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遥每次接待完那些客人,回家总要洗上很久的澡,我猜她是想洗掉那些狼狈痕迹,让自己看起来更“干净”。但我觉得不过是多此一举,毕竟不管她这个人怎样,她都是我喜欢的阿遥。 但阿遥显然不那么想,在我趴在桌子上快睡着的时候,她裹着一块浴巾从浴室出来推了推我,“床上睡去,在桌子上睡是不是想猝死啊?”玫瑰味很好闻,我迷迷瞪瞪睁开眼,只看到两团浑圆白嫩的软肉在我眼前一颤一颤。 天高气燥,一定要多喝水,不然鼻子会忍不住流血,对此我表示深有感触。 “起来去床上睡觉去。”阿遥拉着我的手把我往卧室里带,美人相邀,谁拒绝谁虚。虽然我看了一眼时间,早晨五点半,太阳一点点升起来,外面将近大亮,天空红黄蓝靛交织成一副瑰丽的泼墨油彩画,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额,其实我只想说往常这个时间我应该准备去上班了。 But,所谓“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啊~我和阿遥一齐躺倒在柔软舒适的床上,脑子里蹦出来这么一句话。阿遥在我身旁蹭了蹭,转了个身面朝我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我只看到那时眼睛眨得越来越慢,最后她整个人彻底安静下来。 只有均匀的呼吸声在我耳边一拂一去,撩得我心痒痒。 “遥遥?遥……遥?”我轻轻喊了她两声,她没反应,该是累极睡熟了。 我将她额前几缕散发捋上去,忍不住在那光洁的额头上亲了一口。亲完又一寸一寸端详她的脸,鸦黑羽睫下是有些泛青的眼圈,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阿遥的脸似乎有点浮肿。 但她还是很好看,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手指稍稍在她脸颊碰了碰,两条细长黑眉微动,眉心紧蹙起来,鼓起一个小包。 不敢再动她,我轻手轻脚起身下床,扭身进了卫生间。 水气氤氲,鼻尖一股子浓郁的玫瑰香味。地板被热水冲刷过,洗漱台那里也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干净到过分了。以前阿遥洗完澡这里绝对会一片狼藉,然后她就会委屈巴巴地看着我喊我来收拾,现在这景象反而让人生疑。 卫生间的角角落落我都仔细看了一遍,除了在一个小角落里发现了一个不知道何年马月用完被丢弃的小雨伞,其他什么都没有。一切正常,正常地我心慌。 我心里烦躁,忍不住伸手抓揉着那一头本来就不整齐的头发,被水汽遮掩的镜子里模模糊糊又映出那个鲜红身影,我看到她在我身后张开手,身体灵活似蛇,媚眼如丝。那双手扒着我的头,强迫我正对着镜子,红唇凑近在我耳旁呢喃,“小十,你看,你真没用。” 胃里翻江倒海,我再忍不住,趴在马桶旁边呕吐,吐到胃里空空如也,吐到最后黄绿色的液体里混着血丝,浑身上下毫无力气。 我目光呆滞,愣愣地盯着空无一物的白墙看。许久才动了动,勉强找回一丝神志,腿打着颤从地上爬起来,在洗漱台前弯下身子,麻木地清洗被弄脏的嘴和下巴。 “你总说我没用,你倒有用可,最后不也还是早死了吗?有本事从地底下爬出来找我啊。” 这话从我嘴里蹦出来,突兀又恶毒,可我既不知道这话是要说给谁听,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说这种话。 无解。又很无趣。 我重又回到床上,在这之前把屋里的窗帘拉好,挡住外面的一切光线。然后长臂伸开,把柔软带着香味的阿遥抱进怀里。她睡着的时候总是很乖,乖到让人忍不住想起很多美好的事物。 比如在阿婆还没死,而我还是个小囡囡的时候,我跟着她去赶集,她掏出皱巴巴的毛票,给我买了一支两毛钱的牛奶冰棍,然后牵着我的手走在夏日林荫下。 我嘴里是牛奶的甜香,冰凉清爽在那炎炎夏日也无所畏惧,何况我一路走来还享受着村里那些小孩艳羡的目光,那种美妙的滋味直到今天我都难以忘怀。 再比如那一年我刚见到阿遥,她穿一身正红色及踝旗袍,脚踩黑色高跟鞋,勾勒出姣好的身段,缓缓朝我走过来时,像是八九十年代香港电影海报里的女神从画报里活过来。 那双秋水眼含情脉脉,只一眼我就两股颤颤,全身发软,恨不得立马酥倒进她怀里。 而她走过来,说了我们自看对眼以来的第一句话。 “你刚在这边看了我好久,我觉得你好傻哦。” 所谓美人,在骨在皮,在于言谈举止,在于通身气派与一颗严于律已宽以待人的良善心肠(咳,我瞎掰的)。这几点阿遥只通过一句话,就奠定了她在我心目中第一美人的地位。 说我色胚也好,说我行为不端也罢,反正那之后的一个月里我对她死缠烂打(其实也就是在星耀酒店门口找一个不会被保安驱逐的安全位置蹲守着,等她看我一眼),雷打不动,风吹也不动,总之阿遥最后被我感化(或者纯粹是烦了),对我说了见面以来的第二句话。 “你不只是个傻子,你还是个疯子。”顿了顿,她的神情舒展开,眉眼放松,温柔精致。然后那双眼睛弯起一个俏皮勾人的弧度,“不过我喜欢。”
☆、阿遥生病了
这个早晨本来应该静谧祥和,睡着的这两个小时我甚至都没有翻过身,直到柔软滚烫的身子贴过来,藤蔓样的手臂紧紧缠住我的脖子,像是要把我活活勒死。 我睁大眼,第一反应是阿遥做噩梦了。 但等我把这双作乱的手从身上扯下来时,我才注意到不对——阿遥的脸苍白如纸,而我摸到的皮肤近乎烫手,她迷迷糊糊睁开眼,打着寒战,连肌肉都在小幅度地颤抖,“小十,我好冷啊……” 拿电子温度计一量,好家伙,直接烧到了三十九度七。 我慌了神,下床换好衣服就去床上把她上身托起来,“遥遥,快点起来,我带你去医院。” 她抬了抬手臂,那双眼睛艰难地睁开一条小缝,“柜子里有药,小十,你给我拿过来就行了。”她这是又不想去医院了,我擦了下眼睛,“快点起来,你烧死了怎么办!” 你看我胆小又懦弱,我多害怕死亡啊,所以你怎么舍得又伤害自己。 想是混乱中我哪里弄疼了她,阿遥烦了,小包鼓起来,眉梢高高吊起,挣扎起来。 “说了不去就不去,不就是烂命一条嘛!”她神志不清,却冲我吼,然后撑着病体一把推开我(虽然她没力气,也没推动),“你滚,我不想看见你!” 我噎了噎,转身,遂了她的愿一气跑出家门,把门从后面砰地一声关上了。 在药店买退烧药的时候,林姐给我打来我进星耀以来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电话,“林烟十,给你脸了是不是?昨天刚送错客人的酒,今天就给我迟到,你他娘的是不是不想干了!” 我静静听她隔着电话线骂完我十八辈祖宗,心里十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林姐,你说的对,我还真不想干了,‘您’他妈的尽管开除我。”我嘴角挂着笑,很有礼貌地回了她一句就挂了电话,随后淡定地把这个电话号码拉进了黑名单。 “一共149元。”今天的值班小医师倒是甜美可人,说服药的注意事项的时候也轻声细语温温柔柔。我把两张红钞递过去,接过递来的药袋和零钱真诚道,“谢谢。” 出了药店我才意识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在刚刚,我林烟十他喵的失业了。 失掉的还是之前阿遥亲自下场作保塞给我的一份众人趋之若鹜的工作。 没存款,没车没房,没工作,林烟十因为一个电话又成为了连底层群众都不如的小屁民。 但这种想法只在我脑海里占据了一秒钟时间,我就把它从脑子里踢了出去。 回去的路上我看着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小卖部,嘴巴痒痒浑身难受。我想点根烟抽,但口袋里既没有烟也没有打火机,小卖部里倒是有,可阿遥闻到我身上的烟味肯定会生气。 为了转移注意力,我又开始胡思乱想。首先想到的就是语文阅读题中的经典手法“以景喻情”,那么按这个手法来,我现在周围合该凄风苦雨,最好再下场小冰雹,砸死我算了(虽然我又仔细想了想,我死了实在不划算,让阿遥怎么办) 然而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手法叫做“以乐景衬哀情”,我走在热闹的社区里,小孩子手里攥着糖穿着漂亮花衣服在公园里跑来跑去,耳边是他们的欢声笑语,更反衬出我内心的凄凉…… 果然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林烟十只觉得他们吵闹。 好了,瞎掰到此结束。我拍了拍我那锃亮的大脑门,恢复正常,快步跑上了楼。 在那扇米白色的房门前还停下做了好一番心理建设,我害怕阿遥还是觉得我讨厌,不想看见我。等好不容易定下心神,我才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门。 眼前的景象却把我一颗心都吊到了嗓子眼——阿遥扶着椅子半倒在地上,身上衣服穿得乱七八糟,她似乎在努力站起来,然而终究只是徒劳。豆大的汗珠从苍白到透明的脸上滑下来,一滴,两滴,像极了此刻滑落我脸颊的泪水。 有什么东西掉落在地上,然而我已经无暇顾及。伸手把她从地上抱起来的时候,阿遥眼睫微动,“小十,对不起啊,刚才惹你生气了。” 我吸了吸鼻子,咬着嘴唇将她从客厅抱到卧室的床上。她终于老实了,雪白的手臂软软垂下来,在我怀里一动不动,我甚至有一瞬间怀疑我抱着的是一具尸体。 可她还有呼吸,贴着我的体温也是滚烫的,即使这滚烫代表着病态,也证明她是活着的。 她躺在床上阖着眼,我从掉在门口的药袋里找出退烧贴和退烧药,又翻箱倒柜找出来一瓶不知道什么时候藏在角落里的白酒。退烧贴贴在光洁的额头上,棉球蘸了白酒往那滚烫的身子上擦,冷热对比下的刺激太过明显,阿遥扭动起来,嘴里呢喃着某些词汇。 我凑近了去听,才听清楚她叫的是“妈妈”。 绝了,我林烟十才21岁,就有了个22岁的女儿,我可真能耐。 “要我不在了,烧死你也没人管!”我愤愤道,边给她擦酒精还得抽出一只手去摸放在床头柜上的陶瓷杯——里面是我刚冲的退烧药剂,最普通的那种,怕一个不对吃出来好歹。 陶瓷杯散热给力,我端起来尝了一口,入口微苦,喝进胃里一股凉意直冲脑门。我皱着眉,却还是推了推阿遥,见她睁开眼就扶起她的身子拿个枕头给她垫在腰后。 “这啥呀?”她的意识并不清醒,却在闻到鼻间那股药味后对此表示本能地抗拒。我好话说尽,她死活不肯主动张嘴喝,到最后我烦了,“赶紧喝,喝完好好睡!” 同时把她的嘴掰开。 粉红色的可爱口腔里,左右两边白牙之间各有一个黑洞洞的空缺在冲我微笑,表示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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