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急忙丢了回去,关上了抽屉,像是那枚袖扣烫手一般。
我听见周明凯在自言自语,他说的好像是,“我不爱他,我不爱他,我怎么可能会爱他?我不爱他,不爱他……”
不爱我,这个事需要强调吗?
周明凯又回了卧室,这一次他躺了下去,盖好了被子,紧闭双眼,像是在刻意逃避着什么。
我不知道他在逃避什么,需要逃避什么。
周明凯这段时间,旷工,事假,病假算是都干过了,这次因为胃病还折腾进了医院,就算他想回去上班,冯涛也让他多休息两天了。
周明凯的胃向来金贵,一直都是养着的,这次进了次医院,他也算是长了记性,开始按时吃饭了,虽然都吃得不多。
一连在家休息了三天,周明凯终于出了门,回了家。
周母之前就打了好几通的电话催他回家吃顿饭,他这段时间都是一推再推的,到现在是再也推不了,才开车回去。
周父这两年还在帝都的税务局工作,是一个处长了。这个工作啊,虽然职称不高,但是权力很大,而且油水很多,那个企业做什么事不得考虑税的问题,因此这也是个令人不得不讨好的职位。
周明凯回家了,周母是很高兴的,忙着亲自下厨,而周父一向比较严厉,倒也看不出什么态度来。
我和周明凯最初在一起的时候,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他的家庭,他的父母,但好在他在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出柜了,他的父母不至于太恨我。
当然,所谓阻力,最终都以我放弃工作而克服了,所以周明凯也带我回过家,周父周母对我不算好,但也没想刚开始时见了我就叫滚了。
周父在沙发上看报纸,周明凯坐在另一边一言不发,父子俩交流不多,终于周父还是忍不住开口了,问,“家阳那孩子死了,你有什么想法?”
周明凯还是一言不发,装没听到。
“是因为你……想和江语那个姑娘结婚吗?”周父问的时候有些迟疑,他可能也怕让周明凯陷入内疚,毕竟一个是儿子,一个路人。
周明凯终于开了口,“我不知道。” 周明凯不知道我为什么选择死亡,是啊,他能知道什么啊?
“过去就过去吧,”周父说。
周明凯没有说话,时间过去了半个小时左右,周母的饭菜也上桌了,这个时间点算是一顿午饭吧,还算丰盛。
周明凯吃得少,周母看着心疼,给他盛了一碗鸡汤,说,“你这个胃啊得养,别不拿自己身体当回事,知不知道?”
见周明凯还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周母都快哭了,说,“明凯,都过去了,咱们不要多想,妈妈以前也有不好的地方,我改天去家阳的墓前给他烧点纸钱给他赔不是,以后也不管着你了,你不喜欢江语就不喜欢了。”
倒底是母亲,心里装的都是孩子。
我就突然想念起我妈了,为什么我死了之后都没有看到她呢?我很想见她,可是我感觉似乎就只有我一个鬼似的。
周母接着说,“妈知道你一时一刻也放不下,但是不能拿自己身体开玩笑了,家阳以前那么喜欢你,他一定也希望你好好的。”
我这么希望的吗?
或许吧。
总是有人喜欢揣测已故的人的想法,却不知道,也许他自己都没有想明白过。
见周母说着说着都快要哭了,周父忍不住开口,“吃饭就吃饭,说这些干嘛?他这么大的人了,自己会处理的。”
周母想了想,便关上了话匣子。
周明凯强忍着不适,多喝了一碗鸡汤,放下去碗,说,“我自己会处理,你们不要担心我,我吃饱了,你们多吃一点。”
我生前也跟着周明凯来过几次周家,只要有我在,周家的餐桌上就没有和睦可言,一家人也总是不欢而散。周父周母都不喜欢我,又或者不能说不喜欢我,谁都不会喜欢自己儿子跟一个同性在一起,只是碰巧那个人是我罢了。
周父周母都不愿多提我,无论是在我生前还是死后,我一直都是那个在周家带着禁忌色彩的话题。
周明凯一直呆到晚上十点过才离开周家,临走的时候周母把做好了的糖醋排骨给他打包带走,装在一个很精致的保温盒里。
周明凯提着保温盒便告别了父母,一个人驱车回了公寓。
周明凯回到公寓,把保温盒放在客厅的桌上便去了浴室。我其实想提醒他应该把保温盒放到厨房里去,转念一想周明凯一向都是随心所欲的,在这栋公寓里,非要把每样东西都分类的人是我。
周明凯穿了浴袍出来,把眼镜找了出来戴上,躺到床上把笔记本电脑放在大腿上开始处理一些公事,一副认真工作的样子。
我也不想24小时地看着他,于是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看着黑了屏的液晶电视发呆,一坐就是一夜。
第二天周明凯起得很早,六点过就起床了,换了一身运动服去晨跑,我没有跟着去,还是一个人坐在客厅里,过了一个多小时,他也气喘吁吁地回来了,然后直奔浴室。
周明凯头发上还在滴水,随便擦了擦,便换了一件纯黑的衬衣。
这件黑色衬衣还是我买的,是一个国外的牌子,周明凯很少买的一个牌子,我却很喜欢,便硬是给他买了一件。
书房抽屉里的那个袖扣,便是我定做来搭配这件衬衣的。
我送给周明凯的东西很多,戒指,皮带,眼镜,领带,袖扣,似乎只要他用得上的,我都买过,而且都是最好的。
可惜后来吵架的时候,砸的砸,丢的丢,有的甚至是怎么不见了都不知道。
如今,应该只有那个袖扣了。
我看了一眼周明凯的袖口,总觉得少了什么。
周明凯去厨房把糖醋排骨加热了一下,又随便用电饭煲煮了一点米饭,就这么解决了早饭问题。
刚放下筷子,门铃就响了。
响了好几声,周明凯才反应过来,起身去开门,是一个穿着工作制度的快递小哥。
“许先生你好,”快递小哥说,“这儿有你的一个快递,请签收。”
我坐在客厅里也听到了是“许先生”,是有谁不知道我死了还给我寄东西吗?
周明凯显然也没有想到是我的快递,隔了许久才开才接过那薄薄的快递,然后在签收的位置写了我的名字。
我很好奇他为什么不直说许家阳已经不在人世了,而是选择用我的名字把快递收下了。
周明凯直接拆开了快递,是一封邀请函。他再打开,我也看清了到底要什么邀请函了。
是一封结婚请帖,粉色的背景,右下角是新郎新娘的婚纱照,做着亲吻的运动,很是亲昵,带着甜蜜劲儿。
周明凯似乎没有认出照片上的人,一看署名,新郎名字是赵俊,新娘叫徐露,似乎更加陌生了。
我知道是谁,照片上的新郎是赵二猴。
赵俊是他上大学之后改的名字。
他要结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来自期末考试的绝望………
第17章 那些你没有办法参与的事情 周明凯拿着请帖,表情似乎在思考什么,最后他还是终于认出了照片上的人,是当年七中的赵二猴。
他是通过我认识的赵二猴,高中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了,自然就没有什么印象了,再加上赵二猴还改了名字了。
对啊,赵二猴不知道我已经死了。
高三之后,赵二猴考上了一所三本的大学,去了C市念大学,毕业之后也留在了C市工作。
而我,也是在那年的七月份离开了柳城,如今过去了八年,我也没有回去过。这八年,刚开始和当年的朋友还有些联系,过了一两年之后连电话号码都没有了,微信也没有往来了。后来手机一丢,微信被盗号,和当初的那些人算是彻底没了联系,除了一个陆斯诺。
我是去年在C市遇到的赵二猴。
那时候和周明凯天天吵架,天天闹,他嫌弃我身不够娇体不够柔,我生气他天天忙着工作其实是找借口不回家。
于是在一次动手之后,我直接连行李都没有拿就随便买了一张高铁票,误打误撞去了C市,在一家餐厅遇到了他。
世界其实没有那么多巧遇,我和赵二猴的这一次巧遇,中间可是隔了九年。
他先认出了我,然后要了我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我想,赵二猴是先打过我的电话的,奈何那个电话现在已经欠费停机了,所以他直接把结婚请帖寄了过来。 如果他再早几个月,可能我就收到了。
而现在,请帖在周明凯手里。
周明凯看了一眼婚期,在十月,国庆的那段时间,距离现在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周明凯把请帖放在了书房里,然后继续把餐桌上的碗筷收拾了,在厨房里把碗洗了,擦了手之后去了书房电脑前。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周明凯都没有怎么出门了,偶尔出门也是去楼下倒垃圾之类的。
到了饭点,他便直接定外卖,但是每天都按时吃饭了。
周明凯的作息时间还是规律的,每天都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每天傍晚会看一会儿社会新闻,一到吃饭的时间就有送外卖的人来按门铃了。
终于先忍不了的人是冯涛,之前就天天催周明凯去公司上班,好不容易周明凯去上班了,结果当天就去了医院,然后一出院就在家里休息了两个多星期。
“明风”是他们两个人一手创立的,两个人的分工不同,但是都很重要,虽说周明凯在家这段时间也一直把必须的工作都做了,但是却还是加大了他的工作量。
于是,他开始打电话催人了。 冯涛其实也是见周明凯状态渐渐回来了才开始催人的,但是周明凯这样天天不出门还是很让人担忧,他怕的是他身体感觉没问题了却憋出心理上的问题,所以去公司上班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终于,周明凯还是去了“明风”。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是选择了跟着他,回过神的时候已经上了副驾驶座了,然后一路向“明风”出发,周明凯专注地开车,我看着车窗外的车水马龙。
到了“明风”,周明凯刚关上车门就遇到同事,是冯涛的助理,叫丁之理,我生前见过几次,是个很能干的年轻男人,看到周明凯时便主动过来打招呼。
“周总,身体没问题了吗?”丁之理还记得周明凯之前脸色苍白一身冷汗进医院的样子,虽说过去很久了,但还是很让人担心。
“没事,”周明凯轻轻点头示意,两个人都并肩走进了公司。
周明凯的办公室和冯涛在同一楼,丁之理作为冯涛的助理自然也是在同一楼办公,所以上了电梯,丁之理便很自觉地按了楼层。
周明凯去了自己的办公室,他虽然很久没来了,但是一直有清洁工在打扫,所以办公室里但是和之前没什么区别。
周明凯大学时候的专业就是计算机,所以在“明风”,冯涛负责管理,他负责技术,基本上“明风”的所有游戏开发都要得到他的允许才能做下去,一般大的项目他还会亲自跟进。
这次冯涛忙着把他叫回来,是因为“明风”接了一个游戏项目,是和于氏集团合作共同打造一个新网游,仙侠题材的,叫仙魔录。由“明风”负责开发,于氏集团负责上线和推广。
而于氏这样的大企业选择和“明风”这种的新公司合作,也是看上了“明风”之前推出的几款游戏的水平都很高,而那几款游戏又恰恰是出自周明凯之手。
因此,于氏和“明风”合作的唯一要求就是这次仙魔录的开发,必须由周明凯亲自跟进。
周明凯自然知道,所以刚坐下去便开始看合作方案。
于氏的要求极高,既要游戏流畅画质清晰,但是又要降低对玩家电脑配置的要求,这就需要在技术上有所更新了。
冯涛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坐在沙发上翘二郎腿,说,“于氏这要求是不是有点刁钻啊?”
周明凯头也没抬,声音没好气,“知道刁钻了?你不是都接了吗?接都接了管他什么要求,尽量做就是。”
“是一定要做到,”冯涛说,“只要把于氏这单做好了,能于氏把合作关系建立了,以后咱们公司发展才能更好,背靠于氏这棵大树好乘凉嘛!”
周明凯还是那两个字,“尽量。”
冯涛是知道周明凯这性子的,说,“这次这个项目你负责跟进,就要和于氏那边接触,听说那边的负责人是于氏的太子爷,刚从国外回来,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你让着点。”
我听着很是惊讶啊,二十出头就让他负责这么大的项目,是他真的是天才还是说于氏那么有钱让他拿来练手。
冯涛这意思是让周明凯顺着人家小太子。
我认识周明凯有十一年了,就没见他顺着谁过,哪怕在我面前玩感情游戏的时候都没有顺着过我。
冯涛要离开办公室,走到门那里又退了一步回来,问,“你还记得林雪不?”
周明凯想了想,点点头。
“她不知道怎么联系了好多高中同学,说要办一个十周年同学会,”冯涛说,“高中毕业八年多了,明年六月就是九年了她说聚会差不多定在这个月月末,把在帝都的都叫来,你呢?”
我估计周明凯和我一样,已经记不清这个叫林雪的女生长什么样了。我只是记得她是以中考成绩第一名考去民育的,那时候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是周明凯,女生便是她和陆斯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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