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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萧洋放下笔,把椅子转过来,面对着床,“哥你有什么想法吗?我可以配合你。” “胸口碎大石怎么样?” “……什么?” “胸口碎大石。”陆潇与翻了个身,趴在床上,下巴搁在交叠的手臂上,表情认真得不像是开玩笑,“你砸我。” 萧洋沉默了两秒。 “我下不了手。而且我想乐会长估计也不会同意的。” 陆潇与的脸重新埋进被子里,发出一声闷闷的哀嚎。 “那我没想法了。” 萧洋看着他那副生无可恋的样子,认真地想了想。 “那我想想……跳舞怎么样?” “那我还是坚持胸口碎大石吧。” “那话剧呢?”萧洋又说,“我们可以组织班级排演一部话剧,让哥你演主角,怎么样?” 陆潇与撑起下巴,眼睛微微亮了一下。 “这倒是个建议。” 萧洋受到鼓舞,继续往下说:“那哥你想演什么?” “《卖火柴的小女孩》。” “你想演小女孩?” “不。我想演火柴。” 房间里安静了一瞬。 萧洋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张了张嘴,又闭上了,脑子里把“陆潇与演火柴”这个画面翻来覆去地想了好几遍,经过一番理性的思考,他承认他哥这个想法很创新,但他依旧持了反对的意见。 陆潇与哀嚎一声,翻了个身,在萧洋的床上滚了两圈,把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搅得一团糟。 “啊啊啊啊!那到底表演什么啊!” 他趴在床上,脸埋在枕头里,只露出半边侧脸和一只耳朵。手指在床单上无意识地画着圈、点着点,一会儿画个三角形,一会儿又涂掉重来,毫无规律可言。 萧洋坐在学习椅上,眼神不自觉落在陆潇与动的毫无规律的手上。 那只手的指节很长,他之前牵着的时候就知道了。陆潇与的手比他大很多,握起来的时候能把他的手整个包住,指节分明,骨感有力,指甲修得整整齐齐。 不算白,但很好看。 打球的时候很猛,手腕一抖就是一个漂亮的传球。扣篮的时候更是青筋暴起,整只手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肌肉的线条从手背一直延伸到小臂。 有些时候也很温柔。 总时不时揉他的头,力道不轻不重,更小一些的时候,还会用两只手牵着他走路,怕他摔了。 再早一些,更早一些——萧洋忽然想起来,陆潇与还会弹钢琴。 不是什么高难度的曲子,就是那首简单的、每一个学钢琴的小孩都会弹的《小星星》。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往外蹦,慢吞吞的,像小雨滴落在窗台上。那时候陆潇与大概六七岁,坐在钢琴前的凳子上,腿都够不着地,垂着两条腿一晃一晃的,弹完最后一个音,得意地转过头来问他——“怎么样?哥厉害吧?” 萧洋已经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回答的了。 但他记得那双手在黑白琴键上的样子。 那时候还不大,手指短短的,按下一个键要费好大的力气。可那双手已经很好看,骨节分明,指腹圆润,按下去的时候,每一个指节都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 “哥!我想到了!” 萧洋的声音清亮又雀跃,像一道光突然照进了昏暗的房间。 陆潇与从枕头里抬起头来, “你可以弹钢琴!” 陆潇与:??? 先不说他学什么东西都是三分钟热度这件事。钢琴这东西,他上一次碰是什么时候?六岁?七岁? 那时候林煜说学一门乐器可以培养耐心,陆时砚二话不说就搬了一台钢琴回来。请的老师是G市最好的,每周末来家里上一次课,一对一教学。 老师确实说过他有天赋。说什么“这孩子手指条件好”“乐感不错”“好好培养能弹出来”。陆潇与当时信了,得意了好一阵子,逢人就说“钢琴老师说我有天赋”。 后来他才知道,那个老师对每一个学生家长都是这么说的。 陆时砚交了一年的学费,陆潇与学了一首《小星星》就不学了。 而且学会了之后他得意极了,到处显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又迷上了别的,篮球、滑板、游戏机,一样接一样,钢琴被他忘到了九霄云外。那台琴后来就放在家的客厅角落里,琴盖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再也没有被打开过。 “哥你知道吗,”萧洋的眼睛亮晶晶的,语气里带着一种让人没法拒绝的热切,“你是我见过的钢琴弹得最——” 他顿了一下,像是在认真地、严谨地回忆和对比。 “啊,第二好听的!” 陆潇与已经从床上坐起来了。 他本来还沉浸在对《小星星》的怀旧情绪里,听到这话,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第二?那第一是谁?” “是易叔叔。”萧洋回答得很快,“他弹琴可厉害了,比你好听一点点,真的就一点点。不过你可能没见过他。” 陆潇与没说话,撑着下巴,表情像是在思考一个很严肃的哲学问题。 “有了!这个周末我们可以去找他,他的钢琴可厉害了,绝对能让你把之前的基础捡回来。我们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哥你可以跟易叔叔学几首难度高一点的曲子,到时候艳压四方!” 萧洋一边说一边从学习椅爬到了床上,膝盖陷进柔软的床垫里,两只手撑在陆潇与身侧,整个人往前倾。那张乖巧的脸在陆潇与的视野里迅速放大——白净的皮肤,弯弯的眉眼,鼻尖上有一颗很小很小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的痣。 陆潇与没有往后躲。 他就那么坐在床上,看着萧洋凑过来,近到能看清他睫毛的弧度。 “试试吧哥,”萧洋的眼睛亮得像两颗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星星,“我相信你可以的。” 陆潇与看着他。 拒绝的话在嘴边绕了好几圈, “算了。”陆潇与别过脸去,声音闷闷的,带着一种“我真是拿你没办法”的无奈,“死马当活马医吧。”
第10章 易叔叔 冷言每个周末都会出门一趟。 这件事陆潇与从小就知道。小时候周末来找萧洋玩,偶尔会撞上冷言拎着包出门,他会礼貌地喊一声“冷叔叔路上小心”,然后转头跟萧洋玩去了。那时候年纪小,还会因为冷言不在家而小小地难过一下——冷叔叔做的点心很好吃,不在家就吃不到了。 但他从不知道冷言出门都是去干嘛。 直到这个周末。 车子开了将近两个小时,从繁华的市区一路向东,穿过高速、绕过山路,最后驶入了一条两边种满梧桐树的乡间小道。车窗外的风景从高楼大厦渐渐变成了低矮的砖瓦房,从车水马龙变成了鸟叫蝉鸣。 “快到了快到了!”萧洋坐在后座上,整个人兴奋得坐不住,扒着车窗往外看,鼻尖都快贴到玻璃上了。 陆潇与坐在他旁边,被他这股兴奋劲儿感染,也往外看了一眼。 空气确实不一样了。车窗开了一条缝,涌进来的风带着一股咸咸的、潮潮的味道,还有青草和泥土混合的气息。不像城里,空气里永远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燥味。 “这是哪儿?”陆潇与问。 “海滨小镇。”萧洋转过头来,眼睛亮晶晶的,“易叔叔就住在这里。” 易叔叔。 那个“第一好听”的易叔叔。 陆潇与靠回座椅上,心里对这个素未谋面的“易叔叔”多了一丝好奇。 车子在一座石桥旁边停了下来。 萧霄率先下了车,抻了个懒腰,红色的鲻鱼头被海风吹得乱七八糟,他也不在意,回头冲车里喊:“到了到了,都下来吧。” 冷言从副驾驶下来,手里拎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几盒补品。萧霄看了一眼,伸手接过去,又回身从后座拎出另一袋,两只手拎得满满当当。 “我来拿。”冷言伸手要去接。 “不用不用,你走你的。”萧霄把袋子往怀里一揽,腾出一只手来搂住冷言的肩膀,下巴朝前方一抬,“走吧,别让人等久了。” 萧洋从车里跳下来,转身拉住陆潇与的手。 “哥,快下来!” 陆潇与被他一拽,差点没站稳,踉跄了一下才稳住身形。 “你慢点。”他说。 但步子已经跟上了。 小镇的建筑大多是砖瓦堆砌的古式房屋,灰墙黛瓦,飞檐翘角,不像城市里到处都是钢筋水泥的高楼大厦。空气里有一股淡淡的咸味,混着花香和草木的清香,让人忍不住多吸两口。 他们走上一座石拱桥。 桥不高,但弧度很漂亮,像一弯倒扣的月亮趴在河面上。桥下的水不深,清澈见底,能看见圆滚滚的鹅卵石和几尾悠闲游动的小鱼。水流的声音很轻,潺潺的,像有人在耳边低声哼着一首舒缓的曲子。 萧洋站在桥上,扶着石栏杆往下看,整个人被阳光镀了一层金边。 “这里漂亮吧,哥?”他转过头来,笑得眼睛弯弯的,“晚上会有更漂亮的东西呢!” 陆潇与听着萧洋的话,不免也开始期待晚上的更漂亮的东西了。 桥的另一头,远远地出现了两个身影。 一个高大,一个清瘦;一个穿着深色的休闲装,一个戴着浅色的遮阳帽。 高个子的那个正侧着头,跟旁边的人说着什么。他一只手提着个塑料桶,背上还背着渔具,走路的步子很大,但每走几步就会停下来等一等身边的人。 戴遮阳帽的那个走得很慢,一只手搭在高个子的手臂上,不是虚虚地搭着,而是整只手握着对方的胳膊,手指微微收紧,像是在丈量每一步的距离和方向。 他的眼睛被帽檐遮住了大半,但能看到他的头微微偏向高个子的方向,嘴角噙着一点淡淡的笑。 两个人走在青石板路上,步伐默契得像在一起走了几万遍。 “易叔叔!”萧洋朝那边挥手。 走近了,陆潇与才看清那个戴遮阳帽的人的样子。 是个omega。 皮肤很白,白到近乎透明,能看到太阳穴附近细细的青色血管。五官清隽柔和,眉目间带着一种病愈后特有的纤弱感,但嘴角的那抹笑意又让人觉得他很安然、很满足。 他的眼睛始终是耷拉着的,眼皮微微垂着,像是没睡醒,又像是在专心听什么声音。 旁边的alpha他倒是认识,萧叔叔早期的乐队成员沈融亿。 在陆潇与的视角里,他看到沈融亿亲昵地跟旁边的omega说了句什么,omega恬静的脸上咧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萧哥,嫂子,还有小海浪,午好啊!” “易叔叔,我把我哥带来了!”萧洋拉着陆潇与跑到易痕面前,拿起他的手,放在了易痕的另一只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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