多心,便借着教训闺女的由头,玩笑般解释:“小郎兴许不知道,那俩罐子还有些故事——前年大郎媳妇身子不爽利,大郎便拿钱给她买了俩陶罐,这两年一直放在她屋里。”
  叶凡一听,突然明白过来。
  原身确实有这段记忆,前年冬天大郎媳妇小产,险些熬不过去,还是叶老爹出钱从州府请了大夫这才治好。
  那俩陶罐就是于大郎去州府的时候买回来的,说起来也算人家夫妻之间的纪念品。
  叶凡要是早想起来,怎么也不会送出去。
  他也不好说什么,便玩笑般安慰道:“嫂子别心疼,回头咱这清酒卖出去,叫大郎哥给你买俩瓷的!”
  大郎媳妇扑哧一声,笑了,“可别花那冤枉钱,买了也没地儿使。”
  众人一笑,这事算是揭过去了。
  叶凡倒是上了心,当地的人买酒都是自备酒器,就算是给酒楼里送,也是用满缸换空缸。
  不过,自家也该准备些,若再遇上这些远道而来的,总不能不做生意。
  于是,叶凡便拿出来一串钱,叫于叔去买罐子——说起来,这钱还是他装疯卖傻朝林生要的,这不,就用上了。
  “不用去县里买,河西那个土窑村家家户户都是烧窑的,明儿个我就去他们村订,还便宜。”
  叶凡笑笑,“那正好,于叔顺便问问他们村有没有石炭。”
  于叔面色一整,“要那个做什么?那物可吃死过人!”
  叶凡愣了愣,“不用石炭,如何做清酒?”
  “静置便可。”于叔理所当然地说。
  叶凡:……
  倘若没有专门的东西吸附杂质,就算放上一年,也不是正正经经的清酒!
  原身从没关心过自家酒坊,叶凡自然也就没有制酒方面的记忆,没想到,传说中可为贡酒的状元红,竟是告着如此原始的方法来提纯。
  叶老爹可以忍,他却不行,若每次出酒都费这么多时日,不知道何时才能回本。
  “于叔,我有个好法子,你大可买些石炭来,保管十天就能做出清亮醇香的好酒来。”
  于叔听了这话,不仅没有丝毫欣喜,反而皱起了眉头,“酒是入口的东西,石炭有毒,断不能用。”
  叶凡忍不住笑,石炭,也就是现代所说的煤炭确实有毒性,但若是想毒死人,不知得吃多少才行。
  然而,无论他怎么解释,于叔依旧是一脸的不赞成。
  于二郎难得站到了叶凡这边,跟着劝,“爹,您就听小郎的吧,若十日就能做出清酒,以后不就省了大事?”
  于叔不便说叶凡,对自家儿子却是毫不客气,“就知道省事!省事能省出叶家几十年的招牌来?”
  叶凡既无奈,又好笑,只得说:“你若实在担心,不如跑一趟药房如何?石炭还能当药用呢,不过是在酒里放一放,断不会吃死人。”
  这下,就连于大郎都忍不住开了口,“爹,不然我去问问?若大夫说能用,咱就用。”
  话说到这里,于叔也不好再犟,只得点点头,勉强应了。
  对于他的顽固,叶凡丝毫不觉得反感,相反他十分感激。说到底,于叔也是为了状元酒坊,为了他叶家的名声。
  他的……叶家。
  叶凡笑笑,自己真是越来越适应这个身份了。
  他摸了摸颈后的黑痣,胖团回应般拱了拱他的指肚,焉焉的,没什么精神。
  “凡凡,困……”
  “乖,睡吧。”
  “好……”胖团软软地应了一声,再次进入休眠状态。
  叶凡突然生出浓浓的自责,没跟他绑定的时候,小家伙还能自己收集蘑菇、自己储存能量,如今有了他这个宿主,日子过得反而比不上从前了。
  叶凡想着,等着闲下来还是要去收集蘑菇,不然这小家伙想进进出出都不行。
  粗略地在脑子里做好未来几天的计划,叶凡例行往坡上转了一圈,朝着李家庄子瞅了一会儿,便回到窑洞,舒舒服服地钻被窝了。
  真是充实的一天。
  ***
  第二天,天还没亮,于叔便早早地起来,赶着牛车去了土窑村。于大郎和他一同出门,去了县里的药铺。
  他们俩走了足足一个时辰,叶凡才从炕上爬起来,顶着乱蓬蓬的鸟窝头,眯着眼睛吃完早饭。
  于婶看到他这副没睡醒的样子,忍不住笑,“不是说今日要去走亲戚么?就这么去?”
  叶凡抹了把脸,嘿嘿一笑,“我三姐又不是别人,不怕丢人。”
  于婶拿勺子往锅底搅了搅,稠稠地给他盛了碗粟米粥,笑道:“那也得要样些,再过半年除了服,就该说亲了。”
  当地习俗,普通百姓守孝一年半,只有那些有官职或者想要做官的才会遵照朝廷律令正正经经地守上三年。
  叶凡几乎要把头扎到碗里——那还是守着吧,别说亲,省得耽误了人家姑娘。
  吃过饭,叶凡胡乱抹了把脸,提上小包袱就要往外走。
  猛地听到东边传来“嚯嚯嚯”的声音,他才反应过来,今日是初五,李家的府兵要上大操。
  所谓“大操”就是集体操练,李曜大多会在场。
  如今村里都传遍了,李家要在江边建码头、修校场。校场修好之前府兵护卫们暂时在谷地里操练——那里原本就是李家的田地,没人敢有意见。
  想到这些,叶凡顿时精神了,兔子似的跑回屋里,把衣箱打开,铜镜扯到光线好的地方,早起随便套的衣裳也扒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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