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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争脸,多赚钱,少矫情。 那个人的钱,要还。 只是他现在还不起。 好歹也要把被子还回去。 程树没走进服装厂,只是把包装完好的被子用塑料袋又套了一层,里面塞了台灯的钱和购物小票,静静的放在了保安室的门口。 上面的字条写着,陆总收。
第4章 小狼狗 程树见过陆遥,在他第一天进服装厂的时候。 从一群盯着他看的女工前面颤巍巍的走过去,他脸色刷白,却又倔强的挺直腰杆,搓着手,挺不好意思的样子。 出卖他的,是抖了两下的嘴角,轻咧开一个捉摸不透的笑。 他根本就不是很在乎。 都是装的。 隔得很远,不知怎么的,程树看见了。 而且很清楚。 他那时正在接水。 服装厂的一个保安和张雅蓝关系不错,两包烟的事,程树每天都会来,拎着水桶,来来回回四五次,上楼是最难的,好在年轻,挺得住。 电的事挺不好解决的,没人敢帮忙,最后还是张雅蓝托人找了个电工,塞了钱,并且发誓有人查过来绝对不提他,否则就出门被雷劈死。 那人犹豫了很久,答应了。 窗前的电线就那么一根带电,专门给服装厂供的,这些事细查起来,谁都会知道,但没人查。 每个人都不清白。 偷偷摸摸的从服装厂顺回去的废料,按理说是要回收的,却全部不见了踪影,尤其是贵的。 家里的孩子可以缝条裤子,床单被罩拼凑在一起也能做,心照不宣罢了。 焦头烂额的生活,本就够烦,管不了别人家。 再说,那家还有只小狼狗。 拎着菜刀,追着人砍,不要命,谁都不怕,原因竟然只是孩子们之间的玩笑,说程棠是小哑巴,程树气不过去找孩子家长理论,结果对方不当回事,护犊子,反过来说我们也没说错,她本来就是个哑巴。 程树抬头的时候,眼睛已经冷到了零下,他没说话,回家拿了刀,那天他去了趟派出所,被教育了好几个小时,张雅蓝领着程棠坐在门口等,半夜里才把程树等出来。 消停了一阵子,然后再来,程树明白着呢,却也不惧怕。 这个家,他得帮着妈妈一起撑,这件事,他老早就知道。 拎着水桶走出厂门的时候,看见了陆遥开来的那辆车,挺贵的,程树只看了一眼,就大义凛然的拎着水桶往家走,好像羡慕一分都是对这个家的背叛。 手心的勒痕半个小时都消不下去,每次都这样,但也没办法,累到半死,水还是要省着用。 这份罪不能白受着,程树有自己的小算盘。 拆迁同意书可不能轻易就签字,得等一个好时机,他挺着,干挺,竭尽全力的保护着家里的两个女人。 去哪儿都带着程棠,一分钟都不能离开眼睛,抛开野狗,这里的流浪汉,拾荒人,都让他心生恐惧。 幸好那个坏名声,大家也不敢轻易动他们家。 却还是得防。 张雅蓝找到了一家烧烤店的工作,每周就休息一天,累是累了点,工资还不错。 只是下班晚。 常常是半夜了。 程树背着程棠去接,风雪无阻。 程棠犯困,但很懂事,趴在他后背上也能睡得香,靠窗的那张桌子上坐着个男人,醉得头一点一点的,程树也跟着在外面点头。 当那张脸扑通一声砸在桌子上的时候,他的脸忽地一疼,眉头都拧在了一起。 男人仿佛被砸晕了,直愣愣的坐起身,半天,才伸手揉了揉鼻子,也没忘捏了捏鼻骨,终于放心的舒了一口气,咧了一下嘴角,喊着,疼。 不疼才怪。 程树骂了一句,猝不及防的,男人站起身推开门出现在他面前。 程树愣住了,几秒钟,别过了脸。 男人抽了根烟,蹲在门口的样子很萧条,他和这里的人不一样,抽烟知道来户外。 他还喊了一嗓子:“小孩!,对,就是你!大晚上的不回家,在外边转悠什么?作业写完了?明天不上学了?” 事儿事儿的。 程树却觉得并不讨厌,当然他知道他是谁,服装厂新来的厂长,大老板的儿子,出生就镶了金边,叫陆遥。 服装厂女工经过的时候说的,程树记下了。 陆遥也没想要个回答,抽完了烟,扭头又进了烧烤店,门都拉开了,忍不住回头又喊了一嗓子:“小孩!早点回家!外面危险!” 程树低头笑的,特别自然。 他才不是什么小孩,他老早就长大了。 陆遥不认识张雅蓝,他只是知道这个人,不认识她的样子,不然他才不会对给他拿啤酒的女人,客客气气的说谢谢。 他可能也不记得程树了,大概一个月前见过那一次,没到十分钟,怪不上人家。 没准儿是自己太普通了,太大众了。 程树背着程棠躲在了角落里,他看着张雅蓝急匆匆的走出来,想要把睡着的程棠抱过去的时候,他没让,扭开了胳膊,不给。 “多沉哪!”张雅蓝抱怨着,“这丫头现在可重了,我都要抱不动了。” “沉点好,”程树走在前面,闷声闷气的,“比瘦好。” 那天,他让张雅蓝不要去烧烤店了,冰天雪地的,她摔了一跤,扭了脚,但没吭声,忍着痛工作了一晚上,小腿全肿了,一着地就疼的不像话,就算她再硬气,坚持着能走两步,但要是忙一晚上,却还是不行。 有些事,不是心狠就能做的,尤其是身体。 工作不能丢,他自己去做,烧烤店也是缺人,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程树这人,疯是疯,打工却一直尽职尽责,这一片都知道,程树临走时,把菜刀和手机一起塞进了张雅蓝手里,犹豫了一下,拔腿走了。 也还是担心,但该做的却必须要做。 烧烤店油腻腻的,地面不管怎么拖都还是粘脚,桌面的木头里渗进了油,吃饭不讲究的客人,擦过的纸巾,吃完的竹签子,随意就丢在地上,扫把扫不起来,程树就一根根用手去捡。 洁癖这件事,仿佛已经很久远了。 恶心是死命忍下来的,动作要快,要利落,才能让后边烤串的老板觉得这工资付的不亏。 当然说话也要好听,要热情周到。 程树低头扫地的时候,眼见着门被打开,一股冷风窜进来,有点冷,但他顾不得,而是挤出一丝没感情的笑,响亮的喊了一嗓子:“欢迎光临!” 陆遥愣了一下,看了他两眼,乐了。 “呀,是你啊,小孩。” 他声音很好听,只是脸很糙,头发好久没理过了,遮住了眼睛,胡子拉碴的,黑眼圈快要掉到了下巴上。 程树也乐了一下,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让陆遥坐在了旁边收拾干净的桌子上,转身去吧台拽了张菜单,放在了陆遥面前。 语气轻快又周到热情的问着:“陆总今天想吃点什么?”
第5章 醉生梦死 陆遥在菜单上来回划动的手指停在了某个地方,然而他并不想吃鸡翅。 他抬头,看着程树,声音没变,只是有了冷意:“我没告诉过你我姓陆。” 特别笃定的语气。 “是吗?”程树歪着头,假装回想了一会儿,重重的点点头,“告诉了。” 也特别笃定。 “没有。”陆遥否定的很快,“我记忆力特别好,我们就见了两面,在你家,在这家店门口,从头到尾的对话我都记得,没说过。” 他的手从菜单上离开,拄在了下巴上,仰头盯着程树看:“所以……你是怎么知道的,小狼狗?” 小狼狗的眼神很隐蔽的晃了一下,随即就恢复了平静:“我记忆力也挺好的,你肯定说过……所以,陆总,您要吃点什么呢?” 程树竭尽全力保持着笑容,这对他不难,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修炼的炉火纯青。 陆遥盯了他两秒,意味不明的笑了,也不纠缠了,低头点菜,要了五瓶啤酒,程树犹豫了一下,提醒着:“可以先点两瓶,不够再要。” 陆遥晃了晃头:“我喜欢喝光了再点。” 他酒量挺好的,有过那么一段沉迷的时光,醉生梦死?也不算。 就是觉得喝醉了好睡觉。 那天他喝酒很慢,一小口一小口的吞着,眼睛的余光追随着那个有点可爱的小孩,他在擦桌子,他在招呼客人,他在拎啤酒,胳膊细长,却能一手拎一打,脸上没任何为难。 这人挺有意思。 陆遥那次从程树家回去,扮了回大好人,内心为自己骄傲极了,甚至以为自己该受的报应又减少了一分。 回到办公室,天都黑了,他没开灯,靠在转椅上让自己脸对着窗户,可也并没有睁开眼看风景。 没租房子,嫌麻烦,被停卡的滋味不好受,但还挺得住,手头也还有钱,不知道眯了多久,也没睡着。 敲门声一开始轻轻的,他懒得开口,后来渐渐重了,夹杂着很多不耐烦。 陆遥也开始不耐烦起来,嚷了声:“没人!” 门咯吱一声,是一扇很重的老木门,陈少宇从门缝里探进身来:“陆总。” 陆遥轻呼吸了一下,慢慢的转过来,微笑着:“陈哥,怎么了?” 陈少宇算是他助理,或者是秘书,或者是陈经理? 陆遥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刚来,不熟悉,没定过规矩,他喊陈哥,实际上也就比他大半岁。 但却明明白白把他摆在了前辈的位置。 陈少宇戴着银边眼镜,脸小小的一条,身体很瘦,整天没个笑,绷着一张脸。 他把一份文件放在了陆遥面前的桌面上:“陆总,麻烦您签个字。” 陆遥拿起文件仔细看着,忽然听到陈少宇轻声说:“张雅蓝啊……” 他的眼神瞄着陆遥随意扔在桌子上的奖金条。 最后的尾音有点耐人寻味,陆遥最讨厌说话说半句。 他仰头:“哦,张雅蓝,她怎么了?” “您去要钱了?” 陆遥点点头:“她不在,看见了他儿子。” 陈少宇点点头:“哦,小狼狗啊……” 小狼狗? 陆遥明明觉得像只小奶狗。 “他怎么了?”陆遥签了字,把文件递给陈少宇,他接过去文件,却没接话,点点头,往外走,走到门口又突然停住了,扭回头,看着陆遥,张了两次嘴巴,才发出了声音,不大,但有点凶:“小狼狗,会咬人。” 陆遥怔怔地坐在那儿,半天,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破烂地方的人,都是他妈的神经病。 烧烤店的羊肉串挺香,陆遥总去,一个星期两三次,吃得东西很少,喝酒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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