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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实在是教不了。有他没我,有我没他。”——这是定北掌门原话。 时涯盯着阿尔罕,道:“为什么打架?” “他们是叛徒!”阿尔罕道。 “叛徒?”时涯道,“他背叛什么了?” 阿尔罕道:“人皇!” 时涯翻了个白眼,他妈的又是盛承平! 三千年前的人族有十八个部落,三千年后的中州,唯二延续下来的部落就是离北部和牧云部。只不过,就算是延续,那也不过是还叫三千年前的名字罢了,离北和牧云早已经是物非人也非——离北部背叛了人皇,如何能算到如今离北王的头上? 时涯耐着性子道:“就因为这个,你就把人家脑袋开瓢了?” 阿尔罕道:“先人的过错,后辈偿还有何不可?” “离北经历过几千年的权力更迭,到如今王位落在李家手上,现在的离北王和千年前的离北王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算哪门子后辈,又凭什么要他们来偿还?”时涯道,“我带你离开平州,一是觉得你很有天赋,值得好好栽培;二是看你年纪尚小,不希望你和其他人一样陷在从前的漩涡里无法抽身。你要记得,盛承平死了快三千年了,几个沧海桑田过去,半点从前的影子都找不到了,你还提起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干什么?” 他指着阿尔罕怒骂了一顿,末了,他叹了口气,道:“你要是实在喜欢打架,那就去军队里吧,有打不完的架。如果你打架能打出名堂来,说不定还能捞个将军什么的当当。” 洪熙六年,归顺后的蛮族因为不服从管理,大大小小起了十几次的冲突。时涯是唯一能规劝他们的人,于是宁怀钦就直接将他派去北境驻守,第一次前往平州,宁怀钦给了他十年的时间,他言道既然蛮族选择归顺,那就是大齐的一份子,不服从管教是万万不行的。这次一去,宁怀钦给他下了死命令,务必要让蛮族形成一定的秩序,最起码不要随便惹事,能平等和睦地和三大玄字军相处。 临行前,正好赶上了上元节。时涯带着阿尔罕到永安最繁华热闹的地方去逛街。阿尔罕挺适合军营的,总爱打架,但是在军队里却不是他能随便造次的地方,每一个士兵都身手不凡,阿尔罕不能再随便打人,他甚至还会挨打,刚去的时候天天躲在军帐里哭。后来不服输的劲儿上来,在一次次的打人与被打中,居然还真让他打出了一些名堂,在军营里混了个小旗,还有了一些真心和他交朋友的人。 阿尔罕这大半年都在军营里待着,甚少出来走动,上元节对他来说十分稀罕,他每走一步就会被一个稀奇的东西吸引,花灯还有甜滋滋的糖果,每一样东西都让他爱不释手。只是,他古铜色的皮肤太过显眼,让人一眼就认出他是平州人,也就是蛮族。 那时的时涯还不明白,大齐和蛮族之间的战争刚刚平息没多久,当年亲身经历过的人大多都还活着,阿尔罕向千年后的离北追究背叛盛承平的账属于小题大做,但中原人向蛮族追究杀人饮血的账却是理所当然。两族之间的血淋淋的仇怨不是一道圣旨就能抚平的。 小贩看到阿尔罕都不愿意把东西卖给他,可是他身后戴着白银面具的时涯是那么显眼,小贩不想得罪国师,只能板着一张脸卖了个花灯给他。 阿尔罕道:“好看!”他学中原的文字学得时间还不长,贫瘠的词汇量无法形容出花灯的美丽,只能干巴巴地说两个字来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 时涯替他付了钱,道:“喜欢就拿着。” “国师,这里真热闹。”阿尔罕十分努力地说道,“比北……比平州要好!” 时涯道:“等以后平州建成了,也会热闹起来,甚至,比永安还要热闹。” “不会的,永安是永安,平州是平州。”阿尔罕有些落寞地说道,“血海深仇在前,平州永远都无法成为大齐的一部分。国师,我来到永安之后,才知道我们当初做的事是多么罪大恶极,这不是一句‘为了活命’就能抹杀的——大齐的皇帝愿意接受我们,是他心怀宽大,是他愿意给你面子,与我们是否诚心无关。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旦尝过了权力巅峰的滋味,便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放下的。” 他在军营的这半年变得腼腆了不少,究其原因就是听了太多人对他的偏见。他虽然打架凶残,但到底是个小孩子,心思敏感得很,也明白现在很多人都还无法接受他们,因此只能夹着尾巴做人。 蛮族想要堂堂正正地生活在阳光之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旦行差踏错,那便是要重演昔日战火连天,民不聊生的悲剧。 时涯第一次意识到,师如彻说魏其琛想要的“海晏河清,八方安宁”是有多难,可是他就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人,越是难以征服的阻碍,他就越有干劲。蛮族不容易被教化,平州和中原的恩怨不容易瓦解。 可也只是不容易不是吗?不容易不是不可能,只要努力一下,还是有可能的。 洪熙六年二月,时涯挥别了宁怀钦,正式踏上了出使平州的路,此一去,便是十年光阴。
第112章 【时涯之卷】归来 很多事不是想当然的。 时涯觉得牧云人总是待在平州不与外界接触不好,为他们解决了魔气的问题后,平州变成了一块福地,不再是生灵勿入的禁区,会有很多人来这边游玩,也会有往来通商,这里会变成和衢都一样越来越繁荣。 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牧云人并不觉得一直待在平州有什么不好,他们拒绝让任何人踏入平州,时常和大齐的驻军发生冲突,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外来人扰乱了平州的宁静,平州是属于他们的,任何人都不能踏足。 原先时涯是觉得,这些牧云人老顽固,还坚守着千年前先祖与人皇定下的“誓守边境,非死不退”的诺言,但当他真的在平州待久了,才发现根本和誓言半点关系都没有。先不说那誓言不过是口头约定,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无凭无据,完全可以不管;再来平州是中州的最北边,隔着无尽海,对面就是北荒,是妖族的领地,千年前人妖混战打得十分惨烈,可千年之后,妖族早就不打仗了,不存在再次发兵的可能,守个屁边境! 而且他们自己也并没有对人皇多么尊敬,最要命的是,他们并不觉得之前为了让自己活下去就侵犯中原,以及后来建功德坑,喝自己族人的血有什么不对。他们在平州太久,早就已经和外面的世界产生了鸿沟天堑般的差距,这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弥补。 是以,时涯用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才勉强让这些迂腐固执的牧云人接受了外面,对于踏入平州的外来者不再抗拒,也愿意学习中原的一些文化,比如官话、纺织、冶铁、耕种,同时,时涯发现这些牧云人个个铜头铁骨,力大无穷,是行军打仗的好苗子。虽然毫无章法,但这不是问题,任何事都是要学的嘛! 他挑选了一些适龄的牧云人,和阿尔罕一样送进了三大玄字军中成为士兵。牧云人善战,进入军队以后也很快适应,并逐渐成为了军队中的中流砥柱。 虽说多有波折,但最后的成果起码是让人满意的,时涯功成身退,启程离开了平州。回到永安的那一天,宁怀钦亲自来城门口迎接他的归来,他也翻身下马,走到宁怀钦面前颔首道:“陛下。” 宁怀钦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我之间,不必如此客气。” 时涯向后一看,站在宁怀钦身后的就是皇后和太子。十年过去了,皇后脸上多了几道皱纹,太子在玄铁营历练过后,也于三年前顺利完婚,据说太子妃已经有了两个多月的身孕,宁怀钦眼瞅着就是当皇祖父的人了。 “你老了。”时涯看着宁怀钦脸上的皱纹,道,“不年轻了。” 宁怀钦酸溜溜地道:“就你年轻,就你不会老。” 皇后道:“陛下,咱们回去吧,外面很晒的,万一中暑了怎么办?” “这点太阳算得了什么。”宁怀钦道。 皇后:“陛下,回去吧!” “……” 场面一时变得十分尴尬。时涯轻咳了一声,道:“陛下,我这一路上舟车劳顿,现在已经很累了,咱们就别在城门口站着了,快些进城吧,我也想早些休息。” “好吧。”宁怀钦道,“咱们走。” …… 回到宫里之后,宁怀钦单独召见了时涯:“今日皇后说的话你莫要放在心上。” 如果不提,时涯还不那么在意,但他现在说起了,时涯顿时又有了点小意见:“陛下,皇后娘娘似乎不太喜欢我,明明我离开之前还不是这样的,看来这十年中,没有一个人是一成不变的啊。” 宁怀钦道:“你不要听皇后瞎说,她就是耳根子软,听身边的人多饶舌几句,她就真对你起了戒备之心。” “身边人?” “自然是朝中那些对你有所不满,但又不敢到我这里明说的朝臣。”宁怀钦道,“我这里行不通,就转而找到了皇后那边去。正巧,皇后是个单纯的性子,听得多了,自然对你心存不满。” 时涯道:“皇后娘娘之前看我的眼神,像是要直接把我吃了一样。” “你放心,不管别人怎么想,我始终都会相信你。”宁怀钦道,“皇后哪怕耳根子软,但她也会站在我这边的。” 时涯道:“我倒是一直很好奇,陛下为何会娶皇后娘娘为妻?” 宁怀钦道:“自然是觉得她有趣了。在我到了适婚的年纪之后,母后便找了一次机会,把朝中适龄的女眷都召到宫里,名义上是游园赏花,其实谁都知道是在给我选妃。各家的小姐得了家中的授意,从头到尾一直都在往我跟前献殷勤,唯有皇后……从头到尾都在吃,小嘴就没闲过,离宫的时候还因为裙摆太长摔了一跤,笨笨的,但很可爱。” “确实与众不同。”时涯道,“陛下,我离开永安的这些年,阿尔罕怎么样了?他没有再和任何人起冲突吧。陛下刚才提起和皇后的相遇,这倒也提醒了我,阿尔罕的年纪不小了,不知他有没有喜欢的姑娘?或者对自己的婚事有什么看法?” 宁怀钦道:“他在军队里倒是挺老实的,话也不多,给他安排什么任务就踏踏实实地干,挺利索的。成亲这事他不跟我说我也不清楚,既然你回来了,直接去玄铁营问他会更好,他应该也挺想见到你的。” 时涯心道不错,自勤政殿离开之后就去了玄铁营。 他去的时候,正赶上军营放饭休息,一个的少年拉着阿尔罕往伙房走,他们俩的皮肤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一个白得发光,一个黑得发亮。 在军营里天天暴晒居然还能这么白,也真是稀奇。时涯这么想着,快步走了过去:“阿尔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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