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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认为说话时的语气和平常没有区别,罗邱淇却按住了他的肩,稍稍用了些力气:“怎么又不高兴?” “我姐姐,罗英韶,”罗邱淇很快又移开了手,“带她儿子过来挑马。” 会挑马的只有罗邱淇,罗英韶不懂这些,让Eric在罗邱淇指出来的这些马驹里选合自己眼缘的。Eric这时候倒来了兴趣,收好游戏机,东张西望地把头探进隔间里,最后停在一扇门前,夸张地大喊:“妈妈,你看这匹马好胖啊,又胖又矮。” 门上挂着马匹的名牌,bamboo像是听懂了这句指向它的坏话,也把头探出来,把Eric吓了一大跳,拔腿就跑。 他们最终挑了一匹已经接受过训练的马驹,罗邱淇带Eric去更衣室更换装备,给他戴上护具,让他和小马驹亲密接触了半个多钟头才扶他上马背,由罗邱淇牵马,绕训练场走上一圈。 Eric的腿使不上劲,夹不住马肚,在马背上摇来晃去,刚走出去十米远就嚷嚷着要下来,被他妈妈用游戏机威胁后才乖乖坐着不动,下来后也是百米冲刺,往更衣室他放游戏机的长凳那边跑去。 “真拿他没办法,”罗明韶淇摇摇头,侧过身对阮氏竹说,“麻烦你去跟着他,先帮他把衣服换了再让他玩游戏。” 阮氏竹离开后,罗英韶笑着问罗邱淇:“看在我是股东的份上,给我打个折呗?” 罗英韶向来公私分明,说打折也只是玩笑话,该走的流程一步没少,等罗邱淇回到更衣室,Eric不知何时又开始打起了游戏,而阮氏竹坐在他旁边,从时不时地瞥两眼屏幕,到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看,连罗邱淇走到他面前都没有发现。 “Eric,”罗邱淇忽然出声,“你妈妈说那匹马太小了,决定给你换一匹成年马,就是叫bamboo的那匹。” “什么?”Eric立马放下游戏机跳了起来,“会死人的你们不能这样!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罗邱淇变本加厉地恐吓他:“除非你答应不玩游戏机,配合旁边的哥哥换衣服,否则我现在就把你抱到马背上。” 恐吓的效果非常显著,Eric在五分钟之内就换回了常服,并踢着正步回罗英韶身边,钻进轿车里猛地摔上车门,像是已经下定决心,这辈子不会踏足马术俱乐部第二次。 送走罗英韶和Eric,罗邱淇注意到阮氏竹的神色仍旧十分紧张,明明很想握他的手,但跟在他后面,就是装出不想握、不在乎的样子。 走到行政楼的走廊,没有人的地方,罗邱淇改变了想法,觉得不必对阮氏竹过分严苛,于是主动拉住阮氏竹的手,松松地扣住了他的手指。 “跟我去办公室。” 上次也是阮氏竹唯一一次走进罗邱淇的办公室,于双方而言都不算是美好的回忆,尽管地板上铺着的红色羊毛地毯令他感到久违的熟悉。 罗邱淇关上门,“咔哒”一声反锁好。 “地毯有什么好看的。”罗邱淇踩在地毯中间的花纹上,靠近阮氏竹,可能是想把阮氏竹全部的注意力吸引到他的身上来,按着阮氏竹的后背浮于表面地亲吻他。 但是只要阮氏竹稍微动一下,罗邱淇就松开了他,垂眼看着阮氏竹眼睛,有一搭没一搭地蹭他的嘴唇,说:“早上看你不高兴,我以为你忘了夜里发生的事情。” 阮氏竹说“没有”,尾音断了半截,隐没在别的不清不楚的声音中。 “那还记得我说了什么吗?” “不要乱想,要听话……爱撒谎不是什么天生的坏习惯,你会陪我纠正的……” 时间过去太久,即便阮氏竹能从罗邱淇的嘴里尝出一点人工糖精的味道,也无法确定那就是酸橙。 虽然他笃定是罗邱淇拿走了他的酸橙味硬糖。 “我缺一个助理,”罗邱淇用包容的口吻和他商量,“你试着考虑考虑。” ---- 感觉最会乱想的人是罗邱淇…… (明天应该有两更,做完志愿者回来真的好累
第32章 龙眼 七月过了大半,阮氏竹终于取到了母马的骨灰。 骤然失去母亲的bamboo让他联想到童年的自己,并且很快发现,bamboo几乎变得和他一模一样,性格时而安静乖顺,时而暴躁,会不分昼夜地用身体撞击木门,绝食也是常有的事情。 阮氏竹为此终日惶惶不安,害怕bamboo再次离开他,同时也害怕bamboo不听话,罗邱淇会感到失望、厌烦,然后不留情面地抛弃他,回归他原本的生活。 阮氏竹其实也想走。想离开,去到哪里都无所谓,只要是离开他脚下的这个地方。 在比当下更勇敢、更无畏的的年纪,阮氏竹确实为此做过很多尝试。就像被铜环和细绳栓住脚的鸽子,他把年幼的自己弄得很狼狈,除了脸,身上的每一片皮肤都被伤痕打下过烙印。 最后一次尝试是被黎警官收养后、黎警官遇害前,一天夜里,阮氏竹从单人儿童床上醒过来,准时如同他过去的三百个被自行中断的夜晚。 黎氏彩的儿童床在靠门一侧,她躺在床上睡得歪七扭八,身上的被子有一大半掉在了地上,属于天真孩童的呼噜声像一串细碎的泡泡,出现、破灭,出现、破灭。 阮氏竹坐在他的床边看了会儿窗外的龙眼树,然后在一刻钟后起身走到卧室门口,拉开门,走出去,再安静地关上。 黎警官的卧室在儿童房的对面,他经常回家很迟,黎氏彩的母亲会坐在堂屋,点一根蜡烛,借着蜡烛的光随便缝点什么,等到人回来了,就捧着烛台去厨房,将准备好的夜宵端出来。 黎警官家的院子里有一棵繁茂的龙眼树,黎氏彩说龙眼树的年纪比她还大,所以她母亲准备的点心或是夜宵大多是用龙眼果做成的,例如龙眼甜汤、龙眼甜酒、龙眼红枣粥…… 阮氏竹却极其讨厌龙眼树。 他觉得龙眼树很可怕,垂下来的枝条上挂满浅褐色的龙眼果,就像是打了无数个结的头发,他看见摇晃的树影,就会想到他妈妈。 他妈妈的头发和他一样,卷卷的,梳顺了很好看。虽然梳不顺的时候居多。 夜里两点,无论如何,堂屋的灯都是灭着的。阮氏竹摸到挂在衣帽架上的黎警官的外套,手探进外套左侧的口袋,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东西,又伸进右边的,顺利摸到了黎警官的皮革钱包。 他出门时还背了一个双肩的儿童小书包,穿着舒适合脚的鞋子,走过砖石路,踩在青草丛生的河边湿泥上,最后一脚跨进钓鱼佬留在河边的小船上,解开栓绳,在天亮前到达位于河对岸的火车站。 坐完火车接着坐长途大巴,售票员看见他手里拿的大人的钱包,无一例外都很相信他是帮大人买票,辗转半个月,终于抵达终点站台。 下车后他没有看自己的脸,但也知道自己瘦得皮包骨,头发脏腻腻地打结,臭味熏天,走进一家可以打电话的小店里,说着别人都听不懂的语言,店主差点就要报警。 这是幸运女神最后垂怜他的时刻。阮氏竹拨通名片上的号码,叫收了他钱的店主装成换煤气罐的,终于要到了准确到门牌号的地址。 说不清听两年后再次听到他妈妈的声音,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因为除了他妈妈疲惫的回答声,他还听到了两个婴幼儿的哭闹声。 “等下等下。”他听见他妈妈用夹杂着当地方言的模糊不清的话语让他等等,然后唱了一段阮氏竹再熟悉不过的童谣,唱完停了很久,久到阮氏竹以为通话早就结束了,才听她说,“你过来吧,我就在家。” 挂断电话,阮氏竹报了警。半月后黎氏彩和她妈妈赶来流浪青少年收容所,他们就返程了。 取到四四方方的骨灰盒后,返程的路上,阮氏竹和罗邱淇没想到又碰上了先前的那位女警。 “我正要去找你呢,”女警对阮氏竹说,“你俩那个照片已经挂出来了,去看看呗。” 阮氏竹当然不想去,抬胳膊戳了戳罗邱淇,问他:“你想看吗?” 以防罗邱淇真的说想去,阮氏竹补充道:“应该也没什么好看的。” 女警继续劝说道:“看看呗,好歹是荣誉象征,我们还给你们写了感谢词呢。” “那就去看看?” 罗邱淇握住阮氏竹的手,语气很温和,像在哄着他,因为阮氏竹闷闷不乐了一整天,在这样单调无趣的小县城里,他也实在想不出别的能让阮氏竹开心些的办法。而且阮氏竹总是很少笑,正面的情绪藏得滴水不漏。 阮氏竹换了只手抱骨灰盒,勉强点头同意了。罗邱淇的手顺着他的手臂上移,指腹揉搓他被坚硬的盒子硌出来的印子,又被阮氏竹重新抓住手。 两张照片分别印在警察局宣传板块的两侧,罗邱淇可能天生就受偏爱,再低劣的拍照技术都能扛得住,好看得令人过目难忘。 人像旁边是对事件过程的描述,以及女警所说的中越双语感谢词,阮氏竹不好意思看自己的脸,拉着罗邱淇就要强行拽走他,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威严的喊声。 “站住。” 阮氏竹面朝宣传板,身体僵了僵,听到女警先于他的反应里,叫出了来者的名字:“陈警官,您回来了?” “事情结束得早,就早点回来。” “河内离这儿这么远,坐火车得要十几个小时吧……” “怎么了?……”罗邱淇低声问阮氏竹,却被陈警官打断了。 他忽略了罗邱淇,直接命令阮氏竹:“你,转过来。” 阮氏竹没有动,女警大概觉得尴尬,正要准备出声询问他,阮氏竹便松开罗邱淇的手,转过身平静地看了回去。 陈警官年近五十,半边的头发花白了,身姿依旧挺拔,穿着平常的衣服,上下扫视两眼阮氏竹,走到水池边拧开了水龙头。 “阮氏竹。”他边洗手边感叹,“长大了。” 他洗好手,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擦手,兀自笑了笑,问:“有十八岁了吧?” 阮氏竹说“有”,罗邱淇从他不自然的声线中听出畏怯的意味。 “阿彩呢?”陈警官又问他,“现在怎么样了?” “挺好的。” “我看着也挺好的,是在做女佣吧?”陈警官说,“那户人家我认识,父母还好,儿子不大正派,有空你俩见面了,告诉她离他远点——手里捧的什么东西?” “骨灰盒。”阮氏竹说。 陈警官诧异地抬眼:“骨灰盒?” “是我的马……” “是这样的,陈警官,”女警抢在前面解释,“先前我们传过传真给您,讲过这起案件,当时情况比较另类,所以传真上可能写得不是很详尽。” “我知道了,”陈警官再次命令阮氏竹,“你现在跟我去一趟办公室。” 阮氏竹双手抱住骨灰盒,显得肩缩得很窄,他跟在陈警官身后走了两步,停下脚步回头看罗邱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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