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渐苏上一个见到造型如此妩媚的建筑,还要属广州小蛮腰,不得不说莫何墩在大沣建筑上开启了时尚先河。 莫何墩是个全能型人才,于他本身来讲,他最精通的是医术。于旁人来讲,他什么都精通。 这座研究所有十二层楼高,每一层都在研究不同的东西。因而莫何墩每次站在研究所门口,都要先花半个时辰时间思考先去哪层楼。兴趣广泛是好事,有时也会让人陷入纠结。这纠结便似清华和北大的录取通知书同时摆在面前,而学生却不知道该选哪个。 当然凡人永远不用担心有这种痛苦。 研究所外面摆放一只奇形怪状的“多骨兽”,骨架的材料是竹木,每个结构均灵活可动,想来莫何墩后期会想办法让这只“多骨兽”动起来。可惜当下多骨兽还是个没尾巴的半成品,要等这位兴趣广泛的洋人科学家想起他,不知得等到猴年马月。 兰渐苏好奇地问洋人这是什么东西,洋人说他制作的是一种名为“狼鹰”的生物。 这世上有一种生物,长得像狼,却有鹰的翅膀。能在天上翱翔,落地后也能像狼一样奔跑、狩猎。莫何墩年幼随父出海,经过一座仙岛时曾目睹过这种生物。 兰渐苏对莫何墩这话半信半疑,虽然他可以肯定,他现在生活的这个世界是个有鬼的玄学世界,但他相信还没发展为一个玄幻世界。莫何墩博览古今,应当是被《山海经》荼毒太深,产生了幻觉。 午饭过后,兰渐苏再来找莫何墩。 莫何墩穿着白布衫,头戴白布帽,将自己包得像团糯米糕,坐在二楼窗口研究医书。 兰渐苏走进门,揖礼打了声招呼:“莫先生好。” 莫何墩一只手拿着单面眼镜,放在碧蓝的左眼前,紧紧盯住医书上的字。他听见兰渐苏的声音,眼抬起来:“二公子,你来得正好。我在研究新药,但这段话我实在看不明白。” 兰渐苏走到他身旁,莫何墩指着书上一竖字:湃足三日不可食之疗疮。 “他这话的意思,分明是‘冰镇了三天,不能吃来治疗疮口’,但我做了实验发现,明明是必须得冰镇到三天,才能吃来治疗疮口。我认为这书有问题,可医官们看了之后,又都说我的实践没问题,书写的也没问题。我想去问问乔治森,乔治森来大沣的日子比我多,他中原话应该比我好。可最近乔治森却不理我,我不懂他为了什么。” 兰渐苏拿起书看了看,他把书往前翻了一页,说:“确实是没问题。这句话前一页还有个‘非’字,这话应当是‘非湃足三日不可,食之疗疮’。也就是说必须得冰镇到第三天,才能吃来治疗伤疮的意思。” 莫何墩若有所思,片刻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意思。你们的文字,太难读懂了……不过他要是分开写,我就不会研究不出来了。” “这些人的坏毛病。”兰渐苏说。他确实曾多次与抄送朝堂笔记给他的文奴提过要断行、标注符号这点,奈何他们从没意识到标点符号的重要性,导致兰渐苏每次看朝堂笔记,都要思考文武百官每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自此兰渐苏彻底领悟到,标点符号无论活在哪个年代,皆重要到不可缺失。 比方一个作者写“今天天气很好太阳大得刺眼,我和他吵完架从家里跑出来,他到现在一个电话都没打给我” 人家会觉得小学生文笔,弃文不看。 而如果一个作者写: “今天,天气很好,太阳大得刺眼。我和他吵完架,从家里跑出来。 “他到现在一个电话都没发给我。” 人家就会觉得,这一段行段出了情绪,还可以看一下。 但用这点来举例,兰渐苏想想又觉过于主观,不够具有说服性。因为人们的审美往往很怪异,文笔好的看久后,又会觉得小学生文笔也格外吸引人。标点符号停顿多的看久了之后,又会发现直言快语更深入人心。众人的审美其实是处在不停多维度跳跃的状态中,所以人们普遍很少有持之以恒的审美。 莫何墩弄清楚这段话的意思,脸上笑开了花。浑身流淌着求知若渴,追求精准无误的学术精神。 兰渐苏将这本医书翻了两翻,发现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笔记。他好奇地问莫何墩:“莫先生,你最近在研究什么草药?” 莫何墩畅快地喝下两碗大水,坐在桌子上说:“是这样,我发现原来香荠子不一定要从西方运来。用大沣两种与它近亲的植物,也能杂交出来。我最近就在用这两种草药,尝试杂交出香荠子。”他放下手里的公鸡瓷碗,朝通往阁楼的小梯子走去,“二公子,你跟我来。” 兰渐苏随莫何墩爬上阁楼,掀开阁楼板,一道强光射进兰渐苏的眼。兰渐苏拿手挡在眼前,摸着梯子和楼板爬上去,双目适应过这强光后,方渐渐看清楚眼前的景象。 阁楼敲了一扇小窗,八面镜子包围起来,将小窗的太阳光互相折射,一同照在陶土盆中的一株青绿色小草上。那小草一根细茎,茎上的绿叶相互拢在一起,就像一个摇摇摆摆的小手掌。 “二公子,那就是香荠子。在我们那里的香荠子,长得跟它一模一样,味道也一模一样。” 莫何墩的这个发现,对大沣来说尤其重要。至少对皇上来说尤其重要。皇上自发现被人下了香荠子后,连月来不停查这几年全国上下所有进口的交易货单。想以此找出真凶,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莫何墩今日发现了香荠子能够在大沣国内种植出来,这便不一样了。这点发现,改变了案情的现状——它使这片海变得更大了几倍。 刺眼的香荠子揽下整个阁楼的光,使它看起来有稀世罕见珍品的光辉。兰渐苏问出这话时小心翼翼:“我能凑近去看看吗?” 莫何墩把一面镜子挪开:“二公子请便。” 兰渐苏走到高高架起来的陶土盆旁。他仔细观察香荠子良久,观察出,香荠子是不可貌相的小草,长得淳朴低调,是放在路边绝对会一脚踩过去不犹豫的长相。 它长得这么低调,气味应该很不低调,不然除了神农,没有人这么无聊,研究出食用它久之会使人变成智障。 兰渐苏低下头,凑过鼻子,在香荠子身上嗅了两嗅。 一股劲刺的气味,直冲他的脑门,使他陡然间打了两个寒颤,身体随之震了两下,这一震,恍似魂灵都在晃摇。跟着大脑冷静下来后,兰渐苏一颗心逐渐忧惊地大跳。 他还记得,不久前他捡起太后香包,第一次发现,还有上了年纪的女人,会喜欢闻这种刺鼻的气味。 作者有话说: 今天三更,嗯,夸夸我自己
第39章 你懂二爷的痛吗 兰渐苏想了很多个太后暗害皇上的理由,想来想去,他都认为没有理由。尽管皇上不是太后所出,太后如今也被皇上尊如生母。想在宫里威仪万丈便威仪万丈,想出宫去修佛便出宫去修佛,开销一切皇室承担。皇上从继位到现在,没半点苛待她,也没半点苛待她的亲儿子翊王。 她没理由害皇上,尤其没理由给自己添麻烦留后患。须知此事若被揭发,她从今往后财政自由的权利就告吹了。除非她是想让翊王当皇帝,或者自己上来当皇帝。但翊王性子孤冷,从不与官员来往,不谙为政之道。他即便真当上皇帝,也不会有人帮衬扶持。所以,比起前者,原因倾向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可从太后的年龄来看,想要当武则天,起步也是晚了。 皇室的家宴,举办一次磨难诸多。要顾及皇族成员有没有人生病,要顾及嫔妃有没有来葵水,还要顾及今天流音阁有没有新晋的伶人勾住皇上的魂。一场家宴,几次定档,退档,推前,推后,最终折在中秋前旬。 大家都有空,大家都喜乐融融准备赴宴。但一听从不参与集体活动的旻文公主这次也要来,宴会前夕,峰回路转,大伙儿告病的告病,称有急事的有急事,全放了皇帝的鸽子。 不是说旻文公主人缘不好,而是大家都怕坐在她身旁。即使不被她身上的毒虫咬,感染上那些动物病毒的可能也极大。吃顿饭提心吊胆,谁都不乐意干。 偌大家宴现场,金栏雕柱,八蝠大桌,盏盏腕粗洋烛映得富丽堂皇。到场却只有一两个皇子、两三个呆头皇室才人和位分低的嫔妃,烛光填不满一室的凄凉。 外人不知道,还以为皇上清心寡欲,老婆跟孩子都没几个。往好的方面想,其实也能传个好名声。 但皇帝的想法没往好处奔去,他望着一个个空荡荡的座位,只感觉排面上欠缺太多,传了几道催请人的圣旨,又传了一道到夙王府去,要兰渐苏来凑人头。 夙王府迎来太监快马加鞭的圣旨,只听那太监念道:夙二王子性情雅趣,慧胆过人。宫中思之念之,着二王子渐苏即刻进宫赴宴,钦此。 翻译过来,通俗讲便是:兰渐苏不怕旻文公主,牛得一批,快给老子进宫填补空位。 因而兰渐苏那口饭才吃到一半,便不得不撂筷子随太监进宫。 从太午门进到宫道,领路的太监三急,要兰渐苏站在此地不要走动,他去排泄两斤再来。窜了一裤子浊气,捂肚子扭腰跑走了,背影何其窘态。 兰渐苏认得宫里的路,可没领路人在前面,贸然打扰皇帝家宴,很是粗鲁不好。他便站在原地揣着手,四周闲走。听到另一侧宫道有脚步声,他上半身探出拱门:“公公,您好了?” 走来的人脚步一顿,张圆的眼睛里,藏住要蹦出来的惊。 沈评绿呆顿不足一会儿功夫,错开目光,大抵是假意看不到兰渐苏,眼睛挑高了直步走他的路,速度显而易见是快起来。 “相爷见了在下,何故走得这么急?”兰渐苏两步走到沈评绿跟前,拦住沈评绿去路后,俯视官帽下那张复正肃起来的净脸。 沈评绿的眼仿佛名师无意打落狼毫时点上的两块墨渍,不经意便是传神,神从骨子里来。导致他撇过头不理人的时候,看起来像掉进浆池子里的名画,墨渍都晕开,直叫人看着浪费,求而不得地跺脚。 兰渐苏这脚没跺起来,他认为沈评绿不理他,有一定的苦衷。沈评绿那么自满的一个人,和他睡了一觉,醒来发现他不在床边,还几日都没得来他的关心,打击得多大? 这点是兰渐苏没做好,就如使用过产品后没给出品商反馈,淘宝买东西没好评,看完小说不留言。横竖是他跟进没到位。 “相爷,你生我气么?”兰渐苏手按上沈评绿的脸,把他撇开的脸,扳正过来。 沈评绿脸虽然被他扳正,眼睛还斜着,从鼻子里发出掷地有声的:“哼。” 兰渐苏饱含愧疚叹了声气:“丞相,我兰渐苏不是薄情寡义的人。近来没和你联系,是我疏忽。那夜之事,我记在心头,不会忘记。”他拉起沈评绿的手说,“从今往后,我会对你好。” 沈评绿被他裹在掌心中的手颤了一下,耳根后面仿佛藏起一抹红。但那究竟是不是太阳从背后打来,照透了耳轮,让兰渐苏眼花看错,便不清楚。 片刻后,沈评绿抽出手,冷着声音道:“多谢二爷美意。可惜臣和二爷,永远好不了。” 兰渐苏一讶:“为何?你是不是,还在气我那日……” “和这倒关系不大。那晚与二爷共度良宵,虽二爷你也叫我死去过来,差点折了臣的腰,令我心中确乎恨透你……可根本原因,和此事并无关系。” 沈评绿的心难测。因为太难测,叫兰渐苏琢磨不清楚他到底是说实话,还是只是傲娇。 兰渐苏果断明了问:“那你说,是什么样的关系?”他也期望得到一个果断明了的回答。 沈评绿视线稍微左右望了望,悄摸环视过一遭后,他凝目看兰渐苏:“你背上,有青狐刺青。你知道那个刺青,代表什么吗?” 兰渐苏:“什么?” “原来连你自己也不知道。呵。”沈评绿凉声笑开,他抬手把兰渐苏拨到一旁,宽袖边花纹折出金光,“那夜多谢二爷为我解毒,但那件事,以后互相都别再提了。” 兰渐苏看着沈评绿越走越远,绛紫色官服在日光下泛起层层透青透蓝的浪,像一面面暗藏在深渊底下的瑰丽华镜。 沈评绿走得是那样潇洒,潇洒到使兰渐苏意识到,他有可能,是被嫖了。还是白嫖的那种。 兰渐苏沉痛垂头,捂住胸口。他发出深切叹息:我太痛了。错的不是风流的我,是这个世界。沈丞相,沈丞相,我该拿你怎么办? 到小太监方便完回来,家宴已吃去一半。中间司膳来回送了两轮菜,惦记丞相的事,兰渐苏没顾上去发馋。 来至膳处,大桌前不过寥寥几人,却一桌怕是三日也吃不完的全席大餐。妃嫔们怕在皇上面前失了仪态,所以不敢吃太多,一人捧一块糕点,小口小口地抿。那些菜在只能看不能吃的情况下,显得万分歹毒。 翊王日前着了风寒,本不想来。方才却又命人叫来马车,临时入宫。面上犹有病态,微有几声咳嗽。 皇帝为主位,太后和皇后在两次。他们也是须顾得大体的身份,吃太少了不好,吃多了也不行。几道菜吃出诗情画意,吃前赞赏外貌,吃后还得发表几句感言。是现在科技不发达,否则兰渐苏过会儿就能看到他们朋友圈图文并茂。 于是,一桌战斗力就属太子最强。起码兰渐苏打从进殿门后,便看他嘴巴没闲过。 椅子很多,座位很空。兰渐苏粗略一数,将旻文公主饲养的小动物排排放上来,椅子还能剩几张。 皇上问:“苏儿,你选个位子坐下,一道用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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