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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儿子扶着墙慢慢走出院门,膝盖还是打不了弯,每一步都要咬住牙关。
沈知凝拎着行李跟在后面,回头看了她爸一眼。
沈德茂没有说话,也没有拦。
他只是握着那根拐杖站在石榴树旁边——一棵枯了一棵活着,活的那棵刚冒了新芽。
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沈知聿还很小的时候,爬这棵石榴树摔下来磕破了膝盖,他站在院子里骂他活该,然后蹲下来背他去诊所。
那孩子的两条小腿在他腰间晃着,手搂着他的脖子,说爸我以后不爬了。
那是他这辈子背过儿子的为数不多的一次。
沈知聿走到巷口,停下,回头看了一眼。
沈德茂还站在院门口,背驼着,拐杖在手里微微发抖。
沈知聿没有叫爸,但他冲那个方向点了一下头。
沈德茂看见了,把拐杖往地上顿了一下,转身进了院子。
他们回了云安。
不是原来那个一楼带院子的小房子——那个房子早就被退了,院子里多肉被清空了,冰箱上的合照被撕了,只剩下墙根下一圈曾经放过花盆的旧痕迹。
他们在离学校远一点的地方重新租了一个,还是一楼,还是带院子。
搬家那天沈知聿瘸着一条腿非要自己搬箱子,陈砚白拄着拐杖站在门口说你放下来。
沈知聿说你的腿比我严重,陈砚白说你的膝盖比我早伤,两个人站在院子里互相瞪,最后陈砚舟和沈知凝一人扛一个箱子,把他俩推进了屋。
院子里又开始种多肉了。
沈知聿从花市搬回来十几盆,蹲在地上拿小铲子挖坑,把桃蛋、玉露、熊童子一棵一棵埋好。
陈砚白坐在旁边的折叠椅上——他的腿还不能久站——把洒水壶递过去。
沈知聿接过来浇了一圈水,直起腰揉了揉膝盖,说:“哥,少了一盆。”
陈砚白问什么。
他说:“姬胧月。以前那盆最大的,开花红彤彤的,找了好几家花市都没找到。”
陈砚白没有说话。
第二天沈知聿下班回来——他在云安找了份新工作,在一家培训机构做行政——看见院墙下多了一盆多肉。
莲座状的叶片,红尖,个头不大,但根扎得很稳,土是新的,刚浇过水。
沈知聿蹲下来看了很久,然后抬头喊:“哥!”
陈砚白从屋里走出来,靠在门框上,手里端着杯茶。
“路过花市看到的。”他说。
沈知聿没有戳穿他。
这盆姬胧月的品相太好,根系是修剪过的,盆底的标签还没撕干净——不是花市买的,是从青沂家里那盆老桩上分的株。
他站起来,走过去,把脸埋在陈砚白的锁骨上,抱了很久。
陈砚白一只手端着茶杯,另一只手放在他后脑勺上。
拐杖靠在门框边上,被风吹倒了,没人去捡。
隔壁墙头上蹲着一只橘猫——不是以前那只,以前那只被沈知凝带回岚州了,这只是新搬来的邻居养的,但尾巴还是一样翘成天线。
赵凯来看他们的时候带了一箱啤酒。
他现在在云安开了家小广告公司,还是那么贫,一来就嫌弃院子里的多肉长得太慢,又说你们这院子比以前那个小。
沈知聿说那你别来,赵凯说我就来,你怎么着。
晚上三个人在院子里支了小桌子吃饭,陈砚白从厨房往外端菜,赵凯看着他一瘸一拐的背影,凑到沈知聿耳朵边上说:“你当年在后巷说你要追他,我以为你疯了。”
沈知聿把一颗花生米扔进嘴里嚼了嚼,看着陈砚白把最后一盘菜放在桌上——糖醋排骨,是他爱吃的——然后弯起眼睛笑了一下。
“疯就疯,”他说,“追到了。”
又过了几年。
院子里那盆姬胧月开花了,红彤彤的小花瓣叠在一起,像一朵微型牡丹。
橘猫生了崽,三只全是橘的。
陈砚白腿上的石膏拆了,走路还有一点点跛,但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沈知聿的膝盖到阴雨天还是会疼,但已经不用热水袋了——陈砚白每天晚上拿掌心给他焐,焐完了再扶他躺下。
有天下班,沈知聿推开门,看见陈砚白坐在沙发上看文件,茶几上放着一杯还冒热气的豆浆。
他把包放下,走过去拿起豆浆喝了一口,甜的,加了两勺糖。
他想起很多年前每天早上站在宿舍楼下,手里举着豆浆等那个人,豆浆从烫等到凉,凉了又回去换热的。
那时候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追到,也不知道追到了以后能在一起多久。
现在他在院子里种花,在厨房里炒菜,在沙发上靠着他看电影,把冰凉的脚塞到他腿下面。
以后还会再种几盆花,再养一只猫,再吵几回架,再睡很多年一米八的大床。
一辈子。
陈砚白从文件上抬起眼看了他一眼。
“笑什么。”
“没什么。”
沈知聿把豆浆放下,走过去从背后搂住他的脖子,把下巴搁在他头顶上——他的头发比以前白了几根,但还是一样的软。
他看见窗户外头那盆姬胧月正在风里轻轻摇着,橘猫趴在墙头打盹,尾巴垂下来一晃一晃。
长雾早就散了,院子里的阳光正好。
《长雾弥散》完结感言
敲下“全文完”的时候,快到十一点了。
我没有特别激动,也没有特别难过,就是安安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把82章从头到尾翻了一遍。
翻到开头沈知聿蹲在后巷逗狗那一段,觉得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
其实这个故事写到一半的时候,评论区和私信里就有很多人说,不要写死,不要太刀。
他们是真的心疼沈知聿和陈砚白,想让他们好好的,哪怕正文不行,补一个甜的番外也好。
但我是一个写虐文的人。
大概天生就带了点悲情的东西,双鱼座,情绪多到盛不下,看到美好的事物总忍不住想,万一被打碎了呢。
所以写甜的番外对我来说,反而是最难的——我不知道该怎么让他们轻松地幸福,总觉得幸福也应该是疼过之后才配得到的。
可是看到那么多人说“求求了”“哪怕一个if线也好”,我又不忍心。
说到底,我还是心软。
于是就有了那篇《来日方长》。
如果那天晚上没有雾。
如果那辆货车打了双闪。
如果他早一个小时出发。
所有的如果,我都替他们在另一个平行世界里实现了——骨折、石膏、一步一步重新学走路,然后重新种花,重新养猫,重新过一辈子。
不算纯粹的甜,但至少他们还在一起。
哪怕只是在几百字的番外里,我也想让他们有一个可以晒太阳的院子。
这是我第一次在番茄发文。
第一次正式写完一部完整的小说。
八十二章,从过完年到现在,断断续续好几个月。
写它的这段时间里,我把很多自己的东西放了进去——情绪、思想,大概还有一部分灵魂。
有时候半夜写到祠堂那几章,沈知聿跪在青石地上转着腕上的皮绳,我自己对着屏幕掉眼泪;写车祸那场戏,改了很多遍,总怕写得不够克制,怕情绪太满反而压垮了文字。
现在回头看,感情也许没有写到位,笔力也许还差得远,但它确确实实是我的一部心血。
它不够完美,但它是完整的。
有读者说后半段几乎是一边哭一边看完的,我想说,我也是。
还有一件事想说。
第73章遗书的结尾我有想改过。
原版是沈知聿把三行字全写在了纸上,包括那句“那年下雪,我俩白了头,也算是你的人了”。
后来我改成了——最后一句有是他靠在床头,看着窗外的月光说出来的。
不仅是写,还有说。
写给别人看,说给自己听。
听到也好,听不到也好,他都要说。
说了,这辈子就交代完了。
感谢所有陪他们走完这八十二章的人。
有些读者几乎每一章都留了评论,有时候是长评,有时候只是一句话,但我知道你们一直都在。
你们替沈知聿和陈砚白哭过,也替他们心疼过。
谢谢你们让他俩在你们的心里活过一次。
也谢谢我自己,把这个故事从头到尾写完了。
长雾终于弥散了。
这一次是真的全文完了。
下一本见!
————
沈知聿:
我其实不太会说再见这种话。
以前每次送他去车站,我都说“到了给我发消息”,从来不说再见。
但这次是真的要再见了——故事写完了,我们俩也该退场了。
谢谢你们陪我们走完这八十二章。
我知道你们在那些章节里掉了不少眼泪,祠堂那段,大雾那段,还有第68章 ——我知道你们哭了,因为我也哭了。
但没关系,哭完了就好。
我现在挺好的,膝盖到阴雨天还是会疼,但陈砚白每天晚上都会拿掌心给我焐。他话还是那么少,剥虾还是剥得那么完整,院子里那盆姬胧月今年又开花了。
对了,那条在后巷的黄狗,后来被烧烤摊老板收养了,现在胖得跟煤气罐似的。
隔壁的橘猫也生了崽,三只全是橘的,我留了一只,取名“豆浆”。
每次我叫它,陈砚白都会抬头看我一眼,因为这个名字他也知道是怎么来的。
我追他的时候跟赵凯说“我要追他”,追到了。
后来我说“这辈子就是他了”,这辈子还没过完,但已经在过了。
你们也要好好的。
喜欢谁就去追,别怕。追不到拉倒,但万一追到了呢?就说到这儿吧。
豆浆又跳上墙头了,我去抓它下来。
谢谢你们。
再见。
————
陈砚白:
我话少,你们知道。
沈知聿说了很多,我补充几句。
他说豆浆这个名字是因为我,是的。
每天早上他都会给我倒一杯豆浆,加两勺糖。
这么多年了,他还是会忘了把糖搅匀,喝到最后一口总是最甜的。
谢谢你们替我们记着那些事——后巷的路灯,宿舍楼下的早晨,雪地里的围巾,院子里的十二盆多肉。
我和他都不是完美的人,但你们还是愿意陪我们走到结局。
雾散了,天亮了。
我们很好,你们也多保重。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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