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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她认栽的次数实在不少,那位舅妈带着朴实的笑容和送她的两篮土特产,在她家分文不出住了半个来月。等她那没怎么见过面的舅舅出院,两口子索性挂着同样含羞带愧的笑容全迁居了进来。 毕竟是长辈,她不好赶,私底下和妈妈打电话,妈妈含糊两句,说他们看病来的,由着住又能住多久?等等就走了,再等等。 后来,还是多亏了那次—— 思索间,她已经到了门口,凑猫眼上往外一瞧,她眨眨眼,有些惊讶地笑了出来,立刻开了门。 “你怎么来了?” 雷启拎着只袋子, 没立刻进屋,站在门口往里张望:“我看你刚才跟他们没喝够,过来送酒了。你亲戚还在吗?” ——那次,她不在家,恰好雷启又来家里找她。好么,满身刺青满脸钉子,看人一眼活像要寻仇,给乡下来的老两口吓够呛,当天就打道回府了。 董霄找出双男士拖鞋放在门口:“早回去了,不是你给人家吓走的吗?” 这是句调侃,但雷启没懂,真以为是自己误了事。将提来的一兜子啤酒递给董霄,他弯腰换鞋,换好了直起身子,电线杆似的杵了两秒,喃喃说,哦,那对不起。 董霄把啤酒放桌上,边擦头发边趿拉着拖鞋往里走:“对不起什么?要不是你,他俩还赖我这儿不走呢。” 雷启不知道董霄家里的弯弯绕绕,就算知道了,八成也绕不明白复杂的人际关系。 听了这话,他点点头:“那……不客气。” 董霄觉出了他话音不对,平时吐口唾沫都像钉子的人,这会儿把话说得黏黏糊糊的,莫名其妙。 她头发短,擦到不滴水就等着晾干了,拿着浴巾回头看,刚好看到雷启正从袋子里找酒喝。 她破颜一笑:“还说我没喝够呢,这不是你自己没喝够吗?我先回来后你们又喝了?” “喝了。” “和他们喝了多少?” “不多。” “不多能给你喝成这样?” “和他们没怎么喝,我这是自己喝的。” “自己喝闷酒?” “差不多。” “他们没找你喝?” “找了,吵得受不了,我后来就躲阳台自己喝了。” 董霄愈发要笑,她回来得早,但很能想到那帮人怎么连唱带玩,热闹得要翻了天,把雷启这个房主都逼到阳台寻清净了。 “怪不得你醉成这样。” 肯定是不想回去被吵,只好在阳台一喝再喝,喝得大醉收不了场。 雷启拿了一罐朝日,启开:“没醉。” “没醉?” 夜色昏沉,灯光暖黄,刚洗过澡的董霄没有任何修饰,偏于淡的眉毛,略显苍白的嘴唇,眼下挂着两湾青晕。她疲惫得一览无余,还没能躲在任何化妆品的遮盖下,却显得脸庞更简约地清丽。 她目光温柔,嗓音沙哑:“真没醉?那你看我一眼?” 雷启一顿,眼神有瞬间的躲闪,嘴唇抵在易拉罐沿上,败下阵来:“……醉了。” 醉了的雷启比没醉的要讨喜,他喝醉后牙没那么尖,嘴也没那么利,不会动辄一句话噎得人要气死。 两个人能好好说话不吵架的机会不多,董霄分外珍惜此刻,笑着问道:“你还没说呢,大半夜的过来干嘛?不可能真是来找我喝二场的吧?” 雷启已经轻车熟路霸占了沙发,家里沙发小,他长条条地往上一摊,简直就没有余地了。董霄对此倒毫无所谓,只要他别像之前似的,带了国外习惯,胆大包天敢穿鞋踩沙发就行。 雷启一手拿酒,另一手从裤兜里摸了个小玩意儿,头也不回地往后递过去。 是个U盘,董霄去找电脑,半揶揄半吐槽:“我尊贵的主唱大人,怎么半夜两点还给在下派活儿啊?” “不是工作。” “那是什么?你不会在外面犯了事要我帮你善后吧,现在贝斯手已经不止需要拿外卖了吗?” “……你看就知道了。” 董霄晚上刚破天荒收到了一个音乐节的邀请,虽然还没正式谈拢,但心情先昂扬了起来,于是格外想开开玩笑。 “你说,帮你善后这事能不能拍vlog?” “vlog?” “就像杉杉今天在车上说的,拍拍日常,营销一下,没准儿就火了呢。” “你以前不是说不想拍吗?” “时过境迁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不管怎么样,先试试再说,万一火了……谁会跟钱过不去?” 雷启默然,只是喝酒,等手里啤酒只剩了半听,忽然问:“你很需要钱吗?” 话一出口,连他都觉出了不对——这话问得,谁能不需要钱? 好在董霄了解他,知道他没别的意思,答道:“很需要。” “比之前呢?” “更需要了。” 雷启犹豫了下,时机稍纵即逝,他没能问下去。 董霄打开电脑,插上U盘,问他这是什么,音频?你新做的demo? 他没能问,也就不问了。自打相识以来,他和董霄就维持着一种默契,一种所言所语都只关乎乐队,不肯“节外生枝”的默契。 “你听听。” 无需他说,董霄已经点开了。 董霄等着听点儿新东西,却先听见只属于自己的旧物。那是她两年前尝试做的一首后摇,《stain》,尝试是因为真心喜欢,放弃是因为她的喜欢赚不来一丁点儿钱。 她已经在最赚不来钱的乐队行业里厮混了,不能再一头扎进更穷的领域里去,也更没法说服当时的乐队众人陪她浪费时间。 于是她的《stain》搁置下来,时长四十来秒,再没生长过,直到现在。 现在,这首六分来钟的后摇在她的电脑里播放,有头有尾,有起有落,简直像她埋了一粒种子,原以为是盐碱地,可有人浇水查看,日日惦念,种子便于暗地里生长了两年,变迁至今。 全曲六分二十三秒,于是六分二十三秒都没人说话,曲子开头悒郁,像阴霾天,谁在荒野中摸黑独行,渐渐的,遇到篝火,桀桀燃烧,有了行人,三言两语,天上下起雨来,雨水掺了雷鸣,闪电照彻半边天空…… …… ……雨停的时分,董霄缓缓睁眼,这歌实在饱含水汽,害得她眼睛也有湿意。 梦呓似的,她说:“你怎么知道我当时在想什么?” 四十秒的demo要延长到六分多钟,根本相当于再创作,可开出的花,结下的果,怎么会和我当年播种的初衷一模一样? 雷启不知什么时候喝空了酒,从沙发上半搭着靠背,回身看她。 不看不行,此刻的董霄带着泪汪汪的笑容,不看一眼,他要后悔。 雷启张嘴,费了一点儿力气,才把“你喜欢吗”咬断,变成冠冕堂皇些的“好听吗”。 董霄用力点头,又静静坐了片刻,她不着痕迹地揩了下眼睛,找酒去了。 说是,“主唱都加班到这个份上了,我这个当贝斯手的实在不能不陪一杯了。” 酒找来了,她启开满喝一口, 走到沙发后头正要干杯,却愣了一下,无声笑了。 主唱将礼物送到,也得了好评,长久空无一物的心上一块石头终于落地,整个人就放心大胆地轻飘飘醉醺醺了。 偏偏今天又喝了太多,醉得太过,此刻雷启蜷了长腿,大猫似的侧躺在沙发上,已经睡着了。 又是周末,一大清早,卫岚骑着共享单车,车把上拴着狗绳,绳末连着皮皮鲁,来到了新嵊区。 新嵊区离青旅不近,一人一狗断断续续一个多小时才到。 遛狗遛到这儿,已经算是一项壮举,可要说新嵊区有什么好,确实,有公园有商场有地标性建筑,交通也十分便利,但这些都不足够吸引卫岚大老远过来。 能让他连着过来两天的,是住在新嵊区的沈子翎。 自从上次沈子翎开过一句“怎么不来贿赂我”的玩笑后,卫岚立即当真,成天拿些好吃好喝贿赂起了他。 卫岚原意当然是想找机会多见见沈子翎,其次,他也的确觉得沈子翎最近有点儿瘦得可怜,胳膊腿儿只剩了薄薄肌肉,再看小尖下巴和细腰身,哪哪都缺乏小甜水和小蛋糕的灌溉。 他恨不得一天三次地灌溉沈子翎,可沈子翎像只被困在钢筋水泥写字楼里的漂亮小雀,实在没那闲功夫来被他灌溉。每次下楼拿东西,沈子翎都是行色匆匆,即使没说急着回去,卫岚也不好意思扣着人家聊个没完。 往往只聊个十分钟,他就得目送沈子翎回去上班,但一天只见心上人十分钟又能解什么馋? 于是了,工作日他唯唯诺诺,休息日他主动出击。 根据朋友圈情报来看,沈子翎这两天都说要起来晨跑,但卫岚大老远连续来了两天,想守株待兔,来场“偶遇”,却是连片羽毛都没捉着。 他很纳闷,骑车牵狗地绕着小区转了一圈又一圈,等得早上出门打太极的看门大爷都回来吃饭了,依然没等见沈子翎。 一来两次都见不到人,卫岚不甘心,但又没办法,他总不能顺着那条已经牢牢记在脑子里的路线跑上楼去,跟个小屁孩似的,砰砰拍门,说沈子翎我来你家找你玩了吧? 应该……不能这样吧? 卫岚犹豫不出结果,决定先吃饭,把车刹在路边,他带着皮皮鲁去了一家远远就冒着炊烟的早餐铺。 早餐铺人头攒动,台面上堆着几大摞蒸屉,香味袅袅,热气蓬蓬,那边锅里滋滋炸着油条,这边用食堂汤桶温着两大桶稀饭,嬢嬢一家还在忙忙活活地贴锅贴,摊煎饼,只恨没有招到八爪鱼来帮工。 里外桌子都没位置了,拼桌都拼不成,卫岚就打算买三屉包子一份饼在路边吃,吃饱了再想法子。他仗着个高,远远点好了东西又付好了账,正要去外面等着,却瞥见道熟悉身影。 他眼前一亮,拴好了皮皮鲁,挤挤挨挨凑过去。 “苗苗姐!” 苗苗回头见了他,也挺惊讶:“你怎么在……哎哟!” 话没说完就被人撞了个趔趄,店里人太多了,苗苗空有副高挑个子,却瘦得很,简直被人挤成了一条海带。 她本来是要进来点单,结果被一伙儿晨练归来的老头老太太呼啦冲进了屋里,出都出不去。 此刻见了卫岚,人潮人浪中,她紧紧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 “先出去,出去再说!” 等到二人乘风破浪,到了街边,苗苗弯腰喘气,摇头嘀咕:“沈子翎这个懒蛋……下次再也不给他带饭了。” 卫岚没听清,但看苗苗扎着马尾,还穿了身香芋紫的运动服,料想应该是刚晨跑回来,就问。 “苗苗姐,他没跟你一起吗?” 卫岚口中的“他”,向来是除却沈子翎,不作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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