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我阿祈,很自然,仿佛有些自来熟。 我在高中时代并不低调,周围的好友都那样叫,这不是什么秘密。但我从没听他这样叫过。他说话时是这样的:他会直直地望着你,然后很认真地点头,又或者很认真地回答。有时眼神有些呆,有时又带着莫名的水汽。 那样的柳挚:柔软、安静,甚至有点木讷的柳挚。 我将他放在内心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任由他被徐霁的光芒所掩盖。 柳挚喜欢在房间里关灯窝着办公,这是我无意间发现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对他说:柳挚,这样对眼睛不好,你到外面来。 我叫他到外面,他就抱着电脑出来了。 他不爱穿鞋,脚踩在木纹砖上,有很轻的啪嗒声。我又说:柳挚,你这么大个人都不爱穿鞋吗? 柳挚一愣,随后迅速低头,我看见他将脚掌叠在一起,恨不得将两只脚都藏进裤腿不让我看见。他很少这么灵动,很可爱。 于是我忍不住笑了一下,随即我意识到不能笑,马上又敛了神色。柳挚察觉出变化,动作也缓了。我看见他耳尖的泛红慢慢消退,最后他有些僵硬地抱着电脑走到吧台,然后噼里啪啦敲起来。 后来,我为他买了一张办公桌,就放在客厅靠近阳台的位置,旁边是一盆龟背竹。那个地方光线好,偶尔还能开窗透气。柳挚很喜欢那里,他不说,但我知道他很喜欢。 他甚至会在办公椅上睡着,并不是因为累了,只是因为那里令他很放松,他舍不得走。休息日的下午,他会待在那儿安静地看会儿书。 我肆无忌惮地观察他,享受这种了解他、看破他的时刻。我知道,他只是不想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明明知道,却不肯走近他,某种程度上,这卑劣至极。 他或许努力过,努力改善我们的关系。 刚结婚不久,他很频繁地问:阿祈,晚上一起吃饭吗? 这很不“柳挚”,以他的性格,自己吃饭才是最舒服自在的。我基本不回家吃饭,客观原因不太重要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觉得餐桌是非常重要的场景,食物、恰到好处的灯光、言语的交流,它构建出一种很安定、幸福的氛围,是只属于恋人或家人的。 我怕和他一起吃过饭后,会变得离不开他。 柳挚点点头表示理解,可是他还是不死心。我耐心地礼貌拒绝,直到他不再问了。 至于他自己有没有好好吃饭?那时的我是不在乎的。 柳挚是个成年人,他可以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他不是那种对食物很有欲望的人,吃东西好像只是为了维持生命体征。哪怕胡乱啃面包,又或是随便用酸奶果果腹,他都觉得无所谓。好像旁人会觉得这样很可怜,就像看见没经验的父母胡乱喂自己的小孩一样,可柳挚就是这样生活的,他不觉得自己可怜,我也不会干涉他。 不,我其实干涉他了。 因为有一天,他因为胃不舒服窝在房间里一整晚。我起初并没有在意,直到意识到柳挚不在办公桌前,我才去敲响他的房门。 “柳挚”我说:“你怎么了?” “嗯?”里面传出一阵模糊的应和,我听见一阵窸窣的声音,大概是他在穿衣服。随后房间地板传来一阵啪嗒声,我想:他又不穿鞋。 接着房门被拉开一条缝隙,我看见柳挚小猫一般的眼从门缝后露出来,他快速地说:“我有点不舒服,没关系,阿祈,很快就好。” 我想我不应该管他,柳挚是个成年人,从始至终我都认为与他相处最重要的是尊重他的决定。但大概是因为我总是要管几十个半大的孩子,职业病又犯了。 好吧,就一次,就一次。 我为他准备的粥水,小菜,递到门前:柳挚,你吃点吧。 柳挚似乎一直等在门前,话音刚落,他便将门打开:我去桌上吃。他的眼睛其实很大,但因为总是半睁着,显得有些憔悴。他在吧台上用勺子舀着吃,一勺一勺,认认真真吃完。 然后他说:阿祈,很好吃。谢谢,我好多了。 就是那一刻,我决定不能继续放任他不管了。明明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夸食物好好吃——那只是一碗小南瓜粥,我就决定要给他做饭。 我看见他微微一笑,面前是吃得干干净净的小碗,眼前走马灯似的浮现千千万万种画面,看见自己和他一起吃饭,一起吃各种食物。什么粉、粥、面,各种烤鱼、火锅、炖汤之类的。我想停止自己的幻想,但这份幻想却在与他眼神相交的时刻愈演愈烈,以一种惊人的裂变速度占据我的大脑。 我想至少在那一刻,我彻底抛弃了自己的理智。 我做的最错的事就是高估自己的控制力,并且傲慢地企图逆天改命,扭转自己的命运。 我这些三脚猫功夫,在柳挚面前一败涂地。
第5章 五 == 柳挚有乳糖不耐,我很久之后才摸清这件事。 因为有锻炼的习惯,我习惯在晚上喝一杯热牛奶。在我决定和柳挚一起好好吃饭之后,我首先做的就是邀请他和我做这件事。 我说:柳挚,你过来喝牛奶。 柳挚从办公椅里直起身来,探出半个脑袋看我。然后踩着棉拖鞋走过来,定定地在吧台旁坐下,等着我给他“上菜”。柳挚一般不会边吃饭边做什么事,如果他要吃面包,他就会窝在一边慢慢地吃,嚼完才会开始工作。 我将还温热的牛奶递给他,他轻声说谢谢,接着抓住牛奶杯安静地喝,喝完还给我看一眼干净的杯子。随后他把杯子洗干净,再慢吞吞地挪回办公桌前。 ——在他的世界里,喝牛奶是一件需要单独做的事。这个认知让我感觉内心像被什么东西舔了一下,又酸又麻。 我见他又回到电脑前,于是也不太管他,自己回到房间。 等我发现他在拉肚子时,他已经雷打不动喝了一周牛奶了。 是的,柳挚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对我给他的东西照单全收,哪怕消化不良。 我得知这事,狠狠教育了他一顿:这么大个人,既然不能吃就拒绝。他局促地窝在办公椅上讪笑,一边道歉,一边轻声说:阿祈,你别生气。 晚上辗转难眠时,我想起柳挚的眼神,然后就会觉得是我错了。我错得离谱,因为我不观察他的反应,所以我也要承担责任的,五五开! 事情总是要循序渐进的,在那之后不久,我第一次在新家做饭。我没有告诉柳挚这个决定,所以他回到家看见我时明显愣了一下。然后在厨房门口直勾勾地盯着我,我回望了他一眼,看见他微微抿住唇,耳朵尖有些红。 对上我的眼神,他浅浅笑了一下,说好香,阿祈。 很香,对,我闻到了浅浅的omega信息素的味道,跟他本人一样,甜甜的,却不会给人负担。他又小声问:晚上吃什么? ——蛤蜊蒸蛋、芦笋虾仁、上汤小白菜。 我其实是喜欢做饭的,它于我而言是一种解压方式,做饭时会放空一切。这也是我为什么不肯和他一起吃饭的原因,我知道至少晚餐时间的我是完全放松的。 是的,我完全放松,不然我不会任由“柳挚很可爱”这个想法肆无忌惮地占据我的大脑。 柳挚饭量很小,我说过,进食对他来说可能只是一种维持生命体征的必要手段,如果能靠打吊针之类的方式维持,他可能不会吃饭的。 但他那天埋头苦吃,吃得很急,像个绝对不要辜负任何一点食物的苦行僧。我按住他的手背,说:柳挚,你吃撑了会很难受的。 他的耳朵又冒出点粉,像荷花尖。他说好的,然后点点头,表示不吃了。 但他还是吃撑了,于是只能走来走去,偶尔凑过去看他的小爬宠。 他的小爬宠应该是某种蜥蜴,搬进来前他问我能不能养宠物,我犹豫了一下,如实说我对猫毛狗毛过敏。他马上摇头,急切地说他的小宠物不会掉毛。 然后我就看见他提着一只玉米色的小蜥蜴走进来,他说这是守宫,叫阿呆,它很乖,不会咬人的。 我看着那巴掌大的小蜥蜴,心中不知道为什么泛起一种莫名的思绪。说不清是什么,我只当是因为不习惯新家庭成员罢了。 阿呆就跟它的名字一样,呆头呆脑的,睁着一双黑漆漆圆溜溜的大眼睛,平时一动也不动。 跟柳挚很像。 柳挚还有些癖好,比如他喜欢收集书腰和书签。因为工作的原因,他经常能收到大量图书样本,那些书拆开后的书腰书签封皮之类会被他分类保存起来。有一次我打扫书架,不小心弄掉了装书签的盒子,那些小纸片哗啦啦,雪花一般把我浇了一头。 他似乎对这件事很愧疚,低着头一边捡一边低声说对不起。尽管一地的书签确实不好打理,但显然他不需要愧疚到这种程度。况且是我弄掉他的东西在先,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大反应,但他不说,我便也不问,只当他格外敏感一些。 那年的大部分时间,我回家做饭的频率算得上高。柳挚依旧给什么吃什么,但他的喜好很好猜。他不喜欢吃内脏、根茎类植物,特别不喜欢胡萝卜;蔬菜里不喜欢西兰花,香芹和洋葱。他面对不喜欢的东西会吃得很慢,但很奇怪,他有种想尽量不让我察觉的感觉。 拙劣的柳挚。 我将他当作饭搭子,某种程度上,这减缓了对他的移情速度。不和他吃饭的时间,要么是因为太忙,要么是因为有朋友或同事的聚餐局。柳挚呢,他几乎不参加任何饭局,他不喜欢那种喧闹的场合。 如果我说,柳挚,我晚上要和某某吃饭,你自己解决晚饭吧。他会“嗯”一声,然后慢慢点两下头。 第一下,他表示知道了;第二下,大概是在安抚自己。 有一回,许久不见的高中同学相约要聚餐吃饭。我自然也接到了电话。他很不寻常,先是竖起半只耳朵听,然后磕磕巴巴地问我能不能一起去。 我愣住了,因为我没有做好向昔日旧同学介绍柳挚是我omega的准备。怎么会这样呢,我能想象他们会问,那徐霁怎么办。接着他们会马上顿住,然后想起我与徐霁再无可能。 柳挚看我犹豫,竖起两只手,好像在投降,完全无辜的姿态。他给我看干干净净的手背: “我没有戴婚戒。”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他从不戴婚戒,因为我也不戴,但他为什么非要强调这一点。 为什么,柳挚,为什么。 我一闭眼就能想起他当时的神情,以至于心脏又会渐渐蔓生出麻痹感来。 为什么我到那时才重重地被他击打了一下,好像人活了二十多年,才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情感,从前的时光都白活了一样。 鬼使神差的,我带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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