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周明凯没有回答,冯涛又说,“去也行,不去也行,反正估计也没什么意思。”
“她邀请你了?”周明凯问。
冯涛点头,说,“她给我发了邮件,也不知道她从哪儿知道的,然后跟我要了你的邮箱,我给她了,估计这几天就会联系你了。你去不去和她之间说。”
说完,冯涛才离开,把门也带上了。
周明凯又低着头,在电脑上做一些我看都看不懂的东西。
我坐在冯涛刚刚坐过的沙发上,想着冯涛刚刚说的同学聚会。我不知道办这个同学聚会的意义在哪里,混得好的来炫耀,混得不好的来给别人鼓鼓掌,说一些经年往事,见一见当年的那个人。
我不知道周明凯会不会去,我自诩了解他,却又总是猜不透他的路数。
周明凯一直忙到中午,到了午休的时间也没有出去,而是叫了助理去定了外卖。
周明凯的助理叫王娜,长得不算漂亮,个子有些矮,才一米五出头,总是穿着恨天高,但走路却很利索。王娜已经三十多岁了,是一对双胞胎女娃的妈妈。
刚和周明凯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助理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高学历有气质,我第一次看到了那个助理之后一整天都不怎么和周明凯说话了,心里的嫉妒和防备不言而喻。
于是第二天,周明凯就换了助理,便是王娜。
这一换就是三年。
这件事情我感动了很久,只是后来认清了他不过是想要取得我的信任,然后便是把真心奉上。
王娜亲自把外卖送了进来,是简单的三菜一汤,很简单的菜色,但是做得很是诱人,让我看得都很想吃,只能在一旁干看。
周明凯吃饭跟完成任务似的,完全没有什么食欲,随便夹了几筷子。
看着王娜把基本上没怎么动的午饭收下去的时候,我很是觉得浪费啊。王娜又冲了一杯冰美式回来,放在了周明凯的办公桌上。
周明凯喝了一口,继续埋头电脑里。
没过几天,于氏就约见了会谈。 地点定在了帝都有名的高级会所,是很著名的商务会所。
我跟着周明凯进去的时候很是惊奇,看着那些低调中透着奢华的装潢很是羡慕啊,反观周明凯一脸淡然,似乎已经很习惯这种场所了,带着游戏开发部的三个工作人员一路直奔对方定的包厢。
周明凯带着工作人员进去包厢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二十分钟,因为早到是一种礼貌,然而时间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于氏的负责人都没有来。
我坐得随意,趴在桌子上,看着那三个工作人员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的,谁都不敢先开口说话询问周明凯的意思。
果然是大企业大公司,能让周明凯等那么久,要知道周明凯最烦的就是不守时的人,以前我们一起去什么地方,如果我晚到三分钟,去的时候他人一定已经走了。
好生气啊,我都没有让周明凯等过我。
周明凯看了一眼手上的表,皱着眉不说话。
“这于氏怎么这样!”终于有人忍不住抱怨了。
立刻有人附和,“对啊,就算于氏家大业大,也不能让我们这么等啊!”
话音未落,包厢的人推开了。
“抱歉,堵车,”进门先开口的是于氏的一个项目经理,叫徐东,是于氏的老员工了,先对着周明凯说,“这帝都的交通真的是恼火,让周总久等了,来,这位是我们于氏这次仙魔录的负责人,于莫。”
我这时候才看清于氏的人簇拥着的那个男人,或者说带着少年的感觉,很年轻,相貌很好,只是那种学校里带出来的气质太浓,一看就是刚出大学的样子。这就是于莫,于氏集团的那位太子,看着确实是富贵人家出来的。
“你好,于莫,”于莫先伸出手,挑唇一笑,“莫非的莫。”
周明凯伸手握住,“‘明风’的周明凯,这次项目的负责人,请多指教。”
于莫脸上带着笑,似乎别有深意,从进门看见周明凯时便显得别有深意了,握住周明凯的手微微向下一抖,说,“久仰,你之前负责的那款绝命江湖我特别喜欢玩,现在已经是白钻玩家了,很期待仙魔录!”
周明凯先收回手,“希望合作愉快。”
作者有话要说: 等我熬过这次考试,假期里会更得多一点。为我加油!!!
第18章 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于氏的人纷纷落座,比“明风”的多了两个,除了于莫以外,都是相当专业的人。所以所谓的商榷,于氏那边主要的人,便是那个徐东,一直在就仙魔录的有关问题向周明凯提问,而周明凯也是不急不慢地解答。
一场商榷下来,于莫都只是靠着椅背,翘着二郎腿,玩弄小指上的戒指,偶尔抬头看看,似乎不怎么管事。但是无论徐东和周明凯商定了什么结果,都会小声地和他说一遍,得到他点头了才继续下一个话题。
可见,于莫还是有决定权的。
终于敲定了仙魔录在研发制作方面的问题,算是商量出了第一阶段的大致的一个方向,周明凯整理了一下手边的资料,起身,“那就先这样,后期的问题到时候再商榷。”
“明风”的人和于氏的人都起身握手了,只有于莫一个人连姿势都没有变过,他抬眼看了看周明凯,笑道:“快到晚饭时间了,有没有那个荣幸,请周总吃个饭?”
卧槽……他想干嘛?
我盯着周明凯看他的反应,结果他只是淡淡一笑,“还是我请于少吧。”
说完,周明凯把资料递给旁边的工作人员,说,“大家可以先回去,先可以出去放松一下,我可以报销。”
“明风”的人走了,徐东也带着于氏的人先离开,一时间,包厢里就只剩下于莫和周明凯,以及一个鬼。
于莫起身,说,“周总喜欢吃中餐还是西餐?”
“中餐吧,”周明凯说,“于少刚回国不久,可以多尝尝国内的美食,绝对不比国外的美食差。”
于莫想了想,“餐厅你来定吧。”
周明凯拿出手机,在网上预订了一家餐厅,便准备带着于莫移步去了那家中餐厅。
在会所门口,于莫找了代驾把自己的车开了回去,丝毫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地就上了周明凯的车,仿佛两个人不是今天才第一次见面,而是很熟络的朋友。
于莫坐在副驾驶座上,找话和周明凯聊天。
以我对周明凯浅显的了解,他此刻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但内心绝对已经不耐烦了,只是碍于对方的身份,不好发作。
开了半小时小时左右的车,周明凯在一家五星级中餐厅门口把车停下来了,然后把车钥匙给了餐厅负责泊车的人,便和于莫一起走进了餐厅。
这家餐厅是高档,但却不是周明凯平时会选择的,我敢打赌周明凯绝对是把和于莫吃饭当做工作应酬,一切事情按平时工作的程序来。
周明凯和于莫一起进了包厢,服务员拿着菜单进来了,一人递了一份。
于莫把菜单合上,“不太会点餐,你吃什么我吃什么。”
周明凯开始念菜名,“麻婆豆腐,糖醋排骨,红烧鱼,青椒肉丝……”
“你很喜欢吃辣吗?”于莫打断问。
周明凯明显怔了怔,拿着菜单的手明显也缩了一缩,然后抿着唇没有说话。
“我听说前些日子你刚因为胃溃疡住院,”于莫说,“听冯总说,还挺严重的。”
周明凯吃不了辣,也不喜欢吃辣。 无辣不欢的那个人是我,以前我们一起吃饭,点餐的时候我也是让周明凯凯点餐,他点得太素,我便吃得少,点了我喜欢的,我就吃得欢。
刚刚点得那些,都是我爱吃的。
果然不能小看人的习惯啊。
于莫盯着周明凯,不知道在想什么。
周明凯最终把菜单收了起来,还给服务员,然后说,“刚刚那些都不要了,上一些主打菜吧,荤素搭配一点。”
服务员微笑,“请等待一会儿。”
等到服务员把门带上了,于莫才开始嬉皮笑脸,确实有些孩子气,说,“周总真的是让人看不透,点了那么多,一个都不要。”
“刚刚那些太辣,”周明凯说,“吃坏了于少的胃,我可负责不起,还是清淡一点,还可以养养胃,对身体好。”
我就不爱听了,怎么以前我吃的时候不见你这么说。
“周总周到,”于莫笑了笑,一双眼睛圆圆的,但是格外地好看。
不一会儿,菜上了桌,明明都是简简单单的菜,却做得很精致,连摆盘都很有讲究,看着便让人很有食欲。
于莫似乎很喜欢吃,连夹了好几筷子,说,“真的不错,我以前在国外都吃不上这些中餐,天天吃牛排都快吃吐了,真的。”
周明凯还是一副礼貌周到的样子,“于少喜欢就好。”
饶是于莫再涉世未深,再没有眼力劲儿,也感受到了周明凯的客气应付,但他只是淡淡一笑,然后埋头吃得欢快。
周明凯在于莫还在吃的时候去买了单。
从中餐厅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路灯都亮了起来,于莫倒是没有继续厚着脸皮让周明凯送他回去了,而是叫来了一家司机。
“再见,周总,”于莫说。
周明凯开车离开,开出了很远的距离,我回头去看,于莫还站着没动,一直看着周明凯车的方向。
我想着到底是二十出头的男孩子,那点小心思连我这个鬼都看得出来,只是奈何遇上了周明凯这个前任男友刚刚死去的主儿,注定了一时半会可能不会有什么进展了。
那之后呢?
我看了一眼周明凯,什么都不知道了。
之后怎么样,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周明凯回了公寓,换了一身居家服便打开了电脑,然后看到邮箱里有一封新邮件,我凑过去看,是一个陌生的账号。
周明凯点了进去,发现是林雪。
她是我们高中时候的班长。
林雪在邮件里说了她和不少的高中同学都保持着联系,发现高三七班的同学有不少在帝都发展的,希望大家有时间可以聚一聚,毕竟毕业了八年,好多人这些年就一直没有再见过了。
最后林雪给了一家KTV的地址,是这次同学聚会的地方。
时间在下个星期。
周明凯陷入很长时间的静默,目光涣散地放在电脑屏幕上,也没有在看什么,就是这么静默着。
正当我以为他会合上电脑去休息的时候,他开始回复了林雪了,只是简简单单的四个字。
已知,会到。
仅仅是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让我吃惊不已,因为周明凯不是那种会去同学聚会凑热闹的人,他一向都不喜欢虚以蛇尾的客套场合,连工作应酬都是身在其位不得不为其事而已。
没想到,他居然会去。
发完了邮件,周明凯合上电脑,起身去了卧室。
刚刚躺上床,手机的短信提示音响了,周明凯拿过来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再看内容,是简单的两句话。
今天吃得很开心,再见。
是于莫。
周明凯没有回复,他似乎也没有兴趣知道于莫是从什么地方要到他的电话,毕竟渠道太多了。
似乎,他也没有兴趣去关心于莫这些反常举动。
我看着周明凯把手机调成静音,随手放在枕头下面。
他一直有这个习惯,任凭我说过无数次手机是不可以放在枕头底下,说了无数次,他都不会记得,总是怕错过工作上的事情。
以前,总是我强行的把他的手机拿走,还因为这个事情吵过架。
而现在,手机都调成静音了,他还是改不了这个坏习惯。
周明凯从床头柜里拿出了安眠药,连水都没有用,直接吞了两粒,然后抱着被子闭上眼睛。
我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睡着,但是他这个样子看上去很安静,也很易碎,像是一点点的动静都会把他吵醒的样子。
周明凯是一个睫毛精,我以前老是这么说。
他的眼睛不算大,只是形状很好看,有点像丹凤眼,但又不完全是。配上长睫毛总是让人觉得动情,看着便叫人陷进去。
年少的时候那双眼睛里像是藏了星海,如今,像是染了雾气。
我伸出手,覆在他的眼睑上,明明什么都没有触摸到,我却因为这个动作感动莫名的心痛。
明明我已经没有心了。
我知道我爱他,这一点没有变过。 事实证明,关于许家阳爱周明凯这件事情,像是太阳东升西落般顺理成章又不可改变,简直像是一场宿命。
如今,我算是明白了。
我爱他,这份情不是在心里,也不是骨子里,而是在我的灵魂深处。如今沦为世间一抹飘零忘灵的我,爱不起了也恨不起了。
唯一折磨我的,便是周明凯了。
我想着于莫那过分热络的态度,以及突然而来的短信,这多么明显的意图啊,饶是周明凯再迟钝也该反应得过来。
再者,周明凯何等聪明。
我这才死多久,就有人惦记周明凯身边的这个位置了。
是啊,周明凯多好。
除了眼瞎,不爱我,爱林清逸。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翻手机看到一句话,说想念一个人是什么的感觉,只要岁岁平安,可以生生不见。我当时突然就泪崩了,一边哭成狗一边还在继续吃饭,然后旁边的同学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是啊,每个人都不懂另一个人的人生,也许只是一句略带矫情的话,但其实总会戳到一些泪点。我哭,是因为我想起了那个让我想念了很多年的人,想到,那么那么好的一个人,却是我这辈子都见不到的那个人。如果可以选择,当年我宁愿和他一起死,也许今天会稍微轻松一点。想念一个人的感觉很多人都会有,那么知道什么是无望的想念吗?对生死之事没有过多执念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最无望的死别,没有经历过无论你有多渴望,都再也见不到那个人的那种绝望。我写这篇,其实除了写写故事,也想表达一种妄想,就是,那个人有没有可能一直还在我身边,没有离开过……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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