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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迟好奇为什么取这样的名字,林阙轻解释说:“捡到它的时候,它很爱睡觉。” 陆迟看着他眼下积年累月形成的乌青,撸了撸猫头。 林阙轻说谎时下意识卷了卷衣角,但没想到太下意识了,不小心卷到了陆迟的衣角。 陆迟难得好心情的笑了一声,并没有纠正他的动作,也没有戳穿他的谎言,两人默契的装作若无其事。 第14章 飞机跨过了几个时区,回到陆家时,恰好是一个清晨,很久没在冬日里看到阳光的林阙轻,感受到肌肤与发梢间微弱的暖意,心情难得放松。 觉觉被他养的极好,毛发顺亮,体重也不小,虽不至于是煤气罐罐,但抱久了也会累。 于是,觉觉的爪子就落在了陆迟锻炼有素的手臂上,安心睡了,睡之前还不忘舔了舔自家主人漂亮匀称的指骨,像是在说虽然我睡在他身上,但我们还是天下第一好。 下车后,陆迟自然的牵住林阙轻冰凉的手,感受到掌心里的手的挣扎后,他撑开十指,强硬的填满了林阙轻的指缝。 林阙轻见挣扎无果,也不再动作。 走了几步路,他的眼睛便失去神采,又陷入了空洞,但他的手却短暂活了过来,指骨无意识的蹭了蹭陆迟带着宽戒的食指。 肌肉的记忆总比精神上来得持久。 这个小动作是林阙轻小时候就养成的,他缺乏安全感到了极致。 年纪小的时候,尚能不顾脸面经常赖在陆迟怀里。年岁渐长,便不好意思再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这么亲密的举动,就换成了牵手,但他牵手有个习惯,隔段时间便会试探着蹭蹭陆迟食指的指骨。 习惯养成了就很那改,即使是恋爱后,牵手也时常要蹭蹭陆迟的手指,确认他还在身边,或是借此撒个娇。 陆迟嘴角勾起一个笑,同时也在思考自己是不是应该将食指处的戒指换个地方带,或是干脆不带。 他手上的戒指刻有龙纹图腾,这是陆家家族传承的标识,这枚戒指只有陆家家主才能佩戴,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势与财富,必要时刻出示,能省掉许多麻烦,还能调动陆家一切资产。 所有人都趋之若鹜的东西,陆迟却觉得像个累赘。 管家开门时,最先窜出来的却是一个半人高的影子。 杜宾狗灼热的呼气打在脸上时,林阙轻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黑骑士扑倒在地。 比陆迟的呵斥更先到来的是一声响亮的哈气声。 一条橘色长毛的西部鳞斑响尾蛇,正张大嘴巴气势汹汹的恐吓着这个将它主人扑倒的坏狗。 “没关系,觉觉。”林阙轻索性坐在地上凑着头和黑骑士亲近一会儿。 这条帅气的黑色大狗是在陆迟第一次带林阙轻出门时,他一眼相中的,一人一狗隔着宠物店的玻璃就看对眼了,但那时林阙轻刚到陆家没多久,连话都不敢多说,更别提主动想要什么东西了。 即使真的很喜欢,他想起高奢店里结账时几米长的发票,也只是稍稍驻足了一会儿,但没想到就这么一会儿,陆迟也敏锐的注意到了,立刻停下脚步,牵着他的手进了店。 于是,那日为保障林阙轻体验而提前吩咐高端商圈清场并且刷卡八位数不眨眼的陆迟,没有得到林阙轻发自内心的笑,反倒是在名不见经传的宠物店里全款拿下小狗的陆迟,收获了一声怯懦带些颤的“哥哥”。 林阙轻当日不仅获得了一只可爱小狗,更收服了一只唯他是从的大狗。 陆迟见他玩得开心,也没有扫兴,发现他两眼又空洞出神了才伸出手提醒:“地上凉。” 林阙轻扶着他精悍有力的小臂起身,腿在地上坐久了有点麻,险些起不来,最后是被陆迟提着起来的。 陆迟就这么一手抱猫,一手提人,稳稳当当地站在那儿,还分出余光警告了过分热情的黑骑士。 黑骑士眼神躲闪着撇撇嘴。 像是在说,真要装不认识了,你又不乐意。 林阙轻没有注意到这一人一狗之间的刀光剑影,稳住身子后,由黑骑士带着去了客厅。 觉觉本来有人抱着是懒得多走路的,但看着黑骑士殷勤的样子,它双腿一蹬,跳开了束缚,还不忘回头看一眼陆迟。 大概是在嫌弃他走的太慢。 被猫嫌狗厌的陆迟迈开长腿,加快步子,抢在黑骑士之前,坐到了林阙轻身边。 觉觉紧随其后坐在了另一边,可怜的黑骑士只能趴在林阙轻面前,酷帅的狗头搁在林阙轻的膝盖上控诉。 “黑骑士还是很喜欢小少爷。”管家庄伯带着一副老式眼镜,笑眯眯的看着林阙轻。 管家不仅是维持家宅事务运转的管理者,也是豪门的装点。 庄伯在陆家干了大半辈子,身处陆家精英豪奢的氛围下,耳濡目染,早已自成一派从容,穿着古典套装,眼神里除了岁月沉淀的沧桑外,还新添了几分久别重逢的感慨。 “庄伯……”沉默寡言的林阙轻下意识的唤了一声。 庄伯看着他浑身驱散不去的病气和瘦弱单薄的身板,眼中的心疼压不住,朝他点点头,又转向陆迟:“少爷,你们一路劳顿,房间已经收拾好了。” 庄伯带路的时候,悄悄和林阙轻说:“你向姨亲自收拾的,一切都没变。” 林阙轻低着头,心下涩然。 陆迟走在后面,打量着两个相差无几的房门,沉声提醒庄伯别带错了。 林阙轻累得浑浑噩噩,闻言,无意识地歪头,露出不解的神色。 庄伯却懂了,拧开了一个使用痕迹更明显的把手。 “你先睡觉或者洗个澡,有什么想要的,不想见人,就随时叫我。”陆迟看着疲惫状态溢出的林阙轻,冷骘威严的眉眼间冰霜消融,耐心地叮嘱。 庄伯年纪大了,不看热门的网络文学,但此时却是真心实意地想感叹:好久没见少爷这么笑过了。 陆迟从小便被作为陆家的继承人培养,陆氏夫妇连带着他的爷爷,都对他寄予厚望。他接受了最好的教育,一言一行都堪称优秀继承人的典范。 作为一个继承人,他拥有顶尖的天赋与能力,但作为一个孩子来说,陆迟拥有太少的情绪了。 陆家的人一贯冷心冷情,陆迟的爷爷年轻时便叱咤一方,暮年时毫不犹豫的将离经叛道的小儿子逐出家门。陆迟的父母感情不错,但对待陆迟却总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不过这一家人,对待林阙轻竟是难得一致的疼爱。庄伯总觉得林阙轻来陆家,像是一群食肉动物里突然混进了一只毛发蓬松的草食性动物。最初,怯生生的乖巧,熟悉以后贴心懂事。 林阙轻一来,整个陆家的氛围都好了起来。那几年,陆迟才有点年轻的淘气。 第15章 林阙轻回到房间后,没有第一时间睡觉,一身病气混杂着尘霜味,拖累的神经刺疼,身体无力但也睡不着。事情接连发生,他迟滞混沌的大脑有些处理不过来。 烟雾缭绕的浴室内,他雪白的皮肤完全暴露在水汽中,黑色的长发打湿,乖顺的散在蒸红的背后,锁骨中间常年被遮掩的朱色小痣在热气蒸腾下更添艳色。 顺着水流洗干净头发,被热气熏晕的他,没有发现护理台上,除了护发素是全新的,其他洗护用品都有使用过的痕迹,就连摆放顺序也是照着另一个主人的习惯来的。 他的大脑完全放空了,像他一个人待在国外时绝大部分独处的时间一样,透过无神的眼睛,只能窥见一副生气枯竭的躯体,举手投足间如同枯枝一般,腐朽易碎。 无知无觉间,他走向放满水的浴缸。 水珠自肩头蜿蜒而下,滚到左膝的膝盖上,没能顺利的滑落汇入水流,而是在半空粉碎。那里有一条突兀的伤疤,狰狞十分,但在他光洁的躯干之上,仍然有一种病/态诡谲的美感,暴力而摄人。 虽然身上的皮肤敏感,轻轻一握便会有红痕,但他却不是疤痕体质,加之陆迟总会找到办法解决一些细密骇人的伤疤,因此他的身体上只有少数无法弥合的疤痕。 他小时候父母车祸去世,一朝之间从林家千娇万宠的小少爷跌入谷底,成为寄养在二叔家的孤儿。 在爷爷去世前,二叔还会装模作样做些面子功夫,爷爷去世后,他们彻底暴露本性。 他在林家说的最多的两句话便是:对不起。再也不敢了。 父亲在世时,喜好奢靡、庸堕无能的二叔根本无力争夺继承权,一向是被作为比较的边缘人物。二叔家一朝得势,林阙轻便成为了林家人肆意羞辱的玩具。 如果不是林老爷子早有预料,他连学都上不了。可上了学,也逃不过林家人的折磨。 林家的两个孩子都是顽劣恶种,从小就精通栽赃陷害、孤立霸凌的本事。 被全班人孤立,寒冬腊月被关在厕所隔间浇一头冷水,放学后被堵在器材室任人打骂,都是常有的事,身上大大小小、鲜血淋漓的伤痕,无时无刻不疼。 到了后面,他早已经被这些细碎难挨的疼折磨的毫无脾气,如黑珍珠般圆亮的眼睛失去光彩,在精致好看的脸上,显得像一只没有灵魂的木偶,美丽的渗人。 最严重的一次,他因为不愿意利用陆迟,被林正烨,他的堂哥,带着人堵在学校边的废弃仓库里。他被倒吊在仓库里一天一夜,膝盖上被麻绳磨出见骨的伤痕,血肉里混杂着麻绳的倒刺。 孤身一人在废弃的仓库里,黑暗裹挟着呼啸的风声,像被关进了破旧的风箱,掩盖了逐渐微弱的呼救声,直至绝望地消失。 林家人不想搞出人命来,将他放了下来,丢进了林家储物的阁楼里,任他自身自灭。 当时,暗的见不到五指的阁楼里,他长时间滴水未进,膝上的伤口感染溃烂,红肿得渗出阻止液,高烧不退,脑袋像被锤子狠狠锤过,痛得连抬手指的力气也不剩。 昏迷之间,没有一丝光线,他只能在黑暗中本能得抱紧瘦弱的身子,听着墙角滴答滴答的水声,浑浑噩噩等待死亡。 不知过了多久,一身肃杀之气的陆迟破开了阁楼的门,将烧得神智不清得他裹在大衣里抱了回去。 膝盖上那道虬结的疤便是这样留下的。 事后,林家人自然逃不过清算,林阙轻没亲眼见到,那个时候的他精神很差,被陆迟护得紧,连大一点的声音都不叫他听见,以免吓到他。 后来,陆家念在林老爷子的面上,劝住陆迟,放了他们最后一口气。 林正烨和林心玉兄妹也被退了学,由于被高端私立封杀,林家怕继续被报复,只能穷尽家底花大价钱,将他们打包出国。陆迟做了一些手脚,他们现在大概还在非洲的大学念书。 想到陆迟,林阙轻混沌消沉的大脑重新开始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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