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稀里糊涂地问葛柠, “你这会没变成猴儿吧?” 葛柠在电话里骂她, “陈亚你是不是有病?让你别喝酒就是不听,待着!原地别动!” 她心安理得地放下手机。 歪歪扭扭地抽出几张纸,慢慢悠悠地叠在一起,给付汀梨垫着脸。 刚松开手,疑似付汀梨爱人的一个女人就来了。 此时已经酒过三巡,局散了,只剩下她一个还算清醒的,在等人来把付汀梨接过去,以及葛柠来接自己。 女人风尘仆仆地走到她面前,大衣衣角还飘着,像是从哪里刚刚赶过来,口罩外的眉眼有些熟悉,先是很礼貌地和她讲一句“谢谢”,然后又把付汀梨扶起来。 付汀梨大概是喝飘了,不肯跟女人起来。 陈亚去帮忙。 两个酒鬼颠来倒去地,在五彩缤纷的光下打醉拳。 最后,付汀梨终于安分地趴在女人肩上,似乎是嗅到了什么气息,露出满意的表情,喊一句, “阿鸢阿鸢,你回来了啊。” 阿鸢? 陈亚脑子是转不过来的。迷迷糊糊间,她看到女人按了按付汀梨的头,口罩似乎被刚刚扯了下来,露出了半张脸。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孔黎鸢的鸢? 后来陈亚回忆,觉得那一秒钟自己的酒都被吓醒了。 真的是孔黎鸢。 而孔黎鸢被她看到脸之后,也没躲,而是很坦然地冲她点头,又抱住歪来倒去的付汀梨,和她讲, “我是她爱人。” 完了,葛柠要变成猴子了。 完了完了。陈亚满脑子只有这个想法,于是直愣愣地看着孔黎鸢和她再说一句谢谢,就准备把付汀梨扶着往外走。 走到一半,付汀梨突然冒出一句,“阿鸢阿鸢,我要去屋顶看日出!” 孔弋椛黎鸢摸了摸她红通通的脸,笑了一下,不知这是答应还是没答应。 却又抬头问她,“她今天得的这个奖,是厉害的吗?” 陈亚呆呆地说,“是。” “我就知道……”孔黎鸢压低声音,“她这么厉害,不会不得奖的。” 这句话说得带点滤镜了。陈亚这么觉得。 而付汀梨似乎也听见了。 迷迷糊糊地动一动脑袋,颈下的一缕金发被蹭得冒出来,在表示不太满意。 孔黎鸢看了她很久。 帮她压一压头发,那一秒钟眼梢的笑像打翻的颜料那般蔓延开来, “当然不厉害也没关系。” 那个时候陈亚觉得,就算自己说这个奖不厉害,她也好像是想吻她的。
第75章 「番外四:雾城回信」 我又见到这个女人了, 张玉。 重庆是座朦胧如旧日的城市,栉比鳞次的城市结构很容易让人在其中迷乱,一不留神就会觉得被抛弃在二十世纪。 据说重庆每一年平均有104天都是雾天。于是它是全球六大雾都之一——又一个和旧金山的共同点。真要比较起来, 这两者实在太过相似, 都是山城, 雾城,一样复杂。 但重庆的夏天比旧金山更热更潮湿, 更像一座被建筑包抄起来的森林。 来之前我在飞机上做了个梦。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当然还是加州那些事情。好似无名指那道疤带给我的后遗症真的很严重, 以至于我错把加州梦当作唯一的治疗药物, 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戒断。 醒来之后飞机落了地,我有一瞬间恍然,以为自己还在洛杉矶到旧金山的返程路。 我在这个时候开始觉得重庆和旧金山很像。大概别人听了只会觉得我白日说梦。 总之我带上新买的富士相机,和无名指上一道崭新的疤,来重庆看一个以飞鸟为主题的雕塑展。 雕塑展主题写得很特别:鸟每天都在飞, 它永远不会死。 好吧,其实老套到掉牙了。 它简直吸引不了任何人。而我因为这句宣传语来了重庆。 并且因为它的普通而感到失望。整个展里没有一个我喜欢的,那些飞鸟什么颜色都有, 蓝的黄的黑的白的,但看上去十分不生动, 被拢在那些或光亮或晦涩的灯光下, 是死的, 没有灵魂的。 甚至没有一只是红色的。 我只好携带着失望离开。但我很快就迷路了。来过重庆这座城市的人应该都知道, 在这里迷路是像喝白开水一样简单的事。甚至我出机场后打的第一辆车,出租车司机就和我说“cong庆嘛, 咋子可能不迷路嘛”。 一语中的, cong庆嘛。 我不知道人过了二十岁之后,是不是真的会发生巨大的改变。总之我还是像二十岁之前过的那几天一样, 温吞新鲜地接受了这件事。 我开始拿着相机漫无目的地走。 富士相机总有种独特的色调,此时此刻也将重庆氤氲出一种独有的胶片颗粒感,像被罩在一片旧雾中。 跑下一层很高很高的楼梯,我看到了一条原汁原味的老街,将拆未拆的住宅区墙面布满涂鸦,是莫奈《查令十字桥》中的其中一幅。一条旧街的大型墙绘是一幅如此徜恍的世界名画,似乎比那个飞鸟展要有趣得多。 我几乎将眼皮贴近相机取景器,镜头缓慢对焦,青蓝调的查令十字桥笔触朦胧,色彩鲜亮,有一个很小很迷离的人坐在桥下。@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同时也坐在我的镜头里。 是一个女人。 我推进镜头,女人头发是金色的,比我更浅一点,穿一件版型很飘很薄的米白衬衫,似乎光着腿,手里夹一根正燃烧的烟,烟灰延得有点长。 她坐在查令十字桥下,头发飘着,微仰着的脖颈很白,像被嵌进这幅画里。 一阵大风刮过,烟灰吹荡下来,薄雾飘扰,火星被吹亮,女人在微弱艳红中看向镜头。 咔嚓—— 构图好干净,我拍到了她的脸。 她也看清了我的脸,应该。在我看清她的之前。 这一秒钟好似比神舟十四号向太空发射之前的倒数一秒还要漫长。可实际上没有,它只是86400秒钟里很普通的一秒。大概是昨天的这个时候我刚刚抵达重庆。 此时应该响起一首十分动人的音乐。但也没有那么浪漫。 于是我只是在嘈杂的车流人流声中,慢慢踱步过去,走了有五六分钟左右,不知道她在这期间有没有一直看着我走过去。 走到之后很随便地坐在查令十字桥下,在她身边仅隔五公分的位置,能闻得到她身上有些发甜的烟味,和自由之水的香味。 我把自己刚拍下的那一张照片拿给她看,从未想过和她再见面的第一句话就讲, “好看吧?” 她很自然地接过相机去看,一张照片看了大概有两三分钟那么长。足以将里面这条街的所有店面名字都抄写下来,期间什么话都没有和我说。 把相机还给我之后,她轻轻拍我的后脑勺,接我的话, “这张照片里没有你。” 她还是不讲自己好不好看。我们的对话好不做作,自然得好像从未说过再见。虽然车祸之后我们的确没有道过别,也没有说过“再见”二字。 可电光火石间,我还是很游离地想到在很多俗套的电影桥段里,像这样的情况应该同对方讲一句“好久不见”。 我错过了时机。 于是只能看着她的金色头发,有些干巴巴地讲,“你染头发了?” 她淡淡地“嗯”了一声。夹在手指间的烟已经被风完全吸掉了,烫到她的手指。她缩了一下,但表情还是没有任何变化。 “你的烟都被风抢走去吸掉了。”我提醒她。@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她笑出声,将那根短细的烟掐灭,将放在马路牙子上的一顶黑色冷帽拿起来,拍了拍灰,很没有形象地盖在自己的金色头发上。 盖住半个耳朵,嘴唇被衬托得愈发红了,让我很没有由来地想起我和她的第二个吻。而她突然站起来,高挑的影子拢在我头顶,笔直白皙的腿下是一双裹住半截小腿的黑靴。 低头看我,很没有由来地朝我讲, “我最近很喜欢吃这附近一家的麻辣烫,请你去吃麻辣烫吧。” 恰好我没有吃晚饭。 恰好我也像她一般做事没有由来。 我拎着相机想要站起来,但我其实不太擅长亚洲蹲,即便我刚刚是坐着的,可直接坐起来的姿势大概和亚洲蹲的困难程度有得一拼。所以我起来的时候还是一个踉跄。 没能站起来,像跃龙门失败的鲤鱼变成了乌龟,面朝天头朝地,摔得很狼狈。 不久之前下过雨,马路牙子还有些微微发润,后脑勺隔着头发贴上去,能贴见汽车尾气、柏油路和雨水的气息。 有些凉,有些糙。像和地球背对背拥抱,因为此时是黑夜。 我听见她笑,笑声像一场只淋在我耳朵里的潮湿细雨。 其实我在这一瞬间也很想笑。 但我觉得不能自己来嘲笑自己,于是捂着脸,从手指缝隙里看乌黑的天,很坦然地说一句, “好丢脸啊。” 一个人承认自己丢脸的时候,就不会再那么丢脸了。 我坚信并且一直遵守这个准则。然后又很小声地重复了一遍, “我好丢脸啊。” 仿佛重复一遍真的能好受一点。但这个女人还是在笑我,笑得飘飘悠悠的。我不肯起来,想等她笑完了再起来。 于是一只手挡着脸,另一只手把相机往上伸, “帮我拿着!” 很不客气的语气。因为她一直在笑我,还一直都笑到没停了。 她用一只手将相机接过去,温凉手指擦过我的指节,类似一片羽毛,蹭得那一处皮肤里的骨头都在痒。 相机被拿走了。 我举着的手被握住,在手腕附近的位置,女人掌心温热,手指很细很长,松松垮垮地掐住我的腕心,似是想要拉我起来,又似是只在玩我的手腕,摸不准是什么目的。 于是我庆幸有一只手在挡脸。 不然此时此刻的表情大概会让女人看出来我很喜欢这样的接触。 虽然我确实也不自觉地在笑就是了。 不过就算挡住了我的表情,也挡不住女人的脸。她透过恍惚的指缝看我,轮廓模糊不清,一双眼睛却始终注视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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