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提了,我已经被逼婚了。” 元浩宇“苦酒入喉心作痛”,把台球杆插回架子上,瘫倒进沙发里。 “你跟伯父谈过了吗?” 万正熙是他们这群人里年龄最大、学历最高,且率先脱离低级趣味达到马斯洛需求层次顶端的人,目前是在名牌大学当教授,高知分子给出的建议都很具有参考价值。 “是心平气和坐下来有话好好说的谈,不是超过十句话摔门而出的谈。” “十句话以内是前种情况,十句话后是后种情况。” 以前元浩宇比较偏激,现在他一个人住,和家里保持一定距离感后就觉得轻松多了。 可元浩宇始终是一个脖套绞索的囚犯,站在刑台上摇摇欲坠,艰难地维持着微妙的平衡。每次与白思辰的见面,元绍华的冷漠,魏明乔的苦口婆心……像狂风,推手,洪流,迫不及待地想让他坠落。 魏明乔总说元浩宇是被宠坏的小孩,所以才那么不懂事。元浩宇确实不懂,“大人”们口中的婚姻都只是徒有虚名,一个漂亮的、家世显赫的优等级Omega,对于绝大多数的优等级Alpha而言,和一枚夹在笔直领带上昂贵的领夹没什么区别,只是一件彰显身份、另类但是昂贵的奢侈品。 “你可以极端点,跟伯父说你是同性恋,你喜欢Alpha。” 元浩宇看王向文的眼神立刻变得犀利起来,他赞许地拍拍王向文像墙一样宽阔厚实的背: “哇,你真是不鸣则已,一鸣要人命,你想让我的腿被打断吗?” 王向文表情平静: “你看我腿被打断了吗?” “你爸真好,你爸还缺儿子吗。” “哎,你们手段都太温和了,治标不治本的,浩宇,听你卓哥的,找个你看得顺眼的Omega,搞大人家肚子然后带着人回家,生米煮成熟饭,也就只能whatthe——” 高卓还没说完,万正熙走到他面前,把高脚杯里的红酒倒在了高卓头上,高卓被浇傻了,元浩宇和王向文吓了一跳,温越可能是知道什么内情不方便说,出言提醒: “有什么情绪恩怨自己私下解决,大家都是认识十几年的兄弟了,别把场面搞得太难看。时间也不早了,先去吃饭,我本来野火还订了座,看你们这样是不续第二摊了?” “续。”万正熙说。 “续个屁续。” 高卓站起身,跟老鹰抓小鸡似的揪住万正熙把他往外拖,向来温顺文雅的万正熙拼命挣扎起来,仿佛濒死的天鹅回光返照,他语带颤抖,却无论如何都逃不开高卓的桎梏: “高卓你给我松手!放手——” 元浩宇要上前去拦高卓,温越用眼神示意他不要管。 “今天情况特殊,给兄弟们道个歉,”红酒顺着高卓锋利立体的眉骨往下滴,像檐角坠落的雨,他狠戾的眼神凶得如同饥饿贪狼的野狼,“不过我打算回国了,我们来日方长,今天就先失陪啦sorry。” 元浩宇眼睁睁地看着高卓像拐卖、不,是当街明抢妇女那样活活把万正熙掳走,等他回过神后,忍不住问温越: “他们怎么回事?吵架了?” 温越双手合十,一副“罪过罪过”的神神叨叨样,显然是答应保密了。但越是如此,就连王向文这样的钢铁冰山都好奇了: “越哥,大家都不是外人,说吧。” “好,是你们拿刀架在我脖子上逼我说我才说的啊。” “嗯嗯。” 好奇和八卦不仅仅是女人的天性,而是人类的通性。 “正熙哥是Omega,高卓把他肚子搞大了,说要结婚,家长没意见,但正熙哥死活不同意,还说要把孩子打了。” “我操?!” 元浩宇有十万个为什么想问,但脱口而出的只有一个感叹词。 “……” 王向文无言以对。 “好啦好啦,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说实话大家都这么多年兄弟了,我早就看出来高卓对正熙哥有意思,正熙哥也就闹呢,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倒也不是真讨厌高卓,不然早把这小子给阉了。” “啊?”元浩宇满脸疑惑,“你看出来了?你怎么看出来的?” “还能怎么看出来?”温越被元浩宇问得都困惑了,“我两只眼睛看出来的啊。” “向文你看出来了?” 王向文摇摇头。 “真是塑料兄弟,啧啧,”温越状似痛心疾首,“你们每个人我可都是了若指掌,还有什么我看不出来的?” 元浩宇挑挑眉,笑得意味深长: “哦哟,越哥这么厉害,那你有没有看出来向文他——” “我饿了,我们去吃吧。” 王向文一个锁喉,把元浩宇掐得半死不活,被夹在腋下拖走了。温越见状,哈哈大笑起来,他的狐狸眼眯着,完全就是只漂亮的粉红狐狸。 “走,我也饿了。” 温越拍拍两人肩膀,在前面领路,王向文目光沉默地追逐着温越,那个男人是斑斓的蝴蝶,梦幻的泡沫,飞散的春絮,多情烂漫又我行我素,谁都抓不他。 -星星,新工作还习惯吗 -习惯这里条件很好不用担心 对了西装我已经洗干净了我寄给你吧 -不用,送给你了,反正我也穿不下 -谢谢谢谢磕头砰砰砰!! -你还不睡吗这么晚了 -马上睡,晚安 -晚安 回完楚行消息,林恒星放下手机,又在床上翻来覆去。 身侧空荡荡的,今晚元浩宇没回来,这张床的使用权归林恒星所有。 林恒星原以为今晚终于可以睡个好觉——却还是被纷乱奔逸的思绪偷走了睡眠。 和本人张狂臭屁的截然相反,元浩宇的起居室都是干净利落的简约风,空间过大就容易显得冷清。 明明被子和床铺都很松软舒适,也没有讨厌的人在身边,可一闭上眼,一切纷纷乱又鲜活热烈起来,在他脑海里摇曳。 一颗流浪的小恒星,在广袤浩瀚的漆黑宇宙里孤独地自转,它很孤独,它害怕孤独,它是颗灰蒙蒙的、冷冰冰的小恒星,渴望靠近爱却又恐惧接近爱,爱是一场自由自在、姗姗来迟的的雷暴雨,是唯一能够拯救它的存在。 可是那场我行我素的雷暴雨终究没能到来,放任这颗孤独的小恒星在黑暗中失眠。
第12章 旷工出逃 林恒星推着保洁车从电梯间里出来,客厅立刻传来一声轻佻的口哨。 沙发里躺着粉色头发的Alpha在抽烟,烟升雾缭之间露出一张邪佞俊美的脸,他的狐狸眼眯了起来,用让林恒星感到自己被冒犯的口吻揶揄元浩宇: “浩宇,你小子还玩金屋藏娇?” 元浩宇一看就是在外面通宵玩回来的,整个人还处于亢奋精神的状态,他瞥了眼林恒星: “保洁而已。” “哎哟,保洁?哦,我懂了,看不出来啊浩宇,你还好这口……” 温越笑得欠兮兮的,元浩宇踹了他一脚: “最劣等Omega,D级,我这辈子就没见过D级的,性格差又没教养,让他当保洁都是看得起他。” “D级?” 温越扬了扬眉,把林恒星从头到脚都扫了一遍: “不像啊,这张脸都不止D级吧?” “他也就只有那张脸能看了,这样的Omega要多少有多少不是吗。” 元浩宇不以为意地说。 妈的狗崽子,当我是聋子吗?!林恒星气得想拿扫把给元浩宇刷刷牙:对待人就跟对待商品一样评头论足,这样就很有教养? “他在瞪你呢,好可爱。” 温越翻了个面趴在沙发扶手上,缓缓吁出一口烟,像只慵懒的漂亮狐狸。 “你叫什么名字?” “林恒星。” “好好听的名字。” 温越温柔地笑了笑,林恒星愣了愣,从来都没有人夸过他的名字好听,他自己也觉得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名字了,他一时间分辨不出来温越说得是实话还是在逗他,所以他选择不回答。 “这不是很听话吗?哪里脾气不好了?” 元浩宇冷笑: “他就是装的,他私底下可不是这样。” “嗯嗯,看来你们很熟了。” “不是!才没有!”元浩宇疯狂狡辩起来,“我可能会和一个最劣等Omega熟吗?我看你是喝醉了,快点去睡。” “不要嘛不要嘛,”温越捏起嗓子,用甜得发嗲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声音朝元浩宇撒娇,“人家好久没见到你了我要跟你多说说话啦嗯嗯嗯……” 元浩宇被恶心得五官都挤到一起了: “那你也好久没见到向文了,你怎么不去跟向文多说说话?” 温越顿了一下。 “你明明知道的。” “……”元浩宇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原来你知道?” “我都说了,你们每个人我都了若指掌,我能有什么是不知道的?” 温越比起炫耀,似乎更多的是无奈。 “你……算了,林恒星,林恒星你去铺床。” “铺好了。” 元浩宇那个浮夸的大床,林恒星要费好大的劲才能铺好。 “我是让你给客人铺一间,能不能脑子机灵点?” 元浩宇使唤林恒星就跟使唤狗子似的,林恒星敢怒不敢言,低眉顺眼地说好,然后去给温越铺床。 “你这摆明就是欺负人,”温越掸了掸烟灰,揶揄元浩宇,“还是手段最low的那种。” “区区一个保洁我还要给他好脸色看吗?” “素质,尊重,平等,要是我们万教授在又要说你了。” “嘁。” 元浩宇小时候养过一只猫。品种猫,貌美昂贵,皮毛雪白,眼睛浑圆,高贵神圣的气质犹如仿佛贝斯特的化身。 但是那只猫特别野,一点不亲人,人一靠近就躲得远远的,更别提摸它了。养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元浩宇不信邪,偏要抱它,那猫很倔强,但元浩宇比它还要倔强,最后元浩宇还是抱到了猫,但被抓得鲜血淋漓,脸都抓破了。 于是元浩宇挨了三针狂犬病疫苗,元绍华要把猫扔了,魏明乔不忍心,把猫送人了,据说到新家没两天就跑了,再也没回来过。 所以元浩宇并不是很喜欢猫,倒也不是被抓出了心理阴影,就是觉得,这种养不熟的动物,无论你对它倾注多少感情,对它如何示好,它都无动于衷,甚至还要朝你挠上一爪子。 后来搬到这了,家门口的绿化带里有天突然蹲着一只小野猫,瘦骨嶙峋,脏兮兮的白色皮毛,水灵灵的蓝眼睛,挑衅地朝元浩宇喵喵叫,元浩宇一靠近就跑了。 虚张声势的小畜生。 元浩宇心想,不过他还是叫人去放了点猫粮给它,那野猫吃人嘴软,会比较亲人了,多数时候还是看它心情,心情好了过来让你摸摸,心情不好就躲,有时候还会亮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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