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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子翎盯着卫岚,像大人要唬出小孩子的真话,带笑重复道:“这个时间我早下班了,你怎么等我?” 卫岚别开目光,沈子翎看他像心虚,他自己则认为是害羞——也确实是害羞:“你有时候要加班,出来就是八九点钟。半夜又容易饿,有时候被客户气得有火没处发,要吃点甜的哄自己高兴,所以偶尔会来店里买块蛋糕带回去。” 沈子翎板不住脸了,怔道:“你怎么……谁跟你说的?” 卫岚:“苗苗姐。” 他倒不包庇,但又匆匆揽责:“是我在微信上问她的,死乞白赖,好说歹说才问出来,不是她主动告诉我的。” 沈子翎失笑,皱眉:“这个苗晚禾……立场也太不坚定了,这么简单就把我出卖了?” 非但出卖,还把他描述得这么没出息……什么叫吃点甜的哄自己高兴?说得他凭空少活二十年,二十六成六岁了。 卫岚找补:“也不算简单,我还天天给苗苗姐送咖啡来着,免费咖啡配蛋糕。” 好个暗渡陈仓,沈子翎看着卫岚,想他成天拿吃喝去偷摸贿赂苗苗,苗苗受用了好处,又状似无意地到自己跟前吹好风——怪不得她最近对卫岚的风向又变了,话里话外劝他年轻没什么不好,单纯可爱会疼人,合着是被好吃好喝给哄住了! 沈子翎心底的云翳彻底四散,他笑出来,觉得卫岚的小小贿赂类似于小狗叼着骨头去讨好,又觉着苗苗的评价也没什么不对。想要追人,首先拿饮料甜品去收买朋友,这不但是年轻,还非得是学生才能做得出来的事! 要换了成年人,恐怕没那么多的心力——先是没心,再是无力。 沈子翎发现卫岚没在骗他,并且也不是个花言巧语的人,就像刚才莫名不快一样,他此刻又莫名轻松了。心里松快,嘴上一时没看紧,他顺口玩笑道:“你光顾着巴结她,怎么没想着给我也送点东西?咖啡蛋糕,我也喜欢啊。” 话出口就后悔了,后悔得想打自己的嘴。他怎么能跟卫岚开这种玩笑,卫岚较真儿,会捡了他的字当圣旨。 果不其然,卫岚登时眼睛都亮了,笑道:“哥,你真肯要吗?你要的话,我以后天天给你送,送到你们公司楼下,天天都不重样。” 沈子翎打了个哈哈,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心里暗自懊恼,觉着自己神经病,而且是一碰上卫岚就要犯。明明知道卫岚给两分颜色就要开染坊,还上赶着赤橙黄绿青蓝紫地轮番塞,供着他开。 卫岚可能这些天真憋坏了,这时候听沈子翎稍稍松口,他满腔蓄不住的爱意又要涌流。他生怕心思喷薄,又把这位“千人争万人抢”的心上人冲到别人怀里,于是尽力克制着,明白心意要一点一点地表,话更要一句一句地说。 而该说的话他酝酿了好几天,一有机会就能开口。 他说:“哥,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真的明白,但我跟你保证,我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没想跟你要什么,我只是想要个机会。或者至少……至少你别再天天躲着我了。” 沈子翎无言以对,想要一笑,却是笑着一叹。 他本以为躲着就没事,晾几天就好了,所以一连好些天,上下班都目不斜视,喝咖啡也宁愿多走几步去另一家,没成想只是把卫岚逼得犯傻。 沈子翎转向窗外,看霓虹街灯,闪闪烁烁,点缀水晶球似的点缀着这间咖啡馆。 他恍惚了似的,问:“你每天都来吗?” “嗯。” “你的青旅离这要多久,一个小时吧?排练室到这又要多久,也得四十来分钟吧?” 卫岚也陪他扭脸看向窗外:“嗯。不过,其实也不算很久。” “不浪费时间吗?” “我赶来的路上就在期待见到你了,所以,不算浪费。” 一双客人走出咖啡馆,门铃被拨得响了几声,叮叮叮咚咚咚。 沈子翎的话音轻了,声嗓软了:“苗苗也说了,我是‘偶尔’才来。” 卫岚扭脸向他,笑得开心,有孩子气:“所以我很幸运,真的碰上了一次‘偶尔’。” 沈子翎转回了头,定定看他:“那我要是不来呢?永远不来?” 卫岚静了两秒,笑容的涟漪逐渐淡去。他慢慢重新看向窗外,年轻的眼中有很心甘情愿的安心,仿佛他从几百年前就在这里了,几百年后也依然会在这里。 窗外,人们来了又去,楼宇暗了又亮,太阳落了又升,故事千千万万,总也说不完。 良久良久,他轻笑着说。 “不来也没关系,这个地方本来也很适合等待。” 两厢迟滞,仿佛被琥珀包裹住过了好些年,沈子翎才有了动静。 “……真傻。” 他口口声声说着人家傻,嘴角却有笑,笑意好深,连自己都恍然不知。 幸好卫岚没看见,否则又要美滋滋开染坊。 卫岚也知道自己此举不聪明,和守株待兔也差不多,可他不以为然,认为那又怎样? 谁会笨到在爱里聪明? 二人待到咖啡厅闭店才走,站在凉风阵阵的街边,卫岚坐在大石墩子上,半个字没提回去,沈子翎双手插兜,仰了脖子去看星星月亮,其实也有些没尽兴。 他还是不想回家,之前不想,现在和新鲜的人聊了新鲜的话题,他很有点儿耳目一新的感觉,于是就更不肯回去独守空房了。 卫岚没经验,不知道,沈子翎却是已经上过了大学,见过了世面。他看多了宿舍下的情侣纠纠缠缠,说上楼不上楼,说走也不走,其实俩人都在等对方开口。到了最末,感情没那么深的,就多去压会儿操场,感情深了点儿的,就去酒店压床单。 沈子翎今晚的确对卫岚有所改观,但他俩的关系显然既不够去压马路,更不够再去滚一次床单,那么又依依不舍在路边耽搁个什么劲呢? 一经想明,沈子翎清清嗓子,正要摆个大哥哥的谱子,让二人各回各家,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嘴张了一半,卫岚抢先一步,忽然说道。 “哥,我想去喝酒。” 沈子翎眨眨眼,没反应过来,干巴巴合上了嘴,“唔”了一声。 天太黑了,时间又晚,四下已经没什么行人。今夜卫岚自打见了沈子翎就在忍着,忍到此刻,小火苗在黑夜里作祟,桀桀刺激着他的四肢,他终于忍无可忍了。 忍无可忍,却也只是鼓足勇气,去碰了碰沈子翎的手,见他没躲,大手像只要扮可怜的小兽,挤挤挨挨地蹭到沈子翎手心去,轻轻握了起来。 “陪我再待一会儿,我们喝酒去,好不好?”
第16章 Just Tonight——七 要说喝酒听歌,还是得去火塘。 要说怎么过去,亏得卫岚还记得沈子翎上次晕车,便主动问要不要坐地铁。地铁还差一会儿停运,过去绝对方便,只是到站还得再步行九百多米。 沈子翎随和,点头说好。两个人溜溜达达地进地铁站,过安检,等车,时间毕竟太晚了,哪哪都冷清得很,只有他俩热络,一迭一句总有话说。 说起晕车,沈子翎表示,大晚上的又不堵车,不堵车就不容易晕。其实只要别让我扫辆共享单车骑过去,怎么着都行。 沈子翎原意是怕累,毕竟辛苦上了一天的班,让他去健身房假模假样练练器械还行,真让他骑车骑个七八公里,那就有点儿要他的命了。 可卫岚会错了意,以为沈子翎是坐惯了好车,嫌共享单车不够体面。这个认知害他臊了一下,因为他平时出行,去的地方往往都挺偏僻——譬如青旅,就属共享单车骑得最多。 明明初中那会儿觉得骑自行车可帅了,每逢下坡还要敞开外套,让风如白鸽,扑朔朔盈满衣袖。但怎么大人的坐骑更新换代如此之快,他才十八岁,自行车就不够看了。 他想真正的大人——譬如沈子翎那个西装革履的男朋友,就肯定车出车进,从没蹬过共享单车。 卫岚此前家境优渥,汽车后座坐了又坐,从没觉出好来。离家出走一年多,吃喝拉撒睡全在房车上,仍没觉得车有什么好,可此时此刻,他真希望自己也有辆车。可汽车多贵,买到了要上牌,想开上还得考驾照,等全忙完,只怕沈子翎早拍着翅膀飞到别人怀里了。 但转念一想,没有汽车,那摩托也行。非但行,而且帅。摩托一响,像要起飞似的,可不比满大街慢悠悠的汽车帅多了? 卫岚又想起宋哥就有辆摩托,川崎H2,纯黑的镜面涂层滚绿边,帅得没着没落,传到他这儿不知道是几手了,但状态车身都还不赖。宋哥之前跟他吹牛逼,说这车马力足,跑起来能追高铁。 追得到高铁,不知道追不追得到沈子翎。 卫岚有心搞本摩托驾照,再借来摩托装一把酷,然而自打顺烟这事被发现后,老宋最近防贼似的防他。 再说了,老宋把车看得像眼珠子那么重,轻易也不外借。 借不来,那要么买一辆?他现在手头有点儿钱,到时候攒一攒,凑一凑,大不了就买辆二手的。总之别成天骑个共享单车了……此举不消沈子翎说,卫岚自己都觉着缺乏竞争力。 沈子翎手机叮铃铃响,工作消息阴魂不散,他跟卫岚知会了声,忙了一路,卫岚也就胡思乱想了一路。 出站就是酒吧一条街,人越来越多,周围渐渐显出不夜天的氛围来,火塘门口更是早早架起了篝火,离老远就听到里面乐队在演出,热闹非凡。 火塘半露天,座位布局呈台阶状,乐队在中心演出,顾客满满当当,坐得宛如圈圈涟漪。 二人运气挺好,给他们抢到了最后的座位。卫岚运气更好,因为那座是靠墙嵌了张不大点儿的小圆桌,两个男人坐着挤挤挨挨,非得离得极近不可。 沈子翎扫码点酒,明天还得上班,不宜多喝,就随便点了杯甜丝丝的椰树林,而后把手机递给卫岚,要他选。 卫岚没接,有点忸怩:“哥,本来也是我要来的,我请你喝。” 沈子翎抬抬手机,笑道:“别闹了,让你请我喝酒,那成什么了?再说了,你不是已经请我喝了咖啡吗?” 见卫岚不接,他干脆把手机放在小桌上,要他看喝什么。 卫岚想着成年人似乎真这样,你请一顿,我回一顿,网上帖子不都说相亲出去约会,AA制了就是没戏吗? 于是他不再推脱,凑上去看了一会儿,很无助似的要沈子翎来帮他选选。 沈子翎估摸着卫岚没喝过鸡尾酒,果真凑了过去,两个脑袋挨在一处,发丝都掺着发丝。 卫岚耍诈成功,悄悄嗅着沈子翎身上幽微香气,滴酒未沾,却已经要醺醺然。 他在火塘当了一段时间的驻唱,闷声不响跟调酒师混成了好哥们,早在后台把酒全尝过一遍。他酒量本来就不赖,这么一喝,更是喝出了抗性,一般的酒轻易撂不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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