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引狼入室 作者:陈鲜 简介: 西南方家的大少爷方绍伦,将饿得要死的流民张三捡回了家。 从此身边多了一条护身忠犬,指东不敢往西,走累了让他背就蹲下身去,捉迷藏只许找不许藏,夏夜的萤火虫能给他抓满一口袋……十五六岁的他背着八九岁的他趟过银水河,“大少爷,张三永远是你的狗。” 可十年后,张三变成了张三爷,忠犬变成了狼。 一双狼眸紧盯着他,“结亲?这事大少爷就不要想了,我把话放这,你跟谁家的姑娘也成不了。” 方绍伦不以为意,然而……清早的练武场,他一如既往帮他纠正射箭的姿势,却在他眯眼瞄准的时候吻住了他的嘴;熟睡的深夜,做了一场春梦,醒来腿根处的红痣被吮破了皮…… 引狼入室,悔不当初!方绍伦留洋东瀛,一走了之。 三年后,一封“父病危速归”的电报将他召回了风雨飘摇的家国。 穿着立领长衫披着斗篷的高大身影,在暮色中缓步走来。多华丽的衣袍、精美的配饰,都只是陪衬。 他露出一口排列整齐的白牙,森然一笑,在方绍伦耳边低声道,“大少爷,看你还能往哪逃……” 方绍伦要早知道张三这么能折腾, 一定选择让他饿死在荒野, 总比自己累死在床上好一点…… 腹黑狡诈/糙汉忠犬攻VS傲娇耿直/嘴硬心软受 *受略万人迷,攻洁受不洁(有男二墙纸桥段)。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民国 甜文 HE 主角:方绍伦,张定坤 一句话简介:护身忠犬变成狼终把老婆叼回窝 立意: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第1章 民国十七年,十一月的初冬。还未曾下第一场雪,海面除了风稍大一些,并不特别冷。 下午三四点钟的太阳铺排在深绿色的水面,像一汪上好的翡翠镶了一层金箔,富贵逼人眼。 渡口在望,甲板上闹腾起来,二、三等的舱房里探出许多个脑袋,夹杂着激动的呐喊。 方绍伦往甲板的边缘让了让,从英国花呢面料的西装裤口袋里掏出薄薄一张纸,展开来是油浸的印刷体:“父病危速归。” 短短五个字,让他这十来天寝食难安,一直悬着心。 三年前他离开时,方学群的身体还十分硬朗,亲自送他到沪城的码头登船,又嘱咐随行的长随阿良,“好好伺候你家少爷,倘若知道调皮淘气,回来定要用鞭子抽你。” 阿良那时才十三四岁,正是爱玩的年纪,方绍伦又不太拘着他,整天皮猴似的乱窜。 但他远赴东瀛求学,身边一班伺候的人里头也只有阿良愿意跟他去。 其他几个各有负累,再说都知道他这一走算是败走麦城,没有烧冷灶的道理。 归期难定,隔着数千里之遥就靠几封书信,也怨不得人故土难离。 阿良攥着两张花笺,踩了风火轮似的从舷梯跑上甲板,“少爷少爷,”十七岁的少年仍在变声期,公鸭嗓粗嘎刺耳,扬着手里的花笺,高声叫唤,“这是……” 方绍伦用责备的目光看他一眼,阿良看看甲板上四散的人群,逐渐汇聚来的目光,骨嘟了一下嘴巴,跑到他身边低声道,“这是隔壁舱房的秦小姐,还有五号舱的董小姐给您留的地址和电话。咱们家的给她们吗?” 临别在即,同船许久,相互留个名帖也是应有之义,方绍伦点头。 “我已经给了哩,之前的余小姐毕小姐不都给了么,这两位小姐还要更漂亮些,我想少爷必是会肯的,就先给了。” 他塞一颗巧克力到嘴巴里,嘟着嘴嚼个不停,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卖弄着机灵。 方绍伦接过花笺,在他头上拍了拍,“跟漂不漂亮有什么关系?你家少爷难道是外貌主义?又去骗人糖吃,小心你的牙齿。” “哪里是骗,她们硬塞我手里。”阿良喜滋滋的拍着鼓鼓囊囊的口袋。 因着方绍伦的关系,阿良这段时日没少收到打赏,银钱他不敢要,些许吃食自然笑纳。 从东瀛回华国只能乘坐邮轮,在苍茫的大海上颠簸久了,着实无聊,同行的几个华国留学生不免凑在一起吃饭、打牌,途中两次靠岸,下船一块游逛,彼此都混熟稔了。 方绍伦无疑是这一堆人中最受欢迎和瞩目的一位。 他身量修长,脊背挺直,日常总穿着三件头西装,言谈举止间透着点富家公子的矜贵范儿。 皮肤泛着亚裔人种自然细腻的光泽,一看就知是无需在艳阳下奔走劳作的人士。 五官俊美但不显女气,一双眼睛尤其好看,便如刘鹗在《老残游记》里头写的:“像秋水般清澈,像寒星般闪烁,像宝珠般晶莹,像白水银里涵养着两粒圆润的黑水银。” 他不爱用刨花水,总觉得油头粉面类比晋人傅粉簪花之恶俗。一头黑发四六分开,被海风吹得飞扬。 二十一二岁的年纪,正是年轻人最美好的时候,譬如十一二点钟的太阳,耀目得令人睁不开眼睛。 一干人等互通家世,西南方家的名号一报出来,众位女士都不由得眼前一亮。 众所周知,方家是西南豪族,西南诸城地界上,但凡大一些的米面粮油布庄当铺,几乎都镌刻着方家的徽记。 单看方公子这身皮肉和气派,非大富大贵之家作养不出。而且这年月,还能带随从一块去留学,自然不是一般人物。 何况船上早晚风大,长随抱出来的大氅、斗篷,虽是旧物却质地精良。 他时不时掏出来看时间的怀表花纹繁复,左手大拇指上一枚扳指碧翠莹润……种种细节无不彰显着家世底蕴。 几位小姐都是有眼力见的,整天莺莺燕燕簇拥围绕着他。 男士们自然艳羡不已,但方绍伦并不因此夸耀吹嘘,他看着温文有礼,实则性子有些傲气,从不主动与人结交,这群人中能得他青目的唯有一个赵生。 赵生名赵瑄,字书翰,是考取的官费留学生,一般留学都是夏季结业,他却提前半年拿到了文凭,可见十分用功优秀。 且留学生大都恨不得多在外逗留,反正一应花销是家里负担,他却急着归国,言谈间颇有一展所学以图报效之志。 大家在沪城下了邮轮,他们几个往西南来的,又再改乘了国内的轮船。 几位小姐中唯秦、董二位同往西南来,临别都留了名帖,以期来日再叙。 方绍伦接过那两张花笺,随手塞到大衣口袋里。虽有夕阳余晖,甲板上风大,他在西装外穿了一件双排扣呢子大衣,系着黑白二色交织的羊绒围巾。 舷梯处传来一阵声响,却正是秦、董二位与赵书翰一块走上了甲板。 明明要面见,偏要长随给他送花笺,这正是小姐们矜持可爱的做派了。 秦小姐是位丰腴美人,家里是在理城做绸缎生意的,开口先带三分笑意,“方先生,要下船了?家里会来接吧?” 方绍伦点头,“出发前给家里寄了信,应该会来接。” 董小姐身材瘦削,颇有书卷气,说话也细语柔声,“我跟秦小姐回理城,跟赵先生倒是不顺路。” 赵书翰穿一袭棉袍长衫,鼻梁上架着圆框眼镜,他擦了擦额角,“不打紧,不打紧。” 董小姐是好意,想替他问问方先生顺不顺路,他书生意气,不免觉得尴尬。 其实方绍伦昨晚便让阿良去告知赵书翰,他们都回月城,可以一道走。 赵家在月城下边的县城里,观赵书翰穿着谈吐,应是。他言谈不俗,志向远大,方绍伦颇为钦佩,愿意与之结交。 阿良显然又把这事忘了,半大小子做事毛手毛脚,丢三落四。他闲时教他认字,今天教的,明天就能忘个干净。吩咐的事情十有三四不记得。 方绍伦忙道:“赵兄若不见弃,可与我一道回月城。” 赵书翰也不过分忸怩,“怎敢言弃,只是叨扰了。” 四处乱窜的阿良突然指着远处的岸边,跳起脚来,“少爷,快看,那一准是闵礼少爷,他来接你了!” 阿良眼睛特别厉害,方绍伦总叫他“千里眼”,隔得还远,他只看得到隐约的轮廓,但心跳也随着这声叫喊剧烈跳动起来。 久违了,故乡!久违了,闵礼! 留洋三载,这是他第一次回家,如果不是这封电报,至少要到明年的夏季拿到一纸文凭才会考虑回国的事情。 随着轮船越靠越近,岸上的身影也越来越清晰,站在渡头翘首以盼的那一位,确实是袁敬! 那是个极为摩登漂亮的青年,同样穿着三件头的西服,戴着圆顶礼帽,马甲边袋旁缀着的怀表链条在夕阳下闪着金光。 等再近些,他取下帽子向方绍伦挥舞着,俊朗的长眉、明亮的双眼、挺直的鼻梁、微翘的唇角一一呈现,与站在船头的这一位简直如日如月,难分伯仲。 方绍伦同样激动的向他挥手,一别三年,只靠鸿雁传书,实在难抑思念之情。 但随着袁闵礼的身影一同变得清晰起来的,还有不远处渡口边一字排开的六辆黑色小汽车。 方绍伦稍稍皱眉,光为迎接他,这排场太大了些。 他特意不坐火车,改乘轮船,多绕一日一夜到海港,就是不想惊动沪城的世伯世叔们。 虽说都是方家的世交,方学群拜把子的兄弟,但倘若他爹病重,实在不宜声张。 这么兴师动众的来接他,不像是闵礼一贯谨慎的作风。 同行的一班留学生看见这排场,纷纷投来艳羡的目光,方绍伦跟他们打过招呼,便领着赵书翰一块下船。 轮船呜咽着靠岸,还不等停稳当,阿良早拎着他和赵书翰的两口大皮箱健步如飞的跳下船去。 袁闵礼亲自上船来接他,身后跟着两个长随,嘴里喊着“大少爷”,上前抢着接过方绍伦和赵书翰手里剩余的几件行李。 “闵礼!”方绍伦凝视着熟悉的灵动双眼,露出欢喜的笑脸,袁闵礼张开双臂,两人紧紧相拥。 他俩从小一块长大,方袁两家有通家之好。后来袁父去世,家道中落,方家时有帮衬。原本约好一块去留学,但三年前,方绍伦远赴东瀛,袁闵礼却未能同行。 “绍伦,你总算回来了!”袁闵礼拍打着他的肩膀,方绍伦先给他介绍赵书翰,两人相互见礼。 看看四周,因着两人的富贵气派,旁人都绕道走,原本拥挤的下船通道反倒空出来一块。 方绍伦稍稍转向一侧,低声道,“我爹他……” “放心!方叔已大安了……”袁闵礼挽着他的胳膊往渡口走,又招呼着赵书翰跟上,“再去信估摸着你已上船,方叔说让你早点回来也好,省得他老人家时不时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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