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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行,喝酒。”秦季话峰一转,“对了,雪茄抽吗,红酒圈子里很多人也玩雪茄来着……” “不抽啊秦哥,天天在高原,哪抽得上这玩意儿……” 嘎玛让夏去了贺兰山,金森也跟老板娘请了四天假。 他要回趟苏南老家,谁也没说。 正值六月,老家的香樟树长势正盛,金森转到从前住的小区楼下,9栋1001号。 现在那儿住上了别人,金森站在树荫下,眯眼盯着窗户看了会,心里一阵怅然。 出了小区左拐,是一家老字号面馆,老板是个小老头,金森吃了好多年,最爱店里的长鱼面。 “你好久没来咯!”老板一下认出金森,“还是吃长鱼面吗?” “嗯,多加一份浇头。” 金森坐在门口位置,阳光穿过树影罅隙,在桌上洒下跳动的光斑。 这里不是西藏,暑热还未蒸腾,阳光温和地照在他身上,头顶天空很远,空气里浮着灰蒙尘埃。 “小金啊,你去哪里了?”老板热络地问起金森近况,“你看上去比之前有精神了,喔唷,去年有一阵,你瘦得哟,脸上一点血色也没有…… ” “去西藏了,回来看看。”金森浅浅笑了下,“在那儿定居了。” “西藏啊,好啊好啊,你没有高反吗,诶我听说……………………” 金森一边吃面,一边笑盈盈和老板客套。 “老板,你一直记得我啊?”吃完了,金森随口问道:“那我以前都和谁来过,你记得吗?” 老板怔了怔,突然叹出一口气,一脸遗憾地说:“你说你奶奶啊,唉我们也少了个牌搭子,还真挺想她呢。” “是啊,想我奶奶了,回来也是想去见见她。”金森心里泛起一阵酸涩,又问:“老板,我有没有带过什么朋友来这里?” “朋友?那我哪里记得。”老板摆摆手,“记得你就不错啦,都这么大岁数了。” 金森没再多问。 下午四点,临江公墓。 金森在陵园门口的花店买了两束白菊,来看奶奶和莫明觉。 一踏进陵园,一股莫名的感觉涌上心间,比悲伤淡一分,比遗憾又深刻,金森说不出来,只觉得有事未尽。 莫家给莫明觉买了块地,黑色的大理石墓碑上印着一张年轻笑脸,墓碑很干净,供坛里摆着新鲜水果。 时常有人来看他。 金森半跪着,把白菊轻放到碑前,点上他特地从西藏带回的藏香,静静等待时间流逝。 “明觉,上个星期又看见你了。” “但你没和我说话,是在生我气吗?” 线香快尽时,金森抚摸着黑色阴凉的墓碑,终于开口。 “我现在有好多好多话想问你,却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我遇见了你的朋友,他们都记得你……孟尧,他和我说了些话,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明觉,我们从前是相爱的吧?” “这两年,我时常能看见你,你给我做饭,带我去越野,还爬了新的雪山……但原谅我,不能去你说的来世了……” 金森垂下脑袋,深吸一口气,又故作轻松地朝那照片笑了下。 “明觉,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背叛。” “我想过好今生,你原谅我吧……” 线香灰烬落下,金森双膝跪地,磕了三个响头。 离开时,晴好的天,下起细雨。 才想起,苏南也值梅雨季。 有关莫明觉的一切都在渐行渐远,情感在时间里淡去,却深刻了另一张异域面孔。 公墓里肃然的气氛萦绕心头,一整个晚上,金森都觉压力巨大,思维混乱。 记忆如抽帧影片,戛然而止于慕士塔格峰峰顶,接着影像倒带,画面拼接了所有他和莫明觉的恋爱片段。 可这剧情里,金森始终看不明白前因后果,记忆像只给他一人建造的乌托邦,脱离现实只余美好。 莫明觉、莫明觉…… 莫明觉用一双血迹斑驳的手,捧着金森的脸,说:“你会永远爱我吗,森森?” 温热腥甜的液体注入金森喉管,莫明觉面含笑意,乌亮的眸子里倒映着金森身影…… 寂静无声的雪,飘啊飘,一缕香灰断了念想。
第44章 饲血换命 快捷酒店外的古城街夜市喧闹依旧,听得人心慌意乱,金森更难入眠。 思前想后,金森起身按开灯光,房间大亮。 手机暗了又亮,金森的手指始终悬停在某个名字上方,最后他拨通了孟尧的电话。 嘟嘟声后,孟尧疑惑开口。 “金森?” 金森听到他声音就不自觉心跳加速,手抖了一下,又强装镇定,沉声道:“孟尧,我有事要想问你。” 电话那头沉吟片刻,倏尔笑出声,“是关于莫明觉?” “嗯。”金森停顿一下,“你之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孟尧没有立刻回话,听筒里传来彼此沉重的呼吸。 金森没急着问,静默地等待对方开口。 “电话里说不清。”良久,孟尧说道:“我明天飞拉萨,面聊吧。” “我回老家了,这几天不在拉萨。”金森并不想看见他,打断道:“长话短说,别浪费时间。” “回家了?”孟尧缓下声色,“所以这么晚也要打电话……今天是去见过明觉了?” “嗯。” 孟尧嗤笑,“哈,你是真不知道我什么意思,还是装的?” “……”金森心头如有千斤巨石,压得喘不过气,“你觉得我很想给你打电话吗?” 电话再次陷入长时间沉默,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久到金森以为孟尧可能已经不在听了。 “呼……” 孟尧声音听着有一丝哽咽,她强颜欢笑道:“长话短说……金森,你真够绝情的。” 金森闻言拧起了眉。 孟尧继续道:“到底是该为莫明觉庆幸你承认他是你男友,还是该悲哀他为了救你而白送性命哈哈哈……” “你知道吗金森,莫明觉是死于失血过多,他被带下来时,大腿处少了一大块肉。” “法医解剖,发现他胃里除了雪水,什么也没有。”孟尧声音抖了抖,“莫家父母本想找你讨个说法,但莫明觉死死攥在手心的绝笔上写着,要你活。” “金森,莫明觉要你活!” “莫明觉爱了你那么多年,你却从来只把他的真心喂狗,直到死了,才换来你的承认!” “金森,你实在绝情!” …… 金森悚然色变,拿着发烫的手机,许久未说得出话来。 “金森,你还在听吗?”孟尧恢复平静,问:“你没事吧?” 金森思维停滞,颤颤巍巍嗯了一声。 “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孟尧说:“后来,我们并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直到偶遇后,我认出是你,发现你的精神状况似乎也不太好…… ” “别说了!”金森陡然拔高音量,“求你,别说了…… ” 巨大冲击下,金森表现出绝对的防御心理,“就这样,挂了!” 说完他毫不犹豫地关机,整个人蒙进被中,全身血液像被瞬间凝固,身体在混乱的记忆里极速失温。 “莫明觉死于失血过多……大腿少了一块肉……他要你活!” “他要你活……” “金森,你要活下去。” “金森,你会永远记得我吗?” “金森,答应我,好吗?” “我答应你……明觉……” 雪山之上,苍茫无尽。 食物和氧气皆已耗尽,慕士塔格峰上的暴风雪,已持续了好几天,再顽强的意志力都会在这风雪中绝望。 风雪刚起时,金森开路在前寻找落脚点,却不小心踩空,冰爪陷入冰缝裂隙,若不是有安全绳绑着,他很可能坠进深渊。 金森踝骨骨折,无法再在这暴风雪里负重前行。 莫明觉搀着金森,在一块石头旁扎下帐篷,两人躲在狭窄的天地间,冻得瑟瑟发抖。 帐篷外,风雪呼啸,令人胆寒。 金森不知道这是第几天,饥寒缺氧,外伤难愈,他的生命体征直线下降。 “金森,别睡。”莫明觉比他稍微好一点,搓了点雪水喂他,“再坚持一下,等风雪过去了,就会有救援……” 金森微微张开嘴,冰凉液体灌入喉管,却让胃里如有火烧,金森痛得皱了皱眉,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他们不知道雪什么时候会停,也不知救援到底还来不来,他们用所剩不多的力气撑着一口气,饮鸩止渴。 穿透风雪的阳光,又在风雪中暗下。 永夜无边,无数人魂牵梦绕的证道地,俨然变成地狱。 金森的魂魄早已游离在外,他悬在空中静静望着蜷缩拥抱在一起的身影,好像有些悲伤,又有很多遗憾…… 金森看见莫明觉摇晃着他的身体,呼唤着名字,眼泪砸在脸上,湿湿的,微热的触觉。 金森想睁开眼,却并未如愿。 “我爱你,金森……” “我还没有追到你,你千万别睡啊,求你了……” “金森,我喜欢你,我爱你……” 金森能听到莫明觉的声音,越来越远。 他快死了吧? 父母早亡的金森,本以为这辈子除了奶奶,不会再有人教他如何去爱,直到遇见了莫明觉。 他们有共同的爱好和说不完的话,金森以为是遇见了知己好友,未曾想却等来莫明觉突如其来的表白。 开始时金森无法接受与一个男人,明确拒绝并疏远对方,但最终他被坚持不懈的莫明觉所动摇。 金森动了心,说服自己,爱一个人,也许无关性别。 于是,他问莫明觉,要不要一起去爬慕士塔格峰。 他想顶峰相见,才应该是个最浪漫的开始。 悬在空中的游思,看着莫明觉疯一般喊他,不断渡气,不断拍打,金森只面含笑意地躺着,毫无声息。 天地旋转,乾坤挪移,凡胎肉/体,宿命难违。 莫明觉用刀划开手掌,热血滴在金森干裂的唇上,腥甜的,带着食物的清香。 饲血换命,伤口凝血了,莫明觉便又划开另一掌,毫不犹豫,一心只想金森能撑下去。 一刀又一刀,掌心翻出白肉,鲜血浸染金森的唇,在他苍白的面颊上开出一朵旖丽的曼珠沙华。 “金森,活下去。” 是刀刃没入血肉的声音。 莫明觉剜下腿肉,捧起金森的脸,将鲜血淋漓的肉块塞进他嘴里。 “咽下去……”莫明觉笑容越发惨淡,“求你了,吃吧,活下去……” “等天晴了,就有救援队了。” 天寒地冻,热血难凉,金森终于有了呼吸。 莫明觉将金森从死亡线上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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