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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周时也却没说吃什么,“可以看个电影。” 林喻之仍在状况外:“看电影?” 周时也问:“不想看?” 林喻之连忙说:“没有不想。” 他突然想起,今天是发工资的日子。但生活中零娱乐的人居然想要看电影,这可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 “看电影没必要去市中心,我记得附近就有个电影院……”厂区附近的那家电影院虽然设备老旧,但电影票至少能比市中心的电影院便宜接近一半,林喻之边说边从裤兜中掏出手机,在购票应用程序上翻了翻正在热映的片单,“你想看什么?最近好像没什么好看的电影……” “带上你的身份证。”周时也也没说看什么。 林喻之纳闷地抬起头:“看电影还要身份证?” “看完电影,”周时也用手盖住他的手机屏幕,往下按了一把,“太晚的话,就不回来了。” * 太晚的话,就不回来了。 林喻之站在原地,迟钝地回过味来。 吃什么不重要,看什么电影也不重要。 这是一场约会。 他们的第一次约会。 他不应该这么迟钝的。他迟钝,只是因为对方是周时也——在他们的恋爱关系里,周时也从来都不是主动的那一个。 吃饭,看电影,开房。如果宋忆文这样安排与男友的第一次约会,林喻之一定会嘲笑他没新意更没诚意。可这是周时也。这个提议从周时也嘴里说出来,竟让他觉得有些浪漫。 老土,但是浪漫。 兴奋,却也紧张。 去酒店开房意味着什么,林喻之不可能不明白。坦白身份的事一瞬间被丢到了九霄云外。他心乱如麻,梦游似的跟在周时也身后,跟着他回宿舍取了身份证,又跟着他走出来,跟着他走进员工停车场—— 林喻之终于回过神来。 周时也的脚步竟停在了一辆通体黑色的摩托车前。 林喻之不懂摩托车,分不清什么街车仿赛巡航,只能根据眼前这辆车的外观给出一些很外行的评价——车体高大,看着很重,上路的年头应该不短了。 “这是你的车?”他诧异道。 “二手车。”周时也说。 他从坐箱里取出一个崭新的黑色头盔,扣在了林喻之的脑袋上。 “这个是新的。”他又说。 “给我买的?”林喻之用双手捧着沉甸甸的全盔,受宠若惊。 他没戴过这种东西,硬生生地往下按,周时也只好把头盔从他的脑袋上拿下来,帮他戴好,还左右摇晃了两下,这才跨上摩托,从后视镜上取下了自己的头盔。 “坐过摩托吗?”他边戴头盔边问。 这车的模样普普通通,可车手实在是帅得让人移不开眼,两条长腿被衬得愈发修长有力。林喻之心猿意马地摇摇头,扶着周时也的腰坐上后座,诚实又乖巧地答:“没有。” 周时也把他的膝盖往自己大腿上一按,提醒道:“腿,夹紧。”又拍了拍他扶在自己腰间的手,说,“手,抱紧。” 林喻之一愣,大大咧咧地笑了:“你是在说坐摩托吗?” 隔着头盔,他不知道周时也是什么表情,但手下的腹肌突然间绷得很紧。他轻轻贴上周时也的后背,交叉十指搂住他的腰,又酸溜溜地问了一句:“周时也,你经常载人吗?” 周时也踢起脚撑,拧钥匙发动了车。 他不回话,林喻之悻悻地闭上了嘴。 看样子,自己并不是周时也后座的第一个乘客。 他怅然若失地咬了咬嘴唇,但这抹失落很快被另一个令人兴奋的念头冲散了。 “哎——我们别去市中心了!”他突发奇想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 周时也脚步迟缓,沉默地跟在林喻之身后。 咸腥的海风扑面而来。太阳悬在西天,金灿灿的日光洒落在海面上,给大海铺了一层金光闪闪的碎金子。林喻之停下脚,迎着风理了理被头盔压乱的头发,舒展肩背,伸了个懒腰。 “好吃吗?”他看了看周时也手里的一次性塑料碗。 周时也端着一碗林喻之买来后只尝了一口的肉蛋肠粉。他默不作声地用筷子夹断一块,塞进嘴里,囫囵嚼了嚼,一口气咽下。 在岳城住了好几年,他依旧没有习惯这种口感滑溜溜的食物。 看他吃得勉强,林喻之笑着夺过了筷子和塑料碗:“不想吃就别吃了,这家做得确实不好吃。”他倏地收起笑容,一脸庄严地宣布,“调出这个酱汁的人应该被判刑,他犯了亵渎肠粉的罪!” 周时也一直紧绷的神情终于松懈了一点,无声地笑了笑。林喻之看了他几眼,去远处找了个垃圾桶,把那碗肠粉扔掉,又走了回来,在脚下干燥细软的沙地上席地而坐。 “小时候,我不开心的时候,就会跑来这里独自待一会儿。”他回头看了眼身后人声鼎沸的夜市街,拍了拍身边的沙地,示意周时也一起坐下,“不过,那时候这里很安静,没有那些小吃摊。” 周时也没有坐下。他也没有说话,只是低下头,定定地看着林喻之。 时隔十一年,他再一次踏上了这片与林喻之初遇的沙滩。
第15章 潮起,潮落。林喻之屈膝坐在沙滩上,望着低空中那一朵朵被夕阳镀上金边的云。 小时候,这片海滩曾无数次将他治愈。如果一定要与周时也分享一个人生中的重要地点,那就是这里。 “你看,那些云,好像山一样。”他伸长手臂,用一根手指在空中描画着云朵的轮廓,“那是山峰,那是山谷……”他在轻柔的海风中惬意地长叹一声,“真好看。” 周时也也看着那层层叠叠的云。 它们蓬松,柔软,仿佛可以包容世间万物。 “山好看。”他低声说,“你如果从小生活在山里,就不会这样说了。” “那可不一定。”林喻之抬头看他,一本正经地说,“我从小生活在海边,但我还是觉得大海很美。”他又望向眼前的海,“清晨的海,日落的海,深夜的海,阴天的海,晴天的海,它们都不一样。” 周时也也看着眼前的海。 在他眼里,这片海的模样,与十一年前的那个傍晚没什么差别。 林喻之想了想,又说:“春天的山,夏天的山,秋天的山,冬天的山,它们一定也各有各的美。” 说到这里,他如醉方醒,猛地拍了一下大腿:“啊,你们那里是不是四季如春啊?” 家乡的气候,这个话题已经让周时也感觉有些陌生了。他摇了摇头,说:“不是。邬州的冬天很冷,会下雪。” “下雪?”林喻之挺直后背,讶异道,“真的假的,云南会下雪?” 周时也淡淡地“嗯”了一声。 林喻之满脸艳羡。 岳城是个不落雪的城市。四年前,岳城曾罕见地下了一场雨夹雪,虽然落下的只是冰粒,但人们还是兴奋不已,纷纷涌上街头拍照留念。林喻之不是没在旅途中见识过银装素裹的曼妙雪景,但当时还是跟风拍下了几十张照片。 他用双手拢起一捧温热的细沙,又在沙地上重新铺开。可不知道是不是时间美化了记忆,怎么都还原不出小时候堆出过无数次的那个形状。 他不再摆弄沙子,搓搓双手,搓掉了手心上的沙粒,然后站起身,把手伸进了裤子口袋里。 * 周时也抬起手,摊平手心,看到了林喻之塞进他手心的东西。 四条红色棉线彼此交织、缠绕,像爱人一样亲密不可分离。 那是一条手工编织的红色手绳。 “好看吗?我自己编的。本来想在一个月纪念日那天再给你,但是,作为第一次约会的礼物,好像也挺合适的。”见他一动不动,林喻之取过红绳帮他戴上,又调整了一下松紧,“这是受到了烧烤店老板的启发。”他轻声笑笑,“怕丢,就拿条红绳绑起来。” 周时也垂眼看着左手手腕上多出来的红色手绳,唇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小时候相信许愿池,长大了相信这个。 和以前一样,幼稚得可爱。 林喻之放开了他的手腕。 他正了正神色,重新看向波光粼粼的海。 “对我来说,这里是一个有着特殊意义的地方,所以,我想带你来这里看看。” 海风将他柔软的刘海吹得卷了起来,露出了光洁好看的额头。 “小时候,我总觉得,只要我在这里,就可以离我妈近一点。”林喻之的目光如海浪的回声一样悠远,“我爸,我妈,还有我,我们一家三口唯一的一张合照是在这里拍的。我妈挽着我爸的手臂,我在我妈的肚子里。” * 周时也一怔。 林喻之从来没有在他面前主动提起过自己的家人。 “你听说过羊水栓塞吗?”林喻之突然问。 周时也还愣着,但林喻之似乎并不在乎他的答案。他自顾自地继续:“听说,我在我妈肚子里就已经没有心跳了。结果,我活了下来,我妈却没能下了手术台。所有人都告诉我,这不怪我。”他看着周时也,蹙起眉笑了笑,“你一定也这么觉得吧。” 周时也却没有回答。 他仿佛没有听懂林喻之的问题,那双英俊深邃的眉眼里除了震惊,还有许多林喻之读不懂的东西。 林喻之从来没有在周时也眼中看到过这样复杂的情绪。 他顿了顿,尽可能让语气轻松了一点:“可是,如果没有我,她根本不会死。从知道这件事的那天起,我就一直想不明白,我的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他自嘲般地笑了笑,“所以,我大学读了哲学。” “你找到答案了吗?在哲学里。”周时也终于开了口,嗓音里有一抹罕见的虚弱。 “没有。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找到答案。”林喻之安静几秒,垂下眼,躲开了周时也的视线,“不过,我曾经在这里遇到过一个人。”他看着脚下那个看不出形状的许愿池,轻声说,“他……给我迷宫一样的人生找到了一个出口。” * 驾驶帆船在海上乘风破浪的时候,林喻之总觉得,喻知意就在风里,而自己就在她的怀里。就像那些无数次被他堆起又无数次被海浪冲散的许愿池一样,那艘小小的纸船没能带他找到自己的母亲,却带他找到了内心的宁静。 他叹了口气:“但他真的很差劲。他说他还会再来,可我在这里等了他好久,他一次都没有回来过。” 周时也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能说出来。 林喻之这些话本是带着几分狡猾的故意——周时也的后座载过别人又怎样?现在,他扳回一城了。但他见周时也脸色越来越难看,心里也有些懊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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