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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还有最坏的情况,他怕雷启喝多了去找董霄。 董霄看到主唱在“大日子”前一夜喝成酒蒙子,俩人肯定还要战火再起。 他可不想当两头受气的风箱老鼠,所以还是未雨绸缪,趁现在就把身旁这个预备役酒鬼控制好吧。 他要同行,雷启无可无不可,俩人就又下楼回到便利店,买了一提子罐装瓶酒,坐到了酒店楼下的花坛边上。 寒风吹着,冰啤酒喝着,卫岚鼻尖冻得发凉,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奇葩。 转脸再看雷启,就见这人更怪,正单手扯起皮夹克的衣领,轻轻地不知在嗅什么。 雷启是在嗅香气,他忽然发现皮夹克上有不属于他的味道,细细嗅来,是浅淡的香水味,凛冽带着花香,无人区玫瑰。 董霄唯一一瓶正装香水。 知道气味来自董霄,这香气就愈发萦绕,简直快要阴魂不散,连冬夜纷纷的冷风也没法摘走。 他索性不管了,专心喝酒,啤酒像冰刀子,从舌尖划到胃里,所过之处透心彻骨的冷,任什么心火焚烧,什么心乱如麻,几听酒下去,好个大半。 他喝了不一会儿,就听卫岚开口。 “雷启哥。” “嗯?” “我能不能问问,你和董霄姐到底怎么了?” 雷启哑然,他从不是个弯弯绕绕的人,可他自己都没弄清的事,实在没法给别人解惑。 况且,他答应了董霄,正式演出前对此一字不提,有什么事也等明天上过了台再说。 于是他摇摇头:“没什么。” 卫岚连续问了两个当事人,得到的答案都是搪塞,他也就不问了,效仿了雷启,闷头喝酒。 俩闷葫芦各怀心思,各自喝去大半听朝日,旁边陆陆续续总有人拎着行李进酒店。 一对搂腰挽胳膊的情侣说笑着路过,雷启的啤酒罐抵在嘴边,脑袋不动,光是眼珠缓缓跟着挪。 他突然问。 “之前你说我喜欢她,为什么?” 卫岚说:“看出来的。” “看出来的?” “你看向她的眼神,一看就知道。” 雷启笑了:“即使我们天天吵架?” “吵架是嘴上功夫,眼睛才是爱情的器官。喜欢就像沙子眯眼睛,越想眨掉越会流出泪来。” “听上去是不是有点恶心。” “你用浪漫的方式想想。” “OK。所以,你确定你没看错?” “没有。绝对没有。你看向她的眼神,和我看向我男……前男友的眼神一样,眼睛骗不了人。” 雷启顿了顿,卫岚失恋后他和董霄一起去看过,那状态说句半死不活绝不夸张。 他这块木头短暂开窍,伸手拍了拍卫岚的肩膀,想说几句安慰的好听话,嘴巴却掉了链子。 “呃,节哀。” 卫岚也不知是被逗得还是怎样,总之摇头笑了一笑。 话题继续,雷启问。 “那假设,假设我真的喜欢她。这能改变什么吗?” 搁在以前,卫岚太笃信人定胜天,必定要洋洋洒洒说上一堆,当爱情虔诚的传教士。 可现在,他晾凉了笑意,轻声道。 “其实……也改变不了什么。相爱却没办法走到一起的,大有人在。” “那,喜欢意味着什么吗?” “喜欢意味着……你要把对方看得比你自己还要重。要衷心希望她能幸福,即使是以你的牺牲为代价。” 说话间,卫岚从兜里摸出一包烟——不是第一次尝试的红塔山,改成了以前帮他爸买过的黄鹤楼。其实他爸更常抽的是软中华,但以他现在的消费水平,只有兴叹的份。 雷启有些错愕,没注意到卫岚什么时候居然开始抽烟。 卫岚取出一根,又抖落烟盒,冲向雷启,问他要不要。 主唱保护嗓子,平时上台前连东西都不吃。素日里酒可以喝,反正害不着嗓子,烟却要敬而远之。 可此刻,雷启说不好是一时兴起还是一时昏头,还真讨了支烟。 卫岚想装熟手,可点上烟就露了怯,还险些烫着嘴。 雷启真是生手,可抽起烟来像模像样,不呛也不咳,连吁出的烟雾都懒洋洋地从容。 卫岚一直觉着抽烟挺帅,此刻就想找回点儿场子,可摆好忧郁文青架势,刚想说话,瞥见快步过来的人,他吓得烟差点儿掉裤子上。 等他手忙脚乱夹稳了烟,老宋已经到了眼前。 他坐着,老宋站着,无论从高度还是从气势,都矮了人家一大截。 他当然记得老宋对他抽烟一事的明令禁止,这会儿就缩着脑袋,纠结着要是真挨揍,他是跑路还是硬扛。 然而,老宋看旁边有人,多少给他留了些面子,只是搜出他的烟盒,说没收,打火机,没收,最后抢走了他指间的烟,叼着深深一吸,一蓬烟雾呼他脸上,恶狠狠道。 “这个也没收。屁大点儿小孩,还抽黄鹤楼……我离老远儿就看到你了,点烟跟上香似的,还学人家抽烟呢?” ——毒打可免,痛骂难逃。 卫岚被他损得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讪讪转移话题,问弥勒呢? “弥勒累坏了,搁后面坐着呢。得亏他没跟上来,不然看到你抽烟,他都能气活了。” “你们去哪儿了,怎么累成这样?” “迪士尼啊。你别说,还真挺好玩,那花车游街,人呼啦啦的。” “那叫游行。” “哦哦对,游行。但就是人太多了,排仨小时的队,上去两分钟就完事了。东西也贵,那么小个兔子,居然要五六百。” 卫岚看向他手里的大号购物袋。 “那你怎么还买了?” “这……送礼么。而且那兔子特别可爱,紫不拉几还戴个小蓝花,叫什么梦露的。” 一旁的雷启旁听至此,幽幽插话道。 “星黛露。” “对对对,我就记着是个女明星的名。” 老宋打量着二位难兄难弟,再看旁边的空啤酒罐。 “你俩搁这儿干嘛呢?” 卫岚说是谈论感情问题。 老宋噗嗤一乐,看在和雷启不熟的份上,忍住了没多话,只让卫岚别喝了,快上楼。 那边弥勒一瘸一拐地过来,脑袋顶还戴着唐老鸭发箍,随着步子一晃一晃。 打过招呼,他俩要回去洗澡休息,老宋再度喝了一声,让卫岚回房间,大冷天搁下面吹风喝酒,再生病了可没人伺候你。 卫岚自知理亏,连忙应下,他又好面子,所以转头还跟雷启找补,说。 “那个,我以前不懂,但经过这次失恋,我发现有人管着其实是件好事——要是没有他俩,我说不定真会给自己饿出病来。有人管着,就是有人关心你,有人关心你,那你就至少有个吃饭的理由。” 雷启笑笑,说是。而后他起身,让卫岚回去吧,他自己也马上就上楼……等抽完这根烟。 卫岚点头,小跑两步跟上他们的脚步,就听老宋在跟弥勒奚落他,说他俩讨论感情问题是倒数第一给倒数第二补课…… 三人嘻嘻哈哈,吵吵嚷嚷地走了,遂带走了深夜楼下的最后一点儿热闹。 雷启目送他们进电梯,衔在嘴上的烟缓缓烧,他身比烟轻,没人拴住他,于是在醺然醉意里也跟着云雾向上飘。 他兀自酝酿着心事,忽然心有所感般,他陡地抬头,望向楼上。 三楼,亮黄色的暖光块在那里,董霄松垮系着浴袍,前倾搭扶栏,猫眼瞳仁般,她竖在那块亮黄里。 月朗,星稀。 相顾,无言。 那小小的火光一颤,簌簌落下烟灰。 他忽然想起以前读加缪的《卡里古拉》——平时放小马宝莉睡觉的人,也读加缪。 书中一段,记忆犹新。 【如果我得到月亮, 如果爱情足够, 一切就都不一样。 可是,到哪儿, 能止住这渴望?】 所以他爱她,没见到她时就在爱了,第一次从手机里听到她的贝斯独奏就在爱了。 爱又如何?能怎样?难道要在一起?要知道这世上多少对爱侣,多少对怨侣,他从不相信爱情悲喜剧,不相信罗密欧朱丽叶,不相信梁山伯祝英台,最不相信他们是合拍的,是幸运的,是能爱出结果的。 他不相信他们有化蝶的好运气。 所以干脆定格,万事万物,都隐忍在破茧前的一刻。 烟丝燃尽,青烟袅袅。 雷启垂下了目光,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桶,而后进了酒店,没有回头。 演出当日,三人起了个绝早,到现场一看却傻了眼。 只见场地外头,野餐垫和帐篷排着序,弯弯绕绕没有尽头。他们早知道音乐节流行夜排,却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甘愿熬夜受冻。 他们怀着几乎敬畏的心情,绕过夜排观众,从侧门提前进入了场地。 他们演出时间很早,处于开头炸场和夜晚狂欢的中间段,不咸不淡,不温不火,相当于是半热场,为晚上的压轴乐队做铺垫。 演出之前,他们去了后头一座六层小楼里等待——似乎这才是真正的“后台”,每个乐队占据一间,昨夜他们之所以挨冻,一是因为没人告诉他们此处的存在,二是因为此处根本挂着锁头没开门,反正那些热门乐队都有保姆车,冻不到他们就行。 今天正式演出,好歹主办方没再藏掖,给他们每个乐队发了钥匙,让去找对应的休息室。 小楼是破破烂烂的红砖老楼,一二三楼都是弃置的旧宿舍,往上四五六楼才是给乐队们准备的休息室。 他们一路找,直找到六楼最靠里的一间,才终于在门上看到歪歪扭扭的“Rust Moon”。 那就是锈月了。 休息室里也没什么,无非是单人沙发化妆台,还有按人头算的矿泉水暖宝宝小零食一类,看上去挺寒酸。 董霄不知道其他休息室是不是一样,也不好贸贸然去打听。 其实她向来是很会同人打交道的,这么些年认识的乐队人士也不在少数,可这些够资格被音乐节邀请来的乐队,似乎又不同,都傲得很,假得很,在他们这些小乐队跟前当高高在上大明星,在大明星面前又成真性情的乐队人了。 董霄彩排时曾试图和别人搭话,可除了那支好心提醒她的小乐队,场上几乎没人搭理她。 话语热乎乎递过去,旁人却任由它冷冰冰掉地上。这都还好,更有甚者,是个出了好几首热歌的某乐队主唱,刚开始跟她聊得挺热络,还招呼她喝酒,后面就借酒盖脸,对她又勾肩膀又搂腰的,问她要不要去“after party”。 她忍住了没给他个嘴巴子,翻个白眼,起身说去你大爷,然后走了。 从这开始,她就对这些乐队人不抱什么希望了,现在即使走廊里有人弹琴唱歌玩得热闹,她也懒得去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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