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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渐渐的,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一个小时…… 小omega终于感到不舒服,瘪起了嘴,在沈谌期待的眼神中,拉住了他的手指,像找到什么值得依赖的事物,艰难地靠近他,借着那点热源,居然睡过去了。 沈谌呆了一两秒,抬头看着天花板。 ……计划是不是泡汤了? 这之后,沈谌每天晚上都会过来看看这个所谓的“弟弟”,值得好笑的是,这个小孩儿还挺欢迎他。 沈谌也是那天,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弟弟叫什么名字。 沈殊? 干嘛姓沈。 沈谌喜滋滋地给他改了小名。 ——就叫小书。 “小书?” 小小的谭殊似乎能听懂,开心地握住他的手指,摇摇晃晃的呲着没牙的牙床嘿嘿笑,看着着实滑稽。 沈谌渐渐觉得他似乎越长越好看了,皱巴巴的脸颊逐渐有了肉,圆润有光泽,像个刚出锅的大馒头,而且身上总有股奶香奶香的小孩儿味,沈谌特别喜欢闻。 每次来到这里,他的心情总会莫名其妙地变好。 但这样的生活没有持续多久。 他经过书房的时候,听到沈崇的声音此起彼伏的,时不时带着“孩子”两个字。 沈家能被称之为孩子的人,除了他跟谭殊,还有谁? 沈谌放缓脚步,侧耳小心翼翼地听着,逐渐清晰的声音却响一道惊雷,陡然在他的耳边炸响。 “——很遗憾,我们的二子并不像长子这般有天赋,身体并不好,而且刚出生就夭折了,感谢钟家的垂爱,如若我们还有幸……” 夭折? 谭殊不就在隔壁的房间里吗? 沈谌忽然明白了。 那个钟家是来干什么的。 钟家还有个儿子,跟他弟弟年纪相仿,他想结个娃娃亲。 但如果要出言婉拒,也不该用“夭折”这种极为被戳穿的借口。 沈谌觉得更好笑了,好像在某个时刻,这个刻薄的男人仍旧照着他心中对他刻板的印象而活着,即便岁月再如何时过境迁,也没动摇他分毫。 可怜的弟弟,可怜的小书。 没人喜欢你,你就像我一样,你甚至比我还可怜。 沈谌回去了。 他没有大张旗鼓地敲门,因为保姆告诉过他,小孩子需要得到充足的睡眠,所以轻易不要打搅他,尽可能地不要吵醒他。 沈谌虽然不是个守规矩的,但这点迁就对他而言也不算什么,就当给弟弟这段时间陪他的报酬吧。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比起沈家,沈谌更喜欢他的弟弟。 他看起来那么小,很好掌控、不哭不闹、还会撒娇。 但撒娇不是什么好习惯。 对他撒撒娇就算了。 要是碰到沈崇那样的怎么办? 真是没有一点防备心理,还得教。 沈谌推开房门,从门缝里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那个背影很纤细,披肩很薄,衬得她的肩更轻了。 ——他的母亲。 沈谌鬼使神差地没有推门进去。 他停在门外,眯起眼睛打量着这个女人,看看这个从出生起从未来过的女人想干什么。 “都怪你……” 谭沐溪面容憔悴,露出一个惨笑。 “你怎么能是个没有异能的omega呢?谁会要你?说不定瞒不了几天就得送回来……” “你这辈子只能像我一样,到死都困在一个小宅子里,到时候你怎么办呢?我的……” 我的什么? 孩子?还是耻辱? “孩子,你别怪我,我这么做无可奈何,不然你就只能……”谭沐溪说,“我送你一趟,这样你就……” 她话音本就吞吞吐吐的,即便是忽然停顿一下,也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谭沐溪直起身,疲惫的脸上露出一个自以为慈爱的笑容。 “是沈谌吗?小谌,你在门外干什么?进来看看弟弟吧?” 沈谌推开门,走过去,余光瞥见小婴儿的脖子上有一道勒痕,他面容很是痛苦,眼泪蓄积在眼眶里,在见到沈谌的那一刻,忽然放声大哭,像积压了许久的委屈在这一刻悉数倾泻。 他死死抓住哥哥的衣袖,无论如何都不肯放手。 “……”沈谌扭过头,看到谭沐溪的手上还有一截没来得及藏起来的尼龙绳。 “我跟小书闹着玩呢。”谭沐溪柔声说,“没想到用力过猛了,哈哈哈。” 沈谌终于明白了沈崇话里的意思。 所谓夭折,就是压根没想着让他活下来。 这个疯女人。 真是病得不轻。 还要假惺惺地藏在阁楼里? 压根没想着让他活下来吧。 沈谌烦躁得很,又莫名觉得有股成就感。 他瞥了一眼谭殊,眼神里面好像写着“看吧,没人喜欢你,除了我。” 当天晚上,沈谌悄悄地,带着不足月的谭殊离开了这里。 可能是天不遂人愿,屋漏偏逢连夜雨,沈谌上了回当。 小小的谭殊根本经不起折腾,断奶的第三天就上吐下泻,什么都不肯吃。 这让沈谌非常烦躁,只能想办法用从沈家带出来的钱雇佣乳妈。 那个乳妈长得很是魁梧,可能比他的生母大一轮,头发用一个褪色的发夹牢牢夹住,衣袖绑紧,很有干劲的模样。 同样是在恢复母乳喂养和正常生活的第三天,这小孩儿终于放过了沈谌的神经,不再折磨他。 渐渐的,谭殊的精神开始逐渐好转,至少没有一副病恹恹马上要归西的鬼样儿。 在他放松警惕的当晚,沈谌沉沉睡了一觉,他跟谭殊在一座陌生村子醒来。 这是他第一次遭遇绑架。 沈谌想杀了他们的心都起了,但奇怪的是,绑架他们的这伙人意外对他们还挺不错,尤其是那个魁梧的乳妈。 她几乎是将谭殊视如己出,每天尽心喂养,除了睡觉的时候呼噜声大了点,没什么毛病。 沈谌考虑到谭殊需要人照顾,所以就留了下来。 这个决定真的很奇怪。 他有这么喜欢小孩儿吗? 难道是因为谭殊真的非常黏人? 沈谌开始自谋生计,本来以为像这种粗活干起来会非常吃亏,但其实出乎意料般地挺轻松的。 但好景不长,这个乳妈带回来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人高马大,浑身散发一股酒味,对他们两个非亲非故的小孩儿非常不客气,动辄打骂,下手毫不留情。 沈谌可不是个会忍气吞声的,饭是他做的,水是他舀的,要弄死这个男人,难道很困难吗? 他的脑海中有无数个阴暗的想法,像野草一般蔓延疯长,但在瞥见谭殊的一瞬间,莫名冷静下来了。 他忽然觉得这群人可以回收利用一下,让自己的弟弟站在自己这边。 但沈谌低估了自己的忍耐力,当这个男人下手打谭殊时,沈谌开始后悔自己将谭殊带离沈家。 而且他居然打不过这个男人。 如果他…… 当初没有……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谭殊的异能检测那天。 想到这个沈谌就觉得好笑。 一个S级omega居然被赶出了家门。 或许现在选择回到沈家是最好的选择,但沈谌已经不在乎了。 他有更好的选择。 当那群实验室的人拿着所谓的合同敲响他们家的大门,沈谌看着末尾的署名,忽然笑出了声。 哦。 原来是这样。 所谓的沈家人,沈家的孩子,最终都是要流向一个地方。 那就是成为异能进化的实验品。 那这群人呢? 是不是也是沈家人安排的? “我代替小书去吧。”沈谌笑眯眯道,“一个alpha应该比omega管用吧,别看我这个弟弟等级高,但他腺体有所损毁,不符合条件。” “但我也有个条件。”沈谌余光轻瞥,轻声说,“你们说的那个药剂……能给我一份吗,我想试试功效。” 他展颜一笑:“只是好奇。” 不知道这群猪头是怎么想的,居然认为他是想把药用在谭殊身上,欣然应允。 沈谌趁着那个所谓的“养父”睡着之际,将针管扎了进去—— 那天,他见到了前所未有的景象。 那只熟悉的“怪物”杀光了房间里所有的人,血浸染了每一处角落跟地缝,泼墨般染红了四面墙壁,犹如修罗地狱。 沈谌哼着歌,顺手点了把火。 那样猩红张扬的火浪犹如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恶兽,呲牙咧嘴的吞噬了半个村庄。 谭殊回来时,恰好见到沈谌倒下的身影。 之后他是怎么过活的,沈谌已经管不着了,不过短时间内,应该没人能发觉他的存在。 这个聪明不过的孩子,应该能够想到办法好好活下去。
第69章 “花” 沈谌还记得谭殊第一次叫他时的模样。 他的脸红扑扑的,眼睛却像浸了一汪清澈见底的湖水,沈谌从未跟他提过真正的身世,所以他猜想,或许是沈家的人找过他。 但其实代替谭殊进入实验室,也有他自己的私心,因为他太想找沈家算账了,这个念头一日比一日强烈,所以他选择进入实验室。 死了怎么办? 死了就死了吧。 反正他在外也是个死人。 他有想过跑路,但跑掉之后呢,又能怎么样? 他能干什么? 但所谓“祸害遗千年”,沈谌不仅没死,还活的如鱼得水。 或许沈崇说得没错。 他的确“不择手段”。 所以在获许外出许可后,他开始做一个真正的“屠夫”。 接触过谭殊的,骚扰过的、欺骗过的、嘲笑过的,通通成了他的刀下亡魂。 谭殊只是个借口,沈谌只是想找个合理的托词来过过“瘾”。 所以在别人问起时,他通常说:“哦,我在超度他们。” 对方眼中迸现一种狂热的崇拜,夸张到让沈谌觉得无语。 同时也让他的心中升起了一阵欣喜。 哦? 对啊。 他可以利用这份崇拜,借用“审判”的名义,从而杀死他的敌人。 一了百了。 ——当然,他的确没料到能促成这场“交易”的人,会是谭沐溪。 高贵典雅的女人身披狐裘,她看起来总是很疲倦,因此在外出之际,都得用厚厚的一层粉来遮掩面容的不堪。 沈谌从未见过她如此神采奕奕的模样。 她明明什么都没做,却仿佛一副大仇得报的模样,朝着沈谌伸出手, “孩子,你来了。” …… …… * 谭沐溪被人偶搀扶着,站在破旧的窗前,任由人偶给她掖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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