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秀妹妹,你怎么赤着脚站在大堂里?”江汝贞放下手中的琵琶,快走到络秀身边,关切地问道。 络秀低头,这才意识到自己走时匆忙,连鞋都忘了穿,她尴尬地低着头,不知道弘景的目光从看见她时,便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 江汝贞敏锐地感觉到了两人之间的别扭,便对弘景说道: “元公子,劳烦你去后厨端一碗热汤来,送到我的小室,我带络秀去我的小室里休息。” 弘景点了点头,络秀忙抬头说道:“江姐姐,我不用你如此劳烦……” 络秀刚想拒绝,却被江汝贞搂着身子,往客楼的方向扶去。 “络秀,别的不说,你先去我小室里,我给你找一双鞋让你穿上,虽然现在是盛夏,但寒从脚下起……” 弘景看着络秀离去的背影,默默转身去了后厨。 小室里,络秀看着江汝贞的背影陷入沉思。她本想着来丰庆楼问爹爹吴王说的事是否当真,却不想扑了个空。不过她其实知道吴王说的大抵都是真话,毕竟世上人会为了获得名声造假,为赚取钱财扯谎,却鲜少见到有人在遗弃骨肉这件事上杜撰编造的,这等名誉扫地之事若不是真的,又有谁愿意承认呢?她不过是想透过爹爹之口将事实烙印成真相罢了。 江汝贞一边找着络秀能穿上的布鞋,一边说道:“我听说昨夜元公子竟然在茶坊和别人打架,最后还是吴王世子将他带到丰庆楼来的。啧啧啧,一向文质彬彬的元公子竟然也会和别□□头相向,我猜,络秀,怕不是与你有关吧。” 络秀看着江汝贞的背影,不由得想到昨夜弘景看她的眼神,她索性将昨夜发生的事情一股脑告诉了江姐姐,却省去了自己的身世不提。 “江姐姐,其实弘景说的没错,我以恩义之由默允了这桩婚事,可内心却撇不开对京都繁华的贪恋。”络秀低头说道。 江汝贞终于找到了一双适合络秀的鞋,她将鞋递给了络秀,叹了口气,说道: “络秀,你对自己太苛责了。都说京都的暖风熏得游人醉,络秀你小小年纪,可不止吹了京都的暖风,你更进过王府,骑过宝马,享受过权势给普通人带来的方便,你心中翕动,眷恋京都的繁华,实乃人之常情。可你的心性,又岂是这样容易弯折的,你最终不也告诉你爹爹,宁死不嫁吗?” 江汝贞看着络秀将脚迈进鞋子里,试着大小,安慰她道:“你与元公子,年纪都尚小,又都有些倔强,情之一字,说起来简单,可真相处下来,不知有多少伤情的事情要发生呢。” “江姐姐,那你与阿金也经历了这些吗?”络秀想到阿金和江姐姐就要成婚,不由得问道。 江汝贞想起阿金,脸上带了笑容,说道:“我和他,那不知闹翻过多少回呢?当时我自认不过一介歌姬,又年长他许多,配不上他,可他呢,却觉得自己不过一个茶饭量酒博士,又是个外乡人,配不上我,我们两人不知因为这心底里的自卑吵过多少次,冷战了多少回。所以我说啊,你若实在不清楚自己的心意,不妨冷静一段时日,等那些烦扰的思绪散了,你便会明白自己的心的。” 络秀见江姐姐说起阿金,眼角里都带了笑意,顾盼生姿,心中也受了触动,她开口说道:“江姐姐,谢谢你与我说这么多,只是我与弘景……” 络秀想到昨夜自己杀了秦睿等人,今朝又得知自己的离奇身世,现下心境大乱,前途未明,脑中只觉得一片混沌。她此刻实在无力再去将她和弘景的感情抽丝剥茧,细想她对弘景的心意了。络秀从袖子里掏出了昨夜大娘送给她和弘景的小盒子,也不知里面的蜘蛛织出了怎样的图案,只将盒子放在了小几上,说道: “江姐姐,待我走后,劳烦你把这个小盒子交给弘景。” 就在这时候,元镇端着姜汤,敲了敲木门,江汝贞见元公子来了,她忙说道: “我这琵琶还丢在大堂里呢,你们先聊,我出去取我的琵琶来。” 江汝贞走后,元镇将姜汤端给了络秀,他看着一向生龙活虎的小女侠如今半边脸上贴着纱布,左臂上还绑着纱带,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心中也生了一丝心疼。 他刚刚在门外将络秀和江姑娘的谈话听了大半,如今他冷静下来,何不懊悔当夜对络秀说的那些话。可惜,即使他将这些话悉数收回,二人也绝无可能在一起了,经过今朝,眼前坐着的络秀不再是千嶂门的女镖师,而是吴王的女儿,世子的妹妹,京都身世显赫的贵女。他元镇一个小小的账房,注定与她有缘无分。 “络,沈小姐,”元镇不知该如何唤她,却最终叫出了这么个奇怪的称号,他看着络秀的脚上穿上了江姑娘的布鞋,忍不住说道: “我知道你此刻心里定有许多事,但还是要注意身体。” 络秀看着元镇的眸子疏离而关心,憋在心中的话就这么吐了出来: “元大哥,我刚刚才知道,我不姓沈,根本不是什么千嶂门镖头的女儿,我不过是十六年前我爹在京都捡来的弃婴。” 元镇昨日就在丰庆楼的大堂中,自是知道络秀的身世,见她如此对自己坦白,心中慨然。 “元大哥,你知道好笑的是什么吗?”络秀看了呆愣的元镇一眼,苦笑着说道:“吴王说,当年他和王妃争吵,于是王妃就遗弃了我。你说天下怎会有这样的父母啊?而且,更好笑的是,不仅我亲生父母不要我,我现在细想,爹爹怕也是为了眼前的富贵才收下了我。我本想来质问爹爹,他对我的养育几分出于真心,又有几分是看在那金条的薄面上,可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毕竟他养我成人,也算仁至义尽。也许十六年前,我就该死在粜麦桥边,倒也没有如今这许多烦愁了。” “金条?” 元镇问道,他看着络秀,心中隐痛,但心中却诞生了个念头。 络秀沉浸在悲愤的情绪中,苦笑着说:“元大哥,我忘了告诉你,当年遗弃的襁褓里,还装着三根金条,后来千嶂门短暂的富贵,应就是这金条所赐。” “络秀,”元镇想到了什么,问道:“你还记得我告诉过你,王府当年控诉先父偷了三根金条,先父才被说是畏罪自杀。” 络秀点了点头,她心下一想,不由得将自己的身世与元镇父亲的死联系在了一起。不及络秀开口,元镇就分析道: “当年这三根金条原是放入了你的襁褓之中,你又被……王妃遗弃。这罪名,最终却落到家父的身上,是何原因?难道要家父做这替罪羔羊?” 说到这里,元镇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好似一幅被遮盖的画卷,如今一层层薄纱褪去,却始终有一丝薄纱还铺在画上,让人看不清晰。络秀也有同感,她略一沉思,说道: “元大哥,你曾经拜访过一位老妇人,从她口中得知了王妃的忌日,你说她曾经是王妃的贴身婢女,我想她一定知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可否带我见见她?” 元镇犹疑地说道:“可是那位老妇人口风很紧,我上次见她时,她戒心很重,什么都不愿意透露,吴王妃的忌日也是她无意间说出来的。” “你且带我见她,我既是吴王妃的女儿,想来她待我应当不同。” 络秀坚定地说道,与其在这里自怨自艾,感叹人世不公,不若查清楚当年的疑案,自己究竟缘何成了弃婴。小室里的烛火扑朔,蜡炬就要滴干,底座上的灰烬化成了络秀心中的执念,她暗暗发誓,定要揭开这谜团。 元镇点了点头,瞧见络秀的眼中露出了和他一样的坚持。十六年前的三差五错,让他们两人一夜间皆成为了京都的弃儿,十六年后,许是天意让他们相遇,磕磕绊绊,无意间揭开了真相的第一层面纱。 蜡烛燃尽的时候,元镇和络秀离开了江汝贞的小室,向桑家瓦子走去。络秀先行出了小室,她没有瞧见,元镇跟在她的身后,将桌上的小盒子收在了衣袖里。
第三十六章 日薄西山,可桑家瓦子里却是华灯初上,热闹才刚刚开始。勾栏院里的姑娘们浓妆艳抹,站在二楼的栏杆下,摆手弄姿,有意无情地买弄风骚。 络秀和元镇路过了几家红灯绿酒,在一家窄小的门铺外停了下来。 “我听说,这位老妇人在这瓦子里卖旧衣,她手艺好,周边的姑娘们都爱来找她裁剪衣裳。”元镇说道。 元镇轻轻敲了门,不一会,一位老妇人应了门。她看上去六十出头,可身子骨倒很硬朗,她穿着藕荷衫子苍色裙,身上衣衫都经过精细的裁剪,十分合身。 “镇公子,可又是来找老身斗茶呀?”妇人看见了元镇,面露笑意地说道。 元镇弯身笑道:“孙婆婆,我这次带了一位朋友来,是有事情来向您请教。” 此时天色昏暗,孙婆婆看不清元镇身后姑娘的面容,便先邀请二人进屋。 孙婆婆的铺子里燃着几根蜡烛,挂满了各色织锦,孙婆婆为二人沏茶,说道: “不知镇公子有何事要问我这个老婆子啊?” 孙婆婆将茶递给络秀的时候,目光却停在了她的身上,孙婆婆乍一看只觉得眼前这位姑娘穿的黛蓝色长袍精致华丽,仿佛在何处见过,可当她凑近看清那袍子上暗绣的团花时,心下大惊,这团花纹正是出自自己之手。孙婆婆正待开口询问,却在烛火下瞧见了这姑娘的面庞。 这位姑娘五官开阔,鼻梁高挺,面容极为大气,瞬间让孙婆婆想到了已经去世十余年的贵人,只有那深邃的眸子,没有随她。 “你是——”孙婆婆的眼睛定格在络秀的脸上,问道。 络秀直视着孙婆婆脸上的讶异,答道:“婆婆,我叫沈络秀。”说完,看着孙婆婆面上的讶异不减,反添了疑惑,络秀轻笑了一声,自嘲地补充道:“我是吴王爷和王妃当年遗弃的女儿,如今凭着这银镯子和我这张像王妃的脸,又被王爷认回。”
孙婆婆听了这话,留意到络秀脖子上挂着的银镯子,确实与小世子佩戴的一样,忽地红了眼眶,叩拜了下去,口中喊道: “奴婢拜见县主。” 络秀抚了她起来,忙说: “婆婆快快起来,我不是什么县主,更无需向我行此大礼。” 却见孙婆婆眼角的皱纹里藏着泪水,口中轻诉道:“小县主,小姐穿上这王妃的衣服,真看上去和年轻时的王妃一模一样。只这双眸子,随了王爷。” 络秀听了这话,也吃惊地问道:“这竟是王妃当年的衣服吗?”她不由得想到自己在王府休息的厢房富丽堂皇,但却看不出有人居住的痕迹,原来,她住的竟是王妃的屋子? 孙婆婆抹了抹眼角的泪水,说道:“这袍子上的团花乃是老身当年一针一线缝上去,自不会认错。” 说完,孙婆婆又看了络秀一眼,见她个子高挑,感动地说道:“想来是王妃在天有灵,保佑小姐可以平安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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