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着比老鼠还要瘦弱的小鸡仔,沈初行眨了眨眼,道:“我应该生气吗?”
“换作我,我就会生气。”
“生气了怎样?”
“忍下来。因为你我约定的是鸡,却没约定大小,不问清楚只能怪你自己疏忽。但话虽如此,你一定极不甘心。”
“不甘心?”
“换作我,我就会不甘心。”
“不甘心了怎么?”
“当然是再赌一次,”叶枕戈边说边掏出一块点心平摊在掌中,“我拿这块点心换你手里的小鸡,你吃点心我吃鸡,谁先吃完就算谁赢。你赢了,我输你一只大公鸡,若我赢了,你三个月不许食生。大公鸡哦……”刻意加重了这几个字,叶枕戈认真道,“赌吗?”
“赌。”
用小鸡换来点心,沈初行埋头就是狼吞虎咽,可等吃光后再抬头,小鸡却完好无损地缩在对方手心发呆。
“我输了,”将鸡仔重新送还沈初行,叶枕戈遗憾道,“这是我输你的大公鸡。”
“它是小鸡。”
“我从未讲何时兑现承诺,小鸡养大了自然是大公鸡。”
怔忪许久,沈初行忽而笑了起来:“再赌一次!”
几时叶落,几时花开,天阴天晴,月盈月缺,双瑞会将骨头藏在屋中还是庭院,皆是他二人打赌的内容。虽然沈初行赢的几率远胜于输,却鲜少能得到许诺的赌注,反之一旦输后便很长时间不得饮血啖肉。
随小鸡仔平安地长成大公鸡,沈初行九岁这年,已是对“赌”拥有了无与伦比的执着,且越赌越“大”。
——比如能否惹怒应翎。
此回赌局他赢得十分彻底,还被附赠了个头破血流。
沈初行满脸是血走在路上,路面晃得厉害,没行多久便晕乎乎软倒下去。待再睁眼,他已躺在床上,而叶少爷守在床边,见他清醒后并未言语,静默了良久才道:“疼吗?”
“疼是什么感觉?”
沈初行不知疼痛滋味,其实他也不觉得梅花香饼比血肉好吃,他仅是将赌赢后应有的“喜悦”与点心联系在了一起。所以当叶枕戈说疼痛就如孟春晖偷吃了他的点心一般时,他便自然而然将之与赌输后的生气、不甘,化作了等同。
几日后,沈初行刚能下地,叶枕戈又一次来探望了他。
坐在桌前,从食盒捧出汤盅,掀开碗盖凉气丝丝溢出。叶枕戈舀了勺喝下,放入冰块的西瓜汁清甜爽口。
沈初行撑着下巴坐在一旁,一瞬不瞬瞅着他,眼睛亮得几乎滴出水:“你在吃什么?”
“冰冰凉凉、甜滋滋的东西,总之是好吃的东西,可惜再好吃的给了你吃也是浪费。”叶枕戈端起汤盅一口气喝了个精光,摸出帕子慢条斯理擦了擦嘴,接着丢掉帕子,单手抓起汤盅,毫无预警地朝桌角砸去!
“哗啦”脆响,瓷器整个碎裂成片,叶枕戈掌心亦无幸免被割伤开来,然而他表情不变,另一只手敲了敲桌面,道:“你说,你和这样东西有区别吗?”
沈初行无言地瞪大了眼睛。
“你比它多张嘴,这张嘴只会要吃的。因为不是刀剪,换成了石头砸向你,你便不懂闪躲。你可知砸的位置若偏一分,你已经死了,”叶枕戈眸底有着与年龄完全不符的冷漠,“是我和你打赌才让你遇到危险,往后我不会再与你赌。”
视线不由移往叶枕戈掌心,沈初行吞了吞口水,鬼使神差探出臂去,可还未触及,叶枕戈便先一步将指尖贴上了他额角未愈的伤口:“你要学会反击,对任何想伤害你的人,无论是谁。以前你生气时我让你忍,以后,我不许你再忍。”
沈初行六岁进入叶府,七岁习剑,五年勤修不辍,虽未曾赢过唐绯,与叶枕戈却能平分秋色,更不输府中其他少年。他之剑艺不在“精准”,而在“狠戾”,不计后果,不留余地。十二岁这年,沈初行已天不怕地不怕,且是半点亏也不肯吃!
孟春晖与他打小住在一个院子,不过嘴馋咬了口他的糕饼,就被他狠狠揍了顿。孟春晖被他欺压惯了不敢吱声,只是见了唐绯却忍不住掉眼泪。唐绯听罢原委二话不说便将沈初行约至偏僻处,结结实实揍了回来,又拿绳捆在了树下。
那晚的月儿当真又大又圆。
沈初行仰头望天,还惦记着怀里那块被孟春晖咬了口已不大不圆的糕饼。
清风明月,万籁俱寂,本是怡人的夜,耳边却忽然响起了不合时宜的“吱呀”声。前方一座废旧小院,院门应声而开,缓缓走出的是沈初行已多日未见的人。
叶枕戈时常“失踪”。
虽说他是少爷,可在彬彬济济的叶府并不显眼,论“天赋异禀”不如沈初行与池千鲤,论功夫不如唐绯,连对本家营生都不比顾栖涯了解更多。众人称他一声少爷,只因他是义父的儿子;除此之外他既不出众也不特别,所以暂时的消失同样不会惹人注意。短三五日,长则十天半月,他迟早会全须全羽现身。
就如此刻……
凌乱的发,皱巴巴的衣裳,一侧脸颊高肿,嘴唇上是褐色的已干涸的血污。
沈初行眨了眨眼,想起一年前与叶枕戈在池边打闹,也是如此月夜,他敞开的衣下,肌肤布满了大片大片青紫的淤痕。
“怪物”是流传在叶府孩童间可怕的噩梦,有人说听见过怪物吼叫,有人说见过怪物青面獠牙的脸,有人说怪物会打小孩,且只打不乖的小孩。
眼望沈初行,叶枕戈上前替他松了绑,接着便继续朝前走去。行经一处池畔,他弯腰洗了洗脸,起身刚一转头就见对方从怀中取出块糕饼,一分为二,将没有豁口的半边递向了自己。“食欲”是无晴偶除杀戮外不多的欲望之一,想从沈初行嘴中夺食无异于虎口拔牙。叶枕戈有些诧异地看向了他。
将糕饼塞给对方,沈初行席地而坐,吃起了剩余半块。
静立片刻,叶枕戈跟着坐了下来,轻声道:“你以后想去哪儿,想做什么?”
“以后?”沈初行不明白。
“一两年,或是两三年后,个子更高,力气更大,能依靠自己活下去时。”
咽下最后一口食物,沈初行抹了抹嘴,双手撑着脑后仰躺在地,望着饼一样圆的月亮,道:“有饭吃就能活,在哪里,做什么,有区别吗?”
单手扶在脑后,叶枕戈也躺了下来,将糕饼送入齿间轻轻一咬,扭头望住了少年:“我要离开这里,去天涯海角吃到老玩到老。”
听见吃、玩两个字,沈初行一骨碌爬起来,兴奋道:“我们去天涯海角,吃到老玩到老!”
双瑞是叶枕戈三岁生辰时,舅舅送他的一只与他同龄的小狗;沈初行是他六岁那年,被父亲带回叶家的与他同龄的无晴偶。他喜欢双瑞,也喜欢沈初行。三年前,双瑞被埋于木芙蓉下后,在这沉闷压抑的府邸中,沈初行便成了他唯一慰藉。
望着那双流露着天真的大大的眼睛,叶枕戈不觉加深了笑容。
《双生》2.
十五岁那年,叶枕戈与沈初行以游历江湖,开阔眼界为由离开了乾宁,本决定浪迹天涯,一去不返,却意外于路途救下一名少女,因其身份“特殊”,故不得不中断计划,打道回府。将少女送至崔厌厌身边后,叶枕戈心道此事瞒不了多久,父亲迟早会发现,便也不急着前往请罪,只管唤来了赵半瑶替对方看伤。
果真未出三日,他和沈初行便被召去蘅芜轩。
沈初行一路折花惊鸟戏鱼,悠闲得仿佛游园;叶枕戈同样一派轻松。来自叶晴的惩处对他们早已属家常便饭,罚跪、禁闭抄书、笞杖、关押地牢,但凡一人有份,另一人多半躲不过。
沈初行连累叶少爷是习以为常,然而这次却是对方连累了他,他觉得挺新鲜,还隐隐有点儿雀跃。
抵达蘅芜轩叩首请安后,又一人被领入屋中,瞧了那少年半晌,沈初行才将他的脸与名字对上号。他们居住在不同院子,随不同的师父学武,加之此人独来独往,沉静寡言,沈初行对他唯一的了解只有那双“摄魂之瞳”。
叶枕戈亦暗暗诧异,猜不透池千鲤跟“戴罪之身”的他们被一起召集的理由。
直至被带往郊外深山,面对洞开山壁的三个狭窄入口时,他才意识到此回“惩罚”将有别先前任何一次。这里是叶晴为“试炼”他们精心准备的场地,规则很简单:只要有人能自唯一出口离开,便即结束。
而当三人以抽签形式从不同的洞口进入后,家丁亦推动巨石将其牢牢堵住。
沈初行是个赌徒,从不畏惧挑战,他确实相当幸运,抽中了最近的一条路,可短短半日就醒悟到,单凭运气永远走不出。一成不变的黑暗,不变的敲打耳膜的水滴声及崎岖湿滑的路,令沈初行错觉仿佛始终在原地徘徊,他渐渐对时间的流速变得迟钝,不知走了多久又走出多远,只当双脚再也迈不动才背靠岩石坐了下来。
溶洞不缺水,纵使饿得快死却没那么容易死。
衣发早被自石笋落下的水浸得透湿,惊蛰之际,冷彻入骨。
沈初行眨巴着眼不由想起了莫晴坞,想起蜻蜓青蛙小老鼠,想起莫名其妙卷进自己腰带的破翡翠戒,那枚戒指后来被他和梅花香饼、欠条,一同放在了应翎窗下。最后,他想起了叶枕戈,满脑子只剩对方砸碎汤盅时割破的掌心。
——温热诱人的,血的滋味。
舌尖上的液体甘甜无比,滑过咽喉咕噜作响,血腥充盈鼻腔。味觉、听觉、嗅觉,无不昭示着念想成真。
咕噜噜,咕噜噜……吞咽的声音回荡脑海,仿佛一锅沸水浇了进去,烫得每根神经都兴奋起来。他贪婪地咀嚼、吮吸,犹如野兽发出粗重喘息,脑中温度越升越高几欲烧断神经,烫!烫得简直想敲碎脑壳!
咚!咚!咚!
“你想死,我们就一起死在这里。”
谁……谁在说话?
浑浑噩噩睁开眼,其实他什么也看不见,眼前却恍惚浮现出一张孩童的脸孔,发分两髻,扎着红色丝线,挽髻余下的两股尾髯垂落在了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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