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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人王

时间:2023-05-11 18:00:04  状态:完结  作者:索斯

  至于说战士,坚古族人不怕战斗,许多兵种和武技很有特色,但从来也不是天下第一。现在的天下第一并不是哪个种族的哪个兵种,而是精灵卡。用法力召唤出来的怪物,不管是战斗力、后勤压力和反复利用的耐消耗性,已经超越了过去的“战士”。反正只要精灵卡本身不损坏,使用者还有足够的法力,那么精灵卡每天都可以启动五次召唤,这相当于随身带着护卫,甚至携带了一支小分队,这不比任何战士都香吗?
  已经没什么事情必须要坚古族的人来做,找人类或者精灵不一样吗?
  达贡并没有实际听到这句话,但他能感觉到这句话似乎就在他遇到的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地存在着。这不再是“坚古族修筑了无限迷宫,是拯救世界的英雄”的年代了,那些已经是太过久远之前的历史,甚至寿命最为悠长的精灵都不会记起。虽然世界上每个人都知道是坚古族修筑了无限迷宫,挡住地底魔物的攻势,但已然变得和“坚古族修建了一座箭塔”差不多——它的历史意义和价值褪色了。
  坚古族是怎么回事?
  达贡带着这样的疑问来到了犬齿要塞,这座著名的北方坚古族城市。这里居住着差不多两百五十万坚古族人,分布在被命名为前线城墙、二线塔、三线路、四线库、无限城和六星镇的广大区域内。犬齿要塞修建在两座山脉中间差不多三十里宽的平原地区,由于山上多是难以通行的悬崖峭壁,这片平原地区就变成北方蛮族南下的必经之地。
  虽然蛮族完全可以分成小股从其他地方溜过来,但一番劫掠之后该怎么把战利品运回去呢?山区根本承受不了大规模物流,如果有这种地方,也早就被各种碉堡、关卡、要塞堵上了。曾经最大最好的缺口现在变成了犬齿要塞,坚古族从南方迁移到北方,在这里建设、在这里镇守、在这里生活。
  除了没有一个接一个的洞穴和隧道外,这里看起来仍然是“典型的”坚古族城市。车队通过“六星镇”,这里给达贡的感觉就像是坚古城的第一层市集。相对稀疏的建筑,在简陋而宽阔街道上闲逛的坚古族人,还有睁大眼睛看着商队的老牛。喔,老牛的确不是坚古城的风格,但那双大眼睛让达贡想到了熊蜥,特别是家里的库库。
  他有点想家了,这是触景生情。
  深呼吸,用手掌跟揉揉眼睛,让自己笑一笑。思乡是可爱的而不是可耻的,没必要逃避但也没必要沉溺。坚古城还在封城吧?现在就是回去,就算没有悬赏能够找到他,达贡也进不了城。想念便想念,只是要清楚想念也改变不了什么,不管是改变自己还是改变现实。
  他平复一下情绪,整理整理衣服好显得精神些,然后跳下车厢。周围的坚古族人看到他,目光总会在精金须环上停留片刻。有些老人会向他招手,或者举起烟斗、酒杯示意。达贡便微微颔首,算是回礼。
  “他们在和你打招呼,为什么?”游吟诗人纳西姆·邦德骑着毛驴从后面赶上来。由于没有驴镫子这种东西,他的双腿无处安放,只能像两根木棍一样支棱着、晃悠着。达贡稍稍侧身,免得被他无辜踢到。
  “只有尼尔家族的须环可以用精金制成,我须环少,而这个非常新,更容易被辨识出来。他们便知道我是从南方长途跋涉来的,便相对热情一些吧。”
  “据我所知,这里的矮人并不怀念南方的生活,所以喜欢你肯定不是因为你来自哪里。”纳西姆轻轻拨弄琴弦,微笑着说道:“你没有成婚的须环,长得又健壮又漂亮,他们是想给你介绍坚古族的女孩吧?”
  “你有没有和坚古族的……”
  “没有!”纳西姆立刻否认,一点也不拖泥带水。“我发现坚古族的姑娘还是喜欢你这样的,有力量、值得信赖、而且能砍死怪物以及挣钱。我这样的,她们说我太油嘴滑舌、油头粉面、游手好闲。另外,我可不想上坚古族的仇恨账本。”
  “你还知道仇恨账本?”达贡感到惊奇。“我妈妈说,就连坚古族中也很少提起仇恨账本这么古老的传统了,她甚至不认为坚古城外还会有哪里仍保持在账本上记录仇恨。”
  “我收集过坚古族的故事,用来创作诗歌,你忘了吗?”纳西姆的上半身在驴背上摇来晃去,这是他非常得意时候的习惯动作。“达贡,我为奇美拉之战做的诗歌已经写好了,你想听听吗?”
  “不想听。”达贡赶紧摆摆手,同样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如果歌里有我,那我会羞愧的;如果没有我,我大概会把你揍一顿。综上所述,还是算了。”
  “本来还想让你先体验一下的,看来没戏了。我还是将第一次留给这里的大胡子吧。喔~~人人都有大胡子,可都没有我的胡子翘!”
  “在坚古族,选择你那种翘起胡须打扮的往往是罪犯。”达贡拍了拍驴背,说道:“纳西姆,你知道这里最大的奥力神殿在什么地方吗?”
  “那你可问对人了。它在三线路城区,是个脑袋上面顶了个金锤子的大号建筑。锤子上面有个表盘,每天日夜燃烧着金元素火焰,用数量来表示时间。”纳西姆捏着胡须,若有所思:“我一直想知道钟楼里面是什么样子,可惜那里只让坚古族进入。”
  “那么这里的盔甲市场在哪里?”
  “哈!这你最好问杰洛斯,我可说不好,毕竟盔甲刀剑之类的不是我的专业,我的武器是我的琴弦,我的盔甲是优雅和美丽。”
  “那么你的隐身术是什么?”
  “那是我神秘莫测的气质啊~~~”纳西姆放开喉咙,咏叹的声调逐渐拔高,在顶峰转了几个圈,再一口气滑翔下来,稳稳地、轻盈地落在地上。商队里有人叫好,达贡也鼓了三下掌,但路边的坚古族人只是翻了个白眼。
  “坚古族就是这个不好:只有到了酒馆里,伴着泡沫和油腻,才会不吝啬掌声。”纳西姆随后道:“不过说真的,你要买卖东西还是通过商队比较好,他们能给你争取到合适的价格和品质优良的货物。犬齿要塞这里的矮人,可能是距离北方的野蛮人太近了,学了些坑骗的手段。你瞧我,我一路上都是跟迈普买卖东西的,可以防止被坑。”
  “我也是坚古族人。”达贡的言下之意是坚古族不会坑骗坚古族人。
  “我不会有你那么强的信心,我也劝你别有那么简单的想法。”纳西姆摇摇头,摆出神秘莫测的笑容,说道:“达贡,我知道一个和你相关的秘密,你想不想听?”
  “关键还是你想不想说。”达贡看着他,随后笑了:“好吧,知道你没有好处是不会说的。如果咱们进了同一家酒馆,我总会给你买一杯酒,如何?”
  “行,坚古族的承诺是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纳西姆摇头晃脑,引来驴子不满的叫声。他摸摸驴头,表示安抚,然后说道:“杰洛斯现在不在车队里,一进入狼目堡他就跑了,那是大概一周前的事情了。”
  “这我倒没注意,最近修炼有了点成果,一直忙着巩固。那么现在是迈普指挥车队?”
  “嗯,的确是他。不过迈普和你没关系,杰洛斯提前离开商队,带着托比和鲁西加。对了,你都没发现最近一周的饭食不是同一个风味吗?”
  “硬面包和腌肉多了些,汤粥少了。我都是在车厢吃的,没注意这些。”
  “嘿嘿,最近你都快变成隐士了,可你明明还很年轻。”纳西姆绕了一会儿,终于还是绕回到达贡身上。“杰洛斯等人还带走了两辆车,其中一辆上面是奇美拉的残骸。现在你明白这件事和你有什么关系了吧?”
  “那件皮很难处理,估计是怕耽误我去秘纳米利斯的时间,所以先走一步。但是你说和我有关,那便不是这么简单的原因。”达贡的脸上逐渐绽开笑容,他说道:“他们不会是给我制作奇美拉披风吧?”
  “我看也只有这个理由。”纳西姆说道:“托比不让我给提前透露,但现在已经进入犬齿要塞,算不得提前。只是你看到他们时,最好还做出完全不知情的样子,越惊讶越好。对了,你觉得那件奇美拉的皮能值多少钱?我算不算也参加了战斗,在隐形的战场上做出了贡献?”
  “我觉得歌曲就是你的分红。要知道金币来得快去得快,经典的艺术作品永流传。”
  “你说到我心坎里去了。”纳西姆掏出三弦琴,这就准备唱歌。“这句名言值得一曲。”
  “这句话是某次守夜时你跟我说的。你还真够自恋的呢。”
  拨弦手戛然而止。


第143章 五头龙披风
  商队和商会不同,越是大城市,商队就越难赚钱。金狗这种规模的商队,主要的利润来源还是道路沿途的乡镇,他们能够提供远比村镇杂货店更好、更丰富以及更有异域风情的货物。而在大型城市,商会有更强的囤货能力与愿望,金狗的商品就很难卖出去。
  除非充当货运队伍,将某些专门的货物转运进来,挣长途运输和批发的钱。这一次便是如此,来自东国和八达堡的货物在没有送到之前就已经有了买主,他们正在货场翘首以盼。
  同样在货场等待商队到达的还有杰洛斯、托比和鲁西加,也就是奇美拉皮运输小队的成员。鲁西加手里提着一个背包,脸上带着抑制不住的笑意。不管杰洛斯和托比怎样努力,也没法让一个坚古族人学会演戏。
  同样学不会的还有达贡,他眼神和表情写着大大的五个字“我都知道了”。有人说,只有在战场上,矮人偶尔才会表现出狡猾和奸诈,其他时候他们都是直性子,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正因为如此,他们才需要留大胡子,至少还能把嘴巴稍微遮掩一下。
  人类在这方面更有天分,比如杰洛斯,他就能同时做出两种表情。一方面他皱紧眉头,显得非常生气,另一方面他的嘴角还是翘起来的,那是抑制不住的开心。他和达贡撞了一下手肘,然后问道:“谁走漏了风声?”
  “商队没人告诉我。”达贡既没有骗人,也没有说纳西姆的名字。他也不客气,指着鲁西加手里的背包说道:“这里面就是给我的奇美拉披风?”
  “对,就是这件。这一次我也算是长见识了,居然还可以这样处理皮制品。”鲁西加先在围裙上擦擦手掌,然后才打开背包。背包里是一团灰绿色的东西,仿佛有人将绿色和黑色墨水混合,稀释了很多遍,然后泼到一张布上。鲁西加双手将那团东西拿出来,一脚踢开背包。她双手一抖,将披风展开来。
  这是一件配了兜帽的披风,为适应盔甲,专门在肩膀做了折叠加宽设计——如果有肩甲,也能覆盖住,如果没有则会沿着压缝堆叠起来。正如之前所说,披风是灰绿色的,表面是一层布,鳞片在哪里?
  “你摸摸就知道了。”鲁西加眉眼弯弯,全是微笑。“那位杜特姆大师手艺高超,居然可以让鳞片向皮内收缩,然后折叠覆盖,将鳞片做在内部。”
  双手接过披风,达贡没想到它居然有点压手。从总重量来说,这件披风对达贡不是负担,它只是超过了达贡的预计,没想到会是这样的质感。仔细在披风上抚摸,的确还能感觉到起起伏伏的鳞片,它们就隐藏在布料之下。
  达贡摸摸胡子:“我有点不明白。鳞片向内对折,那它的受冲击面不是反了吗?”
  “先让鳞片收缩,然后折叠,对着缝隙交叉起来,这样用另外一面皮的鳞片为这一面提供支撑,同样可以分散冲击力,防护效果没有打折扣。”
  达贡摸摸脑袋:“那不就是用双倍的鳞片才产生原本的防护效果吗?”
  “这样就可以把鳞片藏到内部去了,外面看起来就像是个布披风。”
  达贡已经摸到了后脑勺,疑惑来到极致:“这么折腾,就是为了让鳞片在里面,布在外面?有什么意义吗?”
  “你要披着鳞片的披风招摇过市吗?减少特征,不要引起不必要的注意。你难道喜欢别人见到你都问一遍这是什么鳞片以及你是怎么得到的?”
  “哦,原来是为了这个啊?”达贡拍了下额头,随后抚摸着胡子,问道:“如果是为了低调,为什么用这个古怪的颜色?别人的披风大多是纯色布,这一团团的颜色不是更显眼?”
  “奇美拉有四种元素,它的脑袋有元素偏好,但是身体部分的四种元素是混合的。杜特姆大师询问了四种元素都是什么,然后又问了这件披风要给谁。”鲁西加笑着说道:“他听说是给坚古族人的,而且是一个坚古族人斩杀了四个脑袋的奇美拉怪兽,他便非常兴奋,在披风上使用了元素均衡符文。”
  达贡还是没听懂,但他在鲁西加的催促下穿戴好披风。披风很有质感,穿在身上自然下垂,完全没有轻飘飘的感觉。宽窄松紧也很合适,位于脖颈处的卡扣相当结实。戴上兜帽,发现它也是折叠双层的。如果戴着头盔,就可以解开位于后脑勺的系绳,多放出一部分帽子来,便能把头盔套进去。当然,若是带着鹿角盔那样支棱的巨型盔,什么帽子也覆盖不来。
  穿上披风,达贡就已经有了一点模糊的感觉,他试探性的向外输出法力。披风抖了一下,向外膨胀了一寸,仿佛刚刚有风吹过。紧接着它便恢复原状,服服帖帖的趴在达贡肩膀上,仿佛温驯的蜥蜴。
  “嘶……”达贡挠了挠头,说道:“我不知道我猜的对不对。奇美拉的四个脑袋是木属性鸡、火属性羊、金属性蛇和水属性虎,五种自然元素中就缺土。我是不是成了提供土属性的第五个脑袋?”
  “我猜你就能想出来,毕竟你跟随武器大师学习,见多识广是肯定的。杜特姆大师在给我说自然元素五缺一的时候,我都没往这方面想。”鲁西加说道:“这件披风叫做五头龙披风,是不是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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