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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我是霍锦惜。” “久仰。”吴邪说。 霍锦惜微微眯了一下眼睛。“久仰”这个词用得很妙——它既不是“我听说过你”也不是“我没听说过你”,而是一种中性的、礼貌的、不暴露任何信息的回应。一个开古董店的人,不应该知道霍锦惜的名字,但一个对江湖有所了解的人,听说过九门霍家当家的名号,又合情合理。 这个人,滴水不漏。 霍锦惜在心里给了吴邪一个评价,然后收回了视线。但她没有收回对黎簇的关注——她的膝盖在桌子底下,有意无意地碰到了黎簇的腿。 黎簇的腿动了一下,但没有躲开。 不是他不想躲,而是他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任何引人注目的动作。霍锦惜是故意的,他知道。如果他躲了,就等于承认了“霍锦惜的靠近让他不自在了”,那反而会让她更来劲。 所以他不动。 像一面湖,风来了起涟漪,但湖本身不动。 宴席开始了。张启山举杯,所有人跟着举杯,酒过三巡,气氛渐渐热络起来。 吴老狗喝了几杯酒之后话就多了,开始讲他养狗的那些事。什么狗最聪明、什么狗最忠诚、什么狗最会看人脸色,讲得眉飞色舞,满桌的人都听得津津有味——除了陈皮阿四,他一直在低头擦刀,好像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但黎簇注意到,陈皮阿四擦刀的动作在吴老狗讲到“有的狗认主,认了主就一辈子只认这一个主人”的时候,忽然停了一下。 只停了一下,然后继续擦。 解九喝了几杯酒之后,脸微微泛红,话也多了起来。他坐在黎簇旁边,一直在跟黎簇说话,从围棋聊到古董,从古董聊到墓葬形制,从墓葬形制聊到机关术。他说得很投入,投入到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手已经搭在了黎簇的椅背上,从远处看,像是在搂着黎簇。 齐铁嘴看到了,扇子摇了摇,嘴角带着一个“我看穿了一切”的笑。 吴老狗也看到了,摸了摸怀里的狗头,心想:解九爷这是喝多了,但喝多了之后做的事情,往往是最真实的。 二月红也看到了。他的目光在解九搭在椅背上的手上停了一瞬,然后移开了。他端起酒杯,慢慢地喝了一口,酒很辣,但他没有皱眉。 霍锦惜也看到了。她隔着黎簇看了解九一眼,那一眼里有警告——不是威胁,而是一种“你别太过分了”的提醒。解九对别人的目光很敏感,他感觉到了霍锦惜的注视,把手从椅背上拿了下来,但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吴邪也看到了。 他坐在黎簇的另一边,一直在安静地吃东西。他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像是在用吃东西来掩饰什么。他的表情很平静,但他的筷子夹菜的时候,有时候会夹空——他在走神,他的注意力不在食物上,而在黎簇身上。 在解九搭在黎簇椅背上的手。 在霍锦惜碰到黎簇的膝盖。 在张日山站在张启山身后、但目光始终落在黎簇身上的事实。 在二月红看黎簇时那种沉静如水的注视。 在陈皮阿四擦刀时偶尔抬头看黎簇的一瞥。 吴邪把这些都看在眼里。 他什么都没有说。 他也没有任何理由说。他和黎簇之间,什么都没有。没有承诺,没有定义,没有一个明确的、可以说“你不应该在意别人靠近他”的身份。 他是他的“一个朋友”。 仅此而已。 吴邪放下筷子,端起酒杯,一口喝干了。 酒很烈,烧得他喉咙发烫。 但喉咙的烫,比不上胸口的那种闷。 宴席散了之后,吴邪走在黎簇旁边,两个人的影子在月光下交叠在一起,又分开,又交叠。 “你今天喝了不少。”黎簇说。 “嗯。” “不高兴?” “没有。” “你骗人的时候语速会变快。”黎簇说。 吴邪沉默了几秒。 “你今天也不高兴。”他说。
第17章 霍锦惜·试探 霍锦惜——霍家当家,九门中唯一的女性掌门人。在这个男人主宰的江湖里,她靠的不是依附,而是手腕。她的美不是那种温婉柔美的美,而是一种带着锋芒的、让人不敢直视的美。像一把出鞘的刀,你知道它锋利,但还是忍不住想看。 她第二次主动接近黎簇,是在张府后院的回廊里。 那天黎簇一个人坐在回廊的栏杆上,手里拿着一本从二月红书房借来的书,关于湘西墓葬的。夜风从湖面上吹过来,带着初秋的凉意,他穿着一件单薄的长衫,风吹得衣角猎猎作响。 霍锦惜从回廊的另一头走来,脚步声很轻,但黎簇还是听到了。不是因为他的听觉有多敏锐,而是因为霍锦惜身上的香味先于她本人到达——不是浓烈的脂粉香,而是一种很淡的、像是某种草木的气息。 他没有抬头。 霍锦惜在他旁边站定,低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书。 “湘西的墓,”她说,“比长沙的凶险十倍不止。” 黎簇这才抬起头。月光下霍锦惜穿着一件墨色的旗袍,领口别着一枚白玉兰花胸针,整个人像是从夜色的水墨画里走出来的。她的头发没有盘起来,而是松松地披在肩上,衬得她的脸小了一圈,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了许多。 “霍当家对湘西的墓有研究?”黎簇合上书。 “下过几次。”霍锦惜在他旁边坐下,不是那种小心翼翼的坐法,而是一种大大方方的、毫不在意的姿态,“湘西的墓里多虫子。不是普通的虫子,是被人养了几百年、专门用来守墓的虫子。一旦被咬,神仙都救不回来。”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说今天吃了什么。 黎簇看了她一眼。这个女人,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在宴席上,她是一个精于算计的当家;在张启山面前,她是一个不卑不亢的合作者;但现在,坐在这月光下的回廊里,她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通的、有些孤独的女人。 “你在九门里待了多久了?”黎簇问。 霍锦惜偏头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在说“你终于问我一个像样的问题了”。 “十年。”她说,“我接手霍家的时候,才二十三岁。那时候九门的人看我的眼神,跟看一个笑话似的。一个毛都没长齐的黄毛丫头,也想当家?” 她说着,伸手摘下一片从回廊顶上垂下来的藤蔓叶子,在手指间慢慢地转着。 “后来他们就不笑了。” “因为你证明了自己。” “因为我把笑我的那个人从九门里除名了。”霍锦惜的语气轻描淡写,好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他的铺子现在是我霍家的产业,他的老婆孩子搬到了城外,他的伙计全归了我。从此以后,九门里没有人再敢笑我。” 黎簇看着她手指间转动的叶片,沉默了几秒。 “你不怕我告诉别人?” 霍锦惜笑了,这次的笑容比之前任何一次都真。 “你不会。”她说,“你这个人,不是那种会传闲话的人。” “你怎么知道?” “我看人很准。”霍锦惜把叶片扔进风里,转过身面对着黎簇,那双漆黑的眼睛在月光下亮得像两颗黑曜石,“就像我看你第一眼就知道,你这个人的底牌,不是我能翻开的。所以我不会去翻,我会等你主动给我看。” 黎簇迎上她的目光。两个人对视了大约三秒钟,然后黎簇先移开了视线。 不是因为他输了,而是因为他从霍锦惜的眼睛里看到了某种他不想看到的东西——不是算计,不是试探,而是一种更原始的、更危险的东西。 霍锦惜看到了他移开视线的动作,嘴角的弧度加深了一点。 “你害羞了。”她说。 “没有。”黎簇的声音很平。 “你移开视线了。” “我只是在看月亮。” 霍锦惜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天空。月亮很圆,挂在回廊的飞檐上,像一盏巨大的灯笼。 “月亮有什么好看的?”她说。 “比看人好看。” 霍锦惜愣了一下,然后笑出了声。那笑声不大,但在安静的夜里传得很远,惊起了湖面上的一只水鸟。 “黎簇,”她笑得弯了腰,用一只手撑着栏杆,另一只手捂着嘴,“你这个人,我真的越来越喜欢了。” 她说“喜欢”的时候,语气很随意,像是在说“我喜欢这道菜”。但黎簇听到了那个词背后的重量——霍锦惜不是随便说“喜欢”的人,她说“喜欢”,就意味着她把这个人放在了心上。 黎簇没有接话。他站起来,拍了拍长衫上的灰。 “夜深了,霍当家早点休息。” “你也是。”霍锦惜没有挽留,但她在他转身的时候忽然说了一句,“黎簇,如果有一天你在张家待不下去了,霍家的门随时为你敞开。不是伙计的位置,是——” 她顿了一下。 “是朋友的位置。” 黎簇的脚步停了一瞬,然后继续往前走。 他没有回头,但他听到身后传来霍锦惜极轻极轻的笑声,和风一起,消散在夜色里。 霍锦惜坐在回廊的栏杆上,看着黎簇的背影消失在月亮门后面,慢慢地收起了笑容。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手指间被揉碎的叶片,绿色的汁液沾在指尖上,带着一种苦涩的清香。 她想起黎簇说“比看人好看”时眼睛里的光。那不是拒绝,不是躲闪,而是一种——他在保护自己。他不让任何人靠得太近,不是因为他不想要,而是因为他不敢。 霍锦惜见过太多种不敢。有的人是因为自卑,有的人是因为受过伤,有的人是因为心里已经住了别人,再装不下第二个。 黎簇是哪一种? 她的直觉告诉她,是最后一种。 那个叫吴邪的人。 霍锦惜把碎叶片扔进夜色里,站起来,拢了拢披肩。她走过回廊的时候,经过一丛开得正盛的木芙蓉,摘了一朵,放在鼻尖闻了闻。 花香很淡,不如她身上的草木香浓。 但黎簇会喜欢哪一种? 她忽然发现自己在意这个问题。她在意一个男人喜欢什么味道——这对霍锦惜来说,是一件从来没有过的事。 她皱了皱眉,把木芙蓉扔了,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回廊。
第18章 齐铁嘴·命数 齐铁嘴这个人,说好听点是算命的,说难听点是神棍。但他和一般神棍不一样的是,他是真的会算。不是那种模棱两可的江湖话术,而是真真切切地能从一个人的生辰八字里看出那个人的过去未来。 他算过很多人。张启山的命他算过,结果是“不可算”——有些人的命太大了,大到你不能算,算了就是逆天。二月红的命他也算过,结果是“情深不寿”——他知道二月红会有一个深爱的人,而那个人不会陪他太久。吴老狗的命他也算过,结果是“儿孙满堂”——准得离谱,吴老狗后来确实生了九个孩子,子孙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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