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疯病还是没有好,历经年月也已经快30载了,竟还是跟个刚上小学的孩子一样。我想我大概是好不了了,我的本质就是一个与世间万物常理不相符的东西。 有的时候我会想象自己是一个有某种认知障碍的人,然后跳出自己的角色以旁观者的身份来审视自己的行为。次数多了,我就会发现我好像跟世界上的人抱有同样的想法,觉得自己是真有病。 可下一秒我又会觉得我什么都没有做错,我一直走在对的路上,只有我才是正常的。 为了给那个孩子备课,我买了一个新笔刷。笔尖用起来很顺畅。 我一边想着该怎样和那个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一边看着车厢里昏昏欲睡的众人。 车厢里的人大多在打瞌睡或看手机,小部分人在窃窃私语。这样的时刻让我想起曾经和我哥在某一列通往某个城市的火车上依偎在一起的样子,那时,我写过一首稚气无比的诗。 我抬起头。 火车开往南边落日的方向,空气中漂浮着清新的金色光线的味道,车厢里的人都将头抬起来看那美丽的霞光。 突然,我看到天空有几丝漂浮如被絮一般的云朵,那云朵恍恍荡荡的,像是在找我。 我问乘务员到哪里了。 他说,前面快到旧金山了。 我站到列车门口,在那一站下了车。 我其实不应该在旧金山下车,那个孩子还在等我,他的父母不久前才给我发了消息,而且我没有提前买新的火车票,错过这一班不知道能不能按时抵达。 但我就是突然觉得,来这里一下也不会耽误太久。 我打车去了那个我哥曾带我去过的海湾。 我下车的时候海边人很少,海面很辽阔,像有波涛滚滚的珍珠在水平面晃动。 风声很大,阳光也很大,我仰起头,用手遮住眼睛,直面面对那阳光。 真美。 那些我厌恶的盛夏的气味像浪潮一样绵长,掉落在我眼皮上的红光好像闭上眼后还没有散去,就翻搅在这样的潮汐泡沫里。 我站在海边。 若是时光倒流,那些回忆会消失吗? 回忆消失会让人痛苦吗? 海风喧嚣里,我想起我哥曾背着我走在旧金山的街道,在路过街角的时候侧过头吻我的脸;我想起曾和我哥一起在friends house的合影,那时我和他两个人看镜头的样子就像默剧电影里的延迟小人,只会看着互相傻笑; 我想起我哥接送我去Art school,他坐在飘撒紫罗兰花瓣的车里用眼睛和我挥手告别,又仿佛是在家附近的某一个巷尾,樱花飘到我们的头上;我想起我哥生气的样子,我哥为我笑的样子,我哥维护我为我站出身的样子,还有那些我没见过的样子。在我的想象中,他曾在阿利斯扫过雪,在监狱图书馆的台阶前忍痛看着我哭,在夜晚我睡着的时候独自蚕食一些噩梦;我想起那些我不曾知道的他为我做过的事——那些我永远都不会再知道,可是又确实存在过的事。 风中吹来一串我听不懂的飞鸟的叫声,那声音有点像阿利斯高墙停过的鸟。落日如烈焰一般散在那样的叫声里,空气发生撕裂般的波动。 我看着那些刺眼的光线,愣愣地把手伸进海水里。 阳光落到海面上,在触碰到海平面的一瞬间折射出细小冰凌一样的绒毛和波光粼粼的形状。我闭上眼睛,好像又闻到山茶花瓣的味道。 突然,我看到我哥了。 他穿着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从孤儿院里出来的那件针织衫,皮肤饱满光滑,肉身和灵魂都像还没有被伤害一样步履轻盈地走向我。 哥。 我愣愣地问他去哪里了,他说,他去了别的地方出差,Christine在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开展了新的商务合作,他说他要去赚很多钱养我,带我一起去环游世界。 原来是这样。 我哽咽地说。 眼泪掉进他的眼眶,我好像能感同身受那种异物的刺痛。他像从前一样温柔地帮我擦掉眼泪,我伸出双手,把浮在他脸上的海水拨开。 我看着我哥,那个有着蛊惑人心的微笑的孩子。他眼角带着温柔平静的笑,我闻到他身上山茶花味的沐浴露香伴着咸腥的浪潮,他的肉体透过海水,像以前那样紧紧地抱住我。 我轻轻牵住他的手。 一切都那么美好,可我不敢多说什么,唯恐声音太大会把他吓走。 我说,我只想在这里再抱他一次。 我哥说好。 阳光折射出我的影子,我闭上眼睛,再一次抱了他,最后一次感受他的温度——我这辈子最爱的人,我的哥哥,那个用一生去爱我的人,他像小海豚一样从海底游过来,然后紧紧抱住我。 “林远珩!” 有风吹到我脸上,我像曾经抓紧我哥的衣服一样抓住那些退散的影子。 滚烫的眼泪掉在他身上,我像从前那样把脸埋进他的肩膀,然后闭上眼睛。 ——上卷完—— (接下卷) 【作者有话说】 这周连更五天 第81章 DV 在人生注定走向失败和放纵的意识里,会莫名有种令人无法忽视的自由感。 总之,事情就是这样。当一个人无数次站在死亡的节点,真正面对那种深渊会变得习以为常。世界将我围困在躯体里,在我想侦破它的瞬间,它到底还是给我留下一个念想,让我停住往下跳的脚步。 因为我发现我还有最后一件事情没做。 为了做这件事,我甚至开始吃药。本来那些病我已经不在所谓,可是它们好像会影响到我拍摄时手的振动幅度。 悲痛的情绪像一枚子弹,在生活中无时不刻地穿过我的胸膛,可是我需要将他们好好处理,我正在努力。医生建议我好生休养,但我并不需要。 只需要忍。 八月来了。 整个城市飘飘荡荡,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疲惫的热气。LA这边比我想象中的更适应夏天,但对我来说,夏天已经不再是一种警告了。 将它放下以后,它便不再是我的敌人。真正这样做了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都误会了它,或许,它一直都是个好孩子,是我在内心把它当成一个假想敌,可它其实只是三个月份组合在一起,仅此而已。 黑色外壳和硬反光按键总是给人一种专业的质感,尽管我并不是专业师傅,清冷调也不是我的style,但它清晰度让我很满意。我其实喜欢失焦的那种古老感,但我要拍的东西不需要氛围,我要的就是明晰,直截了当,一览无余。索尼405,当我给它装上读卡器那一刻,它便真正成为了我的朋友。 这是一段不必要的旅途,但我想,我需要完成这项事情,它能迫使我再多活些日子。我不知道我的疯病是否会影响,但我希望一切都会往我想要的结局走。 我哥到底喜欢什么样的风景呢? 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等我列下无数提纲和无数计划,我发现我根本总结不出任何东西。后来我在昏昏欲睡里慢慢意识到,很多东西不需要想那么多,只需要去做就可以了。 我没有在家里待太久。 在我离开旧金山给那个孩子上完课之后,我便辞了这份辅导绘画的工作,来了New Jersey。 来这里没有原因,只是因为刚好这个州我还从未来过,这种开盲盒一样的行径给我一种不会失望的心理预期。 这里的天气有一股蒸汽翻涌的感觉,尽管这里远离赤道并沿海,但只是早晚舒适,它令人无法忽视的热岛效应让一切依然炎热。一抬头,是无数浅绿色的树荫,混着那些庞大的热潮,像隐形的鲸鱼一般,缓缓拂过。 是无数漂浮着的绿色热浪。 我没有目的地走走停停胡乱拍一些东西,但应该都是废片,不久我就会删除。路上碰到一伙儿滑冰的,我突然也有点想试试,便从我的背包里拿出我的滑冰鞋。你可能会想为什么我会把这笨重的东西随身带着,是因为我本来就想随时随地滑一滑,遇到这些玩轮滑的人是偶然,但我带着我的轮子并非偶然。 领头的是一个叫Steve的杂毛,这么叫他可能会显得有点刻薄,但这是实话。他头上的杂毛没有一根是往同一个方向去的,而且他的头发至少有四种颜色。 一伙人如精神小伙炸街一般在市区横冲直撞,最后停在一个隐蔽的街角。我本意不想跟着他们,但他们确实很会规避杂物并滑一些比较适合的路线。我结束了这一波滑行正要离开,那个领头的Steve就朝我走过来: “你技术不错。” “一般般,你还是更强一点。” 莫名认识了这个叫Steve的人,本来以为他就是那种不学无术天天啃老享受政府优待的无业游民,但没想到他竟是一个报社记者,会拍出一些令人赞叹的图片,配上他们编辑部部长写的文字,然后将那些讯息塞到各种各样网站的各种的角落里。 这才是我真正想和他结识的原因。因为他一定知道哪里有美轮美奂的画面去捕捉,我想。 我一直都有记录的习惯,或大或小,我会写下来。其实我的生活是单调寡淡的,唯有了我哥的存在才让那些寡淡又单调的日子在白光折射后出现一点特别的色彩。但是它的本质不变,它就是无聊且庸俗的。 就像在无数次求职申请的报名表或是出入各国的申请文件上,于爱好那一栏的冒号后面写下一些其实没那么爱却又显得自己很爱的事情,我有时候会觉得那些为了故意彰显自己性格爱好也是一些折磨人的根本。 但现在这个世界,本身就是被无数无意义的娱乐和认为有意义但实则无意义的口号充斥的不是吗? 这些东西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有时无意中打开娱乐软件,上面跳出哗众取宠的大字标题,或是令人无语至极的热搜词条;各个纸媒或是网媒的页面上偶尔出现一??些写着不同于那个年龄段的人却又出现的奇异新闻;某天我坐在出租车上,无意间刷到一条灯红酒绿的说唱视频,没来得及调音量,就蹦出一句如惊雷般震耳欲聋的“AKA”某某某,然后挑战人类极限在限时十秒钟里说出正常人要花三分钟才能说完的话。 乏味,沉重,不堪重负。 但这样讲其实有一些失真,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过那些舆论新闻还有花边短视频了。我厌恶一切碎片化的信息,这让我听起来像个有高雅情调的高尚士,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只是厌恶那些东西。 单纯的,厌恶而已。 或许我这种眼光是无比狭窄的,我甚至能隐隐约约自我感知到。与我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都洋溢着热情有朝气的微笑,可充斥我内心的只有下坠、混沌、和乱七八糟的,可以忽略的视线。 我哥应该是喜欢那种比较自然有真实的画面,他和我一样都不太喜欢朦胧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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