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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贫穷的藏族男高富养了》作者:阿扶光 文案:沈泱娇气,自我,不懂事,但是因为长的漂亮,家里有钱,所有人都宠着他。 直到有一天他爹卷款潜逃,以前对他很好的长辈和同学突然变了个脸色。 沈泱心想,等我舅舅回国,看他们怎么收你们。 然而在他舅舅回国接沈泱离开之前,沈泱先被继母扔到了川西高原。 ** 江措顿珠,藏族男高。 一双大手比铁铲还结实,赤手空拳打死过两头发疯的耗牛,皮肤黑的像煤矿里滚了两圈,性格木讷老实,但一九四的身高不管是看谁都要低着头,压迫性特别强。 沈泱在清澈的泉水里泡脚的时候,江措顿珠在后面盯着他。 眼神和野兽一般。 娇气矜贵小少爷屁股往旁边挪了挪,大方地施舍出一点位置。 老实巴交的藏族汉子上前,在他旁边蹲下,挺拔精阔的身体变成规规矩矩但不容忽视的硕大一块,他余光扫过泉水里白的发光的一双脚,喉结轻滚,用满是薄茧的大掌舀了一捧水,毫不迟疑地大口吮完。 他这么不讲究的吗?沈泱目瞪口呆。 后来,昏暗干净的石屋里,小少爷使劲儿踹着全身是腱子肉的藏族少年,抖着睫毛,浑身颤抖地骂他,“别用你刚碰过我脚的嘴来亲我!” ** 柏平车祸昏迷,一觉醒来后已是七年后,此时距离他那娇气的侄子被扔到贫穷落后的川西高原已经过了整整七年。 连夜打飞的回国,他以为他会找到一个受尽磋磨的可怜侄子。 结果沈泱竟然比他记忆里还要骄矜漂亮,神采飞扬。 而那位国内势头最盛的科技新贵据说一无所有地从川西高原走出来的,脾气冷漠独裁,说一不二。 他守候在侄子身边,强横霸道,别人多看侄子一眼,他都不爽极了。 【养老婆文学,开局攻超穷,受也很穷,后期会很有钱,两个人都缺点多多,不完美】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甜文 校园 轻松 主角视角沈泱互动江措顿珠 一句话简介:老攻他占有欲超强的! 立意:勇敢地去爱
第1章 2011年,盛夏。 因为地处西南高原,纵然海拔只有三千米,久塘县的夏天和闷热潮的蓉城截然不同。 这里的夏日可见度极高,一眼望去,高山巍峨,水色如碧,草甸蜿蜒,空气干净的仿佛被洗过一般。 这是沈泱来到久塘的第六天。 前几天因为高原反应,他在他大伯家躺了整整四天。 今天终于适应了这里的气候,早饭时间后,沈泱便戴着一顶帽檐很大的草帽,穿着长袖长裤出了门。 身后是金灿灿的阳光,巍峨茂盛的一棵不知名大树挡住了倾撒下来的阳光。 沈泱摘掉了草帽,屁股底下垫了好几张手帕纸,他脱了鞋,在清澈见底的潭水里泡脚。 一点点微凉。 沈泱眯着眼睛,看着不远处的雪山,向来心大的少年忽然有一点感慨世事无常了。 半个月前,他还是蓉城里养尊处优的小少爷,住的是三层别墅,家里有好几个阿姨照顾,上下学还都有司机接送。 但短短的半个月,他爸公司破产后,带着剩下的存款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周前,后妈确定他爸是带着钱和小三出国后,毫不犹豫地将他扔到了川西高原,他大伯家。 王女士已经很够意思了,最起码在她离开蓉城的时候,还给自己找了个落脚点。 沈泱心情复杂地想着。 不远处的翠绿草地上,有两只白色的蝴蝶在飞舞。 沈泱的黑色运动裤挽到膝盖的位置,小腿雪白,隐约可以看见一些细小柔软的绒毛。 他眼神专注地盯着两只距离他越来越近的白色蝴蝶。 身后传来了窸窣的动静声,像是什么东西的爪垫踩在茂盛的草地里。 沈泱浑身的汗毛登时竖了起来,像是被什么危险的东西盯住了。 沈泱绷紧身体,迅速地转过头。 先松了一口气,是一个人,不是什么危险的野兽。 他逆着光,眉眼鼻唇在沈泱的视网膜里只有一个看不清楚的轮廓。 但对方的身形极其高大,沈泱赤足坐在潭水边,要仰着高高的头,皙白的脖颈无遮无掩地抬起来,彻底暴露在海拔三千米的高原上,才能看到对方的脸部轮廓。 一朵云挡住了金灿灿的太阳。 少年的五官彻底映入沈泱的瞳仁里。 沈泱的奶奶是藏族人,但爷爷是蓉城人,他爸爸又生在平原,长在平原,是很白面书生的秀气长相。 而沈泱的生母年轻的时候是一个舞蹈演员,高挑白皙,父母都白,沈泱的皮肤更是天生就白,长到十七岁,因为一直都是锦衣玉食,一身的细皮嫩肉恍若霜雪。 久塘县回宁村的海拔在整个川西来说,不算高,但这里的藏族羌族汉族肤色都比较深了。 对方肤色是常见的偏黑一点的深麦色,眉毛很浓,一双眼睛漆黑狭长,直勾勾地盯着他。 像一头野生牦牛。 野生牦牛独自生活在气候恶劣的高原地区,它们体型魁梧健硕,性格凶猛而警觉,具有强烈的领地意识和侵略性,是当之无愧的高原恶霸。 沈泱再一细看,对方的眼帘微微垂了下来,脊背略弯,刚刚的侵略性和危险性仿佛是他的错觉。 他明明是在草甸上吃草的家养牦牛,纵然体型容易让人望而生畏,但性格温顺老实,就算有人拿着马鞭甩在它的屁股上,它也只会委屈的哞哞叫,而不会反抗主人一下。 沈泱转过头,右脚轻荡了一下潭水,水面涟漪轻起,他藏在水下的两只脚随着水面的晃荡摆动。 身后的男人没有离开。 沈延皱了下眉,但还是大方地挪了挪自己的屁股,给对方留出一个泡脚的位置。 身后的男人动了,脚步声由远及近。 沈泱余光扫过对方,先瞥见对方落在草地上的一双脚,穿着破破烂烂的塑料拖鞋,脚掌很大,几乎要把凉鞋撑满了。 不过因为对方的脚也不算白,倒是不好辨认他的脚到底干不干净。 沈泱决定结束泡脚这项活动。 他还没有起身,身旁的藏族汉子动了。 对方蹲下身,挺拔精阔的身体变成规规矩矩但不容忽视地硕大一块,他弯腰用粗糙干燥的大手捧了两捧水,在身旁的草地上简单地洗了洗手后,再次用关节粗大的手掌舀了两捧水,低头大口吮完。 粗糙的大掌拨过翠绿澈然的水面,白的发光的一双脚由于水波的晃动,好像也在狭长的眼睛里诱人的晃动。 沈泱目瞪口呆。 藏族人这么不讲究吗? 没等他有更进一步的反应,“沈泱”“沈泱”“沈泱”熟悉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且越来越近。 他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道:“我没死。” 不多时,沈家发找到了在潭水般泡脚的沈泱,他抱怨了一句,“你一个人跑什么跑,我都找了你好久。” “我又没让你找我。”沈泱的脾气不算好,从他出生开始,沈父的公司就一直走上坡路,再加上他长的好看,周围的人都是捧着他的,养成了有点骄纵自我的小少爷脾气。 “你……”沈家发是沈泱大伯的第二个儿子,也是被从小宠大的,刚要怼他几句,沈家发瞧见沈泱暴露在高原潭水里笔直白皙的一双腿,他眼神不由得直了直。 像是上山挖松茸的时候被凶狠暴戾的野兽盯住了,手臂和后脖颈密密麻麻起了好几片的鸡皮疙瘩。 沈家发抬起头,只看见站在沈泱右侧的江措顿珠。 目光四下一绕,没有看见其他的大型动物,沈家发搓了搓凉飕飕的胳膊,催促道:“沈泱,你玩够了吗?和我回去吧,我阿妈在做午饭了,今中午是米饭。” 早上是糌粑和油茶,沈泱吃了一口便吐了出来。 双脚也感受到了寒意,沈泱慢吞吞地应了声好。 他从黑色运动裤的口袋里抽出憋下去的口袋纸,抽出两张纸。 两只脚从探出水面的瞬间,大颗大颗清透的水珠沿着他雪白的脚背,缓缓滴落在清澈的水面上,还剩下好几颗水珠,挂在纤细的趾骨上。 沈泱低着头,捏着两张纸巾慢条斯理地擦干净了脚上的水珠。 拿过一旁的鞋袜,穿好。 他弯腰打算捡起刚刚被他坐在屁股底下的几张纸巾时,一只常年劳作的粗糙大手先一步捡起了地上的几张纸巾。 “走了,沈泱。”沈家发叫他。 沈泱和沈家发一起离开了,走出潭水大概两三百米后,沈家发打听道:“你刚刚怎么和江措在一起?” “江措?”沈泱问,“刚刚我旁边的那个男生?” “对,你离他远点。”沈家发朝身后看了一眼,确定对方听不到他和沈泱之间的谈话后,沈家发还是压低了声音,“他爸爸是杀人犯,前几年和人打架直接用刀捅死了两个人,还被判死刑了呢!” “那他妈妈呢?” “他妈妈在他六岁的时候,就和别的男人跑了。”沈家发说,“反正你离他远一点,他和正常人不太一样,去年,你知道吗?有一头牦牛疯了要攻击人,我爸他们去拿木仓,结果江措顿珠竟然一拳给砸晕了!!” “还有春天的时候,他不知道怎么得罪了校外的几个混混,竟然被人来找麻烦,结果三打一,你猜怎么着,江措毫发无伤,人家三个进医院了。” “他还在读书吗?” “对啊,和你同级,下个月就读高三了,你后妈不是把你的学籍也转过来了吗?到时候我们都是校友。” “你得记住,别得罪他。”沈家发打量了一下沈泱的小身板,叹气道,“你这样的,一拳都不够人家揍的。” 沈泱不在意地懒洋洋地嗯了一声,又感觉有什么玩意儿在盯着自己。 沈泱扭过头,什么都没有看见,只看见一头温顺的,老老实实在草甸上吃草的牦牛。 ** 沈泱在沈家吃午饭,沈大伯和沈泱的父亲同母异父。 十几年前,得知蓉城的弟弟发达了,也去投奔过沈父。 刚开始他们一家人都在沈父的公司里工作,后来因为收回扣太过分了,沈大伯又得罪了住建局局长的儿子,沈泱的爸爸就让他们一家回了久塘。 前几天,沈泱躺在房间里,头晕脑胀恶心,都是沈家发端了清粥送给他。 今天早上一起吃饭,他们煮的是糌粑和油茶。 糌粑又干又黏,油茶又腥又腻,沈泱当场就跑到垃圾桶那里吐了出来。 沈大伯家的午餐虽然不能和沈泱在蓉城的时候相提并论,但也算是当地的富户了,四个满满当当的菜,还有一个不知名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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